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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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这个真理,有些同志已经不那么清楚了。这样,也就很难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
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整党要遵照十二届二中全会的决定,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党章对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党组织应该要求每个党员逐条对照,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必要的时候要采取纪律措施。每个党员都能以身作则,我们的一切事情就都好办了。
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教育一定要联系实际。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流行的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问题,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由适当的人进行周到细致、有充分说服力的教育,简单片面武断的说法是不行的。群众关心的实际生活问题和时事政策问题,各级领导一定要经常据实讲解,告诉大家客观的情况以及党和政府所作的努力,并且对群众所反映的不合理现象及时纠正。群众从事实上感觉到党和社会主义好,这样,理想纪律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才会有效。
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都必须大大加强,决不能削弱。同样,对严重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也必须继续加强。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都必须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
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思想文化界要多出好的精神产品,要坚决制止坏产品的生产、进口和流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也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宣传,一定要坚决反对。毫无疑问,我们仍然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项自由,坚持对思想上的不正确倾向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针,不搞任何运动和“大批判”。对坚持错误拒绝改正的党员要执行党纪,但是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不允许重犯任何简单化、扩大化的“左”的错误。
做好以上几方面的工作,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也就有了保证。
第四点,关于干部的新老交替和理论学习。
几年来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进行得比较顺利。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军各级领导岗位,都补充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这次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进退,工作做得很好,特别是中央委员会的年轻化,前进了一大步。一批老同志以实际行动,带头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这件事在党的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
这次增选的中央委员,新近上任的部长、省委书记,都比较年轻。一般是五十多岁,有的才四十出头。我们开国时的好多部长、省委书记,也就是这个年龄。中青年干部接班,最重要的是接老同志坚持革命斗争方向的英勇精神的班。希望通过你们的努力,把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发扬起来。我曾经说过,干部不是只要年轻,有业务知识,就能解决问题,还要有好的作风。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我们常说,干部的新老交替,是从组织上保证我们党的政策的连续性。究竟什么是我们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呢?这里当然包括独立自主、民主法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内外政策,这些政策我们是不会改变的。而所有这些政策的基础,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对此我们更是不会改变,不会动摇的。不然的话,我们的社会就将是一个乱的社会,就谈不上安定团结,什么建设改革、振兴中华,都将成为空话。
现在我还想提出一个新的要求,这不仅是专对新干部,对老干部也同样适用,就是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会有同志问:现在我们是在建设,最需要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什么实际意义?同志们,这是一种误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从而也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俄国的十月革命和我们中国的革命,不就是这样成功的吗?我们现在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运用它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来积极探索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基本问题的本领,既把我们的事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推向前进,也防止一些同志,特别是一些新上来的中青年同志在日益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方向。因此,我希望党中央能作出切实可行的决定,使全党的各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仍然有一定的时间学习,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从而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直达到我们的最后目的,实现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格隆瓦尔德(美国时代公司总编辑):中国共产党一直教育人民要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现在经济改革,你们教育人民要致富,出现了少数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你们准备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邓小平: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这些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解决,也不可能靠几个人讲几句话就见效。但是我们有信心,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这些消极现象。
格:这种现象是否反映了一个潜在的、很难解决的矛盾,即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矛盾?
邓: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
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解决好。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当然,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我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总之,我国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化建设。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速发展生产力。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消极的东西,但更重要的是,搞这些改革,走这样的路,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可喜的结果。中国不走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这条路才是通往富裕和繁荣之路。
麦克亨利(乔治城大学外交学院教授、前美国驻联合国代表):你对现在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的变动是否满意?是否认为他们会继续执行改革政策?
邓:请客人们注意我们这次党代表会议的情况。我们这次党代表会议采取了两个重要措施。一是总结过去七年的经验,为我国经济发展确定一个适宜的速度,并通过“七五”计划,为中国在本世纪内和下世纪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二是从组织上解决政策连续性问题,即从中央开始逐步实现领导班子的年轻化,这次首先解决的是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
我们的政策是否有连续性,主要看两条。首先是看政策本身对不对,这是最重要的。如果政策不对,有什么必要连续呢?如果政策对,能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使人民生活逐步好起来,这种政策本身就保证了它的连续性。其次要看执行政策的人。从中央到各个地方,都要有一批勇于探索、精力较好的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逐步实行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当然还有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召开这次党代表会议是一九八二年十二大就决定的,因为当时党的领导机构的成员年龄偏高,所以决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开一次党代表会议,中心目的是实现年轻化。
普拉格(美国《时代》杂志海外版编辑):我想问一个关于你个人的问题。在你漫长的革命经历中,你多次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命运和方向。如果今后你不在了,你希望人民如何来怀念你?
邓:永远不要过分突出我个人。我所做的事,无非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愿望,党的这些政策也是由集体制定的。在“文化大革命”前,我也是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那时候的一些错误我也要负责的,世界上没有完人嘛。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七日)
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经济犯罪的案件,在国外严重丧失国格人格的事件,还有搞特务的案件,都要抓紧处理。高级干部及其子女绝大多数是好的。但是现在确有个别干部子弟泄露经济情报,卷入了情报网,出卖消息,出卖文件。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那些小萝卜头漏掉一点关系不大,当然不是说就可以放松。我看,真正抓紧大有希望,不抓紧就没有希望。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我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屡教屡犯的多得很,劳改几年放出来以后继续犯罪,而且更熟练、更会对付公安司法机关了。对这样的累犯为什么不依法杀一些?还有贩卖妇女、儿童,搞反动会道门活动,屡教不改的,为什么不依法从重判处?当然,杀人要慎重,但总得要杀一些。涉及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触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惩处,不涉及死刑问题。但是对严重的经济罪犯、刑事罪犯,总要依法杀一些。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陈云同志:杀一儆百。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现在一般只是杀那些犯杀人罪的人,其他的严重犯罪活动呢?广东卖淫罪犯那么猖獗,为什么不严惩几个最恶劣的?老鸨,抓了几次不改,一律依法从重判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的,使国家损失几百万、上千万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可以按刑法规定判死刑?一九五二年杀了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