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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起点vip2013-10-22完结)-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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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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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大家周末快乐。
  明天是周日,大约还得晚更一天,但从周一起就正常了,抱歉了各位。
  今天的第二更还是十点左右。
  求粉红。
  谢谢。




第六十二章 一个贴心,一个贴身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辽州。
  辽州已经快到幽州的边界了,到达辽州后,一行就要从另一条线路折返而回。
  巡狱史一行到达的时候,有人拦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负责,并没有发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带到了下塌处。不得不说,他所到之处,官员们都热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还有人给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学虽然收点小礼,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馆驿里,就算在范阳,韩无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军营而已。若对他太过热情了,他查得反而更严,有错处的,罚得也更狠。到后来,就没人敢这样明着暗着贿赂他了。有那工夫,不如把案卷整理一下,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倒便宜些。
  不过有人拦路喊冤就是大事了,想想,得多大的冤情才会这样做啊,吓得当地州府的刑司官员麻溜儿地跑了来,头上和手心都是冷汗。他们这些当官的,很少彻底干净的,所以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底气都很不足,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出了岔子,让刁民逮住机会上告了。
  可当大家坐在馆驿的驿厅里看到那个上告人,中级官员倒还不怎么,现管的县官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因为上告者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典型的东北小伙儿,高大,憨厚,认死理。用东北方言说:有点彪。或者说,是个彪子。
  但春荼蘼看到这个叫刘二郎的家伙。却是很喜欢。因为他够直白,说的话比较容易懂。他所要求的,也非常简单明了,还因为他是戍边的军士。
  春大山就是军人,她爱屋及乌。
  刘二郎要告的,是他的亲娘舅王某。三年前,才年满十八岁的他被调换到边界戍卫,当时他家在村里算排名前列的有钱人,足养了五头牛。在古代,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杀牛是犯罪,更不用说吃牛肉什么的了。普通的农家,有一头牛就不错了,何况五头,所以说,那是很大一笔财产。只可惜家里除了他,再无旁人。父母和祖父母全都去世了,也无兄弟姐妹,他只好把牛托付给王某来养着。他想,娘舅是很近的亲戚,总不能坑他的。
  好不容易,三年期限到了,他又换防回到家乡。然而。当他找娘舅王某要回牛时。王某却告诉他,只有三头了,之前死掉两头。他不信,因为他把牛送给舅舅代养时,五头牛都是才成年的,其中四母一公。而当他偷偷到牛棚去看时,发现牛有快二十头之多。他找舅舅理论,舅舅除了那三头。其他全是王家的。
  刘二郎很生气,因为王家一向很穷,以前还要靠他家来接济,哪有钱买牛犊饲养?可王某坚称如此,甥舅两个人分说不清,就吵嚷起来,连里正、村长都劝和不了,最后见了官。
  可是这案子要县官怎么判啊,他又不认得牛,偏刘二郎拿不出证据,连人证也没有,于是这无头官司纠缠了好久也没个结果。谁也没想到,为了几头牛,刘二郎居然来拦轿告状!
  真真是,岂有此理!
  康正源也头大,可以说,他管了这么多年的刑司之事,第一回头大如斗。若不接这个案子吧,实在有负皇上所托,传扬出去也不好听。因为案不管大小,他的职责就是审理清楚,不然公平就无从谈起。若接手吧,还真是哭笑不得。而且他一时也想不出如何判案,何况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哪。
  情不自禁的,他看向春荼蘼。
  两人相处日久,春荼蘼关于各类案件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他不知道那是千百年来,人类在刑司律法上的积累,被法学家们浓缩成知识精华,再被春荼蘼学以致用了,还当她是天纵奇才,越来越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想法。
  此时,他遇到为难处,就自动而自然地想听听她的意见。
  因为驿厅里人多,春荼蘼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站在离康正源不远不近的地方,低着头,旁边站着春大山,做足了书童的样子。此时感觉到康正源的目光,连眨了几下眼,向厅后努了努嘴。康正源会意,站起身来说道,“此案本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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