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顾如初,容少高调示爱-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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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抑郁症折磨的同时,还完成了学业,直到后来克服它,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但是自此以后,她每逢出门,身边必备利器,她说这样的话她才有安全感。”
容瑾想起猫耳抵在喉间的感觉,只觉得咸腥一片。
黎臻冷冷一笑:“容瑾,你千不该万不该的就是把她重新逼回来,因为你留不住她,而同样的,我也留不住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留得住她的人已经被她亲手毁掉,你知道她有多爱你,又有多在乎那个没来得及出世的孩子?”
看了眼容瑾的神色,他冷嗤一声:“看来你不知道。希腊那件事给她造成的刺激不小,她的抑郁症开始发作。而也是在那时候她发觉自己怀孕了,医生建议她接受治疗,起初她没有拒绝,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可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反口,她说想留下孩子,怕吃药对孩子有影响,但我想这个理由你应该知道。”
容瑾浑身一颤。
他自然知道,因为他喜欢孩子,他允诺会照顾她和孩子一辈子,而她信了他!
他只觉得心脏仿佛要被碾碎一般,从来没有这么疼过!
黎臻继续开口:“她全然不顾自己身体的态度,让我愤怒至极,甚至想过悄悄弄掉她的孩子”
容瑾倏地抬头,冷厉的目光似要在他脸上剜出一个洞。
后者扯了扯唇角:“我确实做了,不过并没有得逞,她知道后,为了孩子要跟我决裂,我很生气,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去动孩子的想法。你不知道那时候的她的精神有多脆弱,虽然孩子会消耗她的身体,可也支撑着她的意志。可是听到她亲手拿掉孩子离开青城的消息时,我却还是忍不住满腹窃喜,因为比起你们的孩子,我更在乎的人是她,只是她!”
“我想远离青城也许能让她把一些事情淡忘,然后重新再来,我花费那么多力气,就是想让她再无后顾之忧,可她傻,她怕你真的毁了顾氏,所以她选择重新回到青城,这一回来,便是覆水难收,所以今天的这一切是早有预警。”
他抬手想去碰碰笙歌,却被容瑾躲开,后者蠕动干涸的双唇,缓缓道:“你到底是谁?”
“黎臻。歌儿生前的时候称呼我为祁大哥,当然,你若是愿意,可以跟着她唤我一声大哥。”
“大哥?”容瑾嗤笑:“你不配!黎臻,她的病会发作,何尝没有你的一份功劳?”
黎臻的神色僵持了片刻,随即又恢复如常,他朝容瑾平伸出双手:“配或不配如今都不重要了,她已经没了,容瑾,把她交给我吧,我会把她的骨灰葬到她母亲的身边。你们的相识本就是个错误,如今以这么惨烈的结局收尾,该放手了。”
“放手?可笑”容瑾看了眼笙歌,他摩挲着她指骨的凹陷处,声音异常地平静:“顾笙歌,没有我的允许,你以为你能这样安然的离去?”
127章 她短暂的生命;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
“容瑾,逝者已逝,你又何必如此执着?”
“我还没有离婚,她就算死了,依然是我容瑾的妻子,活人也罢,焦骨也罢,我要不过是顾笙歌一人而已。”
黎臻闻言叹了口气:“歌儿当年曾对我说过,如果她不幸死去,就把她的骨灰带回故里,葬在亲人身边,然后在墓前栽上一株木槿,朝开暮落,就好像她短暂的生命,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
“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容瑾念着这句话,猛地浑身一震,剧烈咳嗽起来。
那动静,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撄。
他想黎臻是故意,明知他现在最听不得这些,可他却拿她的话来刺激他。
但是毫无疑问,他戳中了他的心扉偿。
容瑾记得顾笙歌曾经问过他,在他眼里她像什么?
她问话的时候,他的脑中自然而然浮起一株白木槿的模样。
清冷,妍丽,像极了她上扬的眼角。
于是他脱口而出:木槿。
可是那时候的他不知道,木槿最爱的是阳光和潮润,如今这天气天寒地冻,她怎么受得住?
她受不住啊,所以她选择了离去,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
喉头涌上一阵咸腥,容瑾只觉得自己的心被扯出千万道口子,每道口子都浸满盐渍,痛得他无法呼吸。
黎臻不再开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缓缓起身,淡淡瞥了容瑾一眼后,转身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一片静谧,唯有容瑾压抑的咳嗽声,久久不停
。
向启和商博连忙跑过去。
“阿瑾,你没事吧?”
“容少,你怎么样了?”
容瑾慢慢缓下气,他抱起顾笙歌的尸骨,朝前迈去。
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脚步,商博急忙上前道:“容少,还是我来吧?”
容瑾往旁边避了避,眸光一沉:“她不喜欢别人碰她。”
商博讪讪地缩回手。
他往前迈了一步,蓦地脚一软,一只膝盖砸在雪地上,发出闷闷地声响。
尚能感觉到冰渣涌进裤管中,又冷又疼。
容瑾的手一抖,即使他下意识地护住笙歌,可还是没能阻止她的头部发出一声脆响,大衣顺势散开。
她毫无生气的模样看得他目龇欲裂。
他慌乱地去拉衣服,岂料越扯越乱,将她的半张脸都露了出来。
额头,鼻梁到下颌骨,除了焦黑没有另一种颜色。雪光映射,显得她漆黑的半张脸格外冰冷。
蓦地,他停住了手势,目光定定地落到她的脸上。
伸出手指,钳住笙歌的下颚,他看了良久。
“阿瑾,你怎么了?”向启忍不住问。
容瑾手指颤了颤又缩回:“没什么。”
他把衣服拉紧,抱着笙歌的尸骨缓缓起身。
远处,黎臻站在阴影处,看着几人走远的背影,嘴角浮起一抹晦涩的笑意。
***
笙歌的葬礼一切从简。
因为容瑾知道,她不喜欢热闹。
他并没有按黎臻的意思把她葬到顾蕴文身边,而是替她另辟了一处新坟,旁边还有块小墓碑,埋葬着他们的孩子。
他总会想,顾笙歌真是个矛盾的人,她不喜欢热闹,却害怕孤独。
那他就让他们的孩子陪着她,等再过那么些年,还有他。
他甚至连自己的墓碑都准备好了,只剩下刻上生卒日期。
青城,关于她的传闻慢慢寂灭。
五年前,她离开地只余声名狼藉。
五年后,她离开地一片扼腕叹息。
笙歌离开的第二周,容瑾发现了她书桌最底层的那个锁着的抽屉,强行破锁看到抑郁症的药时,才知道黎臻所言非虚。
再后来,他在花园里找到被笙歌扔掉的钥匙,锈迹斑斑
。
他竟不知道她那么爱他,那么爱他们的孩子啊,甚至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管不顾。
她恨顾笙歌的隐瞒,更恨自己的心盲!
他觉得心疼。
很疼很疼,无法呼吸的那种。
从那以后,他就很少回别墅了,因为别墅里空荡荡地太令人难受了。
他更经常住在恒禾公寓,并把对面楼层的灯光打亮一整夜。
然后站在窗口,幻想着对面的窗帘上能够浮现出笙歌的身影,就像她初回青城一样。
天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只知道自己好想她。
他想她在梧桐树下明媚的笑容,他想她咬牙切齿称呼她变态教授的时候;
他想她即使醉得朦胧,却依然要找人算账的傻样;
他想他初次要她,她一口咬在他肩头的委屈;
他想她
可他唯一不敢想的就是,她从小镇回来的那段日子。
他不敢想她削瘦的脸庞,不敢想她坚持要离婚的目光,不敢想白雪覆盖她尸骨的模样。
容瑾想自己是疯了,他白天里疯狂地想忘记她,可一到黑夜就疯狂地想她。
他把她最喜欢的那本安徒生童话压在床头,可却从来不敢去翻。
因为他的白雪公主公主吃下了毒药,可他却吻不醒她。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了一个冬天。
天气回暖的时候,他亲手在她坟前种了一株木槿,是从顾家压得的枝条。
坟前的木槿长势越来越喜人,后来他干脆把它们种了满山,从此木槿和长青树结伴而生,遍布了整个墓园。
偶尔他也会去顾家,顾叔并不待见他,每次看见他,都是一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模样。
他见过笙歌生不如死的那几日,所以总认为是自己逼死她的。
而他自己,何曾不是这样认为的?
有些时候,他也会看见顾荣。
年过半百的男人正俯身认真地培育那片过了冬的木槿花。
顾荣看见他的时候,脸上会露出那种悲悯的神色,他说:“你终究还是错过了她,我们家小歌像极了她母亲,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
他还说:“我犯了错,她母亲用生命的代价狠狠地惩罚了我一番,我现在落到如今这副田地,并不怪谁,是我罪有应得,我明知道不配,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她母亲,我想起我们小时候两小无猜的模样,可回首这几十年的人生路,却只觉得入目疮痍
。”
顾荣侧过头,晦涩地问他:“容少,你能明白我这种感觉吗?”
他大概自知配不上当笙歌的父亲,所以即使他是长辈,也只是客客气气地称呼他为一声容少。
数月前,黎臻倚仗笙歌的股份成为了顾氏的第一大股东,间接把顾氏掌握在手中。
而他的继妻许娉婷嫌弃他身无分文,从此不见踪影。
曾经的顾家,如今只剩下他一个。
顾荣的前半生风光无限,而后半生却凄凉无比。
容瑾想,他明白他口中的那种感觉。
而且觉得糟糕透了。
他接过他递来的水瓢,一点点地给木槿花浇着水,可总是忍不住把它看成笙歌的模样。
她离开有多久了?他都不记不清了。
最近天气越来越暖,阳光照得身上软绵绵的。
这么温暖的天气,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陪陪她。
所以他来了。
墓碑上,笙歌的笑颜依旧,却是空洞的黑白色。
他讨厌这样的她,即使她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也比现在的模样好的多。
想至此,他只觉得胸口处突突地疼。
肺部一抽,又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喉腔中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他压着胸口喘着粗气。
良久,才缓了过来。
是那一夜大雪落下的毛病,断断续续地都不见好。
他想,怕是这一辈子都好不了。
也罢,就让他这样子咳着吧,这世界上,快乐总是短暂地,唯有疼痛才是刻骨铭心。
歌儿,你能听见我的疼吗?
你说你喜欢木槿,我就给你种了满山的木槿,你说你不喜欢绿萝,我就毁了全青城的绿萝,只是,青城不见绿萝,木槿漫山遍野,是不是意味着你归期已至?
口袋里的手机急促地震动起来。
向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阿瑾,你在哪?”
“墓园。”
那端愣了片刻,才再次开口:“酒吧新来了一个调酒师,调的酒很正”
“好。”他听见自己回答道。
听说,酒能浇愁。
………题外话………晚安
128章 倒是有点意思;她是什么人?()
128章倒是有点意思,她是什么人?
商博从远处走来,把手里的外套盖上他肩头。
容瑾倾长的手指抚摸着外套的下襟处:“容氏最近有什么动静?”
“先前谈的碧水湾项目,二当家有意和风锐合作。”
“价格如何?”
“价格一般,但是容氏和风锐合作多年,二当家图的是熟悉稳固。”
“稳固的是二叔和风锐掌权人的交情吧?换成达丰建材,容氏不需要为一个狼子野心的风锐铺路,达丰给的价格至少可以让我们的成本缩减百分三十。”
商博讶异地看着他,这几个月,容瑾并不怎么管容氏的事情,却将容氏的动态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总能在重大决定的时候驳容世杰一句。
然而往往,他的反驳总让人哑口无言。
为此,容世杰已经好几次在董事面前下不来台面,气得他暴跳如雷。
他觉得容瑾真神,明明专业是法医,可在公司管理方面的触觉却比他还敏锐。
他想,大概有种东西叫耳濡目染,容瑾自小在那样的家庭,自然有几分别样的天赋。
“怎么?我估算错了?”容瑾侧头看向他,目光淡漠。
“不,您估算地很准确,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