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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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奕出其手集,字极淳劲可爱。后数年,奕诣阙献之。以忠臣
之后,得司士参军,终于殿中丞。又余在京师见偓 《送光上
人》诗,亦墨迹也,与此无异。
江南徐铉善小篆,映日视之。画之中心,有一缕浓墨,正
当其中;至于屈折处,亦当中,无有偏侧处。乃笔锋直下不倒
侧,故锋常在画中,此用笔之法也。铉尝自谓 :“吾晚年始得
匾之法 。”凡小篆喜瘦而长,匾之法,非老笔不能也。
《名画录》:“吴道子尝画佛,留其圆光,当大会中,对
万众举手一挥,圆中运规,观者莫不惊呼 。”画家为之自有法,
但以肩倚壁,尽臂挥之,自然中规。其笔画之粗细,则以一指
拒壁以为準,自然均匀。此无足奇。道子妙处,不在于此,徒
惊俗眼耳。
晋、宋人墨迹,多是吊丧问疾书简。唐贞观中,购求前世
墨迹甚严,非吊丧问疾书迹。皆入内府。士大夫家所存,皆当
日朝廷所不取者,所以流传至今。
鲤鱼当胁一行三十六鳞,鳞有黑文如十字,故谓之鲤。文
从鱼、里者,三百六十也。然井田法即以三百步为一里。恐四
代之法,容有不相袭者。
国初,江南布衣徐熙、伪蜀翰林待诏黄筌,皆以善画著名,
尤长于画花竹。蜀平,黄筌并二子居宝、居实,弟惟亮,皆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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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05·
翰林图画院,擅名一时。其后江南平,徐熙至京师,送图画院
品其画格。诸黄画花,妙在赋色,用笔极新细,殆不见墨迹,
但以轻色染成,谓之写生。徐熙以墨笔画之,殊草草,略施丹
粉而已,神气迥出,别有生动之意。筌恶其轧已,言其画粗恶
不入格,罢之。熙之子乃效诸黄之格,更不用墨笔,直以彩色
图之,谓之“没骨图”。工与诸黄不相下,筌等不復能瑕疵,
遂得齿院品。然其气韵皆不及熙远甚。
余从子辽喜学书,尝论曰 :“书之神韵,虽得之于心,然
法度必资讲学。常患世之作字,分制无法。凡字有两字、三、
四字合为一字者,须字字可拆。若笔画多寡相近者,须令大小
均停。所谓笔画相近,如‘殺’字,乃四字合为一,当使‘乂’
、‘木’、‘几’、‘又’四者大小皆均。如‘尗’字,乃
二字合,当使‘上’与‘小’二者,大上长短皆均。若笔画多
寡相远,即不可强牵使停。寡在左,则取上齐:寡在右,则取
下齐。如从口、从金,此多寡不同也,‘唫’即取上齐:‘釦’
则取下齐。如从尗、从又、及从口 、从胃三字合者,多寡不
同,则‘叔’当取下齐,‘喟’当取上齐。”如此之类,不可
不知,又曰 :“运笔之时,常使意在笔前。”此古人良法也。
王羲之书,旧传唯《乐毅论》乃羲之亲书于石,其他皆纸
素所传。唐太宗裒聚二王墨迹,惟《乐毅论》石本,其后随太
宗入昭陵。朱梁时,耀州节度使温韬发昭陵得之,復传人间。
或曰:公主以伪易之,元不曾入圹。本朝入高绅学士家。皇祐
中,绅之子高安世为钱塘主簿,《乐毅论》在其家,余尝见之。
时石已破缺,末后独有一“海”字者是也。其家后十余年,安
世在苏州,石已破为数片,以铁束之。后安世死,石不知所在。
或云:苏州一富家得之。亦不復见。今传《乐毅论 》,皆摹本
也,笔画无復昔之清劲。羲之小楷字,于此殆绝。《遗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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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06·
之类,皆非其比也。
王鉷据陕州,集天下良工画寿圣寺壁,为一时妙绝。画工
凡十八人,皆杀之,同为一坎,瘗于寺西厢,使天下不復有此
笔。其不道如此。至今沿有十堵余,其间西廊“迎佛舍利 ”、
东院“佛母壁”最奇妙,神彩皆欲飞动。又有“鬼母”、“瘦佛”
二壁差次,其余亦不甚过人。
江南中主时,有北苑使董源善画,尤工秋岚远景,多写江
南真山,不为奇峭之笔。其后建业僧巨然,祖述源法,皆臻妙
理。大体源及巨然画笔,皆宜远观。其用笔甚草草,近视之,
几不类物象;远观则景物粲然,幽情远思,如睹异境。如源画
《落照图》,近视无功;远观村落杳然深远,悉是晚景;远峰
之顶,宛有反照之色。此妙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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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07·
卷十八 技艺
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
“我”,时人谓之“许我 ”。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
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
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 :“此丞相
厅门,虽丞郎亦须下 。”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
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 。”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
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
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
造舍之法,谓之《木经 》,或云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
去声。自梁以上为上分,地以上为中分,阶为下分。凡梁长几
何,则配极几何,以为榱等。如梁长八尺,配极三尺五寸,则
厅堂法也,此谓之上分。楹若干尺,则配堂基若干尺,以为榱
等。若楹一丈一尺,则阶基四尺五寸之类。以至承拱榱桷,皆
有定法,谓之中分。阶级有峻、平、慢三等,宫中则以御辇为
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尽臂,后竿展尽臂为峻道;荷辇十二
人:前二人曰前竿,次二人曰前絛,又次曰前胁;后一人曰后
胁,又后曰后絛,未后曰后竿。辇前队长一人,曰传倡;后一
人,曰报赛。前竿平肘,后竿平肩,为慢道;前竿垂手,后竿
平肩,为平道;此之谓下分。其书三卷。近歳土木之工,益为
严善,旧《木经》多不用,未有人重为之,亦良工之一业也。
审方面势,覆量高深远近,算家谓之“軎术 ”,軎文象形,
如绳木所用墨斗也。求星辰之行,步气朔消长,谓之“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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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08·
谓不可以形察,但以算笋缀之而已。北齐祖亘有《缀术》二卷。
算术求积尺之法,如刍萌、刍童、方池、冥谷、堑堵、鳖
臑、圆锥、阳马之类,物形备矣,独未有隙积一术,古法:凡
算方积之物,有立方,谓六幂皆方者。其法再自乘则得之。有
堑堵,谓如土墙者,两边杀,两头齐。其法并上下广,折半以
为之广以直高乘之,以直高以股,以上广减下广,余者半之为
勾。勾股求弦,以为斜高。有刍童,谓如覆斗者,四面皆杀。
其法倍上长加入下长,以上广乘之;倍下长加入上长,以下广
乘之;并二位,以高乘之,六而一。隙积者,谓积之有隙者,
如累棋、层坛及洒家积罂之类。虽似覆斗,四面皆杀,缘有刻
缺及虚隙之处,用刍童法求之,常失于数少。余思而得之,用
争童法为上位;下位别列:下广以上广减之,余者以高乘之,
六而一,并入上位。假令积罂:最上行纵横各二罂,最下行各
十二罂,行行相次。先以上二行相次,率至十二,当十一行也。
以刍童法求之,倍上行长得四,并入下长得十六,以上广乘之,
得之三十二;又倍下行长得二十四,并入上长,得二十六,以
下广乘之,得三百一十二;并二位得三百四十四,以高乘之,
得三千七百八十四。重列下广十二,以上广减之,余十,以高
乘之,得一百一十,并入上位,得三千八百九十四;六而一,
得六百四十九,此为罂数也。刍童求见实方之积,隙积求见合
角不尽,益出羡积也。履亩之法,方圆曲直尽矣,未有会圆之
术。凡圆田,既能拆之,须使会之復圆。古法惟以中破圆法拆
之,其失有及三倍者。余别为拆会之术,置圆田,径半之以为
弦,又以半径减去所割数,余者为股;各自乘,以股除弦,余
者开方除为勾,倍之为割田之直径。以所割之数自乘倍之,又
以圆径除所得,加入直径,为割田之弧。再割亦如之,减去已
割之弧,则再割之弧也。假令有圆田,径十步,欲割二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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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09·
半径为弦,五步自乘得二十五;又以半径减去所割二步,余三
步为股,自乘得九;用减弦外,有十六,开平方,除得四步为
勾,倍之为所割直径。以所割之数二步自乘为四,倍之得为八,
退上一位为四尺,以圆径除。今圆径十,已足盈数,无可除。
只用四尺加入直径,为所割之孤,凡得圆径八步四尺也。再割
亦依此法。如圆径二十步求弧数,则当折半,乃所谓以圆径除
之也。此二类皆造微之术,古书所不到者,漫志于此。
蹙融,或谓之蹙戎,《汉书》谓之格五,虽止用数棋,共
行一道,亦有能否。徐德占善移,遂至无敌。其法以已常欲有
余裕,而致敌人于嶮。虽知其术止如是,然卒莫能胜之。
予伯兄善射,自能为弓。其弓有六善:一者性体少而劲,
二者和而有力,三者久射力不屈,四者寒暑力一,五者弦声清
实,六者一张便正。弓性体少则易张而寿,但患其不劲;欲其
劲者,妙在治筋。凡筋生长一尺,干则减半;以胶汤濡而梳之,
復长一尺,然后用,则筋力已尽,无復伸弛。又揉其材令仰,
然后傅角与筋,此两法所以为筋也。凡弓节短则和而虚,“虚”
谓挽过吻则无力。节长则健而柱 ,“柱”谓挽过吻则木强而不
来 。“节”谓把梢裨木,长则柱,短则虚。节若得中则和而
有力,仍弦声清实。凡弓初射与天寒,则劲强而难挽;射久、
天暑,则弱而不胜矢,此胶之为病也。凡胶欲薄而筋力尽,强
弱任筋而不任胶,此所以射久力不屈,寒暑力一也。弓所以为
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视其理,其理不因矫揉而直,中绳则张
而不跛,此弓人之所当知也。
小说:唐僧一行曾算棋局都数,凡若干局尽之。余尝思之,
此固易耳,但数多,非世间名数可能言之,今略举大数。凡方
二路,用四子,可变八十一局,方三路,用九子,可变一万九
千六百八十三局。方四路,用十六子,可变四千三百四万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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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10·
七百二十一局。方五路,用二十五子,可变八千四百七十二亿
八千八百六十万九千四百四十三局;古法:十万为亿,十亿为
兆,万兆为秭。算家以万万为亿,万万亿为兆,万万兆为垓。
今且以算家数计之。方六路,用三十六子,可变十五兆九十四
万六千三百五十二亿八千二百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六局。方七路
以上,数多无名可纪。尽三百六十一路,大约连书“万”字四
十三,即是局之大数。万字四十三,最下万字是万局,第二是
万万局,第三是万亿局,第四是一兆局,第五是万兆局,第六
是万万兆,谓之一垓,第七是万垓局,第八是万万垓,第九是
万亿垓。此外无名可纪,但四十三次万倍乘之,即是都大数,
零中数不与。其法:初一路可变三局,一黑、一白、一空。自
后不以横直,但增一子,即三因之。凡三百六十一增,皆三因
之,即是都局数。又法:先计循边一行为“法 ”,凡十九路,
得一十亿六千二百二十六万一千四百六十七局。凡加一行,即
以“法”累乘之,乘终十九行,亦得上数。又法:以自“法”
相乘,得一百三十五兆八百五十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四亿四千八
百二十八万七千三百三十四局,此是两行,凡三十八路变得此
数也。下位副置之,以下乘上,又以下乘下,置为上位;又副
置之,以下乘上,以下乘下;加一“法 ”,亦得上数。有数法
可求,唯此法最径捷。只五次乘,便尽三百六十一路。千变万
化,不出此数,棋之局尽矣。
《西京杂记》云:“汉元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