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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中国历史未解之谜-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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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金匮之盟”持肯定观点的学者们提出了相反的证据。关于立此盟约的条件,持肯定论者认为它符合常理。杜太后亲身经历过五代,这是一个王朝更替频繁的特殊时期,五代君主十三人,在位超过十年绝无仅有,有七人死于非命,杜太后凭什么否认宋太祖可以摆脱“宿命”,而不像周世宗英年早逝、最终幼主执政失国而终呢?杜太后在赵匡胤刚当上皇帝说出了“吾闻‘为君难’,天子置身兆庶之上,若治得其道,则此位可尊,苟或失驭,求为匹夫不可得,是吾所以忧也”这一段话。杜太后认为刚刚建国,根基未稳,随时有可能成为短命的“第六代”。尽管当时太祖正值壮年,但政治变化无常,哪里知道宋太祖不会暴死?哪里知道宋太祖不会被人杀掉?假如真的发生了,十多岁的德昭显然是不足以应付。而拥有丰富政治经验的赵光义,应是理想的继承人。    
  “金匮之盟”疑案属于皇家禁宫疑案,否定也好,肯定也好,都是根据当时历史事实、政治背景所作出的判断。比较双方的观点,其资料和解释、推断均偏向于对己方所持观点有利的一边,因此越争论疑点越多。    
  第三部分:政界秦桧私通金国之谜
  秦桧(公元1090~1155年),字会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一代汉奸。南宋时期,他把持朝政,通敌叛国,残害忠良。尤其可鄙的是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名将岳飞,留下了千古骂名。他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秦桧是何时沦为金国的奸细的?据推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他为金人掳获后,由囚徒沦为了内奸。秦桧在金的所作所为,今已无处可查。但是关于秦桧的南归,颇能说明问题。他自己说是“杀监己者奔舟而归”,对此当时人就很怀疑,但因有宰相范宗尹、知枢密院事李回的极力保荐,所以才被高宗接纳,最终令高宗对他深信不疑,并委以重任。绍兴初做过宰相的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说:“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赉(又名达懒、达兰,即完颜昌)任用,至是与其家得归。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其行,然全家来归,婢仆亦无损,人知其非逃归也。”另外有记载说,秦桧在金朝献和议书,当时金统治者赐他钱万贯、绢万匹。建炎四年,金朝攻楚州,秦桧竟然被允许用船将全家带回,不是奸细,能得金人如此恩宠?实情是,建炎三年,金兵南侵时,秦桧作为金太宗之弟挞懒的随军转运使同行。临行前,秦桧欲携其妻王氏南下,又恐挞懒不允,于是假装争吵,并故意让挞懒知晓,终于获准。而秦桧此番南下的重要任务就是诱使宋朝与金达成和议。    
  从金人那里也能找到秦桧投降金人的确凿证据。宋嘉定七年(金贞二年),金宣宗为避蒙古的兵锋,迂都于南京(汴京),著作郎张师颜在《南迁录》中记载过此事,其中两处提及秦桧。一次是讨论是否迁都,直学士院孙大鼎在讲到迁都的必要性时说:“天会八年(宋建炎四年)冬,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御?)林,陈王悟室忧宋氏之再兴,其臣如张浚、赵鼎则志在复仇;韩世忠、吴则习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复构怨之已深,势难先屈,欲诱以从,则阴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之所料,及诛废其喜事贪功之将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区划,然后方成和议,确定誓书,凡山东、淮北之民多流寓于江南,及杜充、张忠彦之家属悉令发还,盖惧在南或思归南,鼓煽摇惑,易以生隙,务令断绝,始无后患。”    
  还有一次在蒙古军攻陷复州、顺州时,被俘的金同知县赵子寅、督运天使张元应二人得以逃脱,他们回来后建议遣使向蒙古乞和,金宣宗下旨封赵子寅为直昭文馆,张元应为总天马飞龙十七监。权给事中兼知制诰孙大鼎封还录黄,奏曰:“多事之世,士无常守,外顺内逆,惟利所在。子寅、元应之归,朝廷以其言遣使,遂以为诚,臣深疑之。自天统之中,至今三十年,北兵陷执官吏不知其几多,不知其存亡,传闻戮辱囚苦,皆是求死。独此二人忽然逃归,情态张皇,气貌不改,恐未必非敌之间。古事臣不必言,谨按国史,天会八年冬,诸大臣虑南宋君臣之刻苦于复仇,思有以止之,而势难于自屈。鲁王曰:‘惟遣彼臣先归,因示空(恐)胁而使其臣顺。遵之,我佯不从,而勉强以听,感可以定。’忠献曰:‘我军初到太原,孝纯见霍安国之使,使来迎降。即得太原,一鼓渡河。取洛阳。围大梁,皆由先取河东,彼此谁不怒之,仇之,如何得位得志?此事在我心中三年矣,只有一秦桧可用。桧初来说赵臣得人心,必将有所推立;不及半年,其言皆验。我喜其人,置之军中,试之以事,外拒而中委曲顺从。间语以利害,而桧始言南自南,北自北。’”    
  上奏中的“只有一秦桧可用”、“而桧始言南自南,北自北”表明秦桧已死心塌地投降金朝了。    
  秦桧回到宋朝之后,由于得到高宗的宠信而官运亨通,直至占据宰相的高位。自此,秦桧独揽朝中大权,积极从事投降叛国活动。绍兴八年,他代表高宗拜受金朝诏书,接受“和议”,而后为了讨好金人,又以“谋反”之罪杀害了力主抗金的爱国将领岳飞。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十月,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汉奸秦桧病死临安,谥号“缪丑”。他的卖国行径使他成为千古罪人,为后人所唾弃。    
  第三部分:政界民族英雄岳飞死因探秘
  岳飞(公元1103~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出身贫苦农民之家。联金灭辽时应募从军,曾在张所部任统制,并与王彦一起抗金。后随宗泽守东京,任都统。宗泽死后,他投身张浚部,并逐渐成为南宋重要的抗金将领,立下赫赫战功。建炎四年,收复建康(今江苏南京);绍兴四年,大败刘豫齐军,收复襄阳等六郡,封清远军节度使,后封为武昌开国侯,联络两河义军,部署北伐。绍兴八年底,他反对高宗与秦桧的议和,并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绍兴十年,郾城一战,大败兀术统率的金兵主力,收复颖昌、郑州、洛阳等重镇。在抗击金兵的战斗中,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常常以一当十,勇往直前,声威大震,甚至金军中都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悲叹。可是,就在收复中原即将实现的大好形势下,宋高宗赵构却连发十二道金牌,下令收兵。岳飞挥泪含恨退兵,不久以“莫须有”的罪名和他的儿子岳云及部将张宪被毒死于“风波亭”。    
  直到孝宗即位,冤案平反,岳飞墓才迁至景色秀丽的栖霞岭下。岳飞墓前,铸有两个跪着的铁人,即当时南宋的宰相秦桧夫妇。几百年来,到此悼念岳飞的人们都要唾骂奸臣秦桧。岳飞为秦桧所害,这似乎已成为不容置疑的铁案。    
  但是,事实上杀害岳飞的元凶并不是秦桧,秦桧只不过是这个元凶手下的一个鹰犬!    
  第一,秦桧没有杀岳飞的权力。有人指出,当时秦桧虽然很受高宗的信任,但还没到摆布高宗地步,因此也不能为所欲为地恣意铲除异己。绍兴九年,秦桧正积极对金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反对,并请求皇帝“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秦桧对此人恨之入骨,但也不敢任意杀害他。由此可知,对战功赫赫的岳飞,他更不可能擅自处置了。    
  第二年,金兵违背和议,一举攻占了河南地区,秦桧惶惶不可终日,深怕高宗因此迁怒于自己的议和政策,他此时惶恐不安,正是自保不足的时候,因此,他没胆子背着高宗杀害岳飞。需要说明的是,岳飞的狱案又称作“诏狱”,程序严密,外人无法插手。这样,即便秦桧权力再大,公开“矫诏”杀人也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秦桧及刑部主审岳飞一案,曾上书定岳飞、张宪死罪,但并没有定岳云死罪。可上书赵构后,岳云也没能幸免于难。由此可见生杀大权还是在高宗之手。    
  第三,秦桧死后,赵构为秦桧制造的许多冤假错案平了反,但惟独对岳飞一案不肯昭雪。而且对许多大臣申请为岳飞平反的奏折不予理睬。    
  这一切都足以证明,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赵构出于什么原因要害死自己倚为军事支柱的岳飞呢?而且宋太祖赵匡胤曾传下秘密誓约,规定后世子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在北宋历朝,这条誓约执行得非常严格,赵构为何敢违约破例?这在认为赵构是杀害岳飞元凶的学者中存在着争议。    
  有的学者认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归”。高宗眼见岳飞一心要“迎二圣”,而徽、钦两帝一旦回来,自己的皇位就不保了。他害怕中原光复,因而杀了岳飞。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并不是“迎二圣”。赵构杀岳飞,主要原因是怕他在外久握重兵,跋扈难制,危及自己的统治,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而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构成威胁。岳飞个性刚强,“忠愤激烈,议论不挫于人”,不容易与人合作,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他上书奏请高宗立储:“乞皇子出阁,以定臣心。”同年,他又因守母丧,未经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职,把兵权交给张宪。这两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再加上高宗曾在金营作人质,又有从扬州南渡等惊险经历,对金兵始终心存恐惧。对战争前景,他既怕全胜,又怕大败。胜则怕武将兵多,功高而权重,败则怕欲为临安布衣而不能。他想当个安安稳稳的太平皇帝,因此一心求和。所以,秦桧利用岳飞部下的告密来证明岳飞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赵构害怕岳飞立盖世之功、挟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飞又是反对和议最强烈的主战派,故而下令杀了岳飞。    
  第三部分:政界郑和七下西洋之谜
  郑和本姓马,小字三宝,云南昆阳人,出生于世代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家庭。郑和长相魁梧,博辩机智,“资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深得明成祖朱棣的信赖,是成祖的心腹。“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使郑和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从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至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他受明成祖的派遣,率领规模庞大的船队驰骋万里海域,先后七次下西洋。郑和航海规模之大,航程之远,所到国家之多,为历史所罕见。对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郑和下西洋是为寻找下落不明的建文帝。《明史·郑和传》载:“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从中可知,《明史》的作者将到海外暗中侦察建文帝的踪迹看作是郑和下西洋的动机和目的;而沿途宣扬国威,向外示富,只是个辅助的方面。文中所说的惠帝即明成祖朱棣的侄儿建文帝朱允。建文帝刚坐上皇帝宝座时,由于各诸侯掌握兵权,而自己无实权,便想尽一切办法削弱他们的力量。燕王朱棣当时公开反叛,以“清君侧”为理由武力夺取皇位,号称“靖难”。靖难之役后,建文帝朱允便不知所终,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建文帝始终是朱棣的一块心病。为了长治久安,防止建文帝东山再起,威胁自己的统治地位,朱棣便一次又一次地派遣郑和出使西洋,寻找建文帝的踪迹。这是《明史》的叙述,自此以后,编写历史的人大部分归因于此,连历史也按此说法。如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曾明确指出郑和下西洋是假,寻惠帝是真。    
  也有人认为,郑和下西洋是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目的”。近人梁启超据“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一语,在其《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中说明成祖野心勃勃,利用郑和下西洋扬名海外,其实只不过是“自我陶醉”罢了。李长傅的《中国殖民史》,称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称为“炫耀自我”。    
  还有人说,郑和七下西洋,每次出航,明成祖交给他的任务都是不相同的。尚钺的《中国历史钢要》认为,15世纪,帖木儿帝国出现于中西亚,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十一月,帖木儿带领千军万马侵犯明朝,但于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二月亡于路上,所以同年六月成祖派郑和远渡重洋,可能是为了联络外邦共同对付帖木儿帝国,使它没有时间入犯,后六次则是为了开辟一条新航海路线,以便容易地与国外进行贸易。李光壁的《明朝史略》赞成郑和后六次的使命如尚钺所述,同时又指出郑和首次西下则带有扩大贸易、提高“威望”、联络印度等国的三重任务。郑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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