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了拍摄鸽子们迎着朝阳振翅起飞的画面,沈思赶在日出之前到达这里。他想不出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音乐广场之外,还能找到第二个地方,有这么多鸽子,有这样开阔的场地,可以让他从钢铁水泥架构的楼房空隙中看到曙光。
空气冷冽而清新。
早春的寒气依然肃杀,很容易就能穿透皮衣皮裤,仿佛直接钻进骨头的缝隙里。沈思已经来勘查过两次,对于地形相当熟悉了。他在广场边缘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支起三角架,固定好装了胶卷的相机,然后开始估计景深,调测焦距。他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精准,绝没有半点多余浪费,就像提前经过设计一样。
OK!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思满意地点上一支烟,轻轻跺着脚,盯住天空中光线的变化,等待着拍摄的最佳时机。
黑夜正在逐渐隐退。
一缕清风将一颗露珠从树叶上推落。
它在晨曦中缓缓下坠,变得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
就是现在!
沈思立刻行动起来。他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哨子,放在嘴边,想用那刺耳的噪音惊醒尚在沉睡的鸽子们。
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
一阵突然爆发的音乐代替了哨声,几乎在同一时刻,栖息在广场四周的无数鸽子们拍着翅膀冲向天空,鸽哨声响成一片。
这是不容错过的大好时机。
沈思已经来不及惊诧,他只要抓紧时间。
镜头5/8,曝光一秒,取景框捕捉到最先起飞的鸽群,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连续两次。换300毫米镜头,太阳升起了四分之一。调整光圈f/8,标尺无限远,拍了七八张,再连续两次留作备份。
音乐还在继续,和他一起呆在广场上的这个人是谁?
不管!
太阳已经升起五分之三,沈思把三角架和相机扛到广场中央,相机的带子缠在手腕上,以免半路滑落下来;镜头调到1/16,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换镜头,重新调试,对准鸽群中央拍摄,鸽子们的翅膀在发光!
现在的情况是,光线一秒钟变幻无数次。
沈思换上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拍到一只努力向上单飞的鸽子。远处楼群做背景,再换镜头拍几张。
好奇怪的音乐,从哪里冒出来的?活见鬼!!这个人肯定有毛病,一大清早的,居然放这种刺激神经的音乐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出来的,反正不是他深恶痛绝的钢琴。
沈思无暇去寻找那音乐的来源,他追赶着光,和时间赛跑,已经顾不上头顶被淋了多少鸽子粪。
换另一架已经装好胶卷的相机,原先设定的景深有点误差,赶快调整过来。为了保证画面上的景物全都清晰,只能采用超焦距了。
仰角130度,躺在地上拍摄。
少数起身特别早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开始锻炼了,偶尔有几道讶异的眼光向这边投射过来,沈思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全身心都投入到摄影工作中,其它感觉已经变得麻木了。
……
当太阳完全升起来的时候,沈思满意地眯起眼睛,认为可以结束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了。他对于自己的效率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中。
沈思收拾着摄影器材,注意到某种声音一直在耳边缭绕不去。
究竟是谁在这里放音乐?
突然间,很想看看这个陪着他工作了一个早晨的人。
在有课的日子,天亮之前赶到音乐广场练琴,等待日出。
这几乎已经变成叶未明的一种习惯。
学校就在广场附近,所以那个广场才叫做音乐广场。他住的地方却不近,赶过来几乎要横穿半个城市。
可是叶未明喜欢。除非是下雨的天气,否则他一定会去广场练琴,因为那里有音乐大师们的雕像。
贝多芬,莫扎特,巴赫,柴可夫斯基,门德尔松……
他对着大师们练习小提琴。
听说雕像也是有灵魂的,如果你不停地抚摸它,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活过来,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反正叶未明从来都不肯相信。对于他来说,琴声,只是给自己听的。
依照音乐的指引,沈思很容易就看到了正在练琴的叶未明。
是一个身材高挑的人。
虽然头上还绑着一根马尾辫,不过凭借多年摄影得来的经验,沈思可以确定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最多也不会超过25岁。他站在一丛开着深红色花朵的植物前,正好背对沈思,在专心地拉着小提琴。
霞光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的粒子在琴弓上欢快地舞蹈。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只有音乐在流动。
作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必定能够凭借直觉捕捉到精彩的画面。在那一瞬间,沈思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镜头对准了叶未明。
左侧逆光135度,脸部的轮廓很清晰,身体的线条也很流畅,这就足够了,不需要反光板来增加亮度,构图的好坏能决定整个画面。
沈思从不同角度连续抓拍了十几张。
镜头里的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
那是被感动的声音。
但是为了保证照片的清晰度,拿着相机的手却不能有丝毫抖动。
直到一个胶卷拍完,沈思这才觉得满意了。今天是一个相当有收获的早晨,他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照片冲洗出来的效果了。
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到。
沈思拧着一颗螺丝钉,把相机从三角架上拆卸下来,并没有注意到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
随后就有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用优雅动听的声音说道:「对不起,请你付两百块钱。」
沈思没有立刻抬起头来。他首先看到的是,裹在深蓝色牛仔裤里,两条修长而笔直的腿。他第一个想法是——这人如果不去当模特儿那简直是暴殄天物,浪费资源。
沈思立刻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视线慢慢地向上移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同样令人难忘的面孔。
根据沈思多年总结出来的审美观念,一个人脸部最醒目的器官是眉毛和眼睛;尤其是二者的位置,基本上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长相是漂亮还是丑陋;最最重要的是,眉眼间距不能过大,因为那样会使眼睛显得黯淡无光。
站在面前的这个男人眼窝很深,虽然眼睛是东方式的细长,然而浓密的眉睫弥补了这一点,使他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鼻梁也长得恰到好处,嘴唇稍微薄了点,弯成一个微妙的弧度,似乎总在表现他的讥诮与不屑。至于身高嘛……沈思站直身体,发现自己和对方的视线基本上处于同一水平面,说明这个人几乎是和他一样高。
啧啧啧。
真的很不错。
尤其是,他还如此年轻。
身材虽然修长,但又不会让人产生瘦弱的感觉,裹在牛仔服里面的肌肉很结实,充满弹性和爆发力——在这一点上,沈思对自己的眼力非常有自信。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地瞟见这个男人的左手上还提着一只琴盒,从外形上判断,应该是小提琴吧?沈思立刻明白,原来刚才就是他的琴声一直在陪伴自己工作。
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双眼睛,写满了漠然和满不在乎。
一切重要的评估往往只发生在一秒钟之内。
沈思对眼前的男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对不起,刚才看到你摆的POSE非常好,没有经过你同意就拍下来了。不过,我想你是不会介意的。」沈思微笑着说道。他可不是青涩未成年的小弟,知道怎么样才能表现出自己最迷人的风度。
可惜对方显然没有被沈思的笑容迷惑到,他冷冷地回答:「我当然不会介意,如果你付钱的话。」
付钱——吗?
沈思脑筋转得飞快。
「我保证不会在你同意之前拿这些照片去发表,冲洗出来之后寄一份给你怎么样?你的姓名和地址可以告诉我吗?」这个借口实在是太巧妙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他的资料。
「不用那么麻烦,只要你现在付我两百块,照片随便你怎么处置,我不要看。」他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两百块是不是有点太贵了?我送你几张照片,大家交个朋友嘛。」沈思很没品地摆出和菜市场小贩划价的姿态来。他可不是小气到了这种地步,而是他不确定自己的钱包里居然还能再翻出两百块钱来——那好像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否则他怎么会接下这么无聊的工作,天不亮就跑到广场上被鸽子们浇一脑门便便。
你以为这滋味很好受吗?
「那好办。」年轻男人说得云淡风轻,脸上的表情也丝毫不变,却突然闪电般出手,在沈思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抢走他的相机,同时后退两大步,站在三米之外。
「底片给我。你可以不用付钱。」
豹子一般的敏捷。
速度,力量,爆发力。
沈思只剩下倒抽冷气的份。
他实在佩服死自己的眼光了,从一开始就觉察到这个男人深藏在外表之下的强硬。
当然还有智慧。
不过沈思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以他们两个人现在的距离,他是甭想再发动突然袭击了,而且他也不敢那么做,怕损坏那架娇贵的相机。它可是欧阳杰的心肝宝贝,磕坏一星半点,小杰准会扒了他的皮!
唉唉唉,他还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那!
看到对方正准备退出胶卷,沈思连忙出声制止他。
「喂,请你等一下!那个胶卷里还有别的照片呢!」
年轻男子好看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是胜利的骄傲。
「那就请你付钱吧。据我所知,公民是有肖像权的,对不对?」
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沈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穷光蛋。
「今天我没有带那么多,就一半,一百块行不行?」
他掏出钱包,心想说不定运气好,还能凑出来呢。
「难道你认为自己拍出来的照片就这么不值钱?」男人语气中的讽刺这样明显,除非是聋子才听不出来。
「你拍照片有几年了?现在的摄影模特是什么行情知不知道?我收你两百块已经是很便宜了。」
的确不贵。
以他这样优秀的素质,在摄影界来说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即使收十倍价钱也不能算高,对于这一点,沈思心里有数。
可是他对于自己的钱包更加心中有数。
「那你说怎么办?或者你先把相机还给我,留下姓名地址,等胶卷洗出来以后,我把照片和报酬一起寄给你——你看这样好不好?」沈思说着说着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里一通乱翻,终于摸出一张N年以前放在那里的,已经有点发皱的小硬纸片。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暗绿色布纹纸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印刷着银色的字句:
沈思
自由摄影师
电话:XXXXXXXX
男人没有伸手接沈思的名片,只是远远地站着瞟了一眼。
「自由摄影师?我看是无业游民吧?」
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
被他说中了。
沈思毫不脸红,气定神闲地解释道:「自由摄影师也是一种职业,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就我本人的立场来说,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职业,仅仅是因为不愿意被一大堆规章和制度束缚住而已。」
至少在,那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前。
我放逐自己,肆意挥霍,不过想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遗忘他,忘记那个无情的人。
青春,梦想,热情——一切美好的过去都将被时间抹杀得干干净净。
这些念头在沈思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也许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
年轻男子盯着沈思有五六秒钟,终于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那好吧,相机还你,不过胶卷我要留下来。」
他不容分说就动手退出胶卷,远远地把相机抛还给沈思,吓得沈思赶快伸出双手来接住。
「明天还是这个时间,你到这里来,我可以把胶卷还你——只是别忘了带钱。」男人说着就转过身去,打算离开的样子,握着胶卷的手向沈思挥了挥。
「等一下!」
沈思捧着相机就追了上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什么地方啊?对了——」忽然间脑海里灵光一闪,沈思恍然大悟,他喊道:「我知道了!你是旁边那所音乐大学的吧?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
要是的话,那就好办了。这么出色的人物,在任何地方都会被关注,很容易就能够打听出来他的资料。
男人的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沈思再次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