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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曹魏之子-第111部分

小说: 曹魏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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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亮摇头一叹,道:“从父诸葛玄已然去世,我这才准备返回隆中,倒是在这里正好碰见了你这鬼脸,要不要跟我去喝两杯水酒?”

    杨阿若刚想答应,转瞬却回绝道:“我这正准备去找人晦气,不如改日再聚。”

    诸葛亮微一思索,问道:“你要找的人可在宛城?”见杨阿若点头,才继续接道:“那我要提前告诉你一声,此人可不是什么坏人,你杀了他定然后悔。”

    杨阿若一怔,疑惑道:“我都没说出那人的名字,你怎么就知道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

    诸葛亮轻轻摇动了下手中羽扇,爽朗的回道:“你除了找那袁云外,还能找谁?”

第七十二章 任侠(上)() 
杨阿若抽出了手中的环首刀,然后又瞧了眼地上的尸首,眼中全是怜悯的神色,这人其实罪不该死,奈何执迷不悟,非要和自己见个真章,而这种以命相搏的交锋一旦出手,就再无半点留手的余地,如今对方显然输了,只是这么年轻就死在自己刀下,实在可惜了些。

    “我说小兄弟,你为何不使剑,非要使刀啊?你不知道剑为尊,刀为贱,你这般身手用刀实在可惜了。”边上的一个屠户一直看着两人决斗完,然后调笑了一句,脸上却全然没有任何恐惧的神色,因为杨阿若向来刚正,绝对不会随意杀戮,有这种好名声在,旁人自然不需要担心什么。

    杨阿若淡淡的一笑,扔给了屠户一吊钱,这才说道:“找个地方将他好生安葬,多出来的钱就当你的苦劳了。”

    屠户见了杨阿若的笑脸,立刻心中一荡,实在是杨阿若长得太过美丽,一个男人家长得竟然比妓寨里最红的姑娘还好看,用一笑倾城来形容都不为过。

    转瞬,那屠户就打了个冷颤,赶紧收了地上的一吊钱,这才拍着胸口道:“我办事你放心,这人绝对会躺在上好的棺材里,贡品也绝对不会少。”

    杨阿若点了点头,没有再理会地上的尸首,而是将掉在一边的箬笠重新戴回了头顶,瞬间就遮挡住了他的绝世容颜。一人一刀一马,慢慢的消失在了这条酒泉县的街道之上。

    酒泉县,顾名思义,这里主要以酿酒为生,全县一千二百多户,家家户户都有一手酿酒的本事,只是因为连年战乱,灾祸不断,官府已经禁止民间酿酒,但是也因为如此,酒泉县的生意反是更加兴隆了起来,私自酿造酒水,然后贩卖去别的城县,这已经属于酒泉县一个半公开的秘密,其中最大的一家酒铺就是县令的大舅子开的,这根本就没人敢管。

    这位县令的大舅子姓冯名彪,人长得五大三粗,但是却有一个隐晦的爱好,那就是喜欢豢养luan童,越是俊俏的男子,他就越喜欢。现在县上就有这么一号人物,听闻是个游侠,武艺高强,为人刚正,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得倾国倾城,这一下就要了冯彪的老命了,整日间都在心里惦记着,为此已经快食不下咽了。

    人有权有势还有钱,那么身边总是会有一些寄生虫存在的,他们就是喜欢伺候这些有钱人,陪着他们玩,陪着他们闹,绝对不会让你不开心,你要是真郁闷了,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帮你找乐子,冯彪的侄儿冯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如今老叔整日的不开心,他当然知道原因,那就是在惦记着那美貌异常的杨阿若,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主意。

    江湖游侠又不是任侠,这种所谓的游侠不过是一些在本地混不下去的喽啰,打着一个行侠仗义的名号,在外地烧杀掳掠才是实情,杨阿若肯定也就是这种人,这种人只要没饭吃,那么就什么都肯干,哪怕是卖屁股,冯爽很自信的这么认为。

    而且冯爽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他的老叔惦记着杨阿若,他自己则惦记着杨阿若的姘头陈美莲,这陈美莲虽然是个寡妇,但是长得也不比杨阿若差多少,打从第一次见着,自己就魂不守舍的,奈何人家眼里全是杨阿若,谁叫杨阿若长得好看呢,加之出手阔绰,这种男人确实让女人迷恋。

    冯爽已经计划好了一切,只要不断雇佣那些亡命的游侠去找杨阿若挑战,这杨阿若必然会接,而且杀了对方还会给钱安葬,时间一长,杨阿若那点家底哪里够折腾,到时候等他没钱了,没饭吃了,自己就可以收买了,饿极的人是什么都会答应的,这可是百试不爽。

    杨阿若发现自己最近的开销越来越大,如今连买米的钱都没了,这实在是个不好的兆头,自己挨饿没什么,县尾的寡妇陈美莲还要靠自己接济,怎都不能让人家饿着才是,但是现在要如何是好?

    “没钱吃饭了吧?谁要你整日在街上杀人,杀人也就杀了,还给人家安葬费,没见过你这么好人的。”

    说话的是住在隔壁的小丫头巧巧,家中父母早已去世,虽然年纪与杨阿若相当,但是杨阿若却一直当她是妹妹般照顾着。只是这巧巧却从未当杨阿若是哥哥,她只想杨阿若成为自己的情郎,奈何这个情郎眼睛里却全是县尾那寡妇,真是气煞人也。

    杨阿若闻言爽朗一笑,拍着肚皮道:“饿不着,回头去山里打几只野兽来卖,很快就有钱了。还有啊,我在街上那可不叫杀人,人家都是主动上门挑战,这事即便是官府也管不着,而且别人挑战,我要是不迎战,岂不是失了任侠的风范。”

    巧巧秀眉微皱,跺脚道:“屁的任侠,别人都当你是那些无恶不作的游侠,谁在乎你是不是讲究道义?还有啊,现在已是冬日,雪都过脚面了,山里哪里还有猎物给你打?日子怎么过得这么糊涂?”

    杨阿若苦笑一声,面对这个古灵精怪的妹子时,还真不知道如何应付,每次也只能用苦笑来搪塞,只是这个妹子都已经及笄了,介绍给他的夫家,全被她用棍子撵跑了,现在周围的未婚男子一听是她巧巧,都躲个没影。

    “喏,这是我给人绣花赚来的钱,我自己吃饭不需要这些,你先拿去换些米粮回来。”巧巧说话的时候,已经将一个绣花荷包扔在了杨阿若手里。

    杨阿若立刻不悦道:“你存着做嫁妆,给我作甚?”

    巧巧很是生气的在杨阿若小腿上踹了一脚,这才比划出一个鬼脸道:“臭美,是借给你的,要还的,还有,换了米粮不准给那寡妇。”说完,一溜烟的跑了。

    杨阿若无奈的掂量了下手里的绣花荷包,还挺沉,该有个百来文,再一细瞧这荷包,上面绣着一对鸳鸯,顿时苦笑一声,巧巧这个粗心的妹子,这种东西可是女儿家闺房里的东西,以后是要留着送给自己夫君的。暗叹一声,寻思着一会买了粮食就将荷包还回去,于是顺手揣入了自己的胸口。

    县里的集市最近来的行脚商越来越少,应该是跟董卓作乱有关,不过这些都是那些大人物想的事情,自己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可不需要烦恼这些,买粮才是正途。

    杨阿若想完,就准备挤进人群,却在这时被一人喊住,回头瞧时心中立刻一阵不爽,因为对方叫冯爽,所以杨阿若就很是不爽,这个纨绔的公子哥实在是个讨厌的人,只是他倒也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之事,否则……哼哼。

    冯爽实在是太没耐性了,他一听说杨阿若家中断粮了,就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准备今日就把计划的事情给办了。到了杨阿若身边,马上拱手一礼,然后猥琐的笑道:“听闻你杨阿若行侠仗义,我这才有事相求,你可否给个面子?”

    杨阿若听着对方说自己行侠仗义,莫名的就高兴了起来,于是点头道:“只要不是坏事,我自然可以帮手,冯公子但说无妨。”

    冯爽左右看了一眼,然后压低声音道:“这里人多,说话不便,不如去我家中细谈,我已经准备了酒菜,咱们边吃边聊。”

    杨阿若微微迟疑,所谓无功不受禄,自己这样去蹭人家的酒菜实在有些不好,不过转念一想,江湖人哪里在乎这些小节,于是拱手一礼,道:“好说,冯公子前面带路。”

    富人家的吃食确实不同平常人家,羊肉这种精贵的东西,自己也好久没吃过了,一会走时要不要带上一些,好给家中的巧巧也解解馋?杨阿若想到这里,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丝甜蜜的笑意。

    冯爽一个劲的劝酒,如此四坛子酒很快就被杨阿若灌了下去。喝了一阵,杨阿若突然感觉有些天旋地转,按理自己酒量不差,这些酒水怎么会如此猛烈,转瞬眼中一片模糊,于是想也不想的便趴在了自己的桌几上。

    主座上的冯声顿时大笑一声,似乎显得很是高兴,让半醉半醒的杨阿若心中一惊,努力的想要清醒一下,奈何酒力上涌,实在是提不起神来。

    “这混蛋竟然要老子用五年的陈酿招呼,看还不醉死你,这下好了,你这醉猫就让我老叔好好享受一下,咱们这也算是一个愿卖,一个愿买,谁也不欠谁的,哈哈。”冯爽的声音很是刺耳。

    杨阿若脑子有些糊涂,还没明白话中的全部意思,于是继续趴着,不一刻又听见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传来:“在哪呢?在哪呢?快让我瞧瞧,可是急死个人了。”

    话音才落,杨阿若只感觉自己的下巴被人捏住,然后给人抬了起来,然后又是一阵笑声传来:“长得真俊,真俊,我府里的那些个根本没法比,来来来,好侄儿,快把大门关上,你给我守在外面。”

    杨阿若剩下不多的灵智突然一惊,已然明白了来人是谁,冯彪,这个老东西的爱好已经家喻户晓了。想到这里,猛然间,杨阿若体内迸发出一股怪力,只见他抽出腰间环首刀,一刀就劈在了自己的大腿上,一条血红的口子立刻涌出鲜血,巨大的疼痛顿时让他清醒了几分。

    冯彪吓了一跳,他竟然没选择逃跑,而是十分心疼的看着杨阿若道:“哎呦喂,我的小心肝,你这是何必?砍的破破烂烂的哪里还能让人瞧……”

    冯彪话说一半,突然感觉脖子口一凉,然后他就再也无法发声了,更奇怪的是他竟然看见了自己的背影,这是几个意思?怎么能看见自己的背影?才疑惑了一下,眼前就瞬间变黑,这个肮脏的老东西,终于进了地狱。

    杨阿若一刀将冯彪的脑袋砍翻在地,这时他已经全部清醒了过来,环首刀在手就无所畏惧,现在还有一人需要杀,于是一脚踹开了这间大堂的木门,本来守在门外的冯爽,却早就跑了个没影。

    杨阿若来到了堂外的花园,冯府的花园甚是宽大,寻了几圈也不见人影,只是这么一耽搁,终于听见有大群的人涌来,嘴中不断喊着:“捉拿杀人犯!捉拿杀人犯!”

    杨阿若不敢迟疑,一个翻身上了瓦顶,然后顺着大房边上的院墙逃了出去,不一刻就钻入了院外的一片树林之中。

    杨阿若逃离了冯府,但是这件事情却立刻传了开来,酒泉县的县令已经疯了,他的老婆比他还疯,几乎要把家里的所有仆人,都派了出去寻找凶手,无奈之下,这位县令只能向附近的守军求援。

    冯爽现在一日三惊,晚上睡觉都要睁着眼睛,每每想到杨阿若那电闪一般的快刀,他就浑身打颤,老叔也是个练家子,结果才一刀,就一刀,脑袋就没了。

    酒泉县边上的守军,最喜欢的就是去地方上提供援助,地方上不仅提供军粮,还要给些孝敬,像酒泉县这种贩卖私酒的县,那更是有吃有拿还有喝,所以能来的军卒基本都是军里的大爷,全当了是福利。

    冯爽也搬去了军营住,名头是与军爷们同甘共苦,并且还带去了大量的酒水,但即便如此,那些军卒大爷也没把他当人看,县令都要恭恭敬敬的,何况是这么一个县令大舅子的玩物,所以军卒们就把他当狗一般戏耍,扔骨头的有之,踢屁股的有之,打骂的有之,就差逼他吃屎了。

    对此,冯爽完全不介意,因为军营就是最安全的,一百多个军卒围着,就莫名的有安全感,杨阿若那个混蛋,要是敢来这里找事,基本等同于找死。

    可是,冯爽错了!

    杨阿若来了,一人一刀一马,就出现在了军营的大门口。

第七十三章 任侠(下)() 
寒冬的夜风卷动着风雪,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站岗的哨兵刚喝了点烧酒,迷迷糊糊间好似看见了一个人影,等他彻底看清时,脖子口已经开始疯狂的喷血,转瞬就没了气息。

    另一名哨兵立刻开始大喊大叫,军营很快就如下饺子般的热闹了起来,一众军卒匆匆拿着武器奔出营帐,等待他们的却是比风雪还寒冷的快刀,而且刀刀只取脖子,狠辣异常!

    杨阿若明知不敌,却还是闯了进来,这帮军卒来了酒泉县后,干得第一件事就是在冯爽的带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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