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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凰歌之狂妃无双-第76部分

小说: 凰歌之狂妃无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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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间被她这么一笑弄得更加怕了,身子抖得跟筛子似的,双腿都有些哆嗦。

    真的好恐怖。

    不得不说,小孩子是很敏感的,他能感受到苏云歌身上的血腥之气。

    那是让他惧怕的,无比恐慌的气息。

    看着眼前这个几欲昏厥的小男孩,苏云歌只觉气氛更尴尬了,她调整了一下脸部情绪,索性也不笑了。

    “你有什么事情吗?”她将自己的语气尽量柔和化。

    苏不凡几乎鼓起了全部的勇气睁开眼睛,“不……不要吃我。”

    吃他?苏云歌瞬间有种被雷劈了个感觉。

    到底她在外面被传成什么模样了,在这小男孩的心里居然也成了吃人的存在。

    “我不……”正想为自己辩驳一番,但是看到眼前之人那一脸惧怕的模样,莫名心里有了捉弄的心思。

    “啊,你又没肉,我吃你干什么。”说罢,她还煞有介事的捏了捏苏不凡的脸蛋。

    苏不凡年龄不大,约摸才十岁左右,模样还未长开,眉宇清秀至极。他感觉到苏云歌碰触他脸颊的手,只觉寒毛倒竖,冷汗层层。

    手握得死紧,身体僵硬的如同冰块,生怕动一下就会遭到那可怕的下场。

    听院里的姐姐们说,这里住着最恐怖的鬼,会吃人,她们还怂恿着他来看。

    呜哇……娘,他要回屋,这个鬼好可怕。

    苏云歌观察着这个她所谓的弟弟,作为苏家的少爷,穿着却不是很好。不是锦衣华服,而是较为粗糙的粗布衣衫,但是却洗得很干净。

    浑身上下没有一件玉佩饰物,束发用的簪子都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桃木簪。

    看来这五姨娘过得却是辛苦,所以自己唯一的儿子也是粗布衣衫。

    看着苏不凡快哭出来的模样,苏云歌轻叹一声,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脑袋。

    “好了,不同你闹了,我不吃人,也不会吃你的。”

    苏不凡小小的退了两步,半信半疑的看着苏云歌。

    “真的吗?你真的不吃人?”

    苏云歌哭笑不得,一手拉过苏不凡,一手屈指弹向他的额头。

    “你脑袋里在想什么啊!我要是真吃人,你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和我说话嘛!”

    苏不凡愣了愣,听到这句话时,紧绷的身体瞬间松懈了下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我的娘呀,吓死我了,原来你不吃人。”

    苏云歌招了招手,“过来坐。”

    吩咐侍女上了几盘糕点,看到苏不凡一脸艳羡的模样,眼眸里闪过一丝深色。

    “五姨娘可好?”一边将桂花糕递给他,一边轻声问道。

    苏不凡接过桂花糕,一口咬下,颇有些狼吞虎咽的味道。一听到苏云歌问及自己的娘亲,拿着糕点的手微微顿住。

    有些颤颤巍巍的开口,“我可不可以将这些好吃的糕点带些给我娘亲?”

    男孩苍白的脸,明明有些惧怕但是却强自镇定的模样,那脆弱的倔强让苏云歌有一瞬间的怔愣。

    这是弱者的坚持吧!

    有自己所护卫的东西,即使再弱也有自己拼了命都想守卫的东西。

    那她呢?她有自己想守护的东西吗?

    微微抬头便看到坐在不远处树干上的容甜,她的双腿轻轻晃荡着,长发随风飘动,如同要随风消失。

    容甜正在看着远处的风景,察觉到苏云歌在看她,低头与她四目相对,眼眸里些许的疑惑。

    暖风轻轻的,苏云歌看着容甜忽然就笑了。

    她现在不作他想,只想悠闲的与容千寻度过此生,烹茶煮酒,闲挑棋子落灯花。

    抬手揉了揉苏不凡的脑袋,发丝带着男孩独有的柔软。

    “可以的,多带一些给你娘亲吧!”

    苏不凡蓦然睁大眼眸,先是不可置信,接着鼻尖有些通红,眼眸里水光盈盈,看起来好不可怜。

    有一瞬间,苏云歌以为自己看到了走失了的小犬。

    这小犬还在对自己摇着尾巴。

    “你真是个大好人。”苏不凡抽了抽鼻子。

    “她们都说你是魁拔山里的妖精变得,要吃人要喝血,是个大坏蛋。”

    苏云歌微微无奈,“那你觉得我是不是呢?”

    想也是那林氏与苏婉仙身旁的丫鬟说的话。

    苏不凡又摇头又点头,“像又不像。”

    这是个什么答案。

    耐着性子,苏云歌继续逗弄着苏不凡。

    “如何说?”

    “你有点像那些坊间小说绘本里的精怪,明明很可怕,但是对我却很好。”苏不凡一本正经的回答着。

    苏云歌被这个答案噎得可以,只觉胸口有团气吐不出又咽不下,默念几声。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可是……奶奶的,正是童言才说的是真话不是吗?

    看来得找个机会好好修炼一下气质,不然老是吓到花花草草是不好滴。

    “天色晚了,快回去吧!”苏云歌对着苏不凡轻声道。

    苏不凡走后,苏云歌有些怅然若失,似乎她很久都没和人如此聊天了。

    “小姐,玉寻少爷传来口讯了,让您明日准备去皇家学院呢。”若菊一路小跑过来说着这消息。

第113章过往() 
苏玉寻的口讯让苏云歌的神情有了微妙的变化,那双清澈的眼眸里缓缓涟漪渐起,浓浓的满含兴味的眸光带着摄人心魄的味道。

    一旁的若菊都是看痴了。

    小姐,小姐怎么能这么好看。

    苏云歌唇角一丝笑意微露,如那晨露初绽,从花瓣上缓缓滑落,将人心都惑得微颤。

    皇家学院呢,似乎,和夏侯渊的约定也要在那里实现呢。

    前些日子被后院女人的琐碎小事给绊住了,现在总算是无事一身轻了。

    嘛!

    她就权当是去观光旅游,拿她的水里青鱼,再顺便履行约定就好了。

    月挂柳梢头,清辉几许,将那院中湖水映得波光粼粼。

    这时候,皇家学院东面一处独立的院子里。

    容千寻和一名青袍中年男子面对面坐着。

    这位身穿青袍,瘦脸细眸,眼角略带皱纹,看起来年近四十的男子名为赵书之,乃皇家学院有名的师长,擅长医学药理,也是皇家学院唯一的医疗人士,有学生斗殴比武受伤了,都由他来医治。

    他在皇家学院学生中出名的程度堪比院长,不是因为他医术高明,而是源于他冷酷又恶趣味的性格,对每一个学生都不假以颜色,心情不好了,把伤患丢在一旁半天不管,任他痛着也是常事。

    “来来,千寻尝尝这茶,耀华的名产。”赵书之亲自端起青瓷茶壶,给容千寻倒茶。

    这一幕要是被皇家学院的学生们看到,非得掉一地眼珠子不可。

    在他们的认知里,赵书之就是个神气得用鼻子看人,连皇家院长也不放在眼里的邋遢鬼,连皇家院长都未必能得到他亲自的招待倒茶,更别说一个外来男子。

    容千寻却像是对这见怪不怪,端起茶杯放在面具前,一秒后又平静的放回桌上。

    赵书之眸光一闪,笑道:“看来几年不见,你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更厉害了。”

    这几年原以为他身残志也残,闭门谢客又不上朝,众人几乎都快忘了这个曾经惊才绝艳的定北王。他一直念着他,念着这个清辉如月,却又高贵如雪的男人。

    不知是不是上天听了他的祷告,今日他见到了,见到了这容千寻,让他受宠若惊,又觉不可思议。

    容千寻轻声道:“我想来皇家学院求学。”

    “噗……”才喝入嘴里的一口茶水,被赵书之喷出来。他一脸扭曲用袖子往脸上抹,纠结道:“千寻小娃,这玩笑可没意思!你这资质,可这皇家学院还有哪个师长有资格教你?”

    容千寻道:“师长们的阅历,我无法相比。”

    “这倒是。”赵书之哈哈一笑,随即又止住,认真问道:“你真打算来求学?为了什么,别告诉我说你是无聊了找罪受,想要寻求朋友的乐趣?”

    他说话很直接,心智脆弱点的人很容易被刺伤,不过容千寻显然不在此列。

    “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理由。”容千寻伸手端起赵书之面前的茶壶,在对方受宠若惊的眼神下,为他盛满了茶杯。茶壶放下时发出轻微的脆响,亲手端着茶杯送到赵书之的面前,嗓音温润宁和,“请赵先生收我做关门学生。”

    赵书之心头一颤,暗道:老夫哪有本事收你做学生,前几年老夫就看不清你小子了,如今你的本事更高深莫测,老夫还想着从你身上讨些经验呢!

    表面上,他面上已经掩饰不住狂喜,故作矜持严肃的脸因此显得扭曲,喜滋滋道:“嗯咳,看你这么有诚意,为师就答应了。”

    他把茶杯接到手里,喝入嘴里也觉得格外的香甜。

    “嗯?”三秒后,赵书之脸色大变,看着容千寻的表情又爱又恨,更多的还是懊恼,“你什么时候下的药!”

    容千寻抬眸,轻声道:“几年不见,先生没有退步,却也没有进步。”

    “你小子!”赵书之满脸通红。

    容千寻温声道:“这是学生奉上的拜师礼,可为先生排清体内毒素。”

    赵书之闻言,脸色立即缓解不少,眼里还有一丝喜色。他知道容千寻制药的好,既然他说了能排毒那就肯定能排毒,对自己的身体大有好处。

    “咕噜~”肚子越来越痛,赵书之忽然咬牙切齿的问:“你这药效到底是怎么发作的?”

    容千寻平静道:“与泻药一般。”

    “好一个拜师礼!”赵书之怒也不是,喜也不是,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起身快速离去。

    容千寻则坐在原地,才一会儿就觉得无趣,心头发痒催促着他去找止痒的源头,似乎看到她,他就会被满足。

    “云歌。”

    而此时的苏云歌却是陷在了往事中,半梦半醒间她又想起了那个温润得男子。

    那日是她第一百零八次的任务。

    她的任务是接近X公司的少爷,杀了他。

    她穿着白裙子漫步在浅川大学校园里,校园里开满了樱花,风吹过,洋洋洒洒一片,满是浪漫的味道。

    她第一次有些羡慕普通的大学生,能够如此悠闲的生活在这所校园里。

    她收集了他所有的资料,包括他的爱好,还有他的内裤是什么颜色。

    她知道,他不喜欢喝碳酸饮料,运动过后只喝冷白开。

    她知道,他对海鲜过敏。

    她知道,他从未谈过恋爱。

    她知道……

    她知道他的一切。

    而她自信着,他不知晓她的一切。

    她总是挑着他晚上回家的时间,在那练舞房里翩翩起舞。

    她知道,他一定会注意到她。

    练舞房的玻璃是透明的,外面能清楚的看到里面。

    她知道,她只要跳舞,那白裙摇曳,就没有人不被吸引。

    她知道,她跳起舞来一定像极了妖精,勾人的妖精,她总是故意的将她的脸对向窗外,进而绽放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她知道,他动心了。

    他看着她的眼神,一次比一次痴迷,看着她的时间,一次比一次久。

    而有那么一天,他看了一夜,她便跳了一夜。

    最终的结果是,她脚抽经了。

    他背起她,如同王子解救公主一般,冲出火海,破开荆棘,不顾一切的奔向医务室。

    虽然那校医阴阳怪气的说了句,“不过是脚抽筋而已,急成这样是要闹哪样。”

    但是這并不影响他与她相识的兴奋。

    他们在一起了,如此的顺理成章。

    他是王子,她是公主。

    他第一次牵她手,第一次拥抱她,第一次吻她……

    她与他如同?所有的少男少女一般,热恋。

    如玫瑰般绚丽,也如玫瑰般迷惑了她的心。

    她放纵自己陷入这场不同寻常的温柔里,放纵了自己三个月。

    三个月后,老头子来找她。

    她便知晓,该来的总会来。

    她与他如同往常一般见面,他背起她走过那长长的街道,晕黄的路灯照着他精致优雅的侧脸,将他衬托的越发迷离。

    她在他的耳边,轻轻呢喃。

    “我姓苏,名云歌。”

    他只是微微顿了顿,便继续往前走着,依旧将她背得牢牢的。

    她説,“我是杀手,任务是杀你。”

    他依旧牢牢的背着她,连那呼吸都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脚步轻缓的往前走着,似是要背着她走一生。

    事实上,她也觉得那一晚,他似是背着她走了一生。

    她的薄刃划过他的颈项,耳边只有他最后的低喃。

    “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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