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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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解释。斧子、刀子他都能用,羊也好牛也好,到他手上,骨头是骨头肉是肉,整整齐齐的。有一天,大厨师到后院里看究竟出了什么样的高人,大厨师是识货的,从刀斧的切痕上能看出些名堂。大厨师说:“你干过红案吧。”朱瑞听不明白,大厨师就告诉他:“就是把肉切成片,切碎。”很快,朱瑞就到厨房当起了红案,给大厨师当下手。大厨师是名副其实的高人,朱瑞切出的肉片,人家在炒锅里大炒大爆装在盘子里还能保持原样,分毫不差。大厨师问他:“你是牲畜变的吧,我没有骂你的意思,我是说呀,肉到你刀下,跟长在骨头上的没啥区别,都他妈活了,冻了几天几夜,杀好的肉嘛,切出来跟长出来一样,炒出来就更鲜了,我都不相信我的眼睛了,我看得出你杀那些活羊的时候是啥情景。”朱瑞口气淡淡的:“一条命嘛,不遭罪就好。”
“你这手艺怕是传好几代了。”
“我是半路出家。”
“你遇上高人了,肯定遇上高人了,不问了不问了。”
朱瑞就想起燕子和放生羊。朱瑞心里热乎乎的。其实他干这份工作大家都不愿意干,全都是从冰柜里取出来的冻肉,干上两三年,活人也就废掉了。再好的绞肉机也不能把整块的牛羊吞下去,手工切的跟机器绞的差别太大。厨师肯定喜欢手工活,喜欢朱瑞这样的人打下手,老板更喜欢。有人私下给朱瑞讲红案的危害性,朱瑞听不明白,人家就不多说了。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小子下岗失业,饥不择食,对工作条件的要求还不如一个盲流,口里来的河南人、四川人都比这小子强,起码跟老板讲讲条件。大家很快发现了燕子,就不吭声了。朱瑞的话就多起来了。朱瑞也有累的时候,那肯定是他的手指冻僵了,失去了知觉,硬邦邦的,他自己瞧着都害怕。下班后,朱瑞不急着回家,先把手弄暖和,热乎乎的,可再怎么热乎也是有伤痕的,跟干树皮一样,结一层黑痂。燕子又是哈气又是揉搓。
“换个工作吧,你的手要坏掉了。”
“我没那么娇气。”
朱瑞举起他的手,冬天的太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朱瑞的手涂了一层阳光,那些伤痕就消失了。朱瑞说:“手好着呢。”朱瑞的手到了燕子身上,他们缠绵了很长一段时间,燕子不停地从身上抓起朱瑞的手,那双手是很有劲的,一股一股的热血越涨越高,燕子就松开了那双手,彻底地松开了,跟山岩上起飞的鹰一样,跟脱了缰的野马一样,燕子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手好着呢,好着呢。”手确实好着呢。朱瑞在饭店以外又兼了两份工作,一家修车床一家补轮胎,修理工是他的老本行,他在棉纺厂就干的修理工,补轮胎的手艺还没丢掉,二宫有好几家补轮胎的,都没朱瑞的手艺好,太出乎朱瑞意料了。朱瑞以前来过乌鲁木齐,混不下去又回去了。仅仅过了两年,他就有了三份工作。他也只有三样手艺,如果他有一百样手艺,他相信他能干一切工作。燕子就笑他没出息,下岗待业把他变成了惊弓之鸟。他们突然不说话了,他们心里明白,这都是那只放生羊给了他们生路。一夜无话。
第六章 刀子6(5)
第二天,燕子比平时早起两个多小时,天还黑着,外边有车子在跑,车灯时时掠过窗户。燕子做了早饭,仔细地打扮自己,对着镜子,又重新打扮,天亮的时候,她总算满意了,朱瑞叫她吃饭,她也只吃了几口。朱瑞以为她要上街了,也就没多问。其实燕子心里很紧张,担心朱瑞乱问。朱瑞上班后,她在房子里待了一会儿。她恍惚又置身于王卫疆的身边,她出来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想到王卫疆。王卫疆那间房子比这个房子好多了,两大间,还带个小院子,她怎么就不去住在那间宽敞的房子里呢?他们是住过的,跟孩子偷吃糖果一样,偶尔去那里欢乐一回,大多数时间都是做饭,再送到五公里。她现在才明白,她多么喜欢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而不是单位宿舍。王卫疆真有点傻。燕子把她的毕业证、上岗证检查一遍,就出去了。
燕子从朱瑞上班的大饭店门口经过,一下子有了信心,燕子经过了朱瑞上班的修理厂和汽补作坊,这个时候,朱瑞应该在大饭店上班,这两个地方一个是夜班一个是下午班。燕子从这个地方走过去,燕子还担心什么呢?燕子两天前就从报纸上挑选出几家应聘单位,她答应了第二家,第一家也不错,她还是回绝了,没任何道理,燕子也明白自己没道理,燕子一定要在两家去选择,她干了好几年会计了,她的业务没问题,这是她在第一家单位得出的结论,她走出去的时候心里有一点愧疚,她对着空气说了声对不起。她在第二家单位应聘时,好像是回老单位,一点也不生分,已经有点反客为主的味道了,甚至告诉人家我是有单位的人,人家就笑着说:“算兼职好了,这年头谁不兼职啊,一份工作养不了家的。”
燕子半个月后才告诉朱瑞,她找到了工作。这半个月,她早早做好饭,早早回家。朱瑞还是有所察觉,燕子神气十足,让他吃惊。那股子神气劲儿越来越足了。朱瑞好几次在呼叫:“哎哟哟,我快睁不开眼睛了。”燕子原打算月底告诉他,她一次次看到朱瑞惊喜万状的样子,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第七章 永生羊
燕子走后,王卫疆调整了好长时间,才渐渐摆脱掉失去燕子的痛苦。这一点还要归功于海力布叔叔。王卫疆去牧场看望海力布叔叔,海力布叔叔告诉燕子,真正的幸福其实存在于短暂的一瞬间。曾经拥有过美好和甜蜜,这已经足够了。
情感的变化真是太出人意料了。本来燕子和朱瑞两人在一起过得好好的,婚期临近了,家具也定好了,新房布置得很漂亮,谁能料到燕子突然变了,她爱上了一个送家具的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简直就像一只大白羊。燕子和那个小伙子很快就结了婚。
海力布叔叔在一场大风暴来临之前,跑遍了草原,将风暴要来的消息告诉了许多人,结果因劳累过度死去了。
王卫疆和朱瑞王卫疆和朱瑞,两个失意的男人碰在了一起,共同感叹着,谅解了燕子。因为,维系着他们的,不仅有着逝去了的甜蜜时光,还有放生羊、海力布叔叔,还有对生命的敬畏和悲悯。他们各自走上人生的旅程,消失在苍茫的新疆大地上。
2006年6月6日下午6时于宝鸡
后记:在现实与想象之间飞翔(1)
我很小的时候就向往北极的冰雪世界。我是个胖人,怕热,从五一节到八一节都在熬日子,什么都干不成。从秋天开始,生命力回升,冰天雪地的时候就到了生命力的顶峰状态。这还不算,我从初中开始,每天冷水浴,给自己营造一个“冬天”。冷水浴后身轻如燕,有一种飞翔的感觉。也就是说秋天和冬天是我创作的高峰期,跟候鸟似的。后来看到有关北极的图片与电视节目,我就两眼放光,我是那么羡慕海豹、企鹅与北极白熊,包括苔原地带锈迹斑斑的植物。
好多年以后,我带学生到阿尔泰实习,见到额尔齐斯河的那个瞬间,我就想到北冰洋,想到北极的冰雪世界,想到北极白熊。中学地理课本上就学过,额尔齐斯河流入北冰洋。置身于额尔齐斯河边,不胡思乱想是不可能的,尽管我所目睹的这条大河还不到它全部长度的千分之一,这并不妨碍我对白熊的想象。我想象中的白熊伟岸高大,傲然地逆流而上,额尔齐斯河的波涛也只配涌到它的脖子给它做围脖。我收集有关白熊的资料,布尔津、哈巴河都有不少白熊的传说,当地的史志里记载着1987年白熊光临阿尔泰。但我没有亲眼看到过白熊,心里痒痒得不行,犹如对佳人的向往,让我辗转反侧。后来我写了《金色的阿尔泰》、《库兰》、《哈纳斯湖》,都无法消除我对额尔齐斯河波浪与白熊的无限向往。2002年上天赐福予我,我有幸摆脱繁重的教学工作,到鲁院学习半年,跟李敬泽交谈我以后的创作打算,我有好几部长篇的构思,交谈的结果就定下了额尔齐斯河。从2002年9月动笔,到2003年1月16日凌晨5点完稿。18日离校,一气呵成,就是2004年1月出版的长篇《大河》。有关这本书的评论不少,至少我本人也认为其中有关白熊的描写完全出于想象,整部作品近于童话,从构思到创作差不多十四年。2004年冬天我又开始另一部长篇的写作,我迁居西安,在丝绸之路的尽头描绘遥远的准噶尔盆地一个叫乌尔禾的绿洲。当年从奎屯去阿尔泰,要在乌尔禾住一晚上,那个小镇我太熟悉了,有汽车站、小饭馆、兵站、白杨河、南北干渠,那是很狭小的一小块绿洲,完全是瀚海里一个岛屿。这回就不是白熊这些大猛兽了,是兔子,据说乌尔禾就是因兔子而得名,蒙古语“套子”的意思。我常常站在戈壁滩,望着兔子感叹不已,就像维吾尔人的手鼓,兔子把大地都敲响了。在这本书里,我还写了羊,跟兔子一样可以穿越大漠。短篇《美丽奴羊》中的羊离不开青草地。到了长篇《乌尔禾》,羊就要离开草地,到戈壁沙漠去了。中亚腹地就这么神奇,绝域里有仙境,砾石滩中往往能找到青草地。这也符合准噶尔的地貌特征。长篇应该有大地的某些特点,甚至包括天空。长篇就是长天大野,就是一方天地,万类霜天才能在其中竞自由,以显其性。我甚至想象傲然横渡瀚海的羊,其高度绝对超过骆驼,其生命力也在骆驼之上,据说骆驼的眼睛美妙无比,我笔下的这只羊理所当然有一双摄人心魄的黑眼睛。书中用了新疆民歌《黑眼睛》。穿越瀚海的羊,应该有一双美目,超越生死的界限,作为一部长篇的主题歌应该是不错的。
上天赐福予我,我于2006年6月6日下午6点,在宝鸡渭河边的小房子里完成了这部长篇,乌尔禾绿洲上黑黑的羊眼睛让我打破了热天不能写作的常规。长篇就是长篇,在空间上要保持天地的特征,也要在时间上有季节感。7月份我有机会再次去新疆,去了喀什、阿克苏,也去了阿尔泰,我再次看到乌尔禾绿洲时心里很平静,我已经用一部长篇完成了我的乌尔禾,包括这块绿洲上的兔子与羊,包括绿洲以外的广袤的戈壁滩……我生长在陕西关中农村,从小就是家里的强劳力,大学毕业后若干年我手上的老茧都没有褪完。重体力劳动的好处就是很小就了解许多民间高人,我所说的民间高人是指有绝活、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我总是不经意地把创作的注意力投放到这些极富智慧的人身上。到了新疆,执教于伊犁州技工学校,技校大概是所有学校中最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了,我就有机会走遍新疆大地,结识形形色色的西域民间高人。一个浇地的蔫老汉会告诉你他是黄埔几期的,参加过淞沪抗战,一个守瓜摊的老婆婆会告诉你她到过乌里雅苏台,到过科布,到过黑海、高加索,你就觉得你在学校学的那些知识仅仅是瀚海里一股小小的旋风,吹不起几片草屑,你就会细细地琢磨大漠浩大的生命,比如书中的海力布叔叔和老奶奶这样的人物,平凡而奇特。真所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了,真所谓应该用三十年去壮游天下,然后用三十年再写书,这是古波斯诗人萨迪说的。古人所谓见识,有见才有识。我居小城奎屯十年,又居小城宝鸡十年,2004年冬天大雪纷飞的时候迁居西安南郊,基本上游荡于丝绸之路,但我还是觉得入省会城市太早,没有达到我所敬仰的萨迪所说的三十年,所以我的见识还是比较浅的,目光也不怎么遥远。
后记:在现实与想象之间飞翔(2)
感谢画家朝戈先生让我无偿地用他的画做本书的插图。“朝戈”在蒙古语中是“火”的意思。读者一定会发现插图与书是那么的贴切。
2006年11月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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