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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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双手,同时,头脑中清晰的思绪既简单又炫目:“这双手属于我。这是我的手。”紧接着,她感到胸口一声捶击,发现了另一样新东西:她自己的心跳。它一直存在吗?这个怦然乱撞的东西?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就放声大笑起来。加纳先生扭过头,睁大棕色的眼睛看着她,也不禁笑了。“有什么好笑的,珍妮?”
她仍然笑个不停。“我的心在跳。”她说。
而这是真的。
加纳先生大笑起来。“没什么可怕的,珍妮。原来怎么着,往后还怎么着,你不会出事的。”
她捂着嘴,以免笑得太响。
“我带你去见的人会给你一切帮助。姓鲍德温。一兄一妹。苏格兰人。我认识他们有二十多年了。”
贝比萨格斯认为这是个好时机,去问问她好久以来一直想知道的事情。
“加纳先生,”她问道,“你们为什么都叫我珍妮?”
“因为那写在你的出售标签上,姑娘。那不是你的名字吗?你怎么称呼自己呢?”
“没有,”她说,“我自个儿没称呼。”
加纳先生笑得满脸通红。“我把你从卡罗来纳带出来的时候,惠特娄叫你珍妮,他的标签上就写着你叫珍妮惠特娄。他不叫你珍妮吗?”
“不叫,先生。就算他叫过,我也没听见。”
“那你怎么答应呢?”
“随便什么。可萨格斯是我丈夫的姓。”
“你结婚了,珍妮?我还不知道呢。”
“可以这么说吧。”
“你知道他在哪儿吗,这个丈夫?”
“不知道,先生。”
“是黑尔的爸爸吗?”
“不是,先生。”
“那你为什么叫他萨格斯?他的标签上也写着惠特娄,跟你一样。”
“萨格斯是我的姓,先生。随我丈夫。他不叫我珍妮。”
“他叫你什么?”
“贝比①。”
“是吗,”加纳先生说着,又一次笑粉了脸,“我要是你,就一直用珍妮惠特娄。贝比萨格斯太太对一个自由的黑奴来说,听着不像个名字。”
也许不像,她心想,可“贝比萨格斯”是她的所谓“丈夫”留下来的一切。是个严肃、忧郁的男人,教会了她做鞋。他们两人达成了协议:谁有机会逃就先逃走;如果可能就一起逃,否则就单独逃,再也不回头。他得到了一个机会,她从此再没了他的音讯,所以她相信他成功了。现在,如果她用某个卖身标签上的名字称呼自己,他怎么能够找到她、听说她呢?
她适应不了城市。人比卡罗来纳还多,白人多得让你窒息。二层楼房比比皆是,人行道是用切得整整齐齐的木板做的。路面像加纳先生的整幢房子一样宽。
“这是一座水城,”加纳先生说,“所有东西都从水上运来,河水运不了的就用运河。一个城市里的女王啊,珍妮。你梦想过的一切,他们这里都能造出来。铁炉子、扣子、船、衬衫、头发刷子、油漆、蒸汽机、书。裁缝行能让你眼珠子掉出来。噢,没错,这才是座城市呢。你要是必须住在城里———就是这儿啦。”
鲍德温兄妹就住在一条挤满房屋和树木的大街的中段。加纳先生跳下大车,把马拴在结实的铁桩上。
“我们到了。”
贝比拾起包袱,因为屁股的伤和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费了好大力气才爬下车来。加纳先生在她落地之前就到了甬道和门廊,而她瞄见门开处一个黑人姑娘的脸,就从一条小路向房后绕去。她似乎等了很久,那同一个姑娘才打开厨房门,请她在窗前的座位上坐下。
“我给你拿点吃的好吗,太太?”姑娘问。
“不了,亲爱的。我只是挺想喝点水的。”那个姑娘走到洗碗池边压了一杯水。她把杯子放到贝比萨格斯的手上。“我叫简妮,太太。”
贝比在水池边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把水喝个精光,尽管它喝起来像一种正儿八经的药。“萨格斯。”她用手背抹着嘴唇,说道,“贝比萨格斯。”
“很高兴见到你,萨格斯太太。你要在这儿留下来吗?”
“我不知道我会留在哪儿,加纳先生———是他带我来这儿的———他说他给我安排好了。”然后她又说道:“我自由了,你知道。”
简妮笑了。“是的,太太。”
“你家里人住在附近吗?”
“是的,太太。我们都住在蓝石路。”
“我们都失散了。”贝比萨格斯道,“可也许不会太久的。”
万能的上帝啊,她想,我从何处开始呢?找人写信给惠娄。看看谁带走了帕蒂和罗莎丽。她听说,有个叫丹的要了阿黛丽亚到西部去了。犯不上去找泰瑞或者约翰。他们三十年没有音讯了,要是她找得太紧而他们又正在东躲西藏,找到他们就会使他们反受其害。南希和菲莫斯死在了弗吉尼亚海岸一艘将驶往萨凡纳的船上。她知道的就这些。是惠特娄那里的工头给她带来的信儿,倒不是工头怎么心地善良,而是因为他想让她听他的摆布。船长在港口等了整整三个星期,塞满了货船才启航。在货舱里没活下来的奴隶当中,他说,有两个是惠特娄的小黑鬼,名字叫……
第33节
但是她知道他们的名字。她知道。她用拳头堵住耳朵,不想听它们从他嘴里说出来。
简妮热了些牛奶,倒在一只碗里,又拿来了一盘玉米面包。贝比萨格斯客气了几句,就来到桌旁坐下。她把面包捻碎,扔在热牛奶里,发现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饿过。这很说明问题。
“他们会在乎吗?”
“不会,”简妮说,“想吃多少吃多少。这是我们吃的。”
“还有谁住在这儿?”
“就我。还有伍德拉夫先生,他干外面的活儿。他一个礼拜来两三天。”
“就你们俩?”
“是的,太太。我管做饭洗衣裳。”
“也许你家里人知道有谁需要个帮手。”
“我一定帮你打听,不过我知道屠宰场要个女的。”
“干什么?”
“我不知道。”
“男人们不愿意干的活儿,我估计。”
“我表姐说猪肉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外加每小时两毛五。她是做夏季香肠的。”
贝比萨格斯把手举到头顶。钱?钱?他们会每天都付给她钱?钱?
“这个屠宰场在哪儿?”她问道。
简妮还没来得及回答,鲍德温兄妹就走进了厨房,身后跟着咧嘴直笑的加纳先生。毫无疑问,是兄妹俩,两人都穿着灰色衣服,在雪白的头发下面,他们的脸显得太年轻了。
“你给她东西吃了吗,简妮?”哥哥问。
“给了,先生。”
“别起来了,珍妮。”妹妹说道,于是好消息变得更好了。
他们问她能干什么活儿,她没有把她完成过的几百样差事数落个遍,只顾打听那个屠宰场。她干那个太老了,他们说。
“她是你能见到的最好的鞋匠。”加纳先生道。
“鞋匠?”鲍德温妹妹挑起又黑又浓的眉毛,“谁教你的?”
“是个奴隶教的我。”贝比萨格斯答道。
“是做新鞋子,还是光修补?”
“新的旧的,什么都行。”
“好嘛,”鲍德温哥哥说,“那可挺了不起,可你还得干点别的。”
“拿回去浆洗怎么样?”鲍德温妹妹问。
“行,太太。”
“一磅两分钱。”
“行,太太。可拿回哪儿去啊?”
“什么?”
“您说‘拿回去浆洗’。‘回’哪儿去啊?我要去的地方是哪儿?”
“噢,听着,珍妮,”加纳先生说,“这两位天使有所房子给你。他们在城外有一处宅子。”
那所房子在他们搬进城之前属于他们的祖父母。最近租住它的一大窝黑人刚刚离开了俄亥俄州。对于珍妮一个人来说,房子太大了,他们说(楼上两间,楼下两间),可这是他们能做到的最佳和唯一的选择。作为浆洗衣服、做些针线活儿、做罐头以及诸如此类(哦,还有鞋)的报酬,他们会允许她住在那里。规定她必须保持清洁。以前那一窝黑人可不怎么样。贝比萨格斯接下了这份工作;失掉那份赚钱差事当然很难受,可一所带楼梯的房子令她激动不已———虽说她爬不了楼梯。加纳先生告诉鲍德温兄妹,她不仅做得一手好鞋,饭也做得不赖,说着,还亮出他的肚皮和脚上的样品。大家都大笑起来。
“你需要什么就说一声,”妹妹说,“我们不支持奴隶制,甚至加纳的那种。”
“告诉他们,珍妮。在我家之前你住过更好的地方吗?”
“没有,先生。”她说,“没住过。”
“你在‘甜蜜之家’待了多久?”
“十年,我想是。”
“挨过饿吗?”
“没有,先生。”
“受过冻吗?”
“没有,先生。”
“有人碰过你一个手指头吗?”
“没有,先生。”
“我让没让黑尔赎你?”
“是的,先生。你让了。”她说道,心里却暗想:可是你占着我的儿子,而我一无所有。我归天以后,他还得一直为了还债让你租来租去。
他们说,伍德拉夫会把她带出去,然后三个人就从厨房门口消失了。
“我得做晚饭了。”简妮道。
“我来帮忙,”贝比萨格斯说,“你太矮了,够不着火。”
伍德拉夫把马抽得飞跑起来时天已经黑了。他是个胡子很重的年轻人,下巴上有一块胡子遮不住的烧伤。
“你是在这地方土生土长的吗?”贝比萨格斯问他。
“不是,太太。弗吉尼亚。来这儿两年了。”
“原来是这样。”
“你去的房子棒极了。又大。一个牧师和他一家曾经在那儿住过。十八个孩子呢。”
“我的天。他们到哪儿去了?”
“到伊利诺伊去了。艾伦主教让他去那儿管一个教区。大着呢。”
“这一带有什么教堂吗?我有十年没迈进去过了。”
“怎么会呢?”
“我们那儿没教堂。我不喜欢我在最后这个地方之前待的那个地方,可我在那儿倒总有办法每个星期天去趟教堂。我敢说上帝现在肯定忘了我是谁了。”
“去见见派克牧师,太太。他会重新把你介绍进去的。”
“我用不着他介绍。我会自己介绍自己。我需要他做的是把我重新介绍给我的孩子们。我猜,他识文断字吧?”
“当然。”
“太好了,我要澄清好多事情。”可是他们澄清的消息少得可怜,她不得不放弃了。在牧师替她写了两年的信之后,在两年的浆洗、缝补、做罐头、做鞋、种菜和去教堂之后,她发现的只是:惠特娄的地方已经没了,而且,也没法给“一个叫丹的男人”写信,如果你知道的只是他去了西部。不管怎么说,好消息总还有:黑尔结了婚,就快有个孩子了。从此,她便把精力集中在那件事,以及她自己用来布道的标志上面,决心用她那刚一过俄亥俄河就开始跳动的心来做点什么。而且它行得通,很行得通,直到她开始骄傲,见到她的儿媳妇和黑尔的孩子们———其中一个出生在路上———就忘乎所以,还举办了一个让圣诞节逊色的黑莓庆祝会。现在她站在菜园里,嗅着非难气味,感觉到了一个黑压压赶来的东西,并看见了那双绝对不讨她喜欢的高靿鞋。绝对不喜欢。
四个骑马的人———“学校老师”、一个侄子、一个猎奴者和一个警官———到来的时候,蓝石路上的这所房子这么安静,他们以为自己来得太迟了。三个人下了马,一个留在鞍子上,枪上膛,眼睛从左到右扫视着房子,因为说不定有个逃犯会狗急跳墙的。尽管有些时候,你怎么也拿不准,你会发现他们在什么地方蜷缩着:地板下、壁橱里———有一次是在烟囱里。甚至那些时候,也得多加小心,即使最老实的那些,那些你从橱柜、干草堆,或者那回,从烟囱里拉出来的,也只会听两三秒钟的话。这么说吧,被当场捉获后,他们会假装认识到了哄骗白人的无益和逃脱枪口的无望,甚至还像小孩子手腕在果酱罐里被人牢牢抓住时那样笑。可当你拿绳子来捆他的时候,唉,甚至到那时候你也看不出来。就是那个垂头丧气、面带一丝果酱罐讪笑的黑鬼,会像头公牛一样冷不防大吼大叫起来,开始去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抓住枪管;扑向猎奴者———什么都干得出来。所以你必须退后一步,让另一个人来捆。不然,末了你会杀了他,可你本来是被雇佣去活捉他的。不像一条蛇或一只熊,一个丧了命的黑奴可不能剥了皮换钱,死尸也值不了几个子儿。
六七个黑人从大路上向房子走来:猎奴者的右边来了两个男孩,右边来了几个女人。他用枪指住他们,于是他们就地站着。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