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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部分

斩邪-第1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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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箭中的,那贼首嗷嗷大叫:“小的们,看见了没?那是来自扬州的狗官,一辆辆车里,都是贪污得来的金银财宝,还有大把粮食衣服,杀光他们,东西便都是我们的了!”

    说到金银财宝,说到衣服粮食,所有的人眼睛都在放光,如同一群见到鲜肉的恶浪,轰的一下撒开双腿,哇哇大叫着冲杀了过来。

    此时陈三郎已经来到宋志远落马处,翻身下来查看,见到他是肩膀中箭,鲜血渗透出来,染红了衣衫,但好在没有伤到要害,因为距离远,这箭头也没有射深,回去拔了箭,敷药包扎一番便无大碍。

    不过宋志远中箭落马,摔倒下来,摔得可不轻。地面泥泞,一身污垢,显得十分狼狈。

    扶起他,听到那边杀声连天,抬头看去,就见到贼寇们潮水般冲杀而来,相距不过数十丈了。

    陈三郎目光冷冽,握剑更紧,吩咐一名心腹庄兵抱着宋志远送回队伍中疗伤,自己则翻身上马,吼一声:“杀!”

    策马奔腾,直冲贼众而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 
陈三郎一马当先,去势凶悍。后面周分曹见着,却被吓得不轻。这支队伍当中,一切都以陈三郎为中心,古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陈三郎怎能身先士卒地冲锋陷阵呢?

    万一出现了什么事,该如何是好?

    周分曹急得火烧眉毛,求救般望向许念娘,希望他出手。

    许念娘淡然道:“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周分曹内心稍稍定了定,但始终感到些忐忑,要知道这可不是儿戏,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意外谁说得准。本想把庄兵全部派遣上去帮忙,无奈事先陈三郎早有命令,现在守护辎重家眷的庄兵一个都不能动。

    也确实动不了,因为已经有不少贼寇从别的方向蜂拥而至,朝着这边掩杀过来了。

    就这会儿工夫,那边陈三郎率领的突击队伍已经正面与三骑领首的焦山老贼部众短兵交接,杀成一团。

    陈三郎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不管其他,先要斩杀这三名贼首,剑锋直刺,目标其中一个。

    他早非吴下阿蒙,第一次雍州之行便曾杀贼无数,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只是这些,不被周分曹等人知晓罢了。

    那贼首使一把金环大刀,颇是威猛,他见着陈三郎儒巾青衫,面皮白净,不过区区一个读书人罢了,很有些轻视。一个不防,便被陈三郎欺近身来,还搞不明白怎么回事,肋下一凉,被利刃刺入,痛得惨叫起来。

    一剑刺中,陈三郎一手娴熟地提着缰绳,控制战马转向,反手抽剑,抡起斩邪剑就劈向边上另一名贼首。

    这贼首用一把点钢枪,见陈三郎出乎意料的凶猛,心中先慌了几分,赶紧举枪来挡。

    咔嚓!

    那杯口粗细的韧木枪柄被一剑砍断,剑锋毫无阻碍地劈落下来,有鲜血喷洒,这贼首闷哼一声,一头栽下马去,死得不能再死。而刚才被一剑刺中的贼首也是趴在马背上,动弹不得,奄奄一息了。

    不过照面功夫,两名贼首便伏诛,剩下一个,简直目瞪口呆,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冒起,直到脑门,顿时都忍不住有冷汗滑落。心中一个声音狂喊:“见鬼了,这是哪门子的县令?”

    一刻不犹豫,勒转马头要逃跑。

    陈三郎哪里肯让他逃脱,双腿一夹,胯下战马嘶鸣,一个箭步追了上去。

    虽然都是战马,但也有优劣之分,陈三郎的坐骑明显要比贼首得快速得多,转眼便追近了去,手起剑落,人头翻滚。

    连杀三贼首,陈三郎勇不可当,简直如同天神下降。那些贼寇们看到,只惊得魂飞魄散,气势沉落,也不知谁带的头,转身就跑。正所谓军败如山倒,见到有同伴跑了,别的人也不傻,跟着跑,哗啦一下,全线溃败。

    这里倒不是说陈三郎已经成为绝世高手,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实在是这班焦山贼寇不入流,其实之前宋志远说对了,这一伙人本来大部分都是雍州的平头百姓,老实结巴。只不过适逢乱世,蜂拥成贼罢了。

    做贼杀人,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肉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他们是陈三郎的兵,这一点前提原则,从招募的第一天便确立了的。

    庄兵,实则便是私兵。其实很多乡绅土豪的家里都会养着这一类人,家族越是庞大,私兵的数量便越多。

    陈家庄的庄兵在训练上也行还不算拔尖,毕竟缺乏领军的人才,不过在装备上那是好不吝啬,清一色皮甲,可以抵御许多攻击。在战场上,有甲与无甲的差别相当之多,皮甲固然比不上重甲,但比起布衣而言,又不知胜出多少。

    除了皮甲,他们手中把持的武器也都是钢铁良品,锋锐,耐用。

    装备上的差距往往就是决定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陈三郎这边所向披靡,而在后方,被数百贼寇包围住的辎重行伍则显得坚不可摧。负责留守的庄兵清一色长枪盾牌,盾牌防御,长枪反击。

    衣衫褴褛的贼寇们在冲击第一波,倒下十数具尸体后,便不敢再冲上来了,只是围着,不断怪叫,用弓箭,甚至拿石头扔。不过他们手中为数不多的弓箭大都是土制货色,软绵缺力,射程不远,很难造成杀伤,至于丢石头土块更不用说,跟混混打架一般,毫无章法可言。

    他们围着,是为了等贼首那边,只可惜,他们很快就惊恐地发现那边更惨,贼首全部被杀,队伍大溃败。到了这个份上,所有人都知道眼前的队伍不好惹了,于是一个个抱头鼠窜,为了跑得快一点,纷纷把手中武器都扔掉。

    庄兵们并没有追,因为陈三郎对于他们的命令是守护,不许离开辎重与家眷们。

    当然了,这些贼寇也没有什么值得追杀的。战场追杀,有一个重要的动力便是抢战功,以及收缴战利品。

    如今战功的概念几可忽略,至于战利品……满地的锄头柴刀,要来干嘛?

    战斗发生得快,完结得也快,几乎是一面倒的形势,陈三郎进入雍州的第一捷便完成。付出的代价,就是五人轻伤而已,其中伤得比较重的,便是挨了一记冷箭的宋志远。(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国将不国,人将不人() 
(上一章忘记改章节名了,应为“破贼杀首,一击即溃”,修改麻烦,但不影响阅读,大家知道即可。)

    宋志远躺在马车里,箭矢已经被拔出,敷了金疮药,只要静养数天便能康复痊愈。陈三郎远行雍州,随行人员众多,其中有铁匠木匠等,还有大夫。在陈家庄时,他们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不少人都愿意跟随陈三郎离开泾县。

    在王朝里,工匠阶层属于低贱行业,深受歧视,但在陈三郎手下,这些人却摇身一变,享受到了许多无法想象的福利,既能施展所长,又能体面富足,因而对于陈三郎早死心塌地,陈三郎去哪,他们便跟着去哪。

    陈三郎来探望,见到宋志远由于失血,脸色显得苍白,精神也受了打击,颇有些颓废地躺在那儿。

    边上宋珂婵在照顾着,满脸关切,见到陈三郎来到,连忙起身见礼。

    宋志远望着陈三郎,挣扎着要坐起来,陈三郎躬着身进去,一手将他按住:“宋先生有伤在身,何须多礼?”

    宋志远叹一口气:“宋某无用,差点误了大事,实在无脸见公子。”

    “先生说哪里话?是贼寇凶恶阴险罢了。”

    宋志远面容惨然:“是宋某迂腐了,枉读圣贤书,却百无一用。”

    那一箭,不但射在了他的胳膊上,还射在了他的心上。他自南阳府脱困,入驻泾县,受到的待遇可谓相当之高,分了田地,分了舒适的住所,衣食无忧,更不用像在南阳府那般,日夜担惊受怕。

    为此,对于陈三郎,其深有感激之情,很想替陈三郎做事情。只是县衙有周分曹,宋志远无意进入。毕竟一个小小县衙,就这么大,能有多少事务处理?周分曹一人足矣,宋志远再插足过去,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至于待在陈家庄主持陈氏族学,由于陈三郎家族人口单薄的缘故,教育事宜也相对简单。再加上,还有个德高望重的杨老夫子在做这方面的事情,他对于教导儿童蒙学,经验比宋志远有过之而无不足。

    如此一来,宋志远就显得闲暇了。对此,他很是觉得过意不去。如今远赴雍州,遭遇贼寇,就想要挺身而出,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立功。不料话音未落,先挨一箭,狼狈落马。

    这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宋志远一向心高气傲,受此耻辱,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陈三郎安慰道:“先生读书,自有用途,只不适合对付贼寇而已。俗话有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宋志远道:“但他们明明是寻常百姓,只不得已为贼。”

    “当初或许不得已,但一旦为贼,吃了肉,喝了血,杀了人,便是真正的贼了。”

    陈三郎慢慢说道:“人心之变,最为叵测。别说我们来自扬州,便是雍州当地的地方官员,如果人单力薄被他们逮见,也绝不会放过。”

    宋志远身子一颤:“他们真得如此胆大包天?”

    陈三郎望着他:“无他,此一时,彼一时也。当今雍州大乱,官府威信全无,甚至还成为民众憎恨厌恶的对象,他们岂会畏惧?”

    雍州失守,沦为蛮军修罗场,又无朝廷大军来镇压剿叛,弄得民不聊生。百姓心中,对于朝廷自然没了好感,只会痛骂朝廷无能,对于朝廷命官更加不爽了。

    宋志远闻言,内心豁然:自己跟贼首说话,抬出陈三郎的身份,哪里是什么威慑,根本便是弄巧成拙了。

    陈三郎又道:“最重要的是,为了活下去,为了能吃饱肚子,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

    宋志远悲声道:“天下浩劫,导致礼仪道德崩坏,国将不国,人将不人,吾辈有何面目拜读圣贤书?”

    陈三郎听了,心中也是一叹。他知道宋志远属于学究人物,惯于在书斋中读书,心中儒学格调十分严正,其对政治没有多少兴趣,却关心苍生民治。如今遭遇偌大变故,但见人心不古,贼寇四出,难免感慨嗟叹不已。

    换句话说,这样的人物都有个通病:牢骚太盛!

    也不是说他们就得一张嘴,论起风骨气节来,半点不输人。慷慨赴国难,绝不皱眉头。

    陈三郎没有多说,叮嘱几句,让他安心养伤,说罢,便下了马车。

    宋珂婵跑了出来,道:“陈公子,多谢你了。”

    这个风华正茂的女子,束发素颜,自有清丽气质流露,脸容无法掩盖的一抹焦虑,秀眉蹙起,也不知道在担忧父亲的伤,还是别的什么。

    陈三郎伸手抓住她的手,道:“都是一家人,说这些作甚……”

    说到这突然一愣,突然发现自己所做所言有问题,赶紧松开,老脸一红:“你照顾你父亲吧,我先去做些事。”

    掉头跑掉。

    宋珂婵没想到陈三郎会抓住自己的手,脑子一下子变得空白,当听到“一家人”的话,更是一阵阵眩晕涌上来,几乎都站立不稳了,两颊红霞满布,分外娇娆,一颗心如同小鹿,跳得厉害:“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

    不敢想下去了,赶紧跑回马车里去。

    却说陈三郎快步走开,暗道:惨了,男女授受不亲呀,我怎地就抓了她的手?

    话说当年被斩邪剑刺破指头,昏倒在地,做了一场怪异大梦,脑海里似乎多了许多东西,有诗词歌赋,有不同天地。随之的,便是他的思维行为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不经意的时候便会下意识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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