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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部分

斩邪-第314部分

小说: 斩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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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手令回到,内容大同小异:不是要钱,就是要人,要各种物资……

    元化成不敢抗令,尽其所能,想尽了所有的办法,最后甚至连守兵都抽派去了。

    这样的做法并不稳妥,守兵少了,南阳变成了空虚之地,容易出现纰漏。

    不过元化成倒不担心,扬州位于后方,比邻的州域更无威胁,所要提防的,主要是内部,没有民乱即可。

    城中内外,青壮不是被抓了壮丁,就是逃亡无踪,剩下些老弱妇孺,她们能翻起什么风浪来?

    这日,忙完些事,元化成正在衙门内喝酒吃肉,有门人来报:“将军,有探子回报,说有一伙难民正往府城来。”

    元化成一听,觉得有些奇怪,问道:“哪里来的难民?”

    “具体还不清楚,不知是雍州的,还是北方的。”

    “雍州?那边还有难民吗……”

    元化成虽然喝了不少酒,但脑子依然清醒。

    自从上一波难民潮,雍州那边基本就没多少难民过来了——那时候,陈三郎还在泾县当县令呢。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状况,难民不可能无穷无尽,总有个度的。而自起事后,元家几乎把所有的资源都投在了北方,对于别的州域不再像以前那么关注,皆因人力实在无法兼顾得过来,也没有那个必要。相邻的蛮州雍州,基本都废了,无需理会。

    因此近年来,对于雍州蛮州境内发生的事,并不清楚。

    元化成又问:“大概多少人这样?”

    门人回答:“近乎千人,多是青壮。”

    “这么多?”

    元化成跳了起来,想了想,面露狞笑:“不用问,肯定是从北方流窜来的。”

    随着北方战乱迭起,难民越来越多。至于为什么多青壮,也好解释。逃难是一个极为艰苦的过程,残酷而严苛,老弱妇孺之流极少能支持得住,往往半路就倒毙死掉,又或者死于人手,剩下的,自然是青壮了。

    “来得正好,全部拿下,押送回北方打仗去。”

    元化成说着,眼睛都放光,当即喝道:“来人,点兵三百,出城抓人!”

    他为人做事,一向风风火火,绝不拖泥带水。有三百亲兵,别说近千难民,就是三千来都足够驾驭控制了。在真正的兵甲面前,流民难民这些乌合之众不值一提,刀枪一亮,对方就吓得跪倒一片了。

    得得得!

    三百都是轻骑,呼啸出城而去,到了城外十多里地外,果然看见一大群人逶迤而至,远看上去,一个个衣装褴褛,互相扶携的样子。

    元化成脸上狞笑更甚,喝道:“散开,围起来,一个都不许放走!”

    马蹄霍霍,轻骑们吆喝着,甚至还吹起口哨,散开阵型,包饺子般从两面围拢过来。

    元化成连甲胄都没穿戴,双腿一夹,驱使马匹上前,正待开口喝骂。

    咻!

    剧烈的破空声,距离极近,正来自数丈外的难民群中。一支强弩箭矢射来,正中元化成喉咙。

    “啊!”

    元化成圆睁双眼,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大叫一声,翻身落马,眼看活不成了。

    “兄弟们,杀!”

    先前见到骑兵,畏缩成团的难民们中,有人大喝出声,刷刷刷,一把把明亮长刀拔出,凶悍无比地砍向马腿,转眼之间,一片腥风血雨掀起,健马悲鸣,人声惨叫,一个个刚刚还飞扬跋扈的元家亲兵惊恐地发现眼前的不是羔羊,而是虎狼,猝不及防之下,只能拼命抵抗,然而对方实在太过于凶狠,斩瓜切菜般,不过半刻钟,三百轻骑已经被袭杀过半了……

    便在此时,在更远的地方,一群更为庞大的人群涌现,多为步卒,也有些骑兵,当先一骑,正是莫轩意。

    抬头望向不远处的南阳城墙,莫轩意嘴角弯出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有些冷,有些感慨,然后吐出一句:“南阳,我回来了!”

    此城此地,对于他有着特殊的存在意义。当初他领命来此,要除掉陈三郎,事败而废,成为他人生一个转折点。随后被元家追杀,尝尽人情冷暖,却又得陈三郎救援,最后到了雍州……往事历历,一一浮现出来。

    而在进发南阳府之前,莫轩意已率兵占了泾县。

    现在的泾县,已经不同以前了。当日元哥舒夜袭,可陈三郎走得快,并未追上,元哥舒为发泄,对于泾县自不留情,任命了新县令。此人倒不陌生,乃是当初流窜而来的难民头领李光业,他没有选择跟随陈三郎,而是见风使舵,投靠了元哥舒。

    元哥舒见着顺眼,便让他当了泾县县令。

    从难民摇身一变,当了官,李光业好不得意,将在逃难过程中所受到的百般苦难、鄙夷、嫌弃,悉数加诸于泾县百姓身上,好不快活得意。

    他虽然非科班出身,但善于钻营,在泾县的位置倒坐得很稳——直到现在。

    泾县乃小城,守兵寥寥,几只阿猫阿狗,至于衙役那些,面对百姓时耀武扬威,但对上真正的军伍,立刻像吓傻的鹌鹑,动弹不得。

    莫轩意不费吹灰之力占了泾县,当看见被摧毁得面目全非的陈家庄时,立刻下令斩了李光业,然后命人开始对陈家庄进行修建。

    故土重迁,如非逼不得已,谁会背井离乡?莫轩意知道故乡对于陈三郎颇为重要,虽然现在陈三郎已贵为雍州之主,但有机会的话,其一定会回泾县的。别忘了,接受圣旨后,陈三郎统制三州,随着基业壮大,已渐渐不满足于一州之地了。若非如此,莫轩意他们也不会出现在此。

    修建陈家庄,是莫轩意的一次讨好,他身为部众,更是应该做的。连这点眼色心思都没有的话,岂不是白混了?

    得了泾县,稍作休整,便避开水路,从陆路进发南阳府——由于消息封锁,南阳方面竟是毫不知情。其实死去的李光业都还没搞清楚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兵甲是何方神圣,那些守兵衙役们死的死,关的关,一个漏网之鱼都没。

    兵贵神速,莫轩意用计杀了元化成,重创元家亲兵,这时南阳城内的守卫兵力已经极为虚弱,根本不是锐士军的对手了。

    整个扬州,已经敞开了门户,就差说句“欢迎光临”了。

    攻城拔寨,过程出乎意料的轻易,莫轩意意气风发,心里想着,要将喜讯尽快发回雍州,发给陈三郎。公子闻讯,一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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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五章:夜叉妖歌,蟹中奥秘() 
    陈三郎却高兴不起来。

    整整三天过去,已经踏遍整个宝塔岛,甚至连海滩边上的礁石丛都翻了个遍,但一无所获,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其实宝藏发掘不急在一时,只是计算时日,实在拖延不起。而如果错过这次,就得另找机会了。

    许念娘神色如常,不见喜怒,他对于宝藏并无任何记挂,来此,属于应付公事。

    至于蛤吃肉,完全一副“就知如此”的神态,上百年来,登临过宝塔岛的妖物不在少数,但没有谁找到过宝塔之类的事物,大的小的,统统没有。

    许念娘说宝塔可能并非实物,这就更缥缈了,无从捉摸,往玄虚里说,也许需要一份机缘才能得到宝藏。

    这机缘还得大,天大的机缘才行。

    如此说来,整个宝藏事件反而像是一个恶作剧,纯粹逗人玩的。

    陈三郎想着,有些气恼,有些失望,三个当中,倒是他对于宝藏最为上心。

    暮色降临,岛上昏暗得快,不多一会,已是灰蒙蒙一片。站在一块礁石上,任由湖风吹拂起衣摆,陈三郎默然不语。

    那边蛤吃肉十分勤快地从丛林中拎出两只肥硕的兔子——此岛四面临水,岛上居然生存着不少野兔,显得奇怪。也不知以前是谁带兔子上岛,并因此繁殖了下来。

    这些兔子味道鲜美,两三天来,蛤吃肉吃着许念娘做的美食已吃上了瘾,每天什么都不想,就念叨着饭点到来。

    这不,天色还没有暗,这厮就赶快打了两兔子,就着湖水麻利地宰杀完毕,清洗干净,然后送到许念娘这边来。

    许念娘瞥一眼,冷声道:“先放到一边,等会再弄。”

    蛤吃肉早已习惯,知道这位大爷做饭不但讲究火候,还讲究心情,便乖乖答应。走过沙滩的时候,看见一只只硕大的家伙正在那爬来爬去,正是洞庭特产的大闸蟹。每一只,足有拳头大小,张牙舞爪的。

    别看这些家伙凶猛,可好吃呢,前天许念娘做了一道油炸大闸蟹,吃得蛤吃肉险些把舌头都吞了进去。

    当今时节,正是蟹膏肥美之季,幸得当日登岸时,由于乌篷船停泊的位置不好,所以陈三郎让蛤吃肉顺手把包袱行李等物统统带上来了,没有随船沉没。

    其中有换洗衣衫,也有干粮和油盐调料,锅碗瓢盆等一应具备。

    没了船,也不用露天而宿,蛤吃肉手脚利索,伐木为屋,做了两间给陈三郎和许念娘住。至于牠自己,却不习惯,直接往草丛中一躺,便能睡得昏天暗地。

    伙食更好办,搬两块石头垒起,便成为灶台了。

    看见爬上岸来的大闸蟹,蛤吃肉舔了舔嘴唇,不过今晚许念娘似乎心情不好,做一道兔子已不耐烦,哪里还会做大闸蟹?

    蛤吃肉只得忍住,一脚把好几只大闸蟹踢开,悻悻然去了。

    入夜的湖,随风吹来,有清波荡漾,一拍一拍的,节奏分明,如同在呼吸——此湖仿佛是活着的,能呼吸!

    陈三郎凝视远方,在想着事情。

    乌篷船被拍烂,不过他并不担心离开的问题,岛上多的是林木,很容易便能伐木为舟。至于宝藏一事,经过这些天的寻觅,也慢慢淡了心思。诚如传闻所言,可能真得讲究个缘,强求不来。

    那么此行,就剩下小龙女的事了。

    或者,可以早点启程前往龙城,也好做个预备。

    便在此时,在湖面的远方忽然传来一阵曼妙的歌声,音节中带着一股难以言表的意韵,让人一听,恍然失神。

    听过蛤吃肉的调子,陈三郎知道对方咏唱的正是古妖歌,只是调子不同,换了女声,其声缠绵,有着别样的哀怨之情,仿佛一个思念丈夫的清婉女子,站在浩渺的湖边上眺望,以歌声抒发内心衷肠。

    “哼!”

    许念娘哼了声,伸手抓过一块石头,大力往礁石丛中砸去,发出“砰”的响声。

    他听出那歌声中掺杂了术法,有蛊惑人心之意,怕陈三郎吃亏,所以砸石发响,以此警醒。

    许念娘却低估了自家女婿的定力,有《浩然帛书》加持,坐镇泥丸宫,这点妖歌想要来动摇陈三郎心智,还远远不够。

    倒是那边的蛤吃肉听得入神,不由自主地迈起步子,往湖水走去。好在刚走出数步,便被石头砸出来的声响给惊觉,赶紧停了下来,吓出一身冷汗,连忙用手把双耳堵住,不再去听那歌声。

    许念娘冷声说道:“传说巡海夜叉,不但好斗,也擅歌唱,专门迷惑他人心神,今日一听,果然如此。”

    陈三郎疑问:“可这是女声……”

    “嘿嘿,‘母夜叉’一语,你以为是凭空来的吗?”

    陈三郎听着,哑然失笑,想着果然如此。

    湖面歌声不断,随风飘荡,其音渺渺,四面八方传来,不辨方位。

    许念娘若无其事,神态自若地笑道:“都说母夜叉颜容丑陋,不堪入目,没想到唱的歌倒悦耳,嗯,此歌可入酒,今晚当浮一大白。”

    说着,就拿出了腰间的酒葫芦。

    那边蛤吃肉见到,双眼登时泛光,牠馋许念娘的药酒已经很久了。无奈就那天喝了一回,后来再也没喝过了。

    许念娘携带的酒本就不多,自是省着喝,眼睛瞪向蛤吃肉:“快去抓些好蟹来下酒,少不得你那口。”

    蛤吃肉为防被妖歌迷惑,早捂住了耳朵,让许念娘说了两次才反应过来,连忙采了一把草叶,揉成团,塞住耳朵,这才去抓蟹。与此同时,内心暗暗钦佩:这夜叉妖歌绝非等闲,连牠身为妖物都会中招,但陈三郎与许念娘却悠然无事,足见厉害。

    也不知怎的,每天傍晚时分,湖水起落,便有许多大闸蟹爬上岸边——如斯境况只有进入洞庭深处才有,外围地带就见不到了。这些都是美食,好东西,在人烟聚居的地方,被人见到,只怕见光死,多少都不够抓的。而在宝塔岛上,随处可见,横行无忌。

    不多久,生了篝火,过了会,又有星月当空,将近十五,月光皎洁明亮。

    许念娘手法娴熟,不用小半个时辰,便做好了两道菜,开始吃饭饮酒。

    蛤吃肉馋虫难忍,经过这些天接触,牠也琢磨到陈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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