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北京大案-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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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出门来到小区门外一个小饭店里坐了下来。关于以下发生的情节,成为吴主编和张博士在法庭争论的焦点,但基本的情况是:在这个小饭馆里,张博士承认匿名信是他所写,并当场给吴主编下跪并写下了悔过书,之后还约定第二天上午10时张博士到某网站高层那里说明情况。但第二天张博士并没有到吴主编的单位说明情况,吴主编经过打电话联系还是没有见面。于是,盛怒之下的吴主编于3月2日晚上打电话向张博士的导师、中央美术学院潘院长反映这件事情,还向中央美术学院党委递交了反映这个事件的信件。然后,吴主编撰写了一封名为《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的公开信,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美术界的朋友,在这封公开信的末尾,吴主编称,“把张博士的恶行通报给大家,并使他的卑劣人品大白于天下,其目的不仅仅是我要报复他平白诬陷在先、蛮横抵抗在后的嘴脸,更主要的是提醒大家注意在美术界每个人身边的这颗定时炸弹。”
这封公开信很快在网上传播开来,很多网站也进行了转贴,当然,张博士也看到了这篇文章,由此引发了一场轰动京城美术界名誉权之争。
博士下跪,当众写下悔过书
那么,2005年3月1日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吴主编在公开信中对这个过程作了如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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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博士下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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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张博士家后,我们在他(张博士)住的小区出门右手第一个小饭店里坐下来。和我去的那位艺术家(王画家)对他说:“上次我们那个事情之后,我警告你以后不要给我编排故事,你为什么把我牵扯进去?”他立即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说,我上次给你打电话之后,真的没有说什么。这个艺术家(王画家)说:“那你为什么要在吴主编单位领导的诬告信中又要编排我?”在说这个话的一刹那,张博士的表情呆若木鸡,哑然无语,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我把桌子一拍,怒喝道:“你给我跪下!”我的本意也只是要他痛痛快快地承认就完了。但是,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道貌岸然的“著名”策划人、批评家、“海龟”学者、中央美院在读博士生的张博士会当着饭店服务员若干以及一众吃客共计十余人的面,当真跪倒在地下。说实话,我当时反倒瞠目结舌了。
我只好让他起来。我要求他把诬告我的事实经过当面写下来,他也表示同意。于是,我找饭店服务员要了一张饭店用来做菜单的废纸让他写了一份“悔过书”(他的悔过书也作为附件同时发送给了大家,在这个悔过书的右下角,有这个饭店的电话号码,以及该饭店老板的签名,诸位可以通过电话向那位老板求证,我在事发的现场有没有对张博士进行刑讯逼供,有没有对他施行暴力体罚)。
拿到这个悔过书之后,我对他说:“你愿不愿意这个东西让你的导师潘院长看见?愿不愿意让批评界的其他同人看见?”他说:“我求你了,千万别这样。”我说:“那好,我下面问你的话你必须要如实回答!”
以下是讯问经过(当时,饭店的老板还怕我们有暴力冲突,倒了三杯茶水给我们,以缓和一下气氛,张博士是边喝茶边回答我的话的,同时还故作轻松状):
“你是什么时候把这个诬告信寄到我们公司的?”
“去年年底。”
“你为什么要这样写?你有什么事实证据吗?”
“没有,那都是我编造的。”
“那我以前有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情?”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你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我嫉妒你。”
“张博士啊,这就奇怪啦,你有房有车,而且是两处房产。我在北京混了这么多年,才混了一套房子,而且是分期付款。你凭什么嫉妒我啊?我有什么值得你嫉妒的啊?!”
“你家里有几张艺术家的作品。”
“我×!张博士,你这样就太小人了吧!你知道是在什么情况下艺术家送我作品的吗?”
“我不知道。”
“那你的真敢写啊!而且诬陷我家里有一百幅作品,你去过我家,我家里有几幅作品你不知道啊?你现在就跟我去我家,我家里要是没有哪怕是十幅作品,老子今天就抠了你的狗眼!”——
关于这个情节的描述,张博士和吴主编有不同的说法,张博士在《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中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2004年12月中旬,我(张博士)陪美国的艺术评论家大卫去吴主编家采访他,终于有机会进入到他不轻易请人来的家。我非常惊讶地发现,他的家里有许多艺术家的作品,而且这些艺术家大多是在市场上和艺术界很活跃的,而且作品质量也很好。这让我忽然联想到许多艺术家和我抱怨过吴主编把持的网站成为自家的田地,多报道那些和他有“意思”的艺术家,以及和他有名分的展览活动,而另外的艺术活动和展览他很少甚至从来不报道。例如,红门画廊的的老板布朗先生和我抱怨过多次说,美术同盟从来不发我们的新闻稿,你和吴很熟,知道怎么回事吗?我说,不太清楚,布朗甚至要委托我向吴主编“意思意思”,我说我不想做这样的事情。想到这些我很生气!吴一方面拿着外企的不菲的薪水,一方面又利用手中掌握的网站的权力,收受艺术家的好处,获得不义之财之物。我们原来彼此素无恩怨,我为什么要投诉他,因为我看不惯这种不道德和不公正的做法,尽管有的朋友认为是业内的“潜规则”而予以默认。
当天回家之后,我决定写一封匿名的检举信给网站的负责人,大意是说吴主编在主持美术同盟网站的时候涉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从维护网站的声誉出发,希望杜绝这类事情,将美术同盟恢复为原来的公共信息平台的功能,而不是个人的地盘。吴主编也承认自己家中有艺术家的作品,而且是艺术家送给他的“结婚礼物”。我当然不知道是在什么情况下,艺术家才赠与他作品。但他自己承认收受了艺术家作品,而且是他在美术同盟工作以后。所以我没有捏造什么来诬告陷害他。话说回来,即使我真的诬告了他,他也有正当而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但为什么还有那封“悔过书”呢?为什么在书中我自己承认“诬陷”了他呢?这涉及更为严重的问题。3月1日,他气势汹汹地来到我家,要我摊牌,讲清楚为什么要“诬陷”他。并胁迫我到楼下的小餐馆。他一下要了几瓶啤酒,大口大口地喝着,并摔杯子砸瓶子,威胁说“老子今天跟你没完”,“你断了我下半生,我断了你后路”,“老子剁了你的手”,“我已经把老婆安排好了,我今天不想活着回去了”。一股疯狂的拼命报复的架势,极尽辱骂、侮辱、恐吓之能事。这在吴的信中略有提及,他用这样的手段胁迫我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并恶狠狠地威胁说“必须一次让我满意,否则老子剁了你的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迫按他的要求写下“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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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博士下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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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反诉,剑拔弩张上公堂
尽管双方说法不一,但事情的基本脉络已经清楚。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无非是两个人的恩怨而已,也许不会被公众所知。在3月1日晚上张博士给吴主编下跪并写下悔过书之后,吴主编对张博士说:“你必须在明天上午十点之前去我们单位,向我们单位的领导澄清这一切!这是你必须做的!”
据吴主编称,“张博士再次当街下跪,山盟海誓,满口答应”。吴主编称,“之所以坚持要张博士到自己单位说明情况,是让张博士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同时作为一种了结的方式,让双方之间的事情到此结束,对自己遭受别人的不白之冤之后,也是一个交代。”
但是,第二天吴主编并没有等到张博士的消息,吴主编给张博士打电话,张博士称自己在发烧。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得到张博士的消息,怒火未消的吴主编写下了一封公开信《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此后,吴主编开始向张博士的导师——中央美院潘院长先生反映这件事。此后,吴主编向中央美院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通过电子邮件散发出去。
小饭店当众下跪之后,张博士认为这是法律上所禁止的“胁迫行为”,吴主编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内心感到莫大耻辱,受到严重精神伤害。三四天之后,有朋友告知张博士,网站上登出了吴主编的公开信和张博士所写的《悔过书》,中央美院领导和美术界的许多朋友也收到了同样的东西。吴主编那充满辱骂、要挟、恐吓和疯狂的人身攻击的信被公开了。很多人不相信,还以为是新闻炒作。
对此,张博士认为吴主编的行为已经涉嫌诽谤,并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在美术界造成很坏影响。2005年3月10日,张博士写了一封《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散发给朋友。并称,“法律会有公正的裁决,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月15日,吴主编也看到了张博士的这封信,很快对这封信作了“批注”。在这封信中,两人的矛盾开始大大升级。吴主编在批注中称,“张博士继续执迷不悟,那么,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事情闹到这一步,双方的争论已趋白热化。2005年4月4日,张博士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吴主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2万元。5月17日,被告吴主编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停止捏造事实、诬告诽谤反诉人的行为,消除给反诉人带来的名誉上的影响,并在《法制日报》等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反诉人精神损失费1元。
同时撤诉,退一步海阔天空
2005年5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剑拔弩张。因为这一名誉侵权案涉及匿名信、悔过书、以及有影响的学院、著名网站等敏感字眼,参加旁听的很多都是美术界的同行。在这次庭审中,双方围绕着三个争议焦点展开。
焦点一:匿名举报,是否构成侵权?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作为一个美术界公共宣传网站的主持人,收受了部分艺术家的作品,对赠送作品的艺术家的宣传势必会多于没有赠送其作品的艺术家,这样做必然会对艺术家和相应作品的宣传产生影响,导致并形成一种不良风气。为此原告把看到的想到的情况反映给被告单位的负责人,从原告的用意和出发点来说应当是公正的,从性质看并不算是一件能令被告产生如此激动的不当行为。虽然被告这种收受行为并不构成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但势必产生负面影响。原告张博士的行为是有道理的,可能这种置疑、批评和投诉会暂时对被告产生些影响,但如果被告是公正的、敬业的、无私的,必然会经得起检验,因此原告的投诉不失实、不违法、不侵权。
被告吴主编认为,原告到被告家,看到墙上有3幅作品,便心生嫉妒捏造事实,化名以“举报”的名义向被告单位诬告、诽谤被告借工作的机会向艺术家索取钱物,并索取艺术家的作品100多幅,同时声称每幅作品价值人民币3万元。2005年3月1日,在被告找到原告核实上述事实的情况下,原告承认自己是出于嫉妒心而诬告,并自愿写了《悔过书》,同时答应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愿做任何努力还吴主编先生的清白之身。并承诺第二天去被告单位澄清事实,然而,事后原告出尔反尔,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关于匿名信中说提到吴主编有画家送的100张画的争议,张博士在一份电子邮件中说自己只是称,“吴主编有许多艺术家的作品,我只写他有几十张画,不是100张。”而吴主编称自己拥有的画不足10幅,是艺术家朋友赠送的,个别还是朋友在自己结婚的时候赠送的。法庭上,证人王画家出庭作证,称自己的画是自愿赠送给吴的。
关于张博士称“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甚至要委托我向吴主编‘意思意思’……”的内容,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向法庭出具证明称,“因为张博士和吴主编关系很熟,我就对张博士说:‘我想请吴主编和红门画廊的艺术家们坐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此后我和张博士再没谈论过此事,我也没有让张博士给吴主编‘意思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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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博士下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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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博士下跪,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庭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