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踢掉渣男上男配+番外 作者:莫小婼(晋江vip2014-07-12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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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之踢掉渣男上男配
作者:莫小婼
☆、第1章 “噩梦”醒了再修
轻轻地嘤咛一声软语,在这静谧的仿佛被粉色淹没的房间里更加听得分明。
走进一看,床上的小人被蓬蓬的被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乌黑亮丽的三千青丝静静的在床上铺摊开来。粉的更粉,黑得更黑,映的那张小脸愈加地红润安然。
本来安稳沉睡的小人好像做了噩梦一般,眉头紧皱,原本安然的面庞也变得愈加的难过,睫毛微动,眼帘欲掀,好似要挣脱一切束缚一般。忽的,原本紧闭的双眼一瞬间睁开了,因为刚清醒的原因,双眼迷茫的望着天花板。
猛地一下起身坐了起来,左右转动着脑袋打量着四周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一切是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
前一刻还是冲天的火海,炽热的温度好像连灵魂都能灼烧,下一秒她却身在她曾经的房间里。
虽说自从叶欢歌上大学离家之后呆在家里的时间就开始呈直线下降趋势,尤其是当她终于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后,她回家的时间就更少了,可再怎么说她不会连她住了二十多年的自己的房间都不认识,尤其是她床对面的墙上还贴着她曾经的男神——谢霆锋的海报。想当初,当看了《小鱼儿与花无缺》时花无缺以轻功出现,大手一甩甩出一条长长的白布,上书“杀尽天下负心人”时,那飘逸的身姿,还有那冷冷的面容,帅气的出场,瞬间俘获了刚刚春心萌动的小丫头,就这当初还被傅家小哥嘲笑了多少次。
慢慢的从被子里伸出双手,凝白纤细,细腻光滑,根本不像她后来那双青筋暴起,肤色暗沉的双手。
尽管心底有了那么一丝丝的猜测,可她还是不敢轻易的相信,毕竟这个事情还是太过灵异。叶欢歌就这样呆呆的坐在床上,过了一小会,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一把掀开被子,赤着脚走在地板上,猛得一下扑到大大的梳妆镜前。
即便初春的房间里有那么一丝凉意,可叶欢歌却并没有感受到一丝寒冷。她上身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镜子里的女孩,还是那么青春,那么漂亮,本来就圆圆的眼睛更是被瞪得又又大又圆,哆嗦着手一点一点地抚向还很青涩的眉眼。
不是她可却又是她。
叶欢歌愣愣的就那样前倾着身子趴站在镜前,还维持着双手抚面的姿势呆呆的看着镜子。
真好,不是那个受尽苦难,未老先衰的叶欢歌,却又是那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叶欢歌。
镜子里的女孩渐渐眉眼上扬泛着笑意,注视着自己的一双玉手,嘴角也弥漫着笑意。
想着……笑着……更是笑出了声。
哈哈哈……
郑绍,宁蔓这辈子,我要你欠我的都给我还回来!
笑着,想着,想到前世的遭遇,更连累了傅君辰丧了命,叶欢歌的眼角渐渐湿润……索性,一切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你这丫头又干什么呢?又哭又笑的,还不赶紧洗洗吃早饭,你爸还在下面等着呢!”林秋语象征性的敲了下门,就直接推门进了房间,正看见欢歌趴在镜子前又笑又哭的傻样,微微皱着眉头,眼角挂着一丝担心。
“哎呀,没事,妈——我就闹着玩呢。”叶欢歌慢悠悠地转过身,手顺势一抬,迅速抹去眼角的泪花,转移话题似的嘟着嘴低声抱怨着:“您怎么进来又不敲门啊,我都长大了,你也给我点保留秘密的私人空间。”
林秋语却是不管她家这位小公主的抱怨,走上前去竖起白嫩的手指,状似凶狠地点着叶欢歌的脑门,“恶狠狠”地说道:“你就知足吧,还私人空间,等你哪天满十八,上大学,再不济你要是能有你傅伯伯家的君辰哥哥一半本事,不要你提,我就给你私人空间!”
叶欢歌还在暗暗庆幸幸亏把话头给转过去了,可——
哥哥……
是了,这个时候,傅君辰是傅伯伯孙阿姨的骄傲,她也从小以有这样的哥哥而骄傲,可后来因为郑绍那个男人傅君辰就渐渐有些远了她。前世因为她叶欢歌很稀罕那个郑绍,两个人确定关系没多久,傅君辰就出国留学了。当时自己虽然心里有些难过,可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完全忘了他以前说过并没有出国留学的想法,早就打算好大学毕业就进他爸的公司实习。
想到自己生前身后的一些事,串联起来,叶欢歌知道大概当时是自己让他失望了,索性,眼不见为净,干脆到美国念书了,更是一连四年再没有回国,要不是听到她准备和郑绍订婚的消息,可能他还会一直呆在美国吧。
欢歌边想边走,完全把身旁的母上大人忘在了脑后,自己慢慢得晃悠着往外走,可却被林秋语猛地叫停。林秋语几乎就是温柔的代名词,几乎没有高声说话的时候,可所有的记录总在碰到她的宝贝女儿时全部打破。
“叶欢歌,你给我站住!”
突然而至的声音,穿破层层思绪的迷雾,如震天响雷般在叶姿的耳边炸响,下意识的回道:“啊——”
“你起床到现在怎么还不把鞋穿上?寒从脚起知不知道,你都多大了,还这么粗心大意的!”林秋语展开了林氏训女模式,从起床不穿鞋说道她从小到大粗心大意不知道,丢了多少东西,坏了多少次的事;从赤脚走路说到以后的脚会长得不好看,更特别强调了寒从脚起,以及以后会出现的什么经痛、宫寒……叶姿对自家老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表现已经彻底服了,尤其是刚刚接受了自己从鬼魂到人的转变的叶姿,自家老妈的一番说教更是让她觉得自己是真实的。
在连环响雷的轰炸下,叶欢歌终于回了神,低下头看着白嫩圆润的脚趾头,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蹿的蹦跶到床边,拖沓上了粉红兔子的拖鞋,又伴随着林秋语的训斥“走路要有大家闺秀的样,那样蹦跶像个什么样!”端正着身子,昂首挺胸,双臂微摆,尽量优雅地走到老妈身边。跟在她的身后下了楼,可一看见端坐在餐桌旁边的老爸叶兴泽,刚刚身上的那种优雅之气立即消失不见。
因为要等家里这位小公主一起开饭,叶兴泽就先拿着最新的商业报纸细细翻阅着。
叶欢歌看着楼下坐着的男人浑身充满了那种成功男士的那种由内散发出的自信的气质,想起了当得知她死讯的时候,这个男人瞬间苍老了十年不止,两鬓的白发几乎掩了黑丝,眼角情不自禁的又开始湿润。
叶兴泽听到脚步声,就知道自家那小公主终于从被窝里钻了出来了,视线转到走下楼梯的女孩身上,连声说道:“哟,小公主终于起床了,快洗洗吃饭吧,看看你母后大人都给你准备了什么吃的。”
男人的嘴里发出的声音,深沉中含着浓浓的宠溺。这让叶欢歌知道她还是那个饱受父母宠爱的叶家小公主,身旁的英俊的男人,温柔的女人是那个把她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的疼她爱她的父母啊!
还剩下为数不多的台阶,叶欢歌两三个并在一起往下跑只几步就跑到了客厅,猛地像小火车似的冲进了叶兴泽的怀里,仰着头,水汪汪地大眼睛注视着他,甜腻腻的喊道:“爸爸,妈妈又说我,你也管管你家婆娘,要不然你家小公主都要变成灰姑娘了。”
听到姑娘这样说,叶兴泽哈哈地笑了起来,轻轻地拍了拍叶欢歌的头,说道:“你啊,又怎么惹到你妈了?再不去洗手吃饭,我可救不了你了啊!”
叶欢歌一转身就看见老妈就站在她身后,似笑非笑似的就那样瞅着她。好像受惊了的小兔子似的一下子蹿了老远,也不待停留,直奔卫生间开始洗漱大业。
“小姿啊,你不是和君辰那孩子约好了8点见得吗?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还这样慢悠悠的!”林秋语看着还在和桌子上早饭慢悠悠地奋斗的丫头,不怀好意地提醒着“君辰那孩子这会差不多都要来了。”
“啊——有吗?”
叶欢歌惊叫着出声。叶妈妈一脸的当然了的意思,她又将疑问的眼神射向叶老爸,也得到了肯定似的点头,这让她迅速放下手中的碗筷,箭步冲向卫生间,整理好一切又急忙地向外冲去。边跑还不忘留下对老妈的强烈抗议——
“妈妈说了不要喊我——小姿!”
叶欢歌对自家母上大人的恶趣味实在是无力吐槽。本来小姿这个名字,是欢歌上学之前她家的母上大人起的,一直喊到了她小学毕业,欢歌早早就对“小资”这个名字深恶痛绝,抓住机会,在小学毕业前把名字给改了,毕竟老师说了,想改名字的要趁早,要不等到了初中就不好改了,要不然就等着像老师一样顶着“王小兵”这个名字一辈子,后来想改也改不了。
经过那次的改名风波,叶姿这个名字就已经成为历史,毕竟她可不想她的同学整天喊她“小资”“小资”的表示亲热。可她家的母上大人还是会经常为了看她“跳脚”而不时的将这个名字拉出来遛遛,倒是傅君辰在叶欢歌的坚持下也只是偶尔喊她叶子。
看着女儿急着出去约会还不忘表达自己的不满,林秋语很无良地冲自家男人挤挤眼。叶兴泽看着女儿这番急慌慌的样子,只是摇了摇头,叹了声“你哟……”想想自己家老婆都这么大人了没事还是喜欢逗逗闺女,不把她惹急毛了还不罢休。
小姿,小资。
女儿自懂事以来就不耐烦听“小姿”,她还经常这样喊她,她不急眼才怪。
☆、第2章 转盘开始转动
叶欢歌刚一出小区大门,一抬头就看见不远处身着白衬衫的男人。定定的站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看向他。他还好好的站在那里,没有丧生在火海。
修长有力的双腿微叠斜靠在车上的男人,好像感受到来自前方炽热的视线一般,傅君辰微微皱眉,眼帘一掀,凝视脚尖的眼光打量了周围,就看见小丫头俏生生地立在前方,刚刚还面无表情,转瞬间眼睛里就在看见欢歌的时候迸发出了强烈的惊喜。
“还不快过来!”傅君辰向叶欢歌的方向招了招手,叶欢歌使劲的眨了眨眼睛,才巴巴地小跑了上来,一手缠住傅君辰的胳膊笑嘻嘻地喊了声:“辰哥哥!你是不是等了很久了?”
“你也知道我等久了,是不是又赖床了,还是又忘了和我有约了?”傅君辰也配合着叶姿开始询问道。转了个身,替她把车门打开,才又绕了车子一圈,坐进了驾驶座。
叶姿微微撇着头,凝视着旁边眼观鼻,鼻观心开车的傅君辰,即便相比同龄人更较之成熟,却没有四年后的成熟老辣,也没有四年后那种蚀骨的悲伤。叶姿就这样保持着这样的动作,思绪却已经飘回了四年前:她因为私自进行药流,结果大出血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身子渐渐冰凉,再没有一丝温度。
傅君辰从国外赶回来,没赶上她的订婚典礼,却赶上了她的葬礼。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出现,当时已是鬼魂的她脑子一阵晕眩,再有意识时就已经在傅君辰脖子上的玉坠里了。
在那里,从傅君辰的口中她知道她的男人和她最好的朋友狼狈为奸干的好事,看着傅君辰因为她的离世消沉、堕落,却又因为要为她报仇,被算计的葬身火海。
重活一次,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她不会放过曾经伤害过她的人的,更不会再让傅君辰在她的眼前再次死去。
傅君辰节骨分明的大手掌握着方向盘,眼睛专注地盯着路况,可见旁边的丫头老也不给他回话,还是分了一丝心神给她。就看见叶欢歌不时地微微点头,脸上却又偶尔闪过一丝恶狠狠的表情。眼里不由闪过一丝趣味,这又是谁又惹着这姑娘了,能让她这么发狠。
叶欢歌却是不知道傅君辰就这开车的空档竟然就她的表情已经演算出多种可能性,她自己却还沉浸在要怎么报仇的构想中呢。可是这辈子两人个还没到认识的时候,叶欢歌不知道是直接出手报复,还是先按部就班认识他,然后找机会复仇。虽然她心里确实是恨他们,可她不知道她怎么要做才是正确的。
而相比郑绍的背叛,更令叶欢歌痛恨的是她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宁蔓,她竟不知道就是因为一个男人,只是因为一个这样一个软弱、不怎么样的男人,她就背弃了他们之间十几年的友情,为了得到这个男人,她竟然不惜毁了她——找了四个混混□□了她。
现在想想叶欢歌真恨不得自戳双目,十几年的时间竟然没看清身边的人到底是黑心还是红心的,竟然和一条美女蛇做了十几年的朋友。
“好了,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