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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贵族法则-第94部分

小说: 贵族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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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出手掌,那已经不再是白净的手指,五根黏糊糊,滴着白色液体的触手向陆斯恩伸了过来。

    坦尼斯曾经尝过奉遗天使的味道,在已经差不多消失在记忆中的那次天国战役中。他遥遥地跟随着自己地君主阿斯蒙蒂斯,将一个奉遗天使包裹在自己的身体之内,他依然记得那位奉遗天使被他带来的强烈快感抽搐得痉挛的样子,这么多年,他都只能品尝着人类地女子,再也没有尝过那些神圣味道的天使,而眼前这个男人。却给了他前所未有的美好感觉。他想象着自己的触角触碰到这个男人时,给他带来地极度愉悦。他的唇角已经留下了透明的涎水。

    坦尼斯有些难过地闭上眼睛,除非在地狱,低阶恶魔才能在使用自己能力的时候保持干净美丽的形体,一旦来到俗世,即使获得一具最适合吞噬灵魂依附的身体,也会在这种时候被蜕化成丑陋的外形。

    恶魔的天堂是地狱,当来到神所创造的多米尼克大陆,许多规则由不得他们不遵守。

    触角像离弦的弩箭,撕裂着夜风,呼啸着直接扑向陆斯恩地脸颊,一本黑色书籍挡在了陆斯恩身前,用薄铁制作的封面似乎蕴含着炙热的力量,让坦尼斯的触角头部瞬间被烧成了焦炭,一阵恶臭味被吹散。

    坦尼斯出凄厉的惨叫,他连退三步收回触角,却现身前多了个和陆斯恩一样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男人,他也握着一根黑灰色的手杖,只是他地年纪却比陆斯恩大上许多,银白须,皱纹铺就地沟壑积累着智慧,他的右眼带着眼镜,漂亮地镜链挂在耳后,和所有多明尼卡神学院的学者一样,他有一顶象征学者身份的书籍徽章礼帽。

    就是这个老学者用他的书挡住了坦尼斯的第一次攻击,但他并没有看坦尼斯一眼,单膝跪倒在陆斯恩的身前,低下头颅谦卑行礼:“主人,但他林听候你的召唤。”

    但他林!听到这个名字,坦尼斯踉跄着摔倒在地,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此时更是没有半点生机和血色,作为一个普瑞斯级的恶魔,他可不会像刚刚具备完整形体的爱慕普斯小恶魔那样无知。

    在恶魔中,一直流传着一个关于桫椤圣殿的传说,尤其是作为桫椤圣殿侍从的七十二位魔神,更是威名赫赫,但他林就是七十二位魔神中的一位,坦尼斯没有见识过这些魔神到底有多么强大,但他知道七十二位魔神每人侍立桫椤圣殿中的七十二柱,其中最靠近桫椤圣殿主人的四柱魔神,按照恶魔的等级来划分实力,那就是十一阶恶魔中最高等级的达克尼斯,是地狱六君王的级别!

    但他林的魔神柱排位,坦尼斯无法得知,他却清楚地知道,七十二位魔神,普瑞斯这个等级的下阶恶魔绝对无法对抗!

    “但他林,桫椤圣殿侍立七十一柱的魔神,拜跪于王之右手,统帅三十六个阿斯托里雅恶魔军团。”陆斯恩的手杖轻轻地敲打着但他林雪白的银,“游荡在人世,没有陷入沉睡的少数几个侍者,我非常高兴,你能够感觉得到我的召唤,不至于让我勉强将阿斯托里雅恶魔军团召唤出来对付这个普瑞斯。”

    “主人,侍者聆听你的命令。”但他林苍老的脸颊上并没有分隔很久后见到桫椤圣殿主人的激动情绪,像他这样亘古存在的魔神,短暂的千年时光并不算什么。

    “将他封存,从此以后你就是坦尼斯·菲兹捷勒。”陆斯恩看了一下缩在墓碑后浑身抖的普瑞斯级恶魔,“探知**和思想,模拟任何人的形象,并且可以形成镜像,你的能力虽然差点,但在我限制于这具身体,无法召唤出更高柱的魔神时,还算有用。”

    但他林打开他的薄铁皮书,轻声诵读。更。

第六章 母女() 
伦德,西里尔区,夏洛特庄园。

    淡紫色的窗帘斜斜挂在壁钉上,荣耀剑塔上夜灯的昏黄灯光透过了玻璃窗,落在了杂色的地板上。

    尖锥形的挂钟出滴塔滴塔的机械声,罗秀跟着声音一下一下地数着手指头,从一到十,再轮回一次,如此循环着直到挂钟出整点报时的清脆鸟鸣声。

    数到了右手中指,是她数数序列中的第八个数字,罗秀失望地叹了口气,决定从头开始。

    “你在干什么?”克莉丝汀夫人坐在半拱形暗釉色书桌后,透过薄纱丝绸制作的小屏风看着罗秀。

    罗秀低着头,不敢去看母亲的眼睛,她总觉得自己心虚的时候,会被母亲一眼看穿心事,那双深邃如海洋的眼眸,有着太多让罗秀可望而不可即的智慧。

    当挂钟报点数手指数到单数,就看陆斯恩留下的信,双数,就不看,罗秀把这件事情已经做了半个晚上了,但是非常奇怪,每次都是双数。

    陆斯恩太讨厌了,所以自己才不想看他留下的信,数出双数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罗秀非常沮丧,她将情绪低落的原因归结于任何人数了几个钟的手指,都会这样心情不好。

    克莉丝汀夫人合上手中的书《幸福在人间》,书名是前文艺时代杰出的短篇小说家乔万尼的名言,它也被视为前文艺时代人文主义思想兴起的宣言。而这本书,正是对这种古典文化复兴运动起源的研究。

    “罗秀,你在十二岁时就读过坦世丁的《天堂曲》,但这部被称为前文艺时代开始的标志性作品,却不是采用当时最通用地拉西语,法兰语和普罗旺斯语。而是采用塔利俗语,包括坦世丁大量的十四行抒情诗歌,也是采用塔利俗语这种一向被正统所轻视的语言,你知道为什么吗?”克莉丝汀夫人离开椅子,白蓬长裙倾泻而下,在烛光下摇曳出纯净的典雅。

    “彼特拉克说过,真正的贵族并非天生,而是自为。这也是前文艺时代人文思想的基调。在这种基调下,坦世丁要更加广阔地宣扬他作品中对宗教统治的**和愚蠢的不满,采用俗语比只掌握在贵族和上层阶级里地法兰语和拉西语更加合适。而且用俗语完成一部鸿篇巨制,本身也是对正统的一种讽刺。”罗秀略微有些疑惑,但还是回答了母亲的问题,她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

    “作为一个母亲,其实我并不合格。我虽然重视对你的教育,为你准备了一个最优秀的老师和仆人陆斯恩,但有许多职责,再优秀的老师也无法代替我履行。所以今天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或者会让你想明白一些问题。”克莉丝汀夫人牵着罗秀地手,和她一同坐在加铺了驼绒垫子的沙上。

    罗秀有些紧张,好像母亲察觉到了什么。

    “让我们继续前文艺时代人文思想的话题,你觉得前文艺时代的人文思想和教会传统文化有什么区别?”克莉丝汀夫人轻轻地拍了拍罗秀地手背。这是她最心爱的女儿,尽管她向世人展示出最骄傲的态度,但在母亲面前,她永远只是一个需要母亲为她解惑的小女孩。

    罗秀甚至可以完整地背诵坦世丁地《天堂曲》,对于前文艺时代的任何一位名家都不陌生,无论是塔利的诗人坦世丁,彼特拉克,小说家乔万尼还是雕塑巨匠索罗伦斯,画家拉法埃洛·圣乔奥和提香,又或者是樱兰罗本土的达文西斯。奥斯瓦尔多,蒙扎忒,奥狄斯,还是法兰的拉伯雷,蒙恬,他们留下的艺术作品有很多就留存在烈金雷诺特家族的收藏室里,一些小说诗歌的原稿甚至就在克莉丝汀夫人的这间书房中。罗秀对于文化的黄金时代有着自己地理解。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的自我现。教会传统文化中理想的人应该是无为。顺从,容易满足现状。人应该心存敬畏,看到自己的渺小和微弱。而前文艺时代的作品,以坦世丁的《天堂曲》为例,宣扬地就是人地伟大,人的价值,人地解放和人的自由。这些作品提倡积极冒险精神,重视试验,要求展个性,解除人性的舒服,体现在人的感情上,就是提倡人追求幸福,反对禁欲,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反对虚伪和矫揉造作。”罗秀知道母亲想说什么了,声音越来越小。

    “最后这一句很好。人对待自己的感情,就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你可以控制自己的**,但不要一味的禁锢。你一直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厌恶,却很少表达出自己的喜好。当你肯定前文艺时代里的人文思想时,为什么还要通过一次次地数手指来为自己做决定呢?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当你的小脸蛋羞的通红时,藏到母亲的怀里,别人就看不到了。”克莉丝汀夫人看到罗秀俏脸上的潮红,女儿被揭穿了心事,这种小女儿态醉人的容颜,却只会被她的母亲欣赏到,她将女儿轻轻地拥入怀里,感觉到罗秀丝在脸颊上蹭过的酥痒,却在想,这大概就是为人母的无奈吧,许多事情她能够教导给孩子,她自己却无法做到。

    罗秀离开母亲的书房,慢慢地蹭会房间,却在想母亲是不是误会什么了?说得好像自己是芬格尔斯,奥萝拉,坎蒂斯,柏妮丝那种等不及要找一个情人的不知羞耻的女孩子一样。

    陆斯恩这个家伙没有告别就离开了,罗秀是不会在乎的,他就是再也不回来,罗秀也不会在意,就当他从来没有存在好了。

    罗秀狠狠地捏着小拳头,这样想着,然后推开了卧室的门。那封由潘娜普洛伯爵送来的信应该还放在阳台上。

    那时候罗秀正准备用自己的“提拉米苏”给潘娜普洛伯爵的脸品尝一下,却被这封信打断了,在知道陆斯恩悄然离开时,罗秀只知道自己当时很生气,那封信看也没看就丢在那里,跑到夏洛特庄园的大门口,她当然不是想看看陆斯恩是不是已经走远了,她只是想知道杰佛理伯爵今天有没有来这里钓他念念不忘地大白罗斯鱼。

    最让罗秀生气的是。给自己的信,陆斯恩居然让潘娜普洛伯爵这个更加讨厌的小女孩送来,说不定她已经偷偷看了,如果陆斯恩在信里边念念叨叨罗秀的缺点和不够淑女的地方,一定会让潘娜普洛伯爵那种轻蔑不屑的眼神更加肆无忌惮。

    陆斯恩留给自己的信,里边肯定没有什么让人喜欢地内容,就算自己不看。这封信也要藏起来,她提着裙摆,微微躬着身子,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才觉这是自己的房间,怎么鬼鬼祟祟的,不就是去拿一封信吗?

    想到这里,罗秀昂着头。走到细丝镂空花纹的落地窗帘前,拨开一线缝隙,让月光漏进房间,隔着半透明的玻璃门可以看到,阳台上月光如水,闪亮亮地晃人眼,而那封信已经不在那张红木方桌上了。

    罗秀慌忙闯进阳台,露台阳台虽然很大,但见一片片如纱朦胧流淌的银白光芒,零散的桌椅。角落里地小花圃,触目所见并没有那封粉色的信札。

    哪里去了?罗秀跑回卧室,翻开书架,翻开被子,翻开地毯,翻开衣柜,都没有。

    罗秀摇了摇铃。桃乐丝从休息室里赶了过来。看到卧室里的景象吓了一跳:“小姐,有小偷吗?蓝斯特罗真没用。”

    “胡说八道什么……我问你。潘娜普洛伯爵送来的那封信呢?”罗秀焦急地问道。

    桃乐丝努力地回想着,当时潘娜普洛伯爵曲解提拉米苏地寓意,惹怒了小姐,小姐很明显地想让潘娜普洛伯爵见识下烈金雷诺特家千金小姐的性格,却又没有这么做。

    小姐怎么会不把蛋糕砸到潘娜普洛伯爵的脸上?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时候桃乐丝才想起来,那是陆斯恩的信,只有陆斯恩才能够神奇地制止小姐,只有无所不能地陆斯恩……信……桃乐丝终于想起来了,兴奋地道:“是陆斯恩留下的信吗?”

    “是啊!在哪里?”罗秀同样兴奋地点头。

    “我不知道啊。”桃乐丝才觉得似乎有些不妥当,自己又在兴奋什么?

    卧室里一片凌乱,并没有找到罗秀想要的东西,她现这时候她失望的心情更加沮丧,莫名其妙的泪水从眼角流淌而已。

    罗秀抹了抹眼睛,怔怔地看着玉色的指尖上通透的水珠,为什么要哭?的书友,把月票砸给我吧,不喜欢她的,现她也可喜时,也砸给我吧。

    要哭?会哭?

    这两个字从上午11点琢磨到下午2点,感觉没有什么区别,又觉得有区别,最后堆上了,上传的时候又去掉了一个。

    很显然,我在无聊地推敲,为推敲而推敲,本来就没有区别吧。

    另外答一些书友地问题:

    我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精致优雅的贵族生活,例如夏洛特庄园里的小日子。

    这个世界里也有严重臆想狂,如总以为自己被开了后门的费迪南德。

    这个世界里有变态,例如黑街人物基德。

    当然也有***场所,花街,阿佛洛狄俱乐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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