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第4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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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武艺高强或者低微,无论是年轻少壮还是老弱病残;无论你木呆呆地站在那里,还是飞快地伸出兵器格挡、招架,那些斜斜刺来的长矛都会瞬间刺入你的肋下,然后瞬时一搅,收割你的性命……这就是宁乡军长矛方阵的魔法吗?
即便是割稻子也没有这么轻松,简单。
目瞪口呆地看到自己的士兵一排排被人如此简单地杀死,刘春彻底呆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宁乡军的长矛手以这么密实的阵形想前推进了这么远,还能丝毫不乱。火枪手几乎都站在山东军火器营的面前,被射倒一地还能丝毫不乱。
也没想到,自己的军队会如此不堪,弓手只射了一轮箭就被吓溃了。火器营也同样丢人,还将自家大阵冲一团混乱。
“孙元!”良久,他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
实际上,即便到了此刻,山东军损失也不大,也就倒下了一百多人,在六万多总兵力中连零头都算不上。可是,军心以散,士气已堕,士兵们还能再战吗?
就在他怔住的片刻,敌人的长矛阵又向前推进了五十步,短短片刻,遍地都堆起山东军的尸体,满眼都是猩红色。可宁乡军却还是那副平静模样,依旧有条不紊地随着军官的口令左刺左刺左刺,不断地扩大的战果,驱赶着退下来的败兵向前,制造更大的混乱。
刘春眼睛都绿了,胸口郁闷得直欲吐出血来。一直以来,他对孙元都颇多不屑,在他看来,孙元也不过是比自己出道早而已。若他刘春上头没有父亲束缚,也单领一军,所成就的事业并不会比这个农家子弟小多少。
可今日一见,却愕然发现,宁乡军的强大已经超过他的想象。
这就是天下第一军吗?
难不成我刘春就这么认输。
“不!”他红着眼凄厉地大叫一声:“骑兵队,随我出击,击溃这群长矛手!”
“少将军,少将军,不能出击,快快整顿部队。”刘孔和一张脸惨白如纸:“孙元的骑兵军到了……啊……”
接下来的话就被马蹄声彻底淹没,只能看到他一张嘴可笑而无声地翕张着。
大地在颤抖,已经被千军万马踩得稀疏的禾苗剧烈摇摆。
抬头看去,却看不到宁乡军骑兵的战马,而是一团接一团腾起的黑云。那是马蹄卷起的泥水,那三千骑兵就仿佛立在乌云之上。
“逃啊!”冷兵器战争之中,骑兵的威慑力如此之大。若非经常长期训练的老卒,碰到这种集团式的冲锋,就只要俯首待死一条路可走。
刘春一颗心都冷透了,他看到闪亮的马刀借着奔驰的战马割来,空中全是跳跃的人头,那些失去首级的躯干甚至被马刀带着带地上转了一圈,才不甘心地跌落稻田里。
六万多人马都大喊大叫着朝后涌去,不要命地逃跑。
战况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这就是能够同建奴在沙场上一较长短的虎贲之师。
这个时候,刘春才深刻体会到当年九边明军面队着凶暴建奴时的情形。
这个时候,要想重整部队的秩序已经没有可能,即便是父亲在此也束手无策。
其实,父亲打仗也是不行动的,换他,此刻只怕已经逃远了。
可我刘春不行,这次镇守淮安,单独领军可是我盼望一生的机会啊,我不能让父亲,让山东军的所有人都小看,都说我是一个只知道躲在父亲羽翼小的雏儿!
“骑兵,我的骑兵,立即投入反扑!”他接过亲卫手中的斧子,大声咆哮:“集中所有可以调动的精锐,杀掉孙元!”
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孙元的总军大旗子已经出现在山东军大阵的东面侧翼。那面巨大的黑旗上,金绣的三脚乌正在肆无忌惮地飘扬。
敌人已经全军出动了,枪声、炮声、喊杀声和山东军士兵的惨叫震耳欲聋。
带着中军三百多骑兵,一头撞进宁乡骑兵军的队伍中。好个刘春端的勇猛,斧子一扫,就将一个骑士砍下马来,有大吼一声,顺手用斧柄砸到另外一个敌人的背心上。
那敌骑兵背心的铠甲明显地凹下去一块,吐出一口殷红色的鲜血掉落马下,就被千万只马蹄淹没了。
双方的骑兵都在高速冲击,四下都是战马的长嘶,兵器割进铠甲的锐响,还有就是人体落地的蓬蓬声。
刘春憋着一口气砍倒十几个敌人,斧子上已经粘满了热热粘稠的人血,滑溜得快握不住了。
宁乡军虽然剽悍,可也畏惧他的勇猛,手下也犹豫了。
身前的压力骤然一空,刘春借机张大嘴,将憋在胸口那一口仿佛要爆炸的浊气吐出,然后又深吸了一口。
带着腥味的空气入肺,几乎让他醉倒。
回头一看,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自己身后那三百多骑兵已经被人冲得七零八落,散到战场的各个角落,正被人不断用马刀残酷消灭。
这三百多人可都是山东军的精华,平日间的训练不可谓不刻度,吃穿用度也是军中第一。父亲平日间,简直就是把他们当唐末藩镇的牙兵养着,想的就是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可就在今日,说不定他们全部都要丢到这里了。
孙元的大旗还在前方不断运动,旗帜所经之处,宁乡骑都会爆发出整齐的大喊:“乌拉,乌拉,乌拉!”形同癫狂。
再看看自己身边,只剩五十来人。他们一个个都是士气低落,不少人身上的铠甲已经被敌人用马刀割出可怖的口子,耷拉下来。
刘春大吼:“大家听着,对着敌人的中军大旗杀过去,我们还有机会。只要杀了孙元,这一仗就胜了,我们还没有输!”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提着古怪兵器的敌将突然带着一队人马泼风一般杀来。
那敌将身材高大匀称,国字脸,五官端正,看他身上的铠甲也是非常华丽。同普通宁乡骑兵只穿了一间短胸甲不同,他的铠甲很长,正是建奴巴喇牙兵的白甲,显然是军中重要人物。
他手中的兵器以前也没见过,像是一把黑黝黝的长枪,只不过枪尖却是一把长长的两面开刃的短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已经好几百年没在战场上出现过的马槊。
。。。
第765章 疯虎()
“汤问行,宁乡骑兵军统领汤问行!”一个亲卫大声喊叫。
这人是山东军的老人,当年济南之战的时候同汤问行见过几面,在一起吃过酒。
“好得很,好得很,厮杀了半天,总算寻着了一颗值钱的头颅!”刘春狞笑:“杀!”
确实,这颗头颅在宁乡军中的价值仅次于孙元。
孙元的骑兵军自济南之战始,再到永城讨伐刘超,马牧集在刘宗敏、小袁营的六万大军中从容脱困,真真是杀出了霍霍威名,世人已经将宁乡军与辽东建奴的骁骑营并称。如果今天能够斩了汤问行,当可断孙元一条臂膀。
一马当先。
那使马槊的敌将汤问行也发现了刘春,将战马的速度提到最高。
几乎是一瞬间,刘春和汤问行就狠狠地撞到一起。
两人都是高速对撞,同时不约而同地将兵器往马首侧面一横,将兵器的刃口对准敌人的身体。因为,战马冲击的力量如此巨大,如果你将手中的兵器直接朝敌人身上招呼,在击中敌人的同时,也会被那反作用力冲下战马。
双方都没有躲避,就这么面对面地一决生死。
刘春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手中大斧的刃口弧面接触到敌人腰间的铠甲,瞬间地切开上面的铁叶子和下面的牛皮里衬。
心中一阵狂喜:“有了!”
“不对!”斧子在破开铠甲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一钝,刘春心叫一声:“糟糕,里面还有一层索子甲。”
这个时候,汤问行的马槊已经切到他的胸口。
好个刘春天,千钧一发之机将身子一侧。马槊就切到他的肩甲上,割出一连串跳跃的火星。
骑兵对冲,胜负之在一瞬,根本就没有第二次出手的机会。因为双方的战马都在飞快奔驰,大家一个照面之后就会各分东西。
可就在这个时候,肉眼可见,那条马槊却猛一弯曲,如同一张大弓。然后又是猛地一弹,像鞭子一般抽到他的肩上。
巨大的力量袭来,瞬间将刘春弹落下马。
这就是马槊,骑兵马战第一利器。
马槊这种兵器最早出现在唐朝,一直到北宋末年,都还在使用。到南宋时,因为制作工本昂贵,费时费力,就逐渐被淘汰了。
制作马槊的的工艺极其复杂,首先要选则一根笔直的白蜡树干,将其树芯裁成小指粗细的两米长的细条,搁置到阴凉处风干,然后上漆,以麻线捆扎,放置一断时间之后,接着再上漆,沉在水中一段时间,再风干,上漆。如此反复,两年时间才能得到一柄上好的枪材。
这样的武器既沉重,又韧度极佳,却因为太麻烦,和明军建军思想不符,就彻底被历史所淘汰了。
刘春只感觉一阵腾云驾雾,等他从地上跃起,汤问行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
“该死的,靠着兵器欺负人算什么好汉!”
汤问行冲过去之后,后面的宁乡军骑兵还在凶猛地扑来。
两个骑兵同时挥舞着马刀斩来,刘春一声大吼,手中大斧挥出一个扇面将一头战马的两条前腿砍了下来。
可那奔驰而来的战马还是将他撞得腾空而起,一头跌进正在慌乱退切的山东军人潮里。
吐出一口黑血,刘春大斧一扫,身前立即一空,残肢断臂落了一地。
他大吼一声,如同在半空中响起一声霹雳,口中血沫子抛洒空中。可即便如此,依旧无法排遣胸中那一口愤怒郁闷之气。
又是两骑冲来,金风扑面。
刘春猛地跃起,感觉背心铿锵鸣响。
两把马刀就他斩得再次跌倒,身上的铠甲“哗啦”一声披散下来,四肢百骸无一不酸无一不软。
从建奴那里得来的白甲果然坚固,若非如此,自己已经死去两回了。
连番受到重击,刘春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火辣辣地,有一种恶心的感觉。如果没有料错,应该是受了内伤。
抬头看着前方,山东军已经彻底溃散,到处都是丢下兵器跪地求饶的士兵。
而敌人的长矛方阵还是如同森林一般不紧不慢地推来,遇到反抗,都是毫不留情的一个前刺。
尖锐的矛尖闪烁成一片,金属的波涛汹涌而至,不可阻挡。
至于孙元的中军大旗,陷进这人海的波浪中,又如何寻找得到。
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现在就算我冲上去,也会被敌人乱枪刺死吧!在这种乱成一团的战场上,个人勇武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今我已经丢了战马,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
想到这里,刘春不禁心灰意冷。又悲从中来:“苍天啊,我刘春究竟又哪一点比不上孙元,武艺、勇气,还是韬略?为什么他的手下剽悍至斯,而我麾下却是一群猪,甚至比猪还不如?”
“罢,就战死在这里吧!六万多人马都被人家给打散了,已经没办法像父亲交代。孙元贼子狡诈如狐,绝对不会放过乘势攻取淮安的机会。所谓天予不取,必受其咎。可怜我山东军的家小粮草辎重可都在淮安城中,若是丢了,父亲囤在**、天长的精锐部队就变成孤军了。我还有何面目再去见他?”
背心疼得厉害,没有流血的吉祥,但身体中的伤势必定轻不了。
刘春咬牙提着大斧。
“少将军!”刘孔和带着十几个骑兵冲了过来,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少……少……少将军,我们还是速速撤退吧。”
“撤退,去哪里?”刘春咧着嘴,凄厉地哑笑。
“少将军,我们还是去高邮好了。”这话一说出口,刘孔和才知道自己是急糊涂了,高邮那边可是高杰的地盘,一个孙元已经打得山东兵溃不成军。遇到高杰那个魔王,还不将大家连皮带骨给吞了:“实在不行就去兴化,直接北上退去淮安,徐为之图。刘春啊刘春,你就听我一次,快走吧,再迟就来不及了。”
看到刘孔和一脸又是灰尘又是汗水和血水,语气中纯粹是将自己当成小孩子看待。突然间,刘春心中涌起了强烈的反感,往日叔父对自己的谆谆教诲也变得那么的令人厌烦。
这个时候,敌人的长矛方阵有向前推进了一段距离,将山东军的溃兵驱赶过来。孙元的中军大旗又再右手边飘扬起来,想来这鸟人又带着骑兵冲过来,沿着山东军人潮的边沿不停的削弱山东军的士气,将他们挤压成一团。
刘春猛地下了决心,伸出血淋淋的大斧指着孙元中军旗子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