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莱坞,读者和观众都对“解释悬念”的接受范围有个尺度,包括我个人,也很不喜欢那类将一切超自然现象,都解释为外星人或鬼怪作祟。闹鬼太迷信,外星人太遥远,完全没有技术含量,就连长生不死和时空穿越之说,都显得幼稚,没有真实感。如何能在狭窄的瓶颈之中,写出不落俗套的内容,将出入意料的天大悬念,解释得合情合理,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其实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和灵感,注重细节描写,逻辑清晰,这个目标不难实现,我感觉单是在写作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人物的“对话”,文字与电影画面不同,观众看电影,一看人物出场,不用开口,已经能直观感受到角色的相貌和气质,可书里的角色不行,不论怎么强调外表,没有符合他性格特征的话语,就很难使其跃然纸上。如果我一天写作四个小时,大约是三千字左右,也许一个小时就能写完两千九百字,其余不到百十来字的篇幅,都是从角色口中说出的语言,却往往需要花费几个小时。从内到外,是我习惯刻画人物的方式,也是常常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之处,有时候一句话反复改个几十遍都不满意,真是急得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另外我还有一个很严重的心理障碍无法克服,就是难以接受编辑对我作品的删改,手机钱包丢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经在一星期之内,家里的X360接连坏了两部,我眼也没眨,可是如果我发现出版的实体书中少了一两句话,或者被改掉了几个词,就会耿耿于怀,我至今对自己的作品出版后,在哪一页被删改了哪个词哪句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门去刨根问底。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具有双重人格,可我又不是双子座,总之这大概不是一种好现象。
眼看着写过的文字已经印成了一册册图书,码起来能有半人多高,有时候在机场等飞机,瞧见候机楼的书店里卖我的作品,心里就觉得跟做梦似的,倒不是觉得出几本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自己纳闷自己是怎么坚持写下来的?为什么我一想起写作的过程就是痛苦和折磨,全是倒不完的苦水,创作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远远超出了我预计,却为何连续不断地码了几年字都没半途而废?
我一度深信这是金钱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给我版税我才有动力,但往深处想想,也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从事金融期货行业,整天跟钱打交道,如果我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买游艇倒不敢奢望,买车买房娶媳妇生娃却肯定不是问题,可是我发现我对工作的态度,已经变得越来越麻木和懈怠,甚至对赚钱都失去了应有的欲望。
究竟是什么维持了我对写作的这份“热情”?我一直试图为自己寻找一个真正的答案,可脑子里只是模模糊糊有个影子,始终说不清楚。去年春节放假,我出门旅行,途中和别的游客闲聊,话题是“最老的职业”。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最早的职业是什么?据说现在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娼妓”。我对这种说法感到十分意外,我本来以为会是“猎人”,正要和他们接着侃下去,可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会不会是“讲故事的人”?
大概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童年时代,一边围坐在火炉前,一边听长辈讲故事的难忘经历。越是那种神秘古老的旧事,就越是听津津有味。虽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却是好奇,总是急切地想要追问: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讲故事的长辈说: “今天太晚了,就讲到这里为止,赶快上床睡觉。”但我们却仍是舍不得离开: “求求您了,再讲一点吧。”
这种情景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年代,就连那些裹在襁褓中还不会说话的婴儿,似乎也能听懂简单的故事。大概讲故事与听故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原始本能,也许从洪荒时代起,出去打猎摘果子的猿人,晚上回到洞穴里就会象这样对小猿人讲述白天的经历。不过考古学家都无法证明,谁是世界上第一个讲故事的人。这比人类文明的起源还要难以考证。我更是没有办法证实“讲故事的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但我相信,这个职业一定足够古老。
如果宽泛些看,写小说的作者、拍电影的导演等,都是这种古老职业的继承者,可能我在骨子里,也希望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虽然写作时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很多,但最终将自己的故事完成,并且传递给读者,从中收获到的那份“感动”,绝不是任何事物可以替代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