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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伊利亚特-第2部分

小说: 伊利亚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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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成分,附加在名词或被修饰成分之上。例如,我们一般不会把恶魔波鲁菲摩斯看作是“神一样的”(《奥德赛》l·70)英雄,也不会倾向于认为“尊贵的母亲”符合乞丐伊罗斯娘亲的身份(《奥德赛10·5)。有的程式化饰词明显地不符合被修饰成分当时的状态和处境。比如,阿芙罗底忒在冤诉时仍然是“欢笑的”(5·375),白日的晴空是“多星的”(8·46),而肮脏的衣服照旧是“闪光的”(《奥德赛》6·26)等等。 
  荷马是一位功底深厚、想像丰富、善于创新的语言大师。《伊利亚特》“词章华丽,妙语迭出,精彩、生动的用词和比喻俯拾皆是。荷马知用暗喻(如“战斗的屏障”(喻善战的壮勇)。“羊群的母亲”(喻山地),但却更为熟悉,也更善使用明喻。《伊利亚特》中的明喻分两类,一类为简单型,另一类则是从简单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复杂型。简单型明喻的结构特征是A像B。埃阿斯的战盾“像一堵墙”,兵勇们像狼或狮子似地战斗。阿波罗从俄林波斯上下来,“像黑夜一般”(l·47);塞提丝从海里出来,“像一层薄雾”(l·359)。此类明喻,荷马用来得心应手,熨贴自如,其技巧可谓已达炉火纯青的地步。 
  另一类明喻,即复杂型明喻,在其他民族早期的史诗中绝少出现,但在荷马史诗中却是个用例众多、趋于普通的语言现象。此类明喻的结构特征是在A像B之后附加一整段完整的内容,其修饰或解说对象不是接受喻示的A,而是作为喻象物的B。例如: 
  如同一位迈俄尼亚或卡里亚妇女,用鲜红的颜料 
  涂漆象牙,制作驭马的颊片,尽管许多驭手 
  为之唾涎欲滴,它却静静地躺在 
  里屋,作为王者的佳宝,受到双重的 
  珍爱,既是马的饰物,又能为驭者增添荣光。(4·141-45) 
  通常,诗人以“就像这样……”结束明喻,继续故事的进程: 
  就像这样,墨奈劳斯,鲜血浸染了你强健的 
  大腿,你的小腿和线条分明的踝骨。(4·146—47) 
  一般说来,史诗属叙事诗的范畴。《伊利亚特》中的叙述分两种,一种是诗人以讲叙者的身份所作的叙述,另一种是诗人以人物的身份所进行的表述、表白和对话。亚里斯多德称第一种形式为“描述”,称第二种形式为“表演”。'●'《伊利亚特》中,直接引语约占一半左右,而直接引语即为人物的叙述(包括复述),近似于剧中人(dramafis personae)的话白。毫无疑问,此类语言形式为表演式叙述提供了现成的材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伊利亚特》是介于纯粹的叙事诗(即诗人完全或基本上以讲述者的身份叙述)和戏剧(诗)之间的一种诗歌形式。柏拉图认为,荷马史诗属于悲剧的范畴,'●'而荷马是“第一个悲剧诗人”。'●' 
  ●《诗学》3·1448a21—24。 
  ●《共和国》10·595C。 
  ●《共和国》10·607A。 
  《伊利亚特》描述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中最悲壮的一页。它展示了战争的暴烈,和平的可贵;抒表了胜利的喜悦,失败的痛苦;描述了英雄的业绩,征战的艰难。它阐释人和神的关系,审视人的属性和价值;它评估人在战争中的得失,探索催使人们行动的内外因素;在一个神人汇杂、事实和想像并存、过去和现在交融的文学平面上对影响人的生活、决定人的思想、制导人的行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认真的、有深度的探讨。 
  《伊利亚特》所触及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生的有限和在这一有限的人生中人对生命和存在价值的索取。和平时期的生活是美好的。牛羊在山坡上漫步,姑娘们在泉溪边浣洗;年轻人穿梭在笑语之中,喜气洋洋地采撷丰产的葡萄。诗人弹拨竖琴,动情的引吭高歌;姑娘小伙们穿着漂亮的衣衫,跳出欢快的舞步(18·561—72)。然而,即便是典型意义上的幸福生活,也不可避免地包孕着悲愁的种子,人的属类使他最终无法摆脱死的迫胁。人是会死的,不管他愿不愿意见到死的降临。人生短暂,短得让人不寒而栗: 
  裂地之神,你会以为我头脑发热, 
  倘若我和你开打,为了可怜的凡人。 
  他们像树叶一样,一时间风华森茂, 
  如火的生机,食用大地催产的硕果;然而好景不长, 
  他们枯竭衰老,体毁人亡。(21·462—6) 
  人生如同树叶的催发和枯亡;在第六卷第145—49行里,荷马已表述过这一思想。在战争中,在你死我活的绞杀中,死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人们尖叫着纷纷倒地,“头脸朝下”,“手抓泥尘”。死神把成百上千的壮勇拖人阴暗的地府;战争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年轻的斗士,啐嚼蓬勃的人生。即便勇烈如阿基琉斯,最终也将走上战死疆场的辛酸路: 
  但现在,谁也甭想死里逃生,倘若神3氏把他送到 
  我的手里,在这伊利昂城前……所以, 
  我的朋友,你也必死无疑。既如此,你又何必这般疾首痛心? 
  帕特罗克洛斯已经死去,一位远比你杰出的战勇。 
  还有我——没看见吗?长得何等高大、英武, 
  有一位显赫的父亲,而生我的母亲更是一位不死的女神。 
  然而,就连我也逃不脱死和强有力的命运的迫胁, 
  将在某一天拂晓、黄昏或中午, 
  被某一个人放倒,在战斗中, 
  用投枪,或是离弦的箭镞。(21·103—13)兵勇们知晓他们的使命,他们的归宿;那是战斗的人生。正如俄底修斯慷慨陈辞的那样:……我们,按着 
  宙斯的意志,历经残酷的战争,从青壮 
  打到老年,直至死亡,谁也不能幸免。(且485—87)生命短暂,战争无情。但是,壮勇们并没有悲观失望,消极颓废,也没有因此贪生怕死,畏缩不前。不错,凡人的生聚就像树叶一样,秋风一起,籁籁落地,一去不返。但是,倘若 
  ……一日 
  春风拂起,枝干便会抽发茸密的新绿。 
  人同此理,新的一代崛起,老的一代死去。(6·147—49) 
  人生充满生机,充满创建功业的希望和喜悦。世代的更替给家族带来的不是悲生厌世的情绪,不是怨天尤人的悲叹,不是无所作为和默默无闻,而是枪马创立的霸业,汗血浇铸的英名,世代相传的美谈。战勇们不厌其烦地对着敌人大段地宣讲自己的宗谱,从中享受作为英雄后代的光荣和骄傲。战争诚然无情,死亡确实可怕,但战士的责职是效命疆场,战士的荣誉是拼杀掳掠,战士的喜悦是千古留芳: 
  我的朋友啊,要是你我能从这场战斗中生还, 
  得以长生不死,拒老抗衰,与天地同存, 
  我就再也不会站在前排里战斗, 
  也不会再要你冲向战场,人们争得荣誉的地方。 
  但现在,死的精灵正挨站在我们身边, 
  数千阴影,谁也逃生不得,躲不过它的击打—— 
  所以,让我们冲上前去,要么为自己争得荣光,要么把它 
  拱手让给敌人!(12·322—28)在向对手挑战时,赫克托耳高声喊道,倘若让他得手,他将把遗体交还长发的阿开亚人,使他们得以礼葬死者,堆坟筑墓,在靠海的地方。他预言: 
  将来,有人路经此地,驾着带坐板的海船, 
  破浪在酒蓝色的洋面,眺见这个土堆,便会出言感叹: 
  “那里埋着一个战死疆场的古人, 
  一位勇敢的壮士,倒死在光荣的赫克托耳手下。” 
  将来,有人会如此说告,而我的荣誉将与世长存。 
  (7·87—91) 今生匆忽,所以在所必争;生命可贵,所以必须珍惜。财富可以通过掠劫获取,但人的魂息,一经滑出齿隙,就无法“再用暴劫掠回,也不能通过易贾复归”。阿基琉斯宁可做一个农人的帮工,也不愿当冥府里鬼魂的王者(《奥德赛》12·489—21)。然而,对生命的挚爱,没有使英雄成为生命的奴仆——除开神的因素,他们始终是它的主人。明知命运险厄,但却拒不向它屈服;明知征战艰难,但即使打到头破血流,也要拼个你死我活。活要活得扬眉吐气,死要死得明明白白。在黑雾弥漫的战场上,忒拉蒙之子埃阿斯喊出了悲愤的呼号: 
  哦,父亲宙斯,把阿开亚人的儿子们拉出迷雾吧! 
  让阳光照泻,使我们重见天日!把我们杀死吧, 
  杀死在灿烂的日光里,如果此时此刻,毁灭我们能使你欢悦! 
  (17·645—47) 用有限的生命抗拒无限的困苦和磨难,在短促的一生中使生命最大限度地获取和展现自身的价值,使它在抗争的最炽烈的热点上闪烁出勇力、智慧和进取的光华。这便是荷马的勇士们的人生,凡人试图冲破而又无法冲破自身的局限的悲壮(另见“英雄”节)。很明显,这是人生的悲剧,也是人生的自豪。虽然这一主题在后世的悲剧作家、尤其是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我们不要忘记,是荷马和他的《伊利亚特》首先教我们看到人生的悲苦,人生的英烈,人生的渺小和伟大。 

                 英雄 

  按照荷马的观点,英雄或壮士是神的后裔,天之骄子,凡人中的宠儿。英雄们具备凡人所羡慕的一切,是阿开亚人中的俊杰(aristees panachaion)。他们出身高贵,人人都有显赫的门第,可资夸耀的家族,坐霸一方,王统天下。他们相貌俊美,仪表堂堂,鹤立鸡群在芸芸众生之中。阿基琉斯是男性美的典范(《奥德赛》11·470)。前往赎取儿子遗体的普里阿摩斯,在“满足了吃喝的欲望后”,凝目阿基琉斯, 
  惊慕他的俊美,高大挺拔的身躯,就像 
  神明一般……(24·630—31) 在特洛伊城楼上,普里阿摩斯望着阿伽门农的雄姿,开口问道(对海伦): 
  走近些,告诉我他的名字,那个伟岸的勇士, 
  他是谁,那位强健、壮实的阿开亚人? 
  我从未见过如此出类拔萃的人物, 
  这股高豪的气派——此人必是一位王贵!(3·166—70) 英雄俄底修斯,虽说比阿伽门农矮了一头,但他的肩膀和胸背却长得更为宽厚(3·193—94)。 
  英雄们膀阔腰圆,力大如牛。埃阿斯的战盾大得像一面围墙,而阿基琉斯“仅凭一己之力,即可把它捅入检孔”的插杠,需要三个阿开亚人方能拴拢和拉开(24·454—56)。硕大的石岩,当今之人,即便站出两个,也莫它奈何,而图丢斯之子狄俄墨得斯却仅凭一己之力,轻松地把它高举过头(5·303-4)。很自然,在荷马看来,神的血脉,高贵的王家子弟,要是没有过人的勇力,那是荒唐的。英雄是力量的象征。 
  尽管战争是“可怕的”、“可恨的”、“屠人的”,壮士们却嗜战如命,“渴望着”冲战杀敌,品味“战斗的喜悦”。勇敢战斗是祖传的古训。格劳斯对秋俄墨得斯嚷道:家父 
  要我英勇作战,比谁都勇敢,以求出人头地, 
  不致辱没我的前辈,生长在厄芙拉 
  和辽阔的鲁基亚的最勇敢的人。(6·208—10)他们不仅嗜战,而且善战——天底下哪有英雄不会打仗的道理?面对埃阿斯的威胁,赫克托耳(在《伊利亚特》里,他还不是超一流的战将)针锋相对,开口作了一番“自我介绍”: 
  我请熟格战的门道,杀人是我精通的绝活。 
  我知道如何左抵右挡,用牛皮坚韧的 
  战盾,此乃防卫的高招。 
  我知道如何驾着快马,杀人飞跑的车阵; 
  我知道如何攻战,荡开战神透着杀气的舞步。(7·237—41) 壮士们不仅擅使枪矛,而且能用口舌。荷马史诗中的英雄是口才出众的辩者,行动果敢的勇士(9·443,另见2·273,18·105—6,18·252)。勇猛豪强,雄辩滔滔,方为英雄本色,凡人的楷模。会场,如同战场一样,是人们“争得荣誉的地方”(1·490)。作为阿基琉斯的私人教师,福伊尼克斯负责教授辩说的技巧或本领,因为雄辩“使人出类拔萃”。能谋善辩的俄底修斯之所以受到全军的爱戴,除了作战勇敢和受到雅典娜的特别关照外,出众的辩才亦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特洛伊智者安忒诺耳赞赏墨奈劳斯的表述,认为他用词精炼,出言迅捷,但却更为赞赏俄底修斯的稳笃,赞慕他的词锋和无与伦比的话辩: 
  但是,当洪亮的声音冲出他的丹田,词句像冬天的 
  雪片一样纷纷扬扬地飘来时,凡人中就不会有他的对手; 
  谁也不能匹敌俄底修斯的口才!(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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