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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可怜盗贼自传-第18部分

小说: 可怜盗贼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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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迈上最后一个台阶时,我假装脚下一滑,顺势倒近伯爵怀里,拉开了与剑的距离。趁着伯爵的一时不稳,我向下溜出了他“温暖的怀抱”。抓住对方持剑的手,反身抬脚,我狠狠地踢向伯爵面门。那呆瓜慌忙向后闪去,很好,目标达成!我松开他的手,顺势一推,他便直直的摔下楼梯。 
大厅里的人立刻乱了起来,有些企图去接泊爵,有些干脆直接向我袭来。 
“你们别插手!!安德,我今天绝对不会放过你!!!!!!” 
那家伙显然没被摔着,蹬蹬蹬的再次向我冲了上来。我又也不是呆鸟,等着他来抓,我迅速向后逃窜。邻末了,我还听见该死的创师老头在下面吆喝: 
“不用急,不用急!这是本府的常规性节目!大家继续做自己的事,有兴趣的可以来我这里下注。。。。。。” 
他X的,原来城里的赌局是这老小子搞出来的!虽然心里忿忿,我还是不得不持续着这一千零一次的游戏。 
等我再次回到大厅时,那把剑,阿君,将军,还有那群“斗篷”们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个清秀的小男孩子,他正一脸沮丧的跪在那儿,身上的伤痕说明他在机关道里吃了不少的苦,而他的红斗篷同伴也消失不见了。 
我颤颤悠悠的走下楼梯,一下子趴在了地毯上,体力真的完全透支了——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爬回这里。大厅里的人也在好奇的看着我,我猜他们大概是对我与伯爵的关系感到好奇。也许是因为之前那句“别插手”,竟没有一个人上来抓我。 
“结束了?大人呢?”创师老头笑嘻嘻的靠了过来,我厌恶的别过头,不想理他。 
“干吗一脸失望的样子?你那个朋友已经走了,他有留话,说什么解除了,解除什么?你和他的婚约?”死老头不死心的在我耳边聒躁。 
“婚约?算是吧!”我不爽的回答。朋友?什么朋友!只要血誓解除了,老子跟他有个屁关系。 
“安,安德,你终于和男的^&###@;天啊!我看着你长大,也算是你半个父母·······你怎么能走上那条路啊啊啊啊!!!” 
“哪条路啊!死老头!” 
“呵,这次他一定又没弄清对方是男是女,就乱求婚·······,呃,不,那么多年,人总是会有长进的。亲爱的,你不会直接去向人家发血誓了吧!” 
看着肩膀再次被某只魔爪抓住,我连反抗都省了。虽然想骂回去,却很狼狈的发现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有这次就有所谓的那次,而那次的确是我与伯爵的相识。当时我年幼无知,天真无邪,才会以为长着一头漂亮卷曲长发的他是“她”,从而留下了屈辱的印记(那还屡教不改)。这也是伯爵一口一个“亲爱的”的由来,我因为一时失察,换来了多年的嘲笑,严重影响了我的成长(你有那么纤细吗)。 
这两天一定要好好休息,一连两次被人这样抓住,警惕实在太差了。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伯爵忽然问道:“喂,安德,你愿意一辈子陪在我身边吗?” 
“别开这种玩笑!”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像出疹子一样冒了出来,不是我幻听就是他喝醉了,竟然问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 
“果然。”他嘀咕着,令我意外的轻易放开了我,对跪着的男孩说:“你合格了。” 
什么什么的?质量检查吗?伯爵真出问题了? 
“其实,所谓的比赛有一半是为了考验这孩子是否有能力当我的保镖。”伯爵冷冷的开口,好像是在向我解释:“虽然他是家族里专门为我挑选的,我希望我的跟班是能在比赛中轻松获胜的家伙,所以这是我借用了将军的比赛,没想到你也跑来搅和了。” 
“那为什么会知道机关道的结构?那是作弊!”还有,为什么你会有专属保镖?你的家族是什么?我没问出来,因为我没有插手他家的理由,就像伯爵从不调查我的出身一样,我也不会去做涉及他家庭的事。 
“你看出来了啊!因为解除机关毕竟不是保镖考试的内容,当然要降低难度,你放心,即使他赢了,宝剑还是会奖出去的,所以,不算作弊。”创师老头打了个哈哈。 
“··········”其他也不是保镖考试该有的题目吧!而且比赛中还有很多疑点。不过,不干我的事,反正我刚刚······· 
忽然一个冰冷的东西贴上我的脸,但这次不再是剑而是一瓶上等好酒。 
对着我疑虑的目光,伯爵微笑了起来:“最后一瓶了,我请你。” 
这次,我肯定,这小子中邪了! 
不会下毒了吧?我瞪着眼前的美酒。别看呆瓜伯爵平时这个样子,他对用药是很有一套的。虽然他宣称绝不会在等同于他生命的美酒里下毒——这也是我会那么放心偷他酒的原因——但如果这酒是请我喝的时候,他就没有理由拒绝用药了吧!因为现在这酒等同于本人的一条小命啊。 
不过,今天伯爵的精神状况更加可疑。他竟笑眯眯地看着我,看得我寒毛倒竖: 
“安德,要不要我陪你喝?” 
“不用,敬而不敏。” 
我坚决拒绝这种提议,这小子的酒品我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典型的不能喝又要喝的类型,三口酒绝对能把他放倒,接下来从晚上笑到早上,好不容易睡着了,醒来后会因为宿醉头痛,拿着剑追着我砍。傻瓜才会让他喝酒,吃毒药还要好些。 
“好好的干嘛请我喝酒?”前两天我才刚偷空过他的酒吧!但这酒还真是好酒,我最终啜了一口,香醇的味道从舌尖处漫延开来,这些天的疲劳马上消失的一干二净。 
“离上次我请你有些年了吧?”伯爵有些答非所问。 
“五年。” 
“那么祝贺你终于升级为盗贼,还遇到了心仪的勇者。接下来,该他陪你玩了。” 
“什么?”这小子今天怎么一直前言不搭后语的?我疑惑的放下酒,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要离开了,不能陪你玩了。” 
“什么?”我发现我只能重复这个词。 
“你不喝了吗?酒?” 
“我问你刚刚是什么意思!?”我一下子拽住了他的领子。 
“意思就是我必须回首都的家里继承家业,没意外的话,我这辈子不可能回来了。” 
呆瓜伯爵依然微笑着,我却更想看他生气的样子。我甚至情愿他拿着剑追着我砍,也不想看他这种呆毙了的笑脸。 
我也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甘心留在这个无聊透顶的小城了!不是因为那个没用的弱点,也不是因为对这小城有什么特别的依恋。纯粹是因为我离不开——酒!没错,只有伯爵才可以弄到的,买也买不到的上等美酒!以前要是离开这里,就再也偷不到的好酒!(喂喂,不是这个样子吧!你就没有其他想法吗?比如多年的美好友情之类的?)但现在,这小子一走,我再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了。 
“老头子,为什么那呆瓜一定得回去?” 
“别看大人那个样子,他可是一个你所不能想像的大人物!现在不走将来也一定得走的。” 
“·······是吗?” 
我无精打彩的摸着那瓶最后的美酒,生平第一次没了喝酒的欲望。 
现在正直春天,路边的油菜花开了金灿灿的一大片,再走远一点会看见什么?说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小城。为了一个一直打算把我抓起来的家伙,出了我一直不愿意出的城门,我也蛮奇怪的。 
“小子,要不要一起走?” 
“不用了,呆瓜会很头痛的。他一定很高兴以后没人再偷他的酒,把他的房子弄的乱七八糟了吧!” 
“大人希望你留下来,因为你是他唯一的朋友。要不然他也不会提出要比赛第一的人当他的保镖了。” 
“别开玩笑了,让一个盗贼当保镖?那呆瓜越活越回去了。” 
就是因为一开始就知道与身份相差悬殊的家伙不能正常交往,我才选择了现在这种相处模式。凭什么,现在又要改变? 
“一口一个呆瓜,你又有多聪明?”一记拳头重重的砸在了我的头上。回头一看,呆瓜果然是呆瓜,有哪个要出远门的人会打扮成这样?看上去倒象是去参加舞会。 
“你不是呆瓜是什么?到最后还是没有抓住我!” 
“·······是有些遗憾。不过,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啊,送那么远。亲爱的,要不要来个深刻的吻别?” 
“喂,喂,别再靠近我·······救命!有变态~~” 
“哈哈~~” 
风把马车扬起的最后一丝飞尘吹散,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多年的游戏终于到此为结束,现在的回想感觉上更象是不实的梦境。 
“伤脑筋,搭便车过来,怎么回去?” 
“回去之前,是不是先给我先前邀请的答案?” 
我惊讶的回头,阿君一脸微笑的站在不远处,那张脸足以迷倒一群不知真相的男人。 
“········你怎么会在这里?” 
“老天的引导。” 
“我可不是你想象中那么有用的盗贼。我有一个很大的缺陷。” 
“没关系,我也有。” 
“即使是全无方向感也无所谓。” 
我苦笑着看到阿君的脸色微变,也难怪,衡量盗贼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领路的能力,否则怎么在迷宫中行走?连魔王都找不到,何提打倒?而事实上,出了那座城,我连自己在哪里都搞不清楚,甚至在从小长大的城里都有可能迷路,满街的临时休息处就是如此来的——我大概只有去伯爵家时有自信不会搞错。而且这种状况不仅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改善,反而越演越烈! 
“··········没关系” 
“真的?”看着阿君的脸,我不安起来,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是的。”阿君的脸红了起来,态度象小女孩一样扭扭捏捏,而我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终于他说出了类似晴天霹雳的话来:“·······因为·······因为我也是路痴!”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走?” 
“不知道······要不然先回去,你知道回城里的路吗?” 
“不知道,你知道?” 
“·········不······” 
风还在吹着,我忽然觉得今年春天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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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君,那边那个是什么东西?” 
“·······头发?” 
“是吗?你也这么认为·······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头发?” 
“我怎么知道?” 
在深山迷路的第五天,我和阿君终于找到了一个小村子,一个看起来不太对劲的小村子。 
像大多数村庄一样,这个村庄的入口有一块空地,秋收时晒晒谷物,平时晾晾衣物什么的。而这个村庄晒在那儿的却是书和······头发。这里的书一摞摞的堆得高高的,把空地堆得满满的,形成了一座书的小山,我想把我原来那个小城的书全部拿出来也不过如此。而大量的头发就纠缠在这些书本上,一团一团的夹在书里,缠绕在封面上,象蜘蛛网一样到处都是,那暗淡的很普通的黑发看起来恶心极了。 
“好像是人?” 
听到阿君这么说,我不由吃了一惊,我从生理上排斥这玩意和我是同一物种。但在所有头发的源头,书山的底部阴暗处,的确坐着一个好像是人类的东西。由于头发遮住了身体的大部分,我们只能看见从类人的头发里伸出一双手,正飞快的在一本大厚书本中查找着什么,而从头发下露出的亚麻裙子看,这东西还应该是一个“女人”。 
“安,你问问她这里是不是库鲁库鲁村。” 
“好的······” 
等我答应了阿君,才恍然发现为什么得我去接触这种恐怖生物。我们之所以会落到这个境地完全是阿君造成的!阿君的无方向感让我这种常年迷路综合症患者都明白到什么叫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能迷路迷到他那个份上本身就可以算是一个奇迹,至少我就不知道怎么在一条无任何分枝的大路上迷路。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明知道还让这种笨蛋带路,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举动。与其让我这种百分之百迷路的人带路,不如指望阿君那比什么都好的运气。他之所以会赶上参加老将军的比赛有一半靠运气(另一半靠他的美色拐别人带路),甚至让我最终决定成为他同伴的重逢都是因为他刚好“路过”(不过会赶上让你成为同伴,阿君的那种运气绝不可能是好运气),当时的阿君无庸置疑的在小城附近迷了一个晚上的路。 
总之,与这小子同行的两个月,我们有三分之二花在了找方向上。终于在第N次做白工后——完成委托却因为迷路不能回去领赏金——狠下心在盗贼工会买了一条情报:在一个叫库什么的(库鲁库鲁村!)村子里,有一械师会制造方向仪,也许凭借它我们可以不再迷路。 
可惜,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我们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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