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短篇辣文电子书 > 世事无常 >

第17部分

世事无常-第17部分

小说: 世事无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 





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舟轻泛;城里头花红柳绿,宅院错落有致,街头巷尾,但闻嬉笑欢语。潼州有如梦中尘嚣,是苍晟心中「凡尘俗世」的标准。 

最重要的是大城市里的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苍晟兄弟俩甩着银闪闪的白发招摇过市,也没几个人觉得奇怪,更不会有人吓得逃走。 

于是,他考虑在此居住下来,不料城中竟没有空宅,寻寻觅觅只在临江的地方找到一处没人住的小宅院,几度打听之下,找到了它的屋主,并谈了个价格买了下来。 

其实江边的房子也很不错,不用挖坑造池塘,隔日买了一群小鹅仔放养在江边就成;现成的院子里栽上点花花草草,蔬菜瓜果。安排好一个简简单单的家,便可以开始过日子了。 

苍伶十五岁了,这两年里,他一天比一天伶俐,一年比一年活泼,苍晟觉得如果按照世俗习惯,应该送他去私塾念点书会比较好,考中状元的可能性很大,结果他没念三天就逃了回来,原因倒不是那一头奇怪的白发,而是夫子教的东西太浅显,苍伶全都会,他也不想考状元求功名,连个秀才都不稀罕,没有必要浪费钱财。 

伶伶不想念书也不能勉强,可一年的学费都已经付给夫子了,为了不浪费,苍晟赶紧把五岁的铭儿送进去念书,小是小了一点儿,可让他早点受到约束也好,省得放在家里越来越皮。 

苍伶就这样留在家里,每天喂喂鹅,种种菜,一日做三餐,还要洗衣打扫,似乎把能干的全干了,闲得苍晟每天只能在江边钓鱼打哈欠。不是他不想做,只是苍伶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他好,一插手反而给弟弟添麻烦。苍晟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接送铭儿念书,茶余饭后教他耍耍拳脚,练点功夫,当然还要留一只眼睛偷窥伶伶。 

有时候他常常会盯着苍伶的背影想,伶伶在以前会不会是那个书生的仆人?要不为什么他小小年纪会做那么多的事情?还有为什么他有时候看上去眼神犀利精明能干,有时候却像个小傻瓜一样整个下午只是啃着玉米晒太阳?为什么他那么喜欢照镜子,居然可以望着镜子的自己坐上一、两个时辰,这种喜爱程度似乎有点变态啊…… 

但是每次,苍晟的思考总是被苍伶的转身微笑打断,接下去,他无法再考虑正经的事情。隋不自禁的想歪歪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舒舒服服的过着,孩子们一点点地长大。 

铭儿自从有了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叔叔之后,再也没吵着让爹去找一个娘。这个小叔叔长得好看,待人和善,做的饭菜很好吃,做的衣服很合身,缝的鞋子很结实,总之什么都好,铭儿已经把他当成半个爹了。 

苍晟眼看着苍伶就将长大成|人,心里的期待越来越强烈。 

有时候路过他的窗前,就会不知不觉地驻足偷窥。有一天夜里,苍伶洗澡忘了关窗,苍晟脚底像刷了一层浆糊一般,黏在窗外不肯走了,非常想知道这孩子是否已经「长成」。可惜被苍铭那死小孩发现,大喊有色狼,扑上去拳脚相加,打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的阿爹,结果害得苍晟没看成伶伶出浴图。 

不甘心的苍晟照著书上弄了一道溺水符,随后带着孩子们去江边游泳消暑,准备把这道符咒用在苍伶身上,等他一溺水就先来个水下的肌肤相亲,再来就是岸上嘴对嘴的送气,乘机吃点豆腐解解馋,不料正耍动手之时,又被苍铭那死小孩突然抱住,脚底一滑,失去平衡,这道符咒施在了自己身上。结果么,自己成了被送气的对象,还被儿子说没用。好在送气的人是伶伶,和他嘴对嘴的来一下,失点面子也无所谓啦! 

苍晟的这种生活,总结起来就是:小心翼翼包庇自己的感情,精心设计吃伶伶豆腐,最后总是功亏一篑儿子之手。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也可以让苍晟过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忆起来就有甜意上心头。 

又一日午后,苍晟把百宝箱里的银元宝掏出来,一锭一锭地摆在桌上细数。剩下的银子似乎不够半年了,要去哪儿干一票才行。这一带向来没有什么达官贵人的墓||||穴,好不容易上周死了一个老太守,他的墓看上去还不错…… 

苍伶刚好喂完白鹅走进来,看见哥哥愁眉不展地盯着银元宝发呆,便问道:「哥,钱不够花了吗?」 

「嗯。」苍晟沉重的点点头,这就是生活的压力啊,但这是世俗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想过一次真正的二辈子」,就该懂得品尝人生的苦涩。 

苍伶笑笑说:「哥,我们去做工吧。」 

「做什么工?」 

「城里要造座阎王庙,泥匠、木匠、工匠、搬运工,统统都要!一天五文钱。」 

哈!一天五文钱!?这不是苦力吗!?苍晟立刻摸摸伶伶天真的脑袋说道:「免了免了,你还小,不能做体力粗活,家里的开销不用你担心,哥哥会解决。」 

苍伶一听立刻好奇的问:「哥,难道你要去盗墓?」这是哥哥的老本行,只是近两年来都没干过。「但是盗墓万一被抓住可就惨了!」这可是亵渎祖宗的大罪。「月出而做,月落而归,摸黑行事,再说我技术如此高超,谁会抓住我?」 

「那会不会有鬼魂找你报仇?」 

「我盗了这么多墓,啥时候有鬼魂来报仇了?再说了,就算有。我也有能耐一掌把他打回去。」 

「真的吗?」 

「放心,我法力可高着呢。要下要一起去?」 

苍伶想了想,对哥哥的担心和对盗墓的好奇心各占一半,便答应一起出工。苍晟很得意,干活有小伶伶在身边,一定特别起动! 

就这么定下之后,他把其它东西顺带翻出来整理箱子,其实还有很多珠宝玉器可以卖,但是这些留下来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是苍晟的宝贝。 

苍伶看见哥哥对一块普通的玉璜呵护备至,不解的问:「哥,你的这块宝贝玉璜之前不是一直挂在你腰间的吗?你怎么收起来了?」 

「来,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苍晟拉着伶伶坐下,摸着手里的玉璜讲起了那个传说,「这块玉璜叫『梦禹』,应该还有另外半块一模一样的叫『寄尧』,当两块玉璜合成一个玉璧的时候,就会出现奇幻的梦神,它可以帮你实现任何一个愿望。我一直在找『寄尧』,可惜,找了这么多年了,什么都没找到。」 

「这么玄乎的事情你也信啊?我看这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 

「做人么,心里要存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这几年日子过得挺开心,便不再寻找『寄尧』了」苍晟把玉璜放回箱子,抬头望着伶伶,笑着间:「如果你遇见梦神,你会许什么愿望?」 

「如果遇见了,我就希望我永远和哥哥你在一起,每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快乐无忧。呵呵呵……」 

苍伶笑了,这孩子还是那么纯真,如果能够永永远远守在他身边,就算不表明心迹也无所谓。苍晟抛了两锭银子给他,「下个月家里的开销。」 

几天之后,趁着月黑风高,苍晟带着弟弟划着船到了江对岸,走了十几里路,终于到了一处诡异的山丘。这儿就是前任老太守的墓||||穴,下葬还没半个月,热着呢。有传言的鬼魂就一定不能再留在阳间。所以干盗墓这一行的有个规矩,要等断七之后才能挖墓。但是苍晟不守规,盗墓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苍伶知道哥哥有点道行,他盗墓从来不用铲子铁锹,单单用羽毛就可以挖出一条小隧道。 

这次也不例外。羽毛旋转着,侵蚀着,不一会儿就打通了一条墓道。苍晟带着苍伶钻进去,准备大干一场,却发现墓主的鬼魂盘坐在棺材上摸胡子。 

这次真的见鬼了。 

「呃……我亲爱的宝贝弟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