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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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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了,还有就是一份名义上的国有资产。   
  在我们今天讨论“国退民进”所带来的社会冲击时,我们对不公正的民营化程序所造成的贫富悬殊当然愤愤不平。可是,如果你再看看当年国有化过程中的所作所为,你又会有何感受呢?往事确实并不如烟。关于中国的国有化经历已有不少书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再重复。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4)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8 
  在当时苏联的国有化过程中,情况也是很糟。比如,1930年1月苏联只有21%的农民家庭被集体化,同年3月则达到58%,到1938年时94%的农民被集体化。那次集体化过程中苏联农民不断抵抗,政府则使用暴力和非暴力手段强制其集体化。几十万“不服”的农民被遣送到西伯利亚做劳动改造。最大的一次抵抗运动发生在1932~1933年的乌克兰以及北考卡斯,为抵抗集体化,当地农民烧毁自己的农作物,屠杀自己的牲畜。为报复农民的抵抗,政府干脆把农民留给自己吃的食物也全部收缴归公,让那些农民去吃荒草,由此所致的大饥荒使上万农民活活饿死。   
  当然,“国营”不只是发生在苏联、东欧、中国、朝鲜、越南等地,而且也吹遍了世界各地。我们常说,这个也是中国特色,那个也是中国特色,但实际上,如果你去看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就会发现各国的进程和遭遇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也出奇的同步,在同样的时期做同样的事情。英美的工业革命到了1850年不仅对晚清中国,而且对其他所有国家都形成史无前例的挑战,比如,就在中国洋务运动者为中国如何追赶英美工业革命的同时,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也在那时期琢磨着同样的问题:如何通过“国营”追赶英美的工业革命?   
  德国(当时的普鲁士)在1850年的时候,工业化程度远远落后于英国。1870年后,为了尽快赶上英国,德国做了一系列的国有化运作,开启了它的国有企业历程。意大利也是在19世纪末慢慢地做一些国有化运作。   
  但是,就像中国一样,世界各国真正的国有化浪潮是发生在二战以后,因为那时人们已看到苏联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成就,都以为终于找到了经济增长的妙方,尽管现在看来苏联一个国家在短期内的那次经历只不过是另一个“阿炳的故事”而已。西欧的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等都加快推动国有化。到1985年,德国国企占总产出约12%,法国占24%,意大利占20%,西班牙占12%,英国占13%。可是,到1990年时,英国国企只占总产出的4%,法国还剩18%。20世纪90年代,所有西欧国家继续做了更大规模的私有化。   
  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也基本上是在二战以后进行国有化的。这些国家中有相当多的是在1945~1960年间从殖民地中独立出来的,然后把外国人投资本国的资产收归国有,如伊朗的油田、委内瑞拉的油田、矿产与银行等。拉美那些早就独立的国家则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也大量没收外国人的财产。这些发展中国家没收的外国人资产都自然成为当地的国有企业基础。到1980年,发展中国家的国企产出平均占本国总产出的25%以上。   
  从这些介绍可以看出,第一,国有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是一个更近代的现象,其主要起因有两个:英美工业革命对世界各国如何赶超的挑战和苏联计划经济初期短暂而令人炫目的成功。在那之前,中国也好,世界也好,基本都是民营。第二,世界不同的国家,其国有化都是在二战之后、1980年之前达到最高峰的。既然那次实验从整体上都失败了,而且那次尝试是由于从苏联的短暂经历中得出“要想作好曲,需先把眼弄瞎”这样荒诞的结论,我们为什么还非得抱着国营、国有不放呢?   
  全球民营化后的业绩如何?   
  自英国1982年的私有化开始到今天,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民营化运作,从本质上180度地逆转了在那之前的国有化运动。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1980~1987年间全世界共有696个国有企业民营化运作,在1988~1993年有2 655个。其中,发展中国家1980~1987年间有456个,1988~1993年有2 279个,金额达960亿美元。那么,那些民营化举措到底带来了什么效果呢?企业业绩变好还是变坏了?   
  为回答这些问题,William Megginson教授及其同事等过去几年发表了多项研究论文。以他和JulietD’Souza于1999年刊登在《Journal of Finance》上的一篇论文为例,他们研究了28个国家在1990~1996年间的85次国有企业民营化运作,以不同指标来研究民营化之前和之后的业绩表现。   
  总资产收益率: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6%,之后3年平均7%。   
  净资产收益率: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18%,之后3年平均19%。   
  以民营化的那一年为基数,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员工的销售收益要高2%,之后3年平均则要高出23%,显示民营化提高了生产力。   
  以民营化的那一年为基数,民营化之后3年里单位员工创造的净利润是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值的2倍。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5)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8 
  这篇论文还按照竞争性行业和非竞争性行业来区分。   
  单位员工创收: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2。4倍,非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后为之前的2。9倍。   
  负债率: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前和之后分别为28%、25%,非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前和之后分别为30%、19%。   
  如果按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来区分,那么按平均毛利率算: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前为8%,之后11%;发展中国家民营化之前32%,之后37%。按单位员工创收算: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1。96倍;发展中国家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2。24倍。按就业人数算: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前和之后的平均员工人数分别是16 914和16 158;发展中国家民营化之前和之后这两个数字分别是23 911和25 985。当然,在很多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前提是不能减少就业。   
  其他针对捷克、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的私有化运作所做的研究结果也都得出同样的结论: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效率、生产力、负债率,甚至就业率等都得到改善。   
  为什么国有企业搞不好?   
  跟20世纪四五十年代只有苏联计划经济经历这样一个“阿炳的故事”的局面相比,关于国有经济的经历到今天至少已有120多个国家这样的大样本。它们从整体上放弃国有经济,代之以更全面的私有经济,而且转变后业绩也明显改善。特别是,这些国家的制度也千差万别,没有哪种制度被证明可让国有企业运作得好,这当然以最有力的实证否定了当年的“国营”、“国有”理念。   
  关于为什么“国营”、“国有”行不通,这些年已有无数的论述。这里我们简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对其做一种解释,并看清楚国有企业的某些弊病。国有企业运作得不好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带来的道德风险最高,对公民权益保护制度的要求也最高。   
  为便于比较和理解,我们来看看不同类的企业。最原始的企业形式可能是夫妻店,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这里当然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因为“花自己的钱最心疼”,你不用为武大郎担心他会对自己的钱不负责任。   
  如果换成是由十个、几十个熟人朋友参股的合伙企业,这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有所分离,主管企业的经理有可能会“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这就有道德风险了。但效率损失可能还不太严重,因为毕竟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距离比较近,可以有时间就去盯一盯。即使发生纠纷,通过合同法等简单的法律安排即可解决。   
  再上升到类似“深发展”那样的公众公司,可能有上百万个分散在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得非常远,这时公司的管理层真的可能完全“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甚至还可能让某些“特殊”股东或经理直接、间接地掏空公司资产。为了避免这种道德风险,我们就需要一系列制度措施,比如董事会、股东大会、证监会、法院、立法机构,还有审计、律师、券商、媒体等各种各样的管理、监督、执法、司法、中介机构,目的是为了迫使公司管理层“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在美国,也会出现安然、世界通信之类的丑闻。这里面的道德风险很难控制,这就是为什么大众股市的发展对制度的依赖性极高,所以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够发展好股市的。对于“深发展”这样规模的上市公司,中国目前的制度架构还很难促成其“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的境界。   
  那么,国有企业呢?我们不妨把国有经济看成一个“超级公司”,是全国人均一份的公司,各家国有企业都是其下的分公司,议会(全国人大)相当于它的董事会,总统(国家主席)相当于它的总经理。这个“超级公司”是股权最分散而且最均匀分散的方式,股东数量最多(在中国有13亿),“委托–代理”关系当然也最极端。所有权(老百姓)和经营权(国企老总)间的距离最远,其道德风险和效益损失与“深发展”上市公司的情况相比,是完全不同量级的概念。这时,我们如何保证国企老总“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呢?至少得需要民选的董事会(议会)和总经理(总统),否则一层扣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链就断了,会使花钱的人跟出钱的人毫无关系、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心疼”就无从谈起了。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6)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8 
  实际上,搞好国企这个“超级公司”比一般的上市公司还要难得多,因为老百姓无法把这个“超级公司”的股份卖掉、无法用脚投票(虽然人们可以选择移民国外,等于自动放弃股权),通常的市场压力(如敌意收购、并购重组)对这个公司也不能起作用。另外,这个“超级公司”的管理层还掌握着执法机构和法院。   
  从夫妻店到合伙制企业、到上市公司、再到国企“超级公司”,每上升一层道德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其对制度的要求就又增加一个或几个数量级,对权力制衡的要求就越高,否则腐败会多得不可收拾。正因为连股市发展都这么难,道德风险如此高的国有经济在哪个国家都搞不好就不足为怪了。因此,制度机制越不发达的国家(比如没有民选的政府),就越不能搞国有企业,如果搞腐败和贪污就会无处不有,代理成本和利益扭曲就会出奇的高。在制度机制不发达的国家,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传统的夫妻店和合伙企业。但是,实际的历史经验却是:越不发达的国家,在1980年之前反而越是去做国有经济,由此而增加的腐败和贪污机会使它们反倒更落后于那些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人口越多的国家越不适合搞国有企业,因为那样的国有经济里“所有权”和“经营权”会离得越远。   
  民企不如国企?   
  过去几年,有人对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业绩比较得出结论说,民企不如国企。这似乎与上面讲的以及与其他国家民营化后的结果不同,是不是又是中国特色呢?   
  其实,这里存在严重的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第一,在香港上市的国企都已经过产权改制,像中移动、联通、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虽然是国家控股,但它们上市后有民间和海外持股,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因此,如果想回答“产权改革是否改进国企业绩”这样的问题,一种方法是比较这些企业在产权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业绩变化,另一种方法是比较这些经产权改革过的与那些没改过的“同类”国企在同期的业绩差别。这样做研究才能真正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应该”的问题。   
  第二,在香港上市的国企和民企不仅属于不同的行业,而且即使属于同一行业,那些国企享有各种融资特权、行业垄断权以及方方面面的政府照顾,相比之下,那些民企就没有这些特权。因此,香港上市的国企样本和民企样本没有可比性,不能由此得出任何可信的关于“产权是否有关系”的结论,更不能帮助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值得”的问题。即使拿国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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