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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名人轶事-第4部分

小说: 名人轶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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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百折不挠之恒性,实宜于兵。当今之世,尤应发挥斯旨,但使得良将为之帅,
吾敢断言吾国之兵,将强于天下,是在能者勉力为之耳。故稍述淮军三将,以风
励吾国人。
    ◎岳威信兵法
    岳威信公征青海,行至崇山,见野兽群奔曰:“此前途有放卡贼,蓐食速驱。”
果擒百余人。自此探信贼断,敌不及备,大军直抵其帐,敌众仓皇惊溃,丹津衣
番妇衣遁,降者数万。自出师至北,前后仅十余日,古来用兵塞外,未有如此神
速者。
    ◎阿文成兵法
    阿文成征金川,一日安营已定,忽传令迁移,诸将以天晚力阻,公随发令箭
云:违者立斩。合营虽从之,而不免怨诽。迨昏夜大雨,前此营基,水深丈余,
几为漂没,咸诧为神奇。公曰:“我有何异术,特见群蚁移穴,知地热将雨耳。”
按文成此举,不难于先见,而难于实言。稍有权术者,必又以为遁甲奇门矣。健
儿虽莽,肯受吾绐?
    ◎海兰察之将略
    乾隆朝名将,以超勇公海兰察为冠,边功战略,炳旗常,无待述矣。其行
军实由天授,有为自古名将所未尝到者。自结发从戎,每临阵,微服率数十骑绕
出贼后,知何处有暇可蹈,辄冲入贼队,左右疾射,使其阵乱,而我兵乘之。又
能望云气决贼势之盛衰、此战之胜负;察山川脉络,知安营汲水之宜;听地窖,
识贼马之多寡;验马矢,料敌去之远近。即仓猝间手弹弓弦,亦能预测利钝。以
故进必歼敌,退亦全师,操纵神奇,不可殚述(按:望气之说,屡见史策古名将
皆能之,北齐时斛律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尘知马步多少,嗅地知军远近。超勇
蒙古人,或得秘传,不知今尚有传者否)。魏氏《圣武记》称天生海公,以成就
福康安之功名(按:福康安以椒房贵戚得专阃,军略非其所长,所谓因人成事者
也)。
    ◎阿桂之将略
    阿文成公立功绝域,将材相业,冠绝一朝。相传公在行营,每军务倥偬,帐
中独坐,饮酒吸淡巴菰,秉烛竟夜,或拍案大呼,或砉然长啸,拔剑起舞,则次
日必有奇谋。尤善拔擢人材,每散僚卒伍,一二语即知其器识,辄登荐牍,故人
乐为用。尝识兴奎于军校,奇其状貌,令攻某塞,即日授副将。海超勇权奇自负,
同时无一当其意,独服公驱使,辱骂惟命,遇他帅虽礼下之,不乐为用。文成洵
不愧名将矣。
    ◎罗壮勇少时逸事
    罗壮勇公思举初征白莲教,后平永州苗,为嘉、道两朝赫然名大将。籍四川
之东乡,少亡赖,数行窃,令捕之,杖毙弃诸野,中夜而苏,匍匐至一老妪家,
周之。乃改行投身军营,骁勇冠绝侪辈,遂历保至专阃,封子爵。当赵金龙之乱,
罗受命与总督卢公坤往乎之,贼已困将擒矣。时清宣宗以尚书宗室禧恩来督军,
未至,诸公议待禧至,罗曰:“围久师怠,贼必遁,糜帑可惜。”遂违众一战歼
贼且尽。禧公为亲信重臣,督抚以下皆降屈为礼,怒罗之不待也,盛气陵之。罗
不为屈,且面折之曰:“诸公贵人多顾忌,罗思举一亡赖耳,受国厚恩至提督,
惟以死报,不知其他。”禧甚怒而无如之何。罗每对人言生平作贼事不少讳,并
请文人历叙其事,洵奇男子也(按:魏氏《圣武记》云:“思举忠孝人也。其始
军中莫知所自来,及为副将,自檄川、陕、湖北各州县,销积案数十,云所捕剧
贼罗某,今已为宣力,其母复株连,世始知其前事。”与此少异)。
    ◎黄翼升识拔鲍超
    长江提督黄翼升,初从曾文正游。夔州鲍超夫妇来长沙,以贫故,谋生计不
就,久之赀罄,存钱止数百。鲍故烈士,以钱市酒肴,置鸩,将与其夫人饱饫以
死。邻妪知之,以告公,公亟往叩门,则户键矣。毁门入,鲍夫妇方对饮举箸,
公问何为,以实对。公曰:“壮士奈何效匹夫匹妇死沟渎!”鲍曰:“奈绝食
何?”公曰:“子从我隶名军籍中,岂惟不死,且可图进取。王侯将相,庸有种
耶?”鲍泣拜。公遂挈以归,进之曾文正。不数年,鲍由步卒起,战比有功,官
浙江提督,封一等子,与公对树旌节,列爵苴茅,海内识与不识,争以郭、李、
韩、岳相比拟。然则鲍固人杰,公亦巨眼矣哉!
    ◎黄翼升始任长江水师
    同治三年,洪杨平,长江奏设经制水师,以一提督节制五镇官兵,首膺此选
者,三等男长沙黄公翼升也。公起家材官,隶曾文正戏下,久任军事,力济巨艰,
功与彭、杨埒。初隶水军,方监造船,有龙降其舟,色正青,长五六寸,隐见倏
忽。或曰:“此黄河庙中常示现者也。”文正偕幕僚往观之信,嗣是公每战,龙
见则必捷。戊辰秋,官军蹙捻寇于燕齐接壤之运河,时河水浅,跃马可渡,公虑
贼之潜遁也,祷于龙神庙,祷毕,龙复见,水不雨而涨。贼突围不济,遂尽歼焉。
公忠忱耿耿,战绩,训士则以匈奴未灭为激励,论功则以雍齿且侯为慰藉,
其厚得神助,有由来矣。
    ◎顾亭林母
    顾亭林先生之母,崇祯时旌表节孝,即《明史·列女传》所称王贞女也。先
生有与叶讠刃庵书辞荐举云:“先妣国亡绝粒,以女子而蹈首阳之烈,临终遗命,
有无仕异代之言,载于志状,故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记曰:‘将贻父
母令名必果,将贻父母羞辱必不果。’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
则以身殉之矣。一死而先妣之大节,愈彰于天下,使不类之子,得附以成名,此
亦人生难得之遭逢也。”盖其辞决而其志弥可哀矣。
    ◎顾亭林严拒夜饮
    亭林先生貌极丑怪,性复严峻。鼎革后,独身北走,凡所至之地,辄买媵婢,
买庄产,不一二年。即弃去,终已不顾。而善于治财,故一生羁旅,曾无困乏。
东海两学士宦未显时,常从假贷,累数千金,亦不取偿也。康熙丙辰,先生至都
下。两学士设讠燕必延之上座,三既毕,即起还寓,学士曰:甥尚有薄疏未荐,
舅氏幸少需,畅饮夜阑,张灯送回何如?先生怒色而作曰:世间惟淫奔、纳贿二
者,皆于夜行之,岂有正人君子而夜行者乎。学士屏息肃容,不敢更置一词。陆
舒城常言,人眼俱白外黑中,惟我舅祖两眼俱白中黑外,非习见不知其形容之确。
    ◎史阁部后嗣
    明末,史忠正阁部可法殉节时,相传尚无嗣息,弟可程官北京不返,其后裔
无有问之者。雍正初,邓东长宗伯钟岳,督学江左,有童生史姓,年四十余,其
祖书可法名,心异之,询之则阁部孙也。盖督师赴扬,寄孥白下,有孕妾于沧桑,
后生一子,延史氏之脉,因家焉。邓公遍询诸老生,对无异词,及阅其文,疵累
百出,邓公曰:“是不可以文论。”录之邑庠,而刻石署壁,以记其事,俾后之
视学者,毋凭文黜陟也。故史生得以青衿终,而家亦稍裕焉。天之祚忠节不绝其
后,洵非偶然,而邓公恤孤苦心,亦不愧古人也。按《靳茶坡集》有《送史愚庵
梅花岭展墓诗》,愚庵道邻子,鼎革后流寓山阳。又《扬州志·名宦传》,载史
公死后,养子直求其尸不得,招魂葬衣冠焉。愚庵当即直耶?
    ◎记河帅二则
    栗恭勤公毓美,字朴园,山西浑源州人。幼贫而孤,师某同邑明经,老名宿
也。同学某甲,年少家裕,有纨绔风。师子女各一,子二十余,略不辨菽麦。女
及笄,婉淑明慧,父母爱如掌珠。素器朴园,欲以归之。彼此皆有意,女亦微闻
其说,特未明议聘耳。朴园以贫故,常宿于斋,师之子伴焉。一夜,师子曰:躁
甚,不能寐,愿与子易位。朴园难之,强而后可。俄自屋上坠一物,铿然有声,
师子大呼,视之,铁戈贯胸,气已绝矣。朴园惧而号,师出,见子惨死,谓朴园
谋杀,朴园哗辨:屋上有洞。然以易位故,疑不能释。某同学亦质赞之,鸣于官。
以文弱书生,严刑逼讯,遂诬服以谋杀。寄囹圄,延颈以待决矣。女既无所归,
同学某遣冰人来,愿养夫妇老。许之,既合卺弥月,某甲饮微醺,告女曰:费尽
心血,乃能娶汝。女诘之,曰:汝兄之死,乃我买盗某为之,本欲杀栗某,何期
误伤汝兄。然栗某得罪,我始得与汝合,亦天缘也。女佯欢笑,益劝之醉。某酣
卧,女藏刃于怀,彻夜不眠。向曙出,至县署击鼓,为兄雪冤。官廉得情,以某
甲并盗抵法,而释朴园。女大言于堂曰:我以误归某,今为兄故出首本夫,前生
孽缘也。出刃自刎死。朴园以由女得释,哭不成声。后以拔贡由县令荐至河督,
养师夫妇终其身。奉女木主,朝夕申办香焉。
    黎襄勤公世序,河南罗山人,初以进士令西江。上官命稽案至某县,羊角风
旋舆前不散,黎曰:“汝冤魂耶?导我行,为汝雪之。”风果前导,至冢而没,
问里甲,云某甲新以瘵卒。问其家,继妻少艾,无子女,以饶于财,未嫁也。唤
其妻至,美而艳,问若夫以何疾死,答以瘵。曰:“是有他故,吾欲验之。”某
氏甚辩曰:“验有故,当我以罪,无故,奈何?”黎曰:“我当其罪。”棺既开,
骨瘦如柴,验无据。某氏喧号索命,黎无以难,姑悬待访。某氏迭控于廉访中丞,
檄下如星火,至省垣,大吏咸谓黎疯颠,将参处。黎曰:“固也,请赐一月限,
世序访不得实,罪无悔。”宪许之,辞出。作星士装,周行县四境,二十余日,
迄无朕兆,心甚郁郁。一日微雨,奔至一村,避柴门下,老媪出阖扉,问之,曰:
“卖卜之人,暮无所归,乞投宿焉。”媪曰:“我齿已暮,无所避嫌,家有三楹,
客可宿东偏屋。”出脱粟饭之。问其家人,云有子某乙,日游荡不归,言之絮絮
泣。俄有叩门声,一男子入,携酒肴饼饵甚多。乎母曰:“今日博大胜,母可饱
餐。”媪告以有客在,导以见,因列酒馔。某乙曰:“汝财星也,今日来,我博
即大胜。明日勿去,我再往博。”明日去,至午归,负赤仄累累。曰:“汝真财
星。”因更买酒食以饷,饮既酣,某乙曰:“欲与君结为兄弟如何?”黎亦欣然,
因劝之曰:“观子意气不凡,何甘于下流?况有母,宜务正业,蓄妻子,不宜自
弃如此。”某乙曰:“我虽赋闲,然奉养老母外,一身无挂碍,得钱多,即乐一
日,否则忍饥,要妻子何为?”天下妇人最毒,某村某甲,家资巨万,身不得其
死,今且他人入室矣。要妻子何为!”黎曰:“闻有县官为检验矣。”某曰:
“此事除我知之,虽武侯复生,安能测其底蕴?县官且由此得罪,他官更莫敢问
矣?”黎曰:“盍为我言之?”某曰:“他人是非,言之何益?”黎曰:“我两
人交同手足,保无漏言,闲佐酒,庸何伤?”某曰:“我梁上君子也。一旦入某
甲家,掘后墙,探首入,见某甲卧床上,其妻与一男子,各持烛持剪,自瓷盎中
出小蛇一,置某口,以剪剪蛇尾,蛇痛极,入腹中,某甲大呼,气已绝矣。妇人
与男子收蛇尾并剪,置盎中,埋牖下,然后同饮同卧。我观至三鼓,怒发上指,
不复窃,遂归。县官何人,遂能测耶?”既而曰:“我明日仍往博,子毋去卖卜
村市,晚归同饮可也。”黎曰:“我卜子三日内有奇祸,无出门,过此以往,当
交好运,终身吃著不尽矣。汝在家坐守,我出卖卜。约晚,仍会于家。”黎出,
暗会人骑驰至省坦,见廉访请复审。拘某乙来,跪堂下,视堂上,卖卜人也。黎
曰:“第吐实,保无害。”某乙供如前,从牖下掘得瓷盎、蛇尾、剪刀并存。再
验棺中,半蛇亦出。供证确凿,某氏无所遁。乃供在室时,通于表兄某。既嫁,
夫有瘵疾不能满其欲,与表兄计,夫死无迹,赀既饶,与表兄昵,不嫁终其身。
案定,抵某氏及其表兄于法,群以为龙图复生也。后黎官至河帅,迎某乙母去,
奉养若母。约某乙不为盗,日给钱一缗,任其游瞩,以终其身云。
    ◎郑孝子
    郑孝子立本,萧人,父相德,坐事戍西域。立本稍长,知痛哭,废寝食。及
年十八,辞母寻父。家故贫,誓以丐往。母初止之,不听,临行哭而戒之曰,
“汝父左手小指缺一节,中有横纹,幸而相见,以此为验也。”历半年,行抵库
车,查军籍无父名。流寓数月,未知所往。边徼人稀地广,又无可乞食者,困甚。
会军将高魁元,闻立本操中土音,问之,具以告。魁元惊曰:“汝父我友也。曩
昔戍乌鲁木齐之绥来县,虽然,别八年矣。去此三千里,中隔雪山,往大不易也。”
馈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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