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天性-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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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勇气和智慧也将留给那个有能力接受它们的人。我只带着累累伤痕而去,作为我已经为天父英勇奋斗的见证,他将因此而给我以酬报。”
“卫真”先生临终前说的一句话是:“坟墓,你的胜利何在?”随即死去,他的朋友们听到另外那边有号角声为他奏起。
人的怜悯心也是有选择性的,常常最终是自利的。印度教鼓励多方照顾自身和亲近的亲属,但并不提倡对无亲属关系者尤其是低层贱民表示怜悯和同情。尼班佛教的一个中心目的是通过利他的善行来保存自身,笃信者作好事,用德行来抵销恶行,就是为了向更美好的个人生活的希望迈进一步,尽管佛教和基督教国家都大力提倡广施仁义,它们还是照样随意进行侵略战争,并以宗教的名义为自己的行为作辩护。
怜悯心是灵活而可伸可屈的,极能顺应和适应政治现实,即是说,它完全与个人的最高利益,与家庭和当时盟友的需要一致,巴勒斯坦难民得到全世界同情,并从阿拉伯国家的激愤中大大得到好处,但少有人提起被侯赛因国王杀害的阿拉伯人,或那些居住在阿拉伯国家中的难民,他们公民权少得可怜,物质条件极差,还比不上约旦河西岸的难民。当孟加拉国在1971年开始争取独立时,巴基斯坦总统命令驻扎在旁遮普的军队进行恐怖镇压,结果使100万孟加拉人惨遭杀戮,980万孟加拉人流离失所,在这场战争中,从国土上被赶出家园、流离失所的穆斯林人民的数量,超过叙利亚和约旦加起来的全部人口,然而,无论保守的还是激进的阿拉伯国家,没有一个站出来支持孟加拉的独立运动,相反,多数阿拉伯国家还谴责孟加拉人民,以伊斯兰团结为理由支持西巴基斯坦。
为了理解这种奇特的选择性,从而解开人类利他行为之谜,我们必须区分这类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有一类利他冲动可以是非理性的,纯粹是为别人的,这种利他行为者不企求相等的回报,连任何期待回报的无意识举动都不曾有过,我把这种行为方式称作“无条件”利他主义,这类行为相对而言并不是希望社会的报答,也不是因为怕惩罚,这类利他行为可能是整个竞争着的家族或部落通过亲族选择或自然选择而进化发展出来的,可以推测,“无条件”利他主义旨在为近亲效力,其强度和频率随着亲属关系的疏远而急剧下降,另一种相对的“有条件”利他主义,根本上说来则是自私的,这种“利他主义者”期待社会能报答他自己或他的近亲,他的优良行为是经过老谋深算的,常常是有意识的。并受到纠缠在一起的社会法令和要求的制约,这种“有条件”利他主义能力可能是通过个体水平的选择进化而来的,并深受变幻莫测的文化进化的影响,它的心理媒介是谎言、矫饰、自欺欺人,因为只要演员自信演出是真实的,他往往最能让人深信不疑。
这样,社会理论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无条件”利他主义与“有条件”利他主义的相对数量,对蜜蜂与白蚁来说,这个问题已经是解决了的:亲族选择是主要形式,它们的利他行为都属“无条件”,在社会性昆虫中没有伪君子,在更高级的动物中,这一趋势也是主要的,在猴和猿类中,的确只存在对利他者的某种小小的回报,当雄性狒狒争夺首领地位时,他们有时乞求相互的帮助,一个雄狒狒站在它的朋友和对手之间,眼睛在两者之间来回扫视,同时不停地恐吓敌人,在争夺发情的雌狒狒时,这种结盟方式容易排斥掉孤独的雄性,然而,尽管这种合作有明显的好处,狒狒和别的灵长动物中这种协调行动并不多见。
但是在人类,“有条件”利他主义得到极其丰富的表现。远亲或非亲之间的相互回报是人类社会重要的一环,社会契约的完善,早已打破了严格的亲族选择带给古脊椎动物的局限。通过相互回报的传统习俗,并配之以灵活事变的语言,以及对词语进行分类的能力,人类形成了能加以牢记的契约,文化和文明得以在这些契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然而问题仍然存在,在所有这些契约的上层结构下面,有没有“无条件”利他主义的基石?这种观念使我们回忆起大卫·休谟的有名的猜测,理性是情感的奴隶,于是我们要问:制造这些契约是为了什么样的生物学目的?还有,亲亲相卫的族阀主义有多么根深蒂固?
弄清楚这些问题是重要的,因为基于亲族选择的纯粹的“无条件”利他主义是文明的敌人,假如人在很大程度上只受学习法则的支配,其情感也只指向亲亲相卫的方向发展的话,世界上就只能有很少的和谐,国际合作将很快达到某种上限,然后就被战争的破坏和经济的斗争所压倒,而基于理性的国际合作的每次上升都会受到抵制,对血和领土的嗜好和需求会成为狂热的激情,理性却受其奴役,我们还可想象到,即使天才人物已发现和充分解释了非理性的进化根源,他还是继续服务于生物学目的。
对于人的“无条件’和“有条件”利他行为的相对比例,我的估计是乐观的,人似乎是很自私和善于计较得失的,足以不受什么限制地实现更大的和谐和社会的自身稳定。这一提法并不自相矛盾,真正的自私,只要服从哺乳动物的生物性限制,就是产生几乎完美的社会契约的关键。
我的乐观主又是有证据支持的,这些证据涉及部落主义和种族关系的本质,如果利他主义是纯粹单方面的奉献,亲族和部落的纽带会相应地牢固持久,这种忠诚献身的长链由于不容易或根本不可能打断,久而久之会结成一团,最终使文化纠缠在其中,冉也不能发展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保存中等大小的社会单位,即扩大的家庭和部落,成了至高无上的目的,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来,明显遭殃的是个人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个观点,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基本的进化理论,让我们设想一个自利的行为谱线,在一端,受益的只是个体,然后是核心家庭,然后是扩大的家庭(包括近亲,祖父母一辈以及别的在亲族选择中举足轻重的成员),然后是群体、部落、酋长国,最后,在另一端,是社会政治的最高单位,在这个谱线中,哪些单位能够从人的社会行为的先天倾向中得到最大好处?为了找到答案,我们可以从一种新的角度来审视自然选择,那些受到最强烈的自然选择制约的单位,那些繁衍和死亡极快并与环境的要求相一致的单位,就会得到它们自身成员的先天行为的保护,在鲨鱼中间,自然选择发生于个体身上,所有的行为都以自身为中心,恰到好处地为单个鲨鱼及其直接后代的福利服务,而葡萄牙水母和其他管水母都组成一大群相互高度配合行动的整体,选择单位则是自己所属的群落,挤塞在胶状的一团里的单个成员几乎是无足轻重的,有的成员缺胃,有的缺少神经系统,多数从不繁殖,而几乎所有成员都可以蜕皮再生,与此相比较,蜜蜂、白蚁以及别的群居性昆虫也表现为以群体为中心,只不过在程度上稍微小一点。
在这生物行为潜线上,人类显然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上,但到底在哪里呢?对于我来说,现有的证据表明,人是相当接近以个体为中心一端的,我们并不在鲨鱼,自私的猴子或猴类的位置上,但我们更接近它们,而不是蜜蜂,人类的个体行为,包括似乎是为了部落和民族的利他行为,都指向达尔文所说的个体及其最近亲属的利益,只是有时其途径非常迂回曲折罢了,最精巧的社会组织形式,剥开其外表,最终是为个人服务的工具,当人的利他主义行为服务于至亲好友时,这种利他主义本质上似乎就是“无条件”利他主义,虽然在程度上远不及社会性昆虫和群居的无脊椎动物,除此而外,其余利他主义行为都属“有条件”利他主义,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我们可以预见,相互矛盾的情感、欺骗和罪责感交织在一起,不断地折磨着人的精神。
生物学家罗伯特L·特里弗斯和社会心理学家唐纳德·坎贝尔各自独立地作出了同样的直觉的判断,后者没有使用那么多技术性词汇,但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人类利他主义和道德行为的科研兴趣,弥尔顿·戈登在研讨了社会学方面其他大量事例之后,作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人保卫他自己亲族的荣誉或利益,也就是保卫他自身。”
自我中心主义比整个种族的利益更重要,这一点可以不同程度地处于各种逆境的若干种族的行为中得到最清楚的说明,比如,从牙买加移民到英同或美国的西班牙犹太人,他们根据个人各自的处境,要么加入这个新国家中的犹太团体从而保持自己的犹太宗教信仰,要么完全丢弃自己旧的观念,很快与非犹太人通婚,使自己融入新国家的文化之中。迁徙于圣胡安和纽约之间的波多黎各人更灵活善变。一个波多黎各黑人在波多黎各时,处处表现出自己是黑人少数民族之一员,在纽约时,则表现出自己属于波多黎各少数民族。当他得到在纽约应用积极行动法的机会时,他会强调自己的黑皮肤;但在私下与白人的关系上,他又可能力图冲淡自已皮肤的黑色,总爱说什么他可以讲西班牙语啦,有拉丁文化的传统啦等等,许多受过较好教育的波多黎各人也象上面所说过的那些犹太人一样,干脆砍断与自己民族和宗教的联系,迅速采用新到国家的文化习俗。
哈佛大学的奥兰多·帕特森已经指出,发生在种族熔炉里的这类行为,在加以恰当的分析以后,可帮助我们对人性自身获得带普遍性的见解,加勒比地区的华人是个很好的例子,作为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类似一个对照实验。仔细检查他们的经历,就能看出某些关健的文化变量影响着对自己民族的忠诚,当19世纪晚期中国移民到达牙买加时,他们得到机会去占领并控制了零售行业,那时存在着一个经济的真空:黑人农民还束缚在以往的以奴隶庄园为中心的农村生活方式中;作为上等阶层的白种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又瞧不起零售行业;本可以干此行道的混血的“有色人种”又急于模仿白人,企图钻进白人的社会经济圈子中去,所以也不愿染指零售业,那些华人数量只占不到百分之一,然而他们在牙买加把零销行业接过来后,却能够大获其利,他们能做到这一点,依靠的是专业经营,同时还依靠对本民族的忠诚和对婚姻的控制,从而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这就是,种族意识和对外来文化的排斥态度服务于个人利益。
20世纪50年代以后,社会环境急剧变化,那些华人的民族精神也随之大为改变,牙买加独立后,新的统治集团由各种族的人共同组成,并坚定地维护一种全民的、混成的克里奥耳人文化,现在,对被包围在当中的华人最有好处的,自然是跻身于这种上层集团,他们马上就这样做了。15年不到,他们不再是一个有独立的文化的民族,他们改变了经营的方式,由主要从事批发变成从事超级市场和商业区的建设和经营,他们也采用了资产者的生活方式,投入到克里奥耳人文化之中,不再强调传统的大家庭,而转向核心小家庭,经过这一切发展变迁,他们仍然保持了自己的种族意识,不过,那不是一种盲目的遗传要求。而是一种经济策略,最成功的家庭往往也是同族婚姻产生的家庭,妇女成了财产交换、巩固和保持在不大的家族集团内的工具,由于这种习俗并不妨碍牙买加华人被白人文化方式所同化,这些华人就保持了同族婚姻的习俗。
在圭亚那,这个南美北海岸的小国(原名英属圭亚那),中国移民面临着一种很不同的挑战,尽管他们有着和牙买加华人同样的背景,他们来自中国的同一地区,由同一代理机构将他们带到殖民地来,但是,在英属圭亚那城镇里,华人发现零售行业早已被其他民族的移民-葡萄牙人-所占据,他们早在上世纪40-50年代就来到此地了,白种统治阶层最偏爱这些萄萄牙人,认为葡萄牙人在种族上、文化上更接近自己,少数华人倒是打入了零售行业,但他们从来没有取得压倒一切的成功,另外一些华人只得进入别的行业,包括政府机关,这些选择中没有哪一种有助于维护民族意识,比如说,在零售商务中,就不可能通过排斥其他种族而获取取最大收益。所以,英属圭亚那的中国移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融入到白人的文化中,到了1951年,他们当中一位目光锐利的观察家,赛希尔·克莱门蒂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