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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天风-第57部分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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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血闷哼一声:“从他决定送云霓回去的那天,这事就已经注定为南督知晓了。他现在这样,也不过是抓住每一分可以开心的时光而已。因为他知道,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死在南督的剑下。”

    方虎郁闷道:“真搞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沐血一笑:“等到有天,你全身心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那沐少你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吗?”

    沐血的眼神穿透云霄,回首往事,良久才悠悠叹息:“曾经有过。那种滋味。。。。。。蚀魂销骨啊。。。”

    对方虎来说,爱情的滋味太遥远,他还无法理解。他能全心追随浅水清,仅仅是因为浅水清能带领他们打胜仗。

    对大部分士兵来说,好将军只有一种:就是能打胜仗的将军。

    “或许有天,你也会有心爱的女人。虎子,到那时你就会真正明白,人这一生,并不是只有杀戮和吃饭这两件事。”沐血说着,策马快速向浅水清他们追去。

    。。。。。。。。。。。。。。。。。。。。。。。。。

    对大部分战士来说,能在闲暇时草原奔马,是一种难得的享受。顺着那条大河一路狂奔,耳听着风飕飕地吹过,任凭劲风吹面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劲爽无比。浅水清策马狂奔,竟不能超越云霓,始终被她遥遥领先。她那银铃般的笑声飘飘荡荡漫卷在大草原上:“浅水清,你可不要输给我一个女人哦。有本事就追上我!”

    浅水清苦笑摇头。

    云霓是那种表面柔弱,内心刚强的女子。她内心的坚韧与刚毅,在她闯将军府时就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对浅水清来说,他最大的遗憾或许就是不能亲眼看到云霓怒闯将军府,舌战群雄的那份英姿飒爽的场面,那也许是云霓一个女人,这辈子最能发挥她所有能量的一刻。

    与这个时代的所有人不同,浅水清爱护他的女人,同时也尊重他的女人。他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的女人太强会抢了自己的风头的,恰恰相反,他用他那超越这个时代数千年的眼光来看待这种行为,并对其做出激赏。

    这一点,是连豁达大度如烈狂焰,鸿北冥等人都做不到的。

    如果可以,他更愿意一直跟随在云霓的后面,苦苦追赶,为她这悖逆世俗伦常的行为赞叹和鼓励。

    或许这一点,正是云霓为什么死心塌地爱浅水清的原因。被压抑了十八个春秋的心,在碰上这个在处事方法上独树一帜的年轻人后,情感的洪流彻底打开闸门,倾泻而出。

    此刻浅水清跟在云霓的身后,两个人的马越跑越快,离后面的部队也越来越远。云霓有意识地放缓马速,等浅水清追上来。待到浅水清追上时,云霓得意地一扬脸蛋说:“怎么样?追不上我吧?”

    浅水清无奈笑道:“要是飞雪在这,我能让你先跑半个时辰,然后只用一刻钟就追上你。”

    听到飞雪的名字,云霓的脸色略略黯淡了一下:“飞雪它,现在应该去了南部了吧?它一定又重新成为了天鬃马的马王,只是不知道又要到何时才能再见到它了。”

    浅水清拉着她的手安慰:“上天对人,自有其命运安排。如果他觉得飞雪是属于我们的,那它就怎么也跑不了。”

    云霓嘟起了小嘴:“可惜啊,上天从来也不曾开眼过一回。”

    浅水清正要说些什么,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嘹亮的马嘶。这马嘶是如此的高亢激昂,若九天梵音鸣唱,响彻于天地之间。

    浅水清和云霓同时身躯震颤,向着那音源的来处望去,天边,一个银白色的亮点以风一般的速度向他们狂奔而来,掀起一股天地间的风舞狂潮。

    “是飞雪!!!”云霓尖叫了起来。

    浅水清呆呆地看着那道熟悉的身影,还有那眼眸中流露出的智慧光芒,一时间,整个人都痴住了。

    飞雪,你竟然没有走?

    你竟然自己一个始终在这大草原上徘徊?

    你是在等待什么吗?

    还是在苦苦寻求着什么?

    还是在。。。等我?

    飞雪,我的朋友。。。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那一刻,浅水清仰天长吼:“老天爷!你终于开眼了!你终于知道眷顾我一次了!!!”

    远处的奔马若流星急电,向着他们飞奔,通体雪白的飞雪再次向天发出一声嘹亮地啼嘶,声音中带着无尽的喜悦。

    下一刻,它来到了浅水清的身边。

    。。。。。。。。。。。。。。。。。。。。。。。。。

    温柔地抚摩着飞雪的身体,用手指轻轻捋顺它长长的鬃毛,浅水清无限爱怜地抱着飞雪的马头,好久未见的老朋友,终于在这刻相见了。飞雪亲密地拱着浅水清的怀,用它特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思念的情感。

    原第三卫的士兵们惊奇不已地看着浅水清和一匹天鬃马如此的亲热,一时间谁也说不出话来了。

    沐血曾在孤星城迎接浅水清时远远见过飞雪一眼,那时飞雪走时震慑群马的长嘶也一度令他吃惊不已,此刻再度见到,越发可以肯定这匹天鬃马是被浅水清降服的。

    天鬃马世所难见,天风二世皇一生征战,曾获得无数的胜利,唯一的败绩却就是输给了一匹天鬃马……他至死都对自己无法真正控制一匹天鬃马而深感遗憾。

    可是现在,浅水清却有这样一匹,而且,它是天鬃马之王。

    战士们看着浅水清象对待自己的爱侣一样和飞雪亲热,一时间崇拜的心情再上心头。哪怕是浅水清曾经带领他们拿下过南北二关,他们也未曾如此崇拜过浅水清。看起来正是典型的一关易求,天马难得。

    浅水清深情地看着飞雪,这段时间,这个家伙一定天天在草原上流浪。他不知道飞雪有没有回到马群中重新成为新的王者,但他知道,飞雪没有在春季的时候迁徙离开,原因只有一个。

    它就是在这里等待自己。

    它就象是草原上的游侠,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奔腾天地之间,为的只是能再见一次那个伤害过它,又治愈过它的人。

    世生万物,万物皆有情。就算是一匹马,也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朋友。

    浅水清紧紧地抱住飞雪,终于流下了英雄的泪水:“飞雪,谢谢你一直在等我。我现在终于相信,上天待我,依然是眷顾的。”

    他说:“有了你,我对未来就更有信心了。”

    然后他回首大喊:“兄弟们!!你们看见了吗?它叫飞雪,它是天鬃马,是传说中的神马!它是我的马!从现在起,它就将跟我们在一起,永不分离!!就象你们和我一样!”

    “永不分离!!!”所有人同时擎起手中的武器,在这空旷草原上再次呼喝呐喊,劲飘万里。

第二十八章反目(1)() 
在经历了数天的跋涉之后,清野城已遥遥在望。

    虽然浅水清上次离开清野城不过三个月的光景,但是这次回归,却好象已经历了数个世纪。心中多了几分沧桑,几分牵挂,油然而然地,对这清野城也多了几分情感。

    战士们远远望到城门,兴奋的欢呼起来。

    每次回归,通常都意味着一件事……大家又可以有多日时间用来休息玩乐,尽情享受这美好人生,直到召集令再次响起。

    上次来到这里时,领头的是沐血,而浅水清却只是被挑来的一个新兵。

    不到百日时间,这支队伍的领袖却变成了浅水清,沐血却成了下属,因此沐血此刻心中亦是唏嘘不已。

    战场之上,永远是有能力者窜升速度最快的地方。

    轻轻挥了挥手,浅水清说:“到了清野城,咱们就算是到了地头了。沐少,还要麻烦你辛苦一趟了。新兵的挑选,就交给你吧。”

    沐血点了点头。

    上次的挑选新兵任务,正是自己交给戚天佑来做的,结果,就是他把浅水清带了过来。没想到这次,浅水清却让他去挑兵了。世事变迁之快,之大,实在令人不能不摇头苦笑。

    浅水清道:“这次,别学戚大哥那样搞突袭了,估计新兵营也该有所准备了。”

    “不用突袭,我照样能找到好兵,没准又能找到好几个浅水清也说不定。”沐血笑答。

    浅水清哈哈大笑起来:“我这样的人,可算不上真正的好兵。真正的好兵,是永远不会置疑上峰的决定的。”

    想了想,浅水清说:“对了,知道佑字营需要多少新兵补充吗?”

    “不是两千吗?”

    “错。”浅水清竖起三根手指头道:“不是两千,是三千。”

    三千?沐血楞住了。

    “浅少,你不是开玩笑吧?”

    一个营的常规兵力,只有三个卫的配置。浅水清的佑字营现在已经有了一千人马,再招三千人,那多出的一千人算怎么回事?未经军部允许,私扩部队,那可是重罪。南无伤现在人虽在北门关,心却恐怕早飞到清野城来,憋着劲要找浅水清的麻烦。这私募兵员的罪名,足够南无伤立刻下令砍浅水清的脑袋了。

    “没错,就是三千。”浅水清很肯定地说:“你们原本是虎豹营的人,是我从洪营主那里借来的。既然是借来的兵,当然不能算是我的兵。也就是说,我的手下还是一个兵都没有,招募三千人有什么不对吗?”

    沐血一楞:“你还准备把我们还给洪营主?”

    浅水清极认真道:“还,总是要还的,不过什么时候还,就说不准了。洪营主大度慷慨,战掌旗胸怀广阔,他们两位想必不会着急催我还兵的。好歹佑字营也是属于铁风旗的增额,佑字营的兵也好,虎豹营的兵也罢,还不都是铁风旗所属?有些事,就不用这么计较这么多了。这还兵的事嘛,先过个两三年再说吧。”

    沐血呆滞了半天,终于哈哈狂笑起来:“好你个浅水清,竟然打着这种主意。好,我就听你的。烈帅这次给你便宜行事的权利,你要是不拿来好好利用一番,也的确不象是你的为人了。咱们佑字营这次,就好好张狂一回吧。”

    浅水清悠悠笑道:“我现在是想不张狂都不行了。咱们军人,除了实力,什么都不相信。”

    部队进了清野城;交割完入城手续后;大家便即散开。沐血带着一哨人去了新兵营,方虎和雷火等人则带着大伙进城休息。有亲人的回家探亲,没亲人的就和部队一起,先去附近的军营宿站落脚,然后集体行动。军人就是军人,做什么事都有组织有纪律,因此喝酒是数百个人一起去,甚至连逛窑子也是大伙一起。这次打下南北两关,原第三卫的战士们饷银可是发得足足的,至少在清野城逗留的这段时间里,每个士兵都可以做一回豪爽大爷了。

    当方虎喊出那“想找姑娘的来我这报名时。”呼啦啦一大群人全拥了过来,也只有在这时,这帮平时铁血铮铮的汉子,才表现得和平常人没有任何异常。而他们那压抑了已经太久的欲望,终于在这刻有了发挥的机会。

    浅水清是没空和大家一起的了。

    “无双,你送云小姐去流云别院休息。狗子,你带几个人跟我去拜会城守大人。所有人都记住,清野城不是战场,谁也别把在战场上的那一套拿出来。要喝酒的跟雷火走,要找女人的跟虎子走。到了晚上必须在军营集合,有敢夜不归宿的,军法伺候。好了,现在大家都去玩个痛快吧!”

    随着浅水清的高声宣告,所有士兵同时发出了兴奋的呼哨,转眼间一千名士兵散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寥寥数人还跟在浅水清的身边。

    “这帮家伙,要是不知道的看见了,还以为不知道是从哪冒出来的游兵散勇呢。”浅水清笑骂了一句。

    “天天在前线呆着,憋也都憋死了。难得回来一趟,总是要放纵一回的。”方豹也笑道。他的伤还没好,浅水清不许他喝酒搞女人,只能把他留在自己身边。

    “你是不是也很想去?”浅水清问他。

    方豹撇嘴:“废话,狗日的才不想去。问题是老子现在伤没好,等好了以后,我非得多找几个娘们泻泻火不可。”

    旁边狗子怪声怪气的叫:“方头,要不小的先给你用手解决一下?”

    “我去你妈的。”方豹飞腿踢人,狗子大笑闪开。几个留下的士兵全都开怀大笑起来。

    眼前,云霓的马车也缓缓离开,她要在附近的别院下榻。到了清野城后,浅水清的护送任务便告终结,一切就这样自然而然的结束。

    没有临别前的依依惜别,也不用诸般不放心的千叮万嘱,两个人的分手若水到渠成般自然,就象早晨出门的妻子,到了晚上,自然还有归来的时刻。惟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从他们踏进清野城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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