文学散步 龚鹏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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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本间久雄写于1926年的《新文学概论》,乙是台湾某先生于1981年出版的书。时间相隔虽远,却显然仍覆蹈前者的窠臼,并增加了许多错误。这样的文学概论,难道不叫人丧气吗?
据我之见,现在教授文学概论时,比较理想的是采用韦勒克(R。Wellek)与沃伦(A。Warren)的《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或王梦鸥先生的《文学概论》。但韦氏与沃氏之书,本为“新批评”一家之言,引例与术语亦纯属西方。这对研究者来说,固然是极好的参考资料,做教材却很不适宜。王先生的书,刊于1963年,目前仍是台湾最符合文学概论的著作,可惜文字艰涩,其语言学立场的文学理论亦为一家之言,且不易为读者所理解。
依我看,文学概论不能不是“以某一派文学理论为基础的对文学问题之处理”,但它与一个理论系统毕竟不同,它必须是个开放的系统。因此,它应该在每章之后开列若干进阶书目,或设计一些问题与讨论。进阶书目尽量挑选精要、易购、易读的书,一方面等于是每一章的附注,使读者可以按图索骥,深入查考;一方面这些书又常与作者所谈和意见不尽吻合,可以提供读者继续思索的空间和资料,培养他们逐渐建立自己对文学的兴趣和写作的能力。“问题与讨论”的设计,也当是如此。
唯有如此,唯有弄好文学概论,我们的文学教育才有希望。
我怀此希望甚久,一直在盼望天降英才,来替我们擎灯开路。但,我真是失望极了。虽然有时也想,河清难俟,说不得只好自己来勉力一试了。可是毕竟才疏学浅,不敢造次。
恰巧这时,友人李瑞腾介绍我替《文艺月刊》撰稿。承俞主编允平好意,命我写一文学理论专栏,瑞腾遂建议我仿宗白华的《美学散步》,来一趟文学的散步。因为散步虽有起讫,却无规矩;虽有章法,却不期于严谨精密。偶然适志,更不需如舞蹈之必博人欣赏赞叹。这倒很符合我的脾性,因此闲闲着笔,缓缓为之,散步至今,已二十月矣。岁月可念,人事堪惊,而且也走得有点儿倦了,想回家睡个觉,所以就此打住,聊做个人世的纪念。
当然,这次散步,也很想走出个文学概论的格局,但此书之所以不敢径称为文学概论,正是想用以期待我们能尽快有一本真正的文学概论出来。
1985年端阳,写于台北龙坡里
何谓作品?
第一章 欣赏文学“作品”
001。何谓作品?
欣赏,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我们每天都在欣赏花、朝阳、月光、电影和美女。拿起一篇文学作品,作品封面上印着设计者精心绘制的图案,封里扉页上镶有作家玉照及他的大名,作品里一行行排列整齐的文字,又浮动着智慧和热情的光芒,于是,我们陶醉了。“我在欣赏文学作品”,我们这样说。
然而,知识和理解力,总喜欢给人带来麻烦。一位漂亮的姑娘,如果知道每次微笑要牵动若干块肌肉,她的笑靥就要冻结了;假若我们知道“欣赏”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活动,我们的沉醉可能也要稍微保留一下了。
例如,你说你在欣赏文学作品,可是你想过真的有“作品”(text)这回事吗?一支曲子,不同的乐师各有各的演奏法。一本书,不同的人也各有各的欣赏结果。作品,只因为它装订印刷得如此精美,扉页上又题着作者的大名,你就认定了它是真实的存在吗?……
假如我们头脑还不太笨,就应该知道:“欣赏文学作品”这一活动,显示的是作品与读者之间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关系项:一是作品,一是读者。而这层关系若要存在,两个关系项都得具备若干条件才行。什么条件呢?作品必须是可以被欣赏的,读者则必须是有能力欣赏的。只有这两个关系项和两个条件同时成立时,作品之被欣赏才有可能;否则,便都不免让人跌跤。
首先,我们来谈“作品”。
作品,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作者通过意念之活动而写下的一组文字。这组文字因为是作者意念的构造物,所以,它不是散漫如儿童画壁的涂鸦,而是有组织、有意旨的文字系列。
作者的意念是作品不可或缺的元素,但是作品的意旨是否等于作者的意念呢?不知道!何以不能知道?我们留着以后再谈。现在我们要说的,是刚才曾经提到过有关作品是否存在的问题。
002。作品是否存在?
就像刚刚我们说的,作品有其意旨。近年来新兴起的“读者反应理论”(theory of readerresponse criticism)就从这里发展出一套观念,认为读者在“欣赏”时,感知者与感知的对象其实是主客不分的(采取现象学的理论立场)。所以,作品不可能有独立的机能与意义,作品之存在决定于读者的创造和参与。换言之,阅读不是被动地发觉意义,而是积极地创造意义。
因此,读者坐下来阅读或欣赏时,他的工作不是读作品,而是在写他自己的书。在这种情况下,作品只不过是“烘干了的纸浆上炭渍的整合构形”,若无读者之参与,它的性质和意义都不存在。
这种理论看起来实在太离奇了,令人难以相信。譬如我们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孩,并且欣赏她的风姿与谈吐时,忽然有人跑到你面前,告诉你这个女孩其实并不存在,你相信吗?
你当然不信,但也不能完全不信,因为此中实有部分真理在。
在知识论(epistemology)的传统上看认识活动,譬如认识一篇作品或一位美女,主要的依据建立在感官经验和理性推论中。通过感官经验和理性思辨等能力,我们认识了物的存在。然而,这种存在并不一定是真实的存在,因为人类的感官经验和理性思辨能力是否必然准确,已经是个绝大的疑问;每个人的感觉能力、经验层次和范围、思辨方向等等,也是各不相同,谁能保证认识必然等于实在呢?《庄子·齐物论》曾经举了一些例子,说明认识活动的差别性和虚妄性,很值得我们警惕。
其次,我们必须知道,我们之所谓认识,其实往往超越了认识的范畴。因为见一美女时,认识活动其实只提供了“一个脊椎哺乳类直立雌性动物”的认识结果;见一作品时,认识活动确实也仅止于认识到“烘干了的纸浆上炭渍的整合构形”而已。作品的意旨和美,则属于意义与价值的层面,非认识所能及,而在于读者所给予的意义和价值判断。美女之是否为女,可以很少争议;但其是否为美,就人各异词了。作品是一堆文字,没有问题,但其是否为文学作品,跟美女之所以为美女一样,都不是她们本身所能决定得了的事,而必须仰赖读者的判断。
有些主张“实在论”的学者不了解这个道理,把“认识”跟“实在”等同起来,认为只要读者不太快加入主观的判断,而把作品整个文字格式当做一个认识的对象来客观观察,就能够发掘作品的意义和美的成分。这一派文学观念,当然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新批评”(new criticism)。
所谓新,是指他们反对传统的传记式批评和印象批评,主张作品就是存在于那里的一组文字,分析这组文字构形的美学特质,才是真正的、科学的、客观的文学批评观念。
这一派文学理论,正如上文所说,无法触及意义及价值的层面,只能理解到文字的组织形式。就像看一女孩,它无法讨论这女孩是否美,也无法探索她的气质、品德、思想、社会角色、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而只能分析——分析她的鼻子距离眼睛多少公分,头发长多少、有多少根,脑袋直径多少,手跟脚的比例如何,肌肉纤维组织怎样……并坚称这种分析就是在发掘她“美的元素”。但因为美的元素并不等于美,认识也不等于实在,所以“新批评”便逐渐没落了。
意识批评继新批评而起,反对我们把作品当做对象,研究其形式、意义的各种解释及修辞特色的分析方式,而认为作品应该是“活动”或“经验”,不是对象。作品是作者意识的经验。经验具现为文学,靠着作者在心灵中努力地以语言建构经验,并寻求了解经验的持续锻炼。而这种融合“生活的经验”和“意识的活动”的创造,即是融合人对主客体感知的创造。为了进入这一意识活动,读者也必须发展出一套主客合一、系统地同情了解的方法,尝试去再创造存在于作品本文中的经验,把自己投置在与作者相同的界域和经验里,观看存在的经验和认知的活动。
根据这套理论,自然很容易发展成“读者反应批评”(readerresponse criticism),认为感知者与感知客体不可分,作品原初的创作经验就是读者的诠释。
这种看法与新批评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把作品视为活动或经验,而非对象。谈对象,就是“认识论”的思路,其观察与研究也只能采取“认识论”的方法。谈活动或经验,其了解却需诉诸想象力和设身处地的“同感”(empathy)等对读者的关怀。例如我们看到别人悲戚的面容时,我们立刻就能凭借我们自己切身的经验了解他内心的悲哀,而不一定要“知道”构成他复杂感情状态的原因或现象是什么。因此,这种处理文学的态度显然比新批评合理。
然而,这也不表示它们没有问题。问题在哪儿呢?
正如上文所说,这种看法首先可能导致否定作品存在的危机。因为作品原初的创作经验既仰赖读者的了解,而其了解又局限于存在于作品本身的经验,在理论上遂变成一种循环。那个具现经验的作品,可以是作品,也可以是读者。
其次,读者只体验作品内的意识,而不管任何美学的、形式的或价值判断的、传记的等“外在的方法”,使得作者只是一个文学的或创造的存在、仅可见诸作品本身的作者;在事实上也取消了“作者”,只剩下作品。但作品的意识内容,又来自于读者的创造具现。于是,又只剩下了读者。
换言之,他们若要承认“作者—作品—读者”这样的架构还有点儿意义,便得像布朗肖(Maorice Blanchot,1907—2003)那样,切断作品和读者、作者双方的关联,认为作品仅为作者或读者一方暂时存在;否则,就得像菲什(Stanley Fish)那样否定作品的存在。
由此看来,读者反应批评和新批评的哲学基础虽不相同,但都把作品视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selfcontained world)。可是,他们虽然都视作品为独立自足的世界,结果却又完全不一样,真是诡谲极了。
似乎人们在面对诡谲和偏见时,总喜欢“取两用中”,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来处理。我们也不例外。但是,谈问题究竟不是买鞋,选择一双不松不窄的鞋和中庸的价格就可以了,我们必须了解我们自己的立场和选择的观念。
作品与作者的关联
003。作品与作者的关联
依我们的看法,新批评式、读者反应批评式的困局,其实都发生在把作品视为独立自足的世界,而切断了作品与作者的关联。假如读者在阅读时不只是像一个水桶那样,坐在那儿等着水灌进去,作者在创作时当然也不会是木乃伊。作者必有意图,读者才能感应。从这个意图和感应的关系上,才能谈到上面所说“传达”的问题。
新批评甩离“意义”,仅针对作品的构形立言,读者反应批评强调意义由读者投射、创造,事实上都忽略了“传达”(就是指作品能否被欣赏)的问题。一件作品,若在传达上发生困难,它与读者沟通的道路就隔断了。这个时候,再谈什么构形或意义创造,都只是徒耗力气而已。
也就是说,作品的可欣赏性,建立在它本身可以传达的条件上。传达范围固然可大可小,传达程度固然可高可低,但基本上必是可以理解的,而不仅是一堆混乱散漫的文句。此话怎讲?
所谓传达范围,是指可传达的人数;传达程度,是指欣赏者理解的程度。一位创作者在进行创作之前或创作中时,往往预设了“观众”。他会构想自己这篇东西是准备写给谁看的、大约有多少人会看得到、他们的理解能力如何、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或效果等等,并调整创作的计划,安排意旨的叙说方式,选择适用的文类。像白居易之“老妪都解”,就是著名的故事。
这种对传达的考虑,严重影响到作品的性质与风格。如黄山谷,讲求“万人丛中一人晓”,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