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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卖火柴的小男孩(虐心)作者:小子无言-第24部分

小说: 卖火柴的小男孩(虐心)作者:小子无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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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扬拿来的碘酒。

  腿上的还不要紧,只是这个额头上的。终究是会是个遗憾。

  他轻轻的吻我的额头。

  我对他说,脏。

  他说我的血是甜的。

  我说,还是先洗干净比较好。

  他说回味无穷。

  我就再不说话。

  他对我说,你知道杨玉环,眉心的火焰的印记,是怎么一回事情。

  知道,是因为,他的额头磕破了,唐玄宗亲手给她画上的。

  对,她额头磕破的时候,唐玄宗以为会破相,从此不再美丽,当他给她画上那团火焰的印记的时候,才发现什么是惊为天人。这个就叫,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地本就是残缺不全的。这样更显得弥足珍贵。

  呵呵,只是,杨贵妃是体态盈润。看我,像吗?

  环肥燕瘦。赵飞燕,知道吗?

  你知道不少,知道是知道。可你听人有诗的描写吗?

  什么诗?

  貌比桃花,命绝梨花。

  哎,说这些干什么,想不想我帮你画那团火焰。如果你画上去,会更有阳刚的美。

  就用我的血。

  对。

  这个让我想到桃花扇,李香君,血溅桃花扇。有点意思。

  就这个意思。

  那你用什么画具。

  这个东西,是世间最美丽的东西,也是世间最丑陋的东西。

  舌头吗?

  做为对你猜对的奖赏,那就是他了。

  呵呵。你倒是有风情。

  你的笑就像云间泄下的春光。

  是啊,想上我。都捡好听的说。可你看我……

  我会疼你的。

  一个衣扣,

  两个衣扣,

  三个衣扣,

  下次穿拉链的衣服。

  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

  我是不是该,爱一回了。

  虽然说,多做多错,少做少错。

  不做,连错的机会都没有。

  我,又一次,想到陈峰。

  我,不能让雷扬知道,他把我的身体拥入怀中。而我把对另一个人的思念拥入了骨髓和心里。

  都是身不由己。

  如果说有些东西是可以控制的。

  显然不能。

  我具备了一种能力,那就是将生活截成一段一段的能力。我只是想这样会便于收藏。虽然这样显得没有什么连贯性,也谈不上什么美感,只能让人想到高深武学永远会是残障短句。很激动,终究没什么意义。

  陈峰,还是没有出现,我不说没有回来,这样听起来会让人觉得他离开了很久,或到了很远的地方。无论如何,在我心里不是,他在与不在对于我都一样。

  这样,他的房子空出来了。我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主人。还是很顺理成章的。就像,入主东宫一样,也可能是冷宫,这个比喻很蹩脚。

  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听着钟嘀嗒的声音,由近到远,又由远到近。却怎么也听不真实。似乎哪里都又他的影子,待我凝神时,又什么都没有了。

  恐怕这个就叫落寞,也不得而知。

  带上情感,来观察,这个世界是模糊一片。

  我习惯的走向床边,向里的那个位置,无论是枕头,还是,那片床,都还保留着他睡卧过的痕迹。一闪眼,仿佛,他就在那里。

  我和衣躺在床上,盖上被子。很长的时间,发现被子还是凉的,而且,凉的很。一个人的温度果然是有限的。

  心如果凉了。恐怕,连火焰的颜色也是寒光闪闪的吧。

  他的离开,不是逃避,是消失。我依然清楚,他是个矛盾的焦点,带着一身的问题的突然消失,难道他是在和现实开玩笑吗?那还真是不小的胆量。

  产生漩涡的时候,所有的生命的紧张,而奋力拼搏,无论怎么样残酷,却还给人以存在的慰藉。当这个,众人赖以生存的漩涡突然间消失掉的时候,事情似乎变化的无法收拾。不,是不知道应该收拾什么。

  这更残酷。这个不是绝望,是没有了希望。

  看村上春树的小说,是不能深究的,因为那样会让人郁闷很久,我不知道别人这样,至少我是看了一遍,就会压抑很久。

  一开始,我认为日本人,至少是日本的作家,都是又自闭症的。他们总是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他们看不见别人,可能也包括自己的世界里。却让外面的人看的清楚。这个是不厚道的。

  他们所构造的故事,或多或少的,又点脱离实际。总觉得是在飘来飘去。

  但,今天,还是找到了现实的影子。

  天空就像一块黑布,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什么都没有,整个的就像黑绸子一样没有一丝杂色。浓烈的发稠。具有吞噬的力量。

  可我还是愿意,从头考量陈峰这个人的。毕竟我熟悉的人不多。我以很勉强的心态安慰自己。将就一回吧。

  虽然,他这个人,说十句话,有八句是废话,还有一句是屁话,再有一句就是过渡的话,这句话是归结为废话还是屁话,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所以,总而言之,这个人就是这么个样子。我认为,已经可以给他人生一个高度概括了,是盖棺定论了,当然是从我的高度。可能,我本身的高度就值得怀疑。就像,狗的眼睛,是看不到高处的。但我细细想想,这个可能是微乎其微。

  当然也没有高抬他。

  他就是这么个模糊的形象,在我眼里。

  只是,无论是屁话还是废话,我不一样像一天三顿饭一样的消化了吗?谁又厌恶一天的三顿饭了?

  再说,他每次说话,也叫放屁吧。我不是也很幸福的在旁边听的津津有味吗?

  我同样的否决了。

  成人的世界玩过家家,是格格不入的。所以电影上出现的如上情景,不是导言脑子短路,而是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他脑子不能不短路。

  这些,大都是从那个叫港香的地方,以水路水过来的,通常水路水过的东西通常都容易短路。为什么?水货嘛。

  我要是在学水货,那我就是连水货都不如。是大路货。

  所以,我还是安定心神。看看是哪路神仙从九天上下了凡,多大的面子啊。

  再说,我也不想再躲了。中国有句古话,叫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躲的了和尚,躲不了庙。

  我想门外站着的可能就是答案了,我不想再困惑下去了。

  能主动的找上门,倒是省我不少力气。

  门是飞到我站的地方的。夹杂着粉尘,可见门实在不是自愿。

  在我面前的一共就两个人。

  一高一矮。

  一胖一瘦。

  平均一下就是人了。

  我倒是愿意花点时间来给大家描述一下他们的尊荣。

  按照高矮个的顺序,先说矮的。他是穿了一双高底的皮鞋后经过我目测,在一米五左右。还是只左不右。

  很修边服,脸上很是干干净净。如果他的高度再上去二十厘米,就能让人联想到80年代的奶油小生。然而,这个世界是不允许假设的,也是不许联想的。

  所以一切都只能是停留在想象的阶段。

  他还穿着带条纹的西裤,这样更显得他像精瘦的竹竿。外表精明的让人认为吧自己也算计过了,连自己也没放过。

  自从进屋,他的手上就夹着很细长的烟,没见他吸一口。

  我很自然的把目光转向了那个高个子。

  首先看见的是他的眼睛,我从来没有见过眼睛会是这个样子的。一开始,我以为是两颗镶嵌进去的白瓷的珠子。像死鱼的眼睛一样。直到它们转动,我才明白那不是假的。

  恐怕有一米九五左右,这回是只右不左了。要声明的是,我觉得不是因为这样的事情摊上自己,我就要胡说八道,把情形恶化以反衬出自己的楚楚可怜,身陷囹圄,生不逢时。

  绝对没有,我把自己的左手按在圣经上发誓,除了在电影里,现实中,我还没有见过如此魁梧,雄壮的人。我也不知道用人这个字眼会不会对他的特征造成埋没。

  他脖子上的肌肉已经像隆起的小山坐落在肩膀上,以至于,会让人误认为,他的头是直接放上去的,两条暴起的青筋从后脑勺延伸到了背部。

  他穿了一件很多年前,但现在也很流行的花花绿绿松垮式样的汗衫。与其说是一件,倒不如说,是两件从前后拼凑的。就像是两件吊床的布拼凑的那样。就这样穿在他的身上仍然不见轻松。肌肉很不服气的被包裹了,但还是不死心,随时准备冲出来,呼之欲出。

  小个子,就坐在桌子的对面,眼睛在不断的打量这个屋子里的一切东西。这个屋子可能没有什么能引起他关注的,因为以开始他的打量工作就显的敷衍塞责。例行公事。

  如果说是缓和气氛也没什么不合适。

  那个大个子,一进来就站在靠厨房的窗户。挡住了本来就不多的光线。他的这个行为让我无法理解。如果说门已经没有了,不存在他门关上,然后靠在门上,堵住出口,这个还说的通。那他堵住窗户实在就不知道有什么含义了。

  我正在发愣。眼角的旁光扫到小个子向大个子歪了一下头。

  我想他们实在是不够绅士。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

  我发现血是先从鼻子流出的,瞬间就充斥了牙龈。我很怀疑这是一气呵成的。

  躺在地上的是我,我之所以用个倒装句,是为了应和我此时的状态,相对于站着的两个,我就不是人了,就不能享受他们人的平等对话的权利。

  躺着就躺着吧,哦不是,是趴在地上,哎,我已经糊涂了,这又有什么关系。

  这个是我表弟。以前是练拳击的。条件不错啊,可惜伤了腿啊,就没有前途了。力量还在,可是速度不行了。你知道,那玩意是需要速度的。没办法啊,人一受伤就成孤儿了,我只好照顾他了。

  哦,难道你们家庭就不出产中等身材的人吗?

  你说什么?恩?

  没什么,没什么。

  我们是来帮助你的,我们是友好的。

  破门而入的。

  你不应该介意门,你应该换个好的啦。

  你们找我干什么?

  都说了是来帮助你的了,你首先应该放松。但你不要睡着了啊。把他扶起来吧。他指挥大个子。

  于是我就坐到了对面的沙发。

  你们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看看,你看看,住这种房子的人,脑子通常都好使的出奇。他征求大个子的意见。大个子点头的样子,说明他没有自主。

  我们也不用猜谜语了。找到这里就说明,我们对你还是熟悉的,至于我们,我想你多少会明白一点。我们都是爽快的人,所以不喜欢把爽快的事情给办不爽快,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你们就破门而入了。

  轰的一声,火机砸在了冰箱的门上。出现了一个坑,漆也掉了一块。我对你说过了,不要提门的事情。

  我倒不是下贱,无所事事的来考验别人的忍耐的程度,考验别人的耐心。事实上,我就是这么下贱。我应该藐视自己。

  我考虑自己行为的合理性,我这样做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维护雷扬吗,或者说是陈峰?而着两个人的区别仅仅是谁比谁更SB一点。我真是疯了。

  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谁还会SB似的相信等待和所谓的永远,永恒。

  我向他们征求意见,我想喝一罐啤酒。

  随你的便好了,你就把这当成自己的家好了,哦,忘记了,这本来就是你的地方。我们反客为主了。不好意思的很啊。你要尽量放松自己。

  我问他们要喝什么。

  那就啤酒好了。矮个子回答。

  我转向大个子。

  给他可乐,他酒精过敏。

  我把啤酒混着嘴里的血一起喝下,尽然混合出了奇妙的滋味。

  我看着大个子把可乐,不是像时间沙漏那样细水流长,而是像鲸鱼呼吸那样吞下后,我就不

  抱什么希望了。

  喝完了可乐,他双手一合,就像佛祖那样双手合实那样。显然他是没有佛祖的慈悲的,因为易拉罐在他手中的哀鸣最终转化成了他嘴角的丝丝笑意。谁都有童真的一面。

  他的两指就像大夹子一样,居然把一块铁似扁平的易拉罐齐刷刷的截断了。这太让人意外了,能一下把电话本撕成两块的,我倒是见过。

  我们只是想找点东西,那东西对你没有什么用处。

  何以见得那东西就在我手上。

  我们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但总的来说,在你手上的可能性要大点。

  这个毫无根据。

  不要根据,这个世界做什么事情谁还要根据,如果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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