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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在疼痛中奔跑-第13部分

小说: 在疼痛中奔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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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如哈姆雷特王子所说:生,或死?这是一个问题!19岁的我,亦惶惶地左右为难。
  桑步步紧逼,连母亲都认为他说的有一定道理,彷徨不定。因为在她固有的传统观念里,每每以牺牲自己成全他人为美德。我几乎又要举手投降,要撕碎了心去成全桑。
  表哥碰巧回到此地。他听说此事,啼笑皆非,说:“什么,你去市台工作会影响他的声誉?岂有此理!他一个大男人,竟然要以牺牲自己女朋友的前程为代价来证明自己的所谓‘清白’,这实在是莫名其妙,太有损他自己的形象了。”
  他不由分说,拉起我就去市台报到。桑竟也无可奈何。
  这是我与桑长达10年的“斗争”中唯一取胜的一次。还是在表哥强有力的支持下,身不由己完成的。所以,难怪母亲对于男性那么崇拜,只有两个女人的家真的是不行。没有男人撑腰就会受人欺负,何况又是我们这种受孔夫子的封建礼仪“毒害”颇深的家庭,总谨记“温良恭俭让”,性情善良而懦弱,必须要有一个强悍的男性的力量来旋转乾坤。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进了市台。
  与老齐相反,白台对我颇为赏识。因为我简历上写了曾发表过几十篇文章,白台不单让我独立负责一档《影视歌曲欣赏》的撰稿、主持及后期制作,还担任了一档《老年朋友》专题节目的编导。我所在的文艺部有十几个人,一共就这两档节目,我这个19岁的新兵一个人就承担了3/4的工作量。
  第一次图像出来,白台亲自跑到机房来看,然后,他说:“你,将让整个凤凰城的观众为你震惊。”
  桑对于我,一直都十分担心。在他的概念里,四周都是对我虎视眈眈的眼睛,只要我离开他的视线,就有被人抢走的危险。所以每次我离开他去到别处,他看我的眼神都犹如看到羊入虎口。为了防止我有个什么“闪失”,他一直把我看得很紧,步步为营。只要我离开他几分钟,他便会惊慌,便会疯狂地四处寻找我。我从来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在外面呆上1个小时。
  而我,亦是一个对感情不懂得节约使用的人,不懂得亲疏有度,只盼望亲密无间。我喜欢时时有人陪,喜欢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感情。
  所以,从认识他到现在,我们天天粘在一起,从来没有自己独立的时间和空间。如今,我到了在他眼里如同“污秽的大染缸”的电视台,他更是疑神疑鬼,唯恐我被谁“看上”,有个什么“意外”。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坚持着每天到单位接我下班,忠心耿耿地充当着我的“保护神”,以杜绝一切狂蜂浪蝶打我主意的可能。我除了上班,所有的时间都贡献给了他,甚至没有和同事外出吃过一次饭,没有过一次私下的接触。就连过去的好友也几乎一一断绝了来往。因为桑素来没有真正可以聊天谈心的朋友,只有几个喝酒打牌的酒肉朋友,此时为了“笼络”住我,他暂时告别了“赌坛”,天天“看”着我。他说:“我除了你就再没有一个朋友,你为何要有朋友?这是不公平的。”
  桑时时刻刻“看”着我,这解释成为“爱”也无不可。我亦因为有人爱自己爱得如此痴狂而满足,便也竭力迎合他。岂料此后他紧紧地把我攥在手心,越捏越紧,以至伤痕累累仍不愿放手松开。就像母猫,因为太爱自己的孩子,怕被人偷了抢了去,不知哪里才无人窥视,哪里才最安全,最后只有把小猫吞进肚里。
  多年以后,我终于不再感觉他对我的管束是“爱”,我感到了束缚和痛苦。我开始渴望自由,就如当初渴望着“拥有”。以至于到了后来,我把与他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分开都视之为巨大的幸福。不管是他出差还是我出门,我都如同出笼的鸟儿,轻松舒展,恨不能自由自在地在天上飞。
  物极必反!
  就像小时候喜欢公园的旋转木马,每每暗自幻想:要不是坐上3分钟就被赶下来,而是稳当地一直坐下去,想坐多久坐多久,那该有多好。
  终于有了一个机会,我一口气坐了20回。当我从木马上下来,我头昏,目眩,大口地呕吐。我趴在草地上,像一只气息奄奄的小狗。从此,一看见旋转木马就头晕、恶心。
  这就是不懂得节制的恶果。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爱也是一种能力,一种需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的技巧。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爱的能力,爱而不会爱所酿就的悲剧最让人扼腕叹息。
  不管如何,刚工作那段时间,我们的感情还是颇为稳定,我每天都随他回家吃午饭,晚上去我家。
  桑的母亲偶尔会过来。她是一个相貌端正,颇具风韵的中年妇人。说起来,她也算大家闺秀,其父毕业于清华大学外语系,精通几门外语,供职于一家外国银行。其母是香港某银行家的千金。她的童年和少年在美丽的哈尔滨度过,住的是带花园的洋房,地面是打了蜡的木地板,邻居都是外国人。她几岁就随父亲飞机来,飞机往,每天晚上都吃着巧克力睡觉。后来,她的父亲在运动中被打倒,贬到了凤凰城,做了当地银行一个普通的小职员。所以,凤凰城于她而言是“流放之地”。她在此生活了几十年,始终不能适应当地,每到淫雨霏霏的冬季,看着窗外漂浮的细密的雨丝,她就会幽幽地叹息,这样的天气,真让人绝望到想死。她从不会说凤凰城的当地方言,而坚持说一口不甚标准的普通话。她固执地保持着爱打扮和化妆的习惯,时常在家里为自己准备一些精致的甜品。
  她的心从不在凤凰城。她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异乡人,是一个过客,可是,她的身子却悲惨地留在了这里,并将终老于此。年少英俊,才华横溢的桑的父亲曾是她的梦想和希望,可是,他却以和女人无休无止的纠缠及对家庭的极不负责任彻底地将她摧毁。作为大家闺秀,她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举止和作风,说话轻言细语,委婉动听。可是,面对桑,她会尖利地抱怨和咒骂,哪怕是一句关心体贴的好话,也绝不会心平气和地说出,完全像是在吵架。当我日后也不可抑制地用这样歇斯底里的语气对桑大呼小叫,才明白这是桑那个军阀家庭固有的氛围,一个原本雍容沉静的女子掉进了这样以争吵作底色的家里,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好也不可避免地被感染,同化。至少在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桑的母亲是一个悲剧人物。
  桑的父亲,有时会打电话叫我们一起吃顿饭,频率基本是一年一次。
  第一次见到桑的父亲,是认识他半年之后。我们在他家门口的斜坡上邂逅,他穿了一套笔挺的黑色西服,打着红色的领带,身材挺拔。他与桑匆匆寒暄几句,便飘然离去。我随口问道:“是谁呀?”桑答道:“我老爸。”
  什么?我震惊无比。这个年轻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男人居然是桑的老爸。他看起来最多只比桑大个七八岁,长得又如此俊美,完全像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看上去如此淡漠,一个父亲对于儿子的女朋友,居然不闻不问,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而桑,也没有为我们做任何介绍,比之一个邻居朋友尚且不如。
  当时我刚刚丧父,对所有年纪比我大又父亲健在的人都隐隐有些羡慕和嫉妒,总以为有父亲的人就是最幸福的。可是,桑的父亲不但健在,还年轻漂亮,只是父子共处一个城市,竟一年难得见上一面。
  好不容易见面了,也毫无亲情温馨可言。他唯一关心的是儿子的官位,所以,一见面,便只会殷切又愚蠢地问:“桑,你什么时候可以当上台长?”桑便不耐地别过脸,嗤之以鼻。
  对于我,他儿子的女朋友,他更是从来没有关心过。有一次见面,他突然如梦初醒,“慈爱地”问道:“你,还在公共汽车公司卖票吗?”当时我已经是凤凰城颇有名气的主持人,走在大街上随便找一个人都能认出我是谁,他,竟然还认为我在卖票。我瞠目结舌,啼笑皆非。
  我感慨造化如此弄人。我的父亲兼具所有好父亲的一切优点,我们全家人敬他爱他。当他病时,我千百次跪倒在地,祈求上苍折我30年阳寿,以换取父亲10年的平安。我们全家人更是用尽所有的力量和手段,却仍然不能挽留他离去的步伐。
  父亲永远地离开了人世,但他却永远鲜活地存在于我的心里,分分秒秒,从未稍离。而桑的父亲,就在这座城市,却彼此不愿相见。即便见了,桑也是满脸不屑与无奈。我和桑,真不知谁更为不幸。
  桑厌恶他的父亲,认为家庭的悲剧都是他一手酿就。可是,在很多方面,他又不可抑制地复制了父亲大男子主义的性格,比如说气量狭小,独占心强,把女人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品,以及性格暴躁等。
  桑对我的管束之严,是密不透风的。苍蝇恐怕都难找个缝飞进来。自从接受了他,我便被斩断了与外部世界的一切联系,整个世界只有他。最大的宽限,是偶尔抽空到裴裴那里小坐片刻。
  裴裴——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我们童年相识,并共同走过生命中最美好灿烂的季节。我们见证并参与对方成长的每一个历程,以至于话题从哪一个环节进入,都能心领神会。单独面对世界的时候,年轻的我们是没有“历史”可言的,就算有,也是模糊暧昧,语焉不详的。而看到对方,往事便清晰起来,一幕一幕,历历在目,仿佛看见另一个自己。从童年到少年到青春岁月,我们可清数过去,感慨人生,或者,只是轻轻地一声叹息,也能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总憧憬,和裴裴对酒当歌,煮酒论英雄。虽然严谨自律的裴裴,绝不会如我这般随性不羁,像个豪迈狂放的江湖女侠。她至多轻轻抿一小口,浅浅一笑,永远是洁身自好的淑女形象。可是,我却仍会憧憬这一幅画面,当窗剪烛,把酒问青天,似乎这更可以形象地诠释,什么叫“知己”。
  这个称谓,经过了我们年轻生命2/3时光的检验,如大浪过后,淘出的真金。虽然并不如钻石般闪亮,却在岁月的尘沙里默默散发纯美的光芒。
  我依赖和信任裴裴,就像依赖和信任另一个自己。每当自己有了什么变化,必得裴裴首肯,方显得有意义。就连和桑的恋爱,恐怕也因了她那句“尝一尝恋爱的滋味吧”。
  和裴裴待在一起,时间总没个够,总觉得还有很多很多的知心话没有来得及说,便被桑追命一样的口哨声喊走(当时尚无手机呼机,他总是站在屋外吹口哨)。在桑的强力控制下,我与裴裴的交往疏淡了许多。但我仍在时时寻找着与裴裴见面的机会。
  终于这一天,好不容易摆脱了桑的“监控”,我像往常一样,踱步到裴裴家,只见屋里黑压压地一大群人,有裴裴的亲戚、老师和同学,裴裴母亲惊惶地告诉我:“裴裴失踪了。”



裴  裴


  日子陷入了一连串的空洞和虚无中。
  我浑浑噩噩地行走于苍茫的天地间,像一具没有灵魂没有生气的行尸走肉,不知走向哪里,亦不知何处是归岸。
  我整日地逃学,跑到屋后的大山上,在石头上呆坐,或是在小道上无谓地奔跑。风在耳边呼啸,凄厉而清冷,深秋的大山,已失却夏日时的温情。这是我一个人的大山,在这里,我是唯一的君王。
  有时厌倦了在山里的游荡,我会去学校转一趟。班主任看到我,总是关切地问道:“裴裴,你又生病了?要注意身体呀。已经到了高考冲刺的最后阶段了,成败就在此一搏呀。”
  我默然一笑,不置一词。我日益羸弱单薄的身躯和瘦削苍白的面孔让这个好心的老头总以为我在生病。对于我的无故缺课,他不但没有责难,反而报以同情。世事便是如此滑稽可笑。
  我明白,上学对于我已没有任何意义。
  曾经,我是这个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上海的教学质量本就远远胜过偏远落后的山区。
  小姐身子丫环命。上帝给了我敏捷聪颖的大脑和细腻丰富的内心,却没有把我放到相应的外部环境。无论在上海还是在凤凰城,我都处在城市的边缘地带,看着身边的亲人和邻居在社会的底层苦苦挣扎。我是那么厌恶这腐朽的木板房,恶臭不堪的公共厕所,粗鲁野蛮的男人和庸俗琐碎的女人。这一切,组成社会最阴暗的角落里一幅丑陋肮脏的众生相。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不被上帝喜悦的孩子,他们被扔在这里,绝望地自生自灭。
  我明白,只有读书是拯救自己唯的一出路。我期望着高中毕业,赶快考上大学,永远摆脱社会底层令人窒息的生活。我希望上美院,绘画这一束温暖而高贵的光,神奇地照亮我漆黑阴冷的心扉。整日徜徉在艺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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