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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寒门上位-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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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老天爷选中的人

    三叔此刻的形象有些吓人,刚刚那般又是磕头又是哭诉的,额头上已经磨破了皮不说,身上原本的儒衫也变得凌乱,在加上头上原本搭理的一丝不乱的发髻也是散了下来,此刻完全就给要饭的叫花子一般。

    不过此刻三叔脸上的表情却异常的郑重,就好像在每过几年都去参加的科考的考场一般,表情肃穆而严谨,甚至带着一股子让人感到绰绰逼人的气势。

    地上的三婶这会也不哭了,而是眼巴巴的瞅着自己,张杰甚至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冷笑,以及畅快?

    这就怪了,自己抓的阄还没有打开,三婶子凭什么就认定自己一定会输?从她那虽然挂着泪水,却微微翘起的嘴角,张杰仿佛看到了自己最终的下场。

    打开这个纸团后,是不是就要换做王氏那般悲痛欲绝了?

    “磨蹭什么,是就去,不是就老实跟你爹去县城做工去,小小年龄不想着学门压身的手艺,整天到晚就知道瞎绕,看把一个家搅成什么样了!”老太太的话就显得很不讲理了,就好像自己得到了老夫子的认可,反而犯了多大罪过一样。

    张杰也懒得搭理这位心已经偏的没谱的老太太,而是将目光转向了家里老头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头子就是不和自己对视,而是将目光转向了一旁,此刻的老头反而更像时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带着许些被生活压迫,显得无奈的糟老头一般。

    却在也没有了往日里一家之主的那威风。

    等在感到母亲王氏握着自己的手抖的越来越厉害的时候,张杰就知道,手里的这个纸团,一定不能打开。

    既然家里人都指望不上,张杰便把目光转向了张浩,这个一直显得懵懵懂懂的小男孩手里头同样拿着一个纸团,张浩的神色显得有些奇怪,小小的孩童本该是纯真灿烂的小脸上此刻却满是苦涩,还有就是:

    羞愧。

    这小子应该已经知道了些什么,张杰得到这个结论后,目光就不在移动丝毫,而是就这般直直的看着他,不知怎么了,突然就想到了那天自己带着他去小溪里摸鱼的场景,记得那时候小男孩就说过,如果蒙学的是自己就好了,自己比他聪明,自己去学堂蒙学,肯定能当状元郎,到时候只他只要跟着自己吃香的喝辣的就好。

    前后不过两个月时间,那日的小男孩,不知道心中的想法变了没有。

    “浩子,那天你说的话,还做不做数?”

    寂静的小院子,脸色沉静的张杰直直的看着院子门口的小男孩,神色显得很是平静,等看到小男孩脸上的愧疚变成了纠结,似乎难以下定决断的时候,张杰便继续开口道:

    “待十年后,你哥我身穿朝堂官府,骑着枣红大马,身后跟着三五恶仆之时,咱们兄弟二人一起在那群泥腿子跟前走一遭,你说,这样算不算你赢?”

    随着张杰的话音落下,却见本来满脸纠结的小男孩突然就松了一口气,随后,好似心里放下什么一般的小男孩一边摸着眼泪,一边大声道:

    “算!哥,你说话也要算数!”

    随着小男孩的话音落下,在三叔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只见张浩恭恭敬敬的将手里的纸团打开。

    上面,一个大大的‘否’字异常刺眼。

    “算话算数!”

    这般回答后,张杰突然张开小嘴,然后把自己手里头的纸团狠狠的塞进嘴里,大口的咀嚼起来,纸团里的墨汁随着口水混合在一起,将小孩子满口洁白的奶牙染成了墨色。

    浑然不觉的张杰就这般大口大口的咀嚼这纸团,脸上却尽是笑脸如花。

    等仰着脖子,将那纸团吞入腹中的时候,被咽的直翻白眼的张杰突然沉声道:“这是老天爷选的我,谁要是在说半个‘不’字,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随着张杰的小脸上漏出了狰狞的神色,一旁的三叔一连踉跄了好几步,看着自家小孩子手里举起的大大的‘否’字,在看看满院子人复杂的目光。

    最终,神色呆滞的三叔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摇摇晃晃的回屋去了。

    “孽障,还不给我滚!”

    这是愤怒的老头子发出的怒吼,此刻,随着三叔的离场,随着张浩手里高举的那个大大的‘否’字,在老头子的怒吼中,三婶子是再也没有胆量抱着老头子的腿撒泼了。

    等一甩衣袖的老头子同样回了房,就见一边摇头叹息,一边在旁边满脸黯然的老太太嘴里头哀叹道:“造孽呦,真是造孽呦!”

    你不知道老太太是说谁造孽,当然,也不需要知道,就看着老太太那悲痛的神色,似乎老太太在骂老天爷不开眼一般。

    这个时候可以说大局已定,三叔三婶子似乎已经默许了结局,那小叔小婶子是不会有半点意见的,只是这个时候,小婶子在看张杰的目光中,已经隐隐有了许些变化。

    这个小男孩,今天的表现,可不是一般几岁小孩子能够有的。

    这般想来的时候,小婶子在看三婶子的时候,目光中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那般热切,甚至犹豫再三,竟然没有伸手去扶瘫软在地上的三婶子一把。

    没有什么气吞山河,神清气爽的感觉,要是现在最大的感受,就是有些反胃,喉咙里感到阵阵的恶心,胃里也在稀里哗啦的一阵阵难受,不过精神头却是不错,等看到小姑姑张霞在墙角偷偷的朝着自己竖起大拇指的时候,扯了扯嘴角的张杰算是回应她了。

    这时候不能表现的太张扬,不然和满院子悲伤的气氛不搭调,看了一眼低着头,满脸黯然呆在门口的张浩,深深吸了一口气的张杰知道,恐怕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小子的日子不会好过了。

    这没有什么,舍不得一身剐,哪里有将来的荣华富贵,这个时候吃两顿鞭子什么的,还扛得住,只要他爹不把他生吞活刮,以后有的是笑看人生的机会。

    转身回房,张杰首先就淘了一大碗水,然后咕嘟咕嘟的就往肚子里灌,等一大碗水下了肚,才算勉强把肚子里的翻江倒海压了下去。

    长长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才发现王氏怔怔的站在自己跟前,还不等张杰说话,却见神色中带着骄傲的王氏喃喃道:“我就说我儿子是文曲星下凡,果不然,现在老天爷都帮着我儿子,我家娃儿是老天爷选中的人,以后肯定能当状元郎!”

第四十四章 小白脸的老爹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清晨,原本燥热的天气因为前几天的一场暴雨得到了缓解,村头的小溪里原本已经几近干枯的溪水再次淹了膝盖,地里的庄稼因为勤劳百姓的灌溉,在加上这场期盼良久的暴雨,似乎一夜间从往日里的死气沉沉重新焕发了生机。

    天气没有那般燥热了,最开心的莫过于一大群精力旺盛的孩子,随着清晨的阵阵凉风吹在身上,就见吃饱饭的各家各院的孩子都出来撒欢,一阵阵小孩子的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宁静的村庄。

    村南头的一家略显破败的庭院内,却传出来了截然不同的声音,和那只会嗷嗷叫的小孩子不同,院子里的石台旁,一个身上穿着新衣,脚上踩着新鞋的小小孩童手里正抱着书本,摇头晃脑一般在那里朗诵诗词。

    小小的孩童不过五六岁的模样,长得很是唇红齿白,略显圆润的小脸蛋上白嫩嫩的,和村里那群整日里在太阳底下晒的黑蛋小子明显不同。

    小男孩的神色异常认真,决然不是那种被父母逼着读书,应付官差的模样,就见捧着书的小男孩一边读颂,遇到难解的地方便会时而皱眉,时而漏出深思,如有所获,小男孩还会如同得到大人夸奖的孩童那般,咧着嘴傻笑,在笑颜中,漏出了缺了两颗奶牙的洁白牙齿、

    早饭已经吃罢,三叔去县城会友去了,自从那天失魂落魄的回屋后,三叔第二天便收了了行囊,说要去县城拜访同窗。

    知道他是去散心,在奶奶偷偷塞给了他一大堆碎铜板后,重新打扮的一丝不苟的三叔便踏上了游学之路,已经小十天了,却仍然没有音信。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问题,张浩却没有胆子独自一人出去和村里小伙伴去玩耍了,似乎从他记事起,便被三叔眷在了家中,每日之乎者也的背书写字,竟忘记了孩童的玩乐的天赋。

    索性,因为三叔出门了,张浩的一顿毒打至今还欠着,没有落在身上。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千字文张杰一直没有背熟,或许因为无法理解文字本身的意思,本身就是繁体字,看着就有种头疼的感觉,想要完全背出来,恐怕不花写时间是不可能了。

    王氏又在井边洗衣服了,她手臂上的伤已经养的差不多了,不过整个手臂到底还是结下了一层疤痕,那疤痕很严重,想来就算是以那个世界的医疗水平也不可能治愈,就更不用说在这个世界了。

    可能这些疤痕会一直跟着王氏,这辈子是不要想除掉了。

    小婶子这段时间明显跟王氏亲近了不少,以往小婶子总是跟着三婶子屁股后面转,很少搭理王氏,而现在,有事没事的,小婶子总会抱着铁蛋或者小妮来张杰家里串门,和王氏两人有说有笑的就能聊上一半天。

    自然知道小婶子的想法,不过在看到王氏脸上明显多起来的笑容后,张杰便觉得,这或许是件好事,最少,王氏身边也多了一个说话的人。

    张浩这小子总是躲在屋里探头探脑的往院子里瞅,到不是他不想出来找张杰玩,而是三婶子不让。

    似乎从那天张杰拿到读书的名额,小婶子就认为是张杰生生的从她儿子手里把锦绣前程都抢去了。

    所以这段时间三婶子看自己的眼神便更加的冷漠,甚至有时候竟带着许些怨毒。

    这都不是什么大事,时间会是最好的疗伤药,最多三五个月后,一切仍然会恢复正轨,读书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蒙学仅仅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一种爬出这个贫苦落后村子的手段,可这个世界上没有办法蒙学的人比比皆是,活下去,或者说怎么样才能更好的活下去,才是这个世界不便的主题。

    自己的便宜老爹就要回来了,这是村里人少来的消息,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因为张杰三天后就要去学堂里蒙学,而村里去县城回来的人曾传话过来,说张杰蒙学之前,他会回来一趟,把娃儿蒙学的费用一起带来。

    这也是王氏脸上多了许些笑容的原因。

    便宜老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能耐,总之,张杰蒙学的一个银锭子,他夸下海口要包了。

    “到也不是个只知道闷头苦干的笨蛋。”这是张杰对便宜老爹唯一的评价。

    原本以为便宜老爹往日里在县城累死累活挣些银钱都上交给老太太,然后由着老太太都交给三叔花销去那,现在看来,便宜老爹手头似乎也存了些私房钱。

    还算有些头脑,张杰这般就草率的给便宜老爹定下了标签。

    可事实上,等便宜老爹身穿一身光鲜的衣裳,手里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回来的时候,张杰便真正傻了眼。

    这是张杰第一次见到这位老爹,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和想象中有着虎背熊腰,粗腿大脸的汉子形象明显不符。

    和三叔一样,身上都是带着一股子文文弱弱的书生气质,听说这位便宜老爹曾经在老夫子门下读过半年学,后来因为不知怎的就从学堂里跑了出来,然后生生把进学的名额让给了三叔,自己跑去县城做工去了。

    这也是母亲王氏心中永远的疼。

    有点小白脸的模样,这是张杰重新给便宜老爹定下来印象。

    王氏就站在自家门口,没有迎上去,而是怔怔的看着便宜老爹牵着的马背上,一个神态倨傲的女子。

    那女子三十出头的样子,模样到是挺周正,就是身上带着一股子没由来的优越感,身上的衣服到是光鲜,手脖子上带着的翡翠镯子得有三婶子手脖子上的两个那么粗。

    头上的簪子也很精细,上面还连着两个小铃铛,随着马儿起起伏伏,那两个小铃铛发出叮叮咚咚的清脆声音。

    “大郎,这就是你家了?真的不怎么样嘛,赶紧付了银子,咱们这就回县城,破破烂烂的,看着都糟心。”

    女子说这话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神色漠然的王氏,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我爹居然是一个小白脸!”微微张大了嘴巴,石台旁的张杰手里拿着书,并没有过多在意那便宜老爹,而是略带不安的看着神色木然的王氏。

    对于这个喜欢顺来逆受的妇道人家来说,这般打击,已经足以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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