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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部分

狙击南宋-第115部分

小说: 狙击南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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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普通的骑弓与箭矢奈何得了的。那种破甲重箭,可不是随便一支金军都能装备得起的。

    所以,天诛军的重步兵,是合格的肉盾。可是金军的重骑,就是另一回事了。

    七十步,箭矢还没有射出,而枪声,却已经响起。

    火光喷吐,硝烟弥漫,却遮掩不住蓝军重骑的人马身上不断爆开的白点。校场两边的裁判,拚命地劈动手中的小红旗,大声喊着号:“甲十一,退场!丙二十四、丙七十九,退场!丁十六、丁二十……丁五十五,退场!”

    没错,红蓝两军每个出场的士兵前胸后背都编着号码,用的是天干地支记数。红军用的是十二天干,蓝军用的是六十地支。战斗中,凡是被判定“阵亡”的,一律数号退场。现在场裁们数的号基本上是地支,可想而知,蓝军吃了大亏。

    枪声一响,太行群雄顿时木楞了——这是什么玩意?炮仗?这也能搬到战场上使用吗?那钢筒子竟然能将炮仗打那么远?这玩意不错啊,没有足够的弓箭,用这钢筒子代替也不错……

    但孟德与刘泽对手下人的这种想法却是连连摇头:爆竹?这玩意丢到战场上吓吓马匹还可以,但要说到伤人,而且还是披重甲的骑士,未免可笑。这所谓的军事演习,也太过儿戏……

    王氏兄弟则互望一眼,一脸的困惑,均觉这钢筒子恐怕没那么简单,但个中有何玄妙,却是猜不透。

    指挥这一小队的队正是张锐——没错,因为战绩斐然,他升职了,由什长升到队正,挤身入军官阶层。张锐是天诛军中少有的士子出身的军官。他的战斗风格凶狠而不失灵动。在饮马滩之战中,先后有四次火枪阻敌骑之战,张锐参与了其中三次。所以,在火枪克骑方面,他算是相当有经验的了。

    张锐将本队二十名火枪兵分为三列,再加上他自己,每列七人。这样就可以形成三排连射。作为一名玩火枪比较顺溜的老鸟,他很清楚,必须有不间断的连射。才能有效阻击敌骑。蓝军使用的重骑掩护战术,的确有些出乎张锐意料之外,但他并没有慌乱。依旧按既定打法作战。

    战场上虽然讲究应变之道,但不能让对手牵着鼻子走,人家变你也跟着变,那就被动了。只要抱定一个宗旨,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那就行了。所谓你有千般手段,我有一定之规。

    大校场上枪声不断,蓝军重骑不断被刷下,而轻骑的箭矢却迟迟未能射出——这不奇怪,这些轻骑毕竟是冒牌的“金兵”。他们没有真正的女真人、甚至契丹人的精绝骑射之术,所用的也多是五斗骑弓,至少得要冲进五十步之内,才能发挥威力。

    他们能冲进五十步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但有重骑掩护则另当别论。

    轻骑兵终于冲进了五十步。付出的代价是二十多名重骑兵几乎损失殆尽。

    轻骑兵的箭矢终于射出,而且精准度相当不错,基本上覆盖了张锐的小队。但是效果却令方洪与阿术大失所望。首先,前两排的重步兵是完全没事——重步兵的伤害设定,是要射中步人甲的甲片缝间隙才算有效。而五十步外射中甲片缝隙,这跟夜晚射香火的高难度射技有什么差别?有几个人具备这般精湛射技?因此能否“射杀”重步兵。靠的是人品而不是技艺。

    火枪兵倒是“伤”了几个,不过“受伤”部位多在下肢,而身体与头面部多得铁笠盔防护严密,基本没事。没“伤”到要害,按演习规定,仍然可留在场上。最后一排的掷弹兵则在重甲枪牌手的严实掩护下,毫发无损。

    方洪又惊又怒,白白损失了近三十骑,就得到这么个结果?这火枪当真如此厉害?不好!重骑全灭,轻骑失去掩护,再逗留在战场,只怕会成为火枪兵的靶子……

    方洪当即发令:“鸣金退兵。”

    这边方自鸣金,在阵前详细观看战事的阿术便急急驱马奔来,老远就大叫:“不可退兵!”

    方洪讶然道:“不退兵,剩下的二十余名轻骑兵岂非危险?”

    阿术急切道:“他们现在全在火枪最佳射程之内,就算往回跑也难逃一死。不如全力从侧翼冲入敌阵,这样就算损失惨重,也会给予红军一定杀伤,甚至可以趁乱逃回几人。可是一旦不管不顾往回跑,那可就糟了……”

    方洪虽不是良将,却也算老军伍了,当即醒悟过来,再要发令……却是迟了……

    正如阿术所料,冲到了距离火枪兵三、四十步之近,再想掉头走人,哪有那么好的事?骑兵想跑出八十步外,脱离火枪最大射程,这四十步的死亡距离,当真难以逾越。

    枪响一声紧过一声,场裁声音都喊哑了,而二十余名轻骑,却终于全跑了回去。当他们气喘吁吁,一脸惭愧地来到方洪跟前请罪时。

    方洪却是虎着脸,没好气道:“死人还请什么罪?爷爷不跟死鬼打交道!丢人现眼的东西,全给爷爷滚出演习队伍,爷爷要发动总攻了!”

    周围的军兵看着他们,发出一阵阵讪笑。这二十余名“逃”回来的轻骑兵,你望我,我望你——这时才发觉彼此后背全是白点——原来,他们早该“阵亡”了。

    第一回合,步骑对决,居然是步兵完胜?

    太行群雄傻眼了,这么强悍的轻重骑兵,就被那个喷喷火,发出爆响,像烟火爆竹一样的东西击败了?还是全灭?真是看不懂啊!这样费解的结局,赌输的人固然不服,赌赢的人也不好意思去要钱。

    没等他们找天枢城军方人员了解是怎么回事,决战开始了。

    方洪已经意识到,的确只能用阿术所说的那种战法。再想玩以前金军那种狼战术,对付全新的天诛军,那是找错对象了。

    “全军压上!用强大的骑兵压垮他们!”

    方洪脸色铁青,没法子了,惨胜就惨胜,只要不被罚洗军靴就好——他奶奶的!士兵被罚最多是丢脸。他堂堂一个指挥使,要是也这样,那还用混吗?

    蓝军从指挥使到普通士兵,在败了就得洗军靴的可怕压力下,爆发出强大战意。两百步兵在前,一百重骑在后,一百五十轻骑从两翼延伸,如同一只张开铁钳的螃蟹,狠狠钳咬过来。

    红军演习总指挥关忠勇,笑顾两名副手道:“他们想跟我们硬拚,拚消耗、拚伤亡,你们认为该怎么办?”

    何元庆回头看了一眼那队掷弹兵,嘿嘿一笑:“若是以前,还真得付出一定的伤亡,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何元庆当初与杨再兴、张荣等人,从易水突袭长城口,就曾大量使用过霹雳弹,对这玩意的威力很清楚。虽然现在用的是演习弹,弹体用的是泥坯,装药量不足五分之一,还掺杂了石灰、石炭等物。但爆炸起来,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

    “元庆兄跟俺想到一块去了。”高亮也是哈哈一笑,瞥了一眼关忠勇脚上那双灰仆仆的靴子,“真想看看方大头洗靴子的模样,你们说,他会选俺们三人中哪一个人的靴子来洗?”

    何元庆嘿了一声:“我的靴子不用方大头洗,而要那个女真人洗……”

    大校场上,红军严阵以待,而蓝军则越迫越近。倏地,红军方阵第九排一阵绳索旋飞,四、五十颗黑呼呼、圆鼓鼓的物什,划过一道半弧飞向越冲越近的蓝军步兵……

    观礼台上,狄烈莞尔一笑:“方大头与我们的情报组长,要洗靴子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四十章 这次来真的了!

    红军是升级版的天诛军步兵大方阵,火力输出占到三分之一强,再加上新型兵种掷弹兵,威力呈几何暴涨。;!牢记。

    蓝军则是降级版的“金军”,虽然也来了个步骑冲阵,两翼拐子马,这些金军标准战术,但只得其形,未得其神。重骑冲阵,需要的是一往无前,悍不畏死的狠劲;轻骑飞射,则要求骑射之术达到一个相当的水准。这些,都不是一支被抓壮丁一样组建的汉签军,在短时间内,所能达到的火候。

    如此一来,此消彼长,强者桓强,弱者愈弱,结局,是早已注定……

    主席台上的狄烈,扭头对身后的几位忙碌的参谋道:“我们需要的各项数据记下来没有?”

    凌远一边忙着用笔在簿册上记录、校对,一边快速回答:“可以了,有了饮马滩之战与这次演习的数据,我们对金军的基本战术已是心中有数,往后就可以依据这些数据,拟定最佳攻防方案。”

    狄烈却在摇头:“才收集了两次数据而已,还是不足。而且,演习的效果毕竟与实战有一定差距——别的不说,至少蓝军就缺乏一种决死勇气。有时候,这种勇气甚至能将一场看似败局已定的战役,戏剧般的翻盘……另外,我们的客人显然很困扰啊……”

    的确,太行群雄真的很不解、很困惑。这场仗是怎么回事?眼睛见到的是火光频闪,耳朵听到的是轰隆爆响。然后。看似兵强马壮的骑步大军,就被那五十名所谓的场裁,吼叫着、揪扯着,一一罚出场。前后不到一刻钟,这支大军就变得稀稀拉拉的了。那一百重骑,真正能冲到红军阵前的,不过十之二三。再加上两翼轻骑的拚命发射。最终造成红军“损伤”五、六十人的兵力,而蓝军尽没。

    “这是在搞什么?”太行群雄中终于有人大叫起来,“扔爆竹就能胜?遮莫是消遣俺们么?”

    就在太行群雄大为不满之时。凌远出现在观礼台上,神色自若,向太行群雄环抱一礼。道:“演习结束。下面,会是一场真正的实战,我军将派遣一个都的兵力参战。城主之意,是诸位当家中,哪几位有兴趣加入本军实战都队中,近距离,身临其境地切身体会一下,本军的战力?”

    孟德与王忠植等人均是困惑,实战?还是玩真的?这话怎么说?

    凌远自然知道他们困惑什么,淡然解释道:“诸位当家想必听过。我军于饮马滩全阡来犯金军之事。当日金军全歼,或毙或俘。所毙者,诸位当家在战利品陈列室里,那一串串人耳上可窥一斑;所俘者……诸位当家却未能目睹。不过,眼下有了一个机会——我们会放出二百名俘虏。这些全是金军的阿里喜精锐,其中不乏有昔年宋军北征时,被对方打得一败涂地的故辽余孽。这些人的战力虽不及真正的女真金兵,却绝不在宋、夏两国精锐之下,尤其当他们需要拚命的时候……”

    孟德的眼睛倏地亮起来:“尊使之意,莫不是说……”

    凌远重重点头:“我们会发放基本武器与马匹给这些俘虏兵。然后,让他们与我们一个都的士兵交战。胜者,活命;败者,死!当然,我不认为他们有机会活命……”

    “没说的,俺参加!”孟德很干脆应道。

    王忠植忙劝阻道:“孟大当家,敌虏凶悍,刀枪无眼,大当家身负一寨之重责,还须谨慎。不如派遣手下强将……”

    孟德却摇晃得大脑袋,嘿嘿一笑道:“俺只想知道,若俺参加,是不是可以同样穿上那一身装备,并配发一根那种会喷火的钢筒子?”

    凌远断然道:“甲胄防具一应提供,但火枪……也就是你们说的钢筒子,却是不行!火枪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时间操练与射靶。现在交给你,也是不会用,反而会误伤我军士兵。”

    “这么麻烦?”孟德翻着大牛眼,也不知这是不是对方的托词,但既然人家这么说了,也不好再强求。反正,混一身那样精良的铠甲,过过干瘾也是不错,当下爽快加入。

    有孟德这样想法的群雄不在少数,纷纷报名。只是凌远却给出了限制,只限十人,每寨最多一人。最后参加的人选中,三大寨都有加入,分别是车辕岭寨的大寨主孟德、白马山寨的四头领王友植、浮山寨的二当家刘胜。

    大校场这边人欢马腾,热闹非凡,而在天枢城西北角的马厩前,正集中着一支衣衫褴褛、神情麻木的异族军队。是的,他们的左衽袍服、髡发秃顶,无一不在明示着,这是一支以契丹人为主的军队。

    后勤辎重营的指挥使,左开,正高高据站在一辆堆满草料的大车上,冷冷地看着这群俘虏。想当初,自己在签军营当小兵头时,那些高高在上的女真鞑子,正眼都不会瞧上自个一眼。而真正欺凌他们这些汉签军的,反而是这些“二狗子”。

    契丹人与宋人之间,可谓是百年积怨。并且因为相互死斗,最终还便宜了金国。尽管两国先后覆亡于金人之手,但两国遗民却决不可能携手共击金人。彼此之间的仇恨,亦不比金人对来得少。因此,狡猾的金人才会将契丹军与汉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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