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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超级说客-第63部分

小说: 超级说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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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拉蒙德的双膝微微弯了弯,他转换了一下身体的重心。不过,脸上还一直挂着微笑,真是个杰出的天才。他本可以问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乘机下台,或者干脆径直回到自己座位上去。可他却又犯了一个错误。他抛出了他久用不衰的问题之一。“假如陪审团给你1000万,你准备怎样使用这笔钱呢?” 
  要在公开的法庭上不加思索立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其难度可想而知。然而,多特早已胸有成竹。“全交给美国白血病研究会。咱一个子儿也不留,你那臭钱咱一个子儿也不要。” 
  “谢谢你。”德拉蒙德说了这几个字,马上夹着尾巴溜回被告席。 
  多特离开证人席,在我身边坐下时,有两位陪审员确确实实在嗤嗤窃笑。德拉蒙德面色苍白。 
  “咱干得咋样?”她悄声问。 
  “你让他碰了一鼻子灰,多特。”我也悄声答。 
  “咱得抽口烟。” 
  “马上就要休息啦,忍一忍吧。” 
  我传唤隆·布莱克出庭作证。他也有一个脚本,不到半小时作证便已结束。我们要他证实的只有3件事:在他身上做过试验;他与他的孪生兄弟完全匹配;他一直准备为唐尼·雷捐赠骨髓。德拉蒙德没有提问。这时已近11点,基普勒命令休庭10分钟。 
  多特迫不及待地奔向洗手间,找个空位躲起来抽一支。我曾警告过她,不能在陪审员面前抽烟。我和戴克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笔记。他坐在我后面,一直在观察陪审员们的反应。那7封拒赔的信件吸引了他们的注意,而那封“愚蠢之至”的信更使他们怒气难平。 
  让他们一直光火,戴克说。让他们一直生气。只有在陪审团发怒的时候,才能拿到惩罚性赔款。 
  瓦尔特·科德医生走上证人席时,给人留下了十分突出的印象。他穿一件彩格花呢运动装,黑色宽松长裤,打一条红领带,一副成功的青年医生形象。他出生于孟菲斯,在本市读完了预备学校,接着去范德比尔特上了大学,毕业于杜克大学医学院。学业品行全都无可挑剔。我看过他的履历,他作为一个肿瘤专家资格无懈可击。我把唐尼·雷的医疗记录给了他,而他向陪审团做了一个明白易懂的治疗小结。他尽可能使用普通人的词汇,而对专业术语也解释清楚。他是一位医生,所受的教育使他厌恶法庭,但面对陪审团他却显得轻松自如。 
  “你能对陪审团解释一下这种疾病吗,科德医生?”我问。 
  “当然。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又称AML,多见于两个年龄组。一是20—30岁的青年,二是一般在70岁以上的老人。白人患AML的多于非白人。由于一些未知的原因,有犹太血统的人得这种病的也多于其他人。得此病的男人多于女人。白血病的主要病因目前尚不清楚。 
  “人体在骨髓中造血,而骨髓正是AML,侵染之处。白血病患者的白细胞,亦即负责抗感染的细胞,变成了癌细胞,细胞的数量急剧增加,超过正常数量100倍以上。出现这一情况时,红血球数量就会减少,病人皮肤苍白,身体衰弱,贫血。随着白细胞大量增加,它们使产生血小板的正常机制受到抑制,血小板是骨髓中发现的第三种细胞。它的减少导致紫斑、出血和头痛。唐尼·雷第一次来我的诊所时,他诉说了头晕、气短、疲倦、发烧和类似流感的种种症状。” 
  上周我和科德一起排练时,我请他叫死者唐尼·雷,而不称呼他布莱克先生或病人甲病人乙。 
  “那么你做了些什么呢?”我问。这很容易回答,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我采取了一种常规诊断措施,叫骨髓穿刺。” 
  “你能向陪审团解释一下吗?” 
  “行。穿刺就是在唐尼·雷的股骨上部进行的。我让他背部朝上躺着。在一小块皮肤上做了麻醉,切了一个小口,把一根大针插了进去。这根针实际上有两个部分。外部是一空心管,里面是一根实心管。针插入骨髓后,抽出实心管,同时在针头上装上一根空的吸管。这样它就像一只注射器,我用它抽出少量的液态骨髓。骨髓抽出以后,我们用通常的测试方法,计算红细胞和白细胞的数量。毫无疑问,他得的是急性白血病。” 
  “这种检查的费用是多少呢?”我问。 
  “1000美元左右。” 
  “那么唐尼·雷是如何支付这笔检查费的呢?” 
  “他第一次到我诊所来的时候,填了一般的表格,并且说他是包括在大利人寿保险公司售出的一种医疗保单保险范围之内的。我们工作人员和大利公司进行了核对,证明确实有这样一张保单。所以我就对他进行治疗。” 
  我把与此有关的文书复本给了他,他做了确认。 
  “你从大利公司收到过医疗费吗?” 
  “没有。他们通知我们说,由于某些原因,他们拒绝报销这一医疗费的要求。这张账单在6个月后被注销了。此后布莱克太太每月都付给我们50美元。” 
  “你是怎样治疗唐尼·雷的呢?” 
  “使用一种诱导疗法。他住进医院后,我们把一根导管放入他锁骨下面的一根粗血管之中。第一次化疗使用的药物名叫ara…C,我们连续7天每天24小时将这种药物注入他的体内。在头3天,还同时注入第二种药剂,这种药剂名叫‘红色杀手’,因为它的颜色是红的,而且对骨髓中的细胞具有极大的杀伤力。由于血细胞大量死亡通常会出现痛风,因而给他服用了别嘌呤醇,以防治痛风。给他做了大量的静脉输液,以便排掉肾脏中的副作用物。由于他很易感染,还给他注射了抗生素和抗菌素。为了杀死霉菌,让他服用了两性霉素B。这种药物毒性很大,使他发烧到华氏104度。而且还使他发抖到了难以控制的程度,所以这种药被人称为‘又烤又抖’。尽管如此,他依然表现得十分坚强,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接受治疗。对于一个病入膏肓的青年,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这种强诱导疗法的理论基础是,杀死骨髓中的所有细胞,从而希望能创造一个环境,使正常细胞再生的速度高于白血病细胞。” 
  “这种情况有没有发生呢?” 
  “发生了,但时间很短。不过,我们治疗任何一个病人时,心里都很清楚:白血病是会复发的,除非病人接受骨髓移植手术。” 
  “你能不能向陪审团解释一下。科德医生,你怎样做骨髓移植手术?” 
  “当然可以。这种手术并不是非常复杂。病人在做过我刚才描述的化疗之后,假如他或她有足够的运气,能找到一个在遗传基因上十分近似的骨髓捐赠人,我们便从捐赠人身上抽出骨髓,通过静脉注入病人体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将一个人的大量骨髓细胞转移到另一个人体中。” 
  “对唐尼·雷来说,隆·布莱克是不是一个合适的捐赠人呢?” 
  “绝对合适。他们是同卵双胞胎,做这种手术是最容易的。我们对他们两人都做过试验,如果做骨髓移植,本来会十分容易,而且会有效的。” 
  德拉蒙德跳了起来。“反对!这纯粹是推测。移植手术是否会有效,这位医生不能就此作证。” 
  “反对驳回。到反诘的时候再反对吧。” 
  我又就这种手术问了几个问题;科德回答时,我注意观察陪审团的反应。他们一直听得很仔细,但应该就此打住啦。 
  “你能不能回忆一下,你大约是在何时准备替他做这个手术的?” 
  他看了看笔记,虽然他知道答案。“1991年8月,大约18个月以前。” 
  “这样的移植手术会不会使急性白血病患者幸存的可能性增加?” 
  “当然。” 
  “增加到多少?” 
  “80—90%。” 
  “假如不做手术,幸存的可能性是多少呢?” 
  “零。” 
  “我谢谢证人。” 
  时间已经过了12点,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基普勒宣布休庭,1点半再继续审理。戴克自告奋勇去熟食店购买三明治,我和科德留下准备下一轮。他在细细品尝和德拉蒙德发生正面冲突这一想法的滋味。 
  德拉蒙德为本案的辩论做准备的时候,究竟聘请了多少个医药顾问,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也没有义务向我透露。他只提出了一位专家准备出庭作证。科德医生一再要我放心,说是骨髓移植手术,作为一种优先考虑的治疗手段,目前已得到普遍的承认,只有冒牌医生才会发表相反的看法。他给了我许多文章和专业论文,甚至还给了我许多书籍,以支持我们的立场:这绝对是治疗急性白血病的最佳措施。 
  很显然,德拉蒙德发现的结论与此十分一致。他并非医生,他坚持的观点又缺乏根据,因而他没有和科德展开激烈争论,他们之间只有短促的交火。他的主要论点是:与没有接受骨髓移植的急性白血病患者相比,接受过这种手术的病人数目极少。不足5%,科德说,不过这仅仅是因为很难找到合适的捐赠者而已。就全国范围而言,每年约有7000名接受移植的病例。 
  那些有幸能找到捐赠者的病人,存活的机会大得很多很多。唐尼·雷就是这样一个幸运的人。他有一位骨髓捐赠者。 
  德拉蒙德匆匆问了几句,很快便举起了白旗。这时,科德的脸上几乎露出了失望的神情。我没有再进行直接询问,于是科德走下证人席。 
  接下来是一个非常紧张的时刻,我将宣布我要大利公司的哪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出庭作证。今天上午德拉蒙德早就问过我,我回答说我还没有决定。他向基普勒告状,可基普勒却把他顶了回去,说是我在准备好之前,并无必要透露。那帮人此刻正把自己关在走廊尽头的证人室里,一边等待一边抱怨。 
  “埃夫雷特·洛夫金先生,”我宣布道。法警一出去传唤此人,被告律师席上立即出现了一阵忙乱。可是我可以看出,这种忙乱多半是毫无意义的。只不过是把文件推来推去,把笔记传来传去,把案卷翻来翻去。如此而已。 
  洛夫金走进法庭,六神无主地左顾右盼,仿佛是刚从冬眠中被人唤醒。他整了整领带,跟着法警沿着过道走向证人席,紧张不安地望着过道左侧他那帮支持者。 
  德拉蒙德培训证人的方法远近闻名。他让他们反复接受野蛮的盘问,有时候甚至让手下的四五位律师对证人狂轰滥炸,并且把整个过程拍成录像带。然后就和证人一起化几个小时观看录像,研究战略战术,为作证的时刻进行充分准备。 
  我知道这些合伙人所做的准备,将是无懈可击的。 
  洛夫金瞧瞧我,望望陪审团,尽量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可他心里明白,他是不可能回答即将向他提出的全部问题的。他约有55岁,灰白的头发披在额上。五官端正,声音沉静。你完全可以把本地的童子军托付给他。但杰基·莱曼西支克曾经告诉我,想要和她搞关系的人当中也有他。 
  她明天要在此出庭作证,他们还丝毫不知呢。 
  我们谈论理赔部,谈论它在大利公司运营系统中的作用。他在理赔部已经工作了8年,最近6年担任副总裁,把这个部门牢牢地抓在手里,是个十足的大事小事一把抓的头儿。他想让陪审团明白他的分量,所以不到几分钟,我们已经明确了一个重要事实:他的职责是全面负责理赔部。他并不具体处理每一个理赔的要求,可是他负责整个部的日常运转。我先跟他漫不经心地扯了一会公司的行政系统,然后突然出其不意地发动了攻击:“杰基·莱曼西支克是谁?” 
  他的肩膀不折不扣地抽搐了一阵。“一位前任理赔员。” 
  “她在你的部门工作吗?” 
  “是。” 
  “她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在大利公司工作?” 
  他耸了耸肩。日期忘了。 
  “是不是去年10月3日?” 
  “差不多。” 
  “那是不是就在她预定要为本案录取证词两天之前?” 
  “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我给他看了两份文件,帮助他恢复记忆。 
  一份是她的辞职信,日期是10月3号。另一份是我在10月5日录取她的证词的通知。他看了以后,总算想起来啦,不得不支支吾吾地承认,她确是在作证日期两天前离开大利公司的。 
  “而她是贵公司负责这一理赔申请的人吧?” 
  “对。” 
  “而你解雇了她?” 
  “当然不是。” 
  “那你是怎样把她开掉的呢?” 
  “是她自己辞的职。这封信上不是说得明明白白嘛。” 
  “她为什么要辞职呢?” 
  他自作聪明地拿起那封信,向着陪审团高声念道:“由于某些个人原因,我特此辞职。” 
  “这么说离开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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