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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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为巡视。至于屯田、以查出界外私垦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按等升科,以充其用。每年计征租谷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四勺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可得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又有九芎林口租谷折银八十圆,除给隘丁佃首饷费二千一百三十圆,及屯弁、屯丁俸饷等项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圆,此外尚剩五千九百七十一圆四角六分六厘四毫三瓣,收存各县,调拨口粮,俾充振恤,专为屯务之用。伏查屯丁设置以来,百有余年,父以传子,子以传孙,数代相承,得免饥饿,实赖此屯。然此养赡之地,辗转佃耕,百弊丛生。或私自卖买,或竟被侵占,埔地日削,几无聊生。谨陈整顿之策五条,伏祈宪鉴。一曰,清屯饷。查屯田征饷每年四万一千余圆,例由本厅移牒各县,造册送呈宪鉴。而近来各县或称水冲沙压,或言旱魃为灾,以是征额每多缺损。兹请先令各县清丈本项屯田,查勘地方段落四至,造成鱼鳞清册,分别报告。如有被害丈溢之业,妥为处置,以充屯饷之需。二曰,选精壮。屯丁久沐皇恩,一旦裁撤,四千之众,失其衣食,弱者转于沟壑,强者聚啸生事。今请妥为拣选,弃弱留强,以其子弟补缺。并造名簿,由本厅给发腰牌,俾之携带,以定壮丁之额,免糜饷项。三曰,分调遣。拣选番丁成屯之后,分调二千名,以六营为巡防。大屯仍旧四百名为一营,小屯三百名为一营,或分为四营,以一二年交代,均其劳逸,以资操防。四曰,备工作。全台建省之时,需工甚多,故月给工食,或开山垦地,或修路造城,仍给器械,以惯其用。勒以兵法,假如一旬之中,七日作工,三日操演,认真训练,自成劲旅。五曰,分饷需。屯饷旧田若能清丈,溢出必多。然以现在每月支饷甚巨,欲望骤增,实有至难。伏思台湾土勇数营,曾立战功,故未遣散。顾两三年来,病故逃亡甚多,十不存一。请减每营为二百,或改营为旗,每旗二百四十名。如以改减为难,遇有病故逃亡之时,暂不填募,任其渐次减少,以节饷需。既以剩余之款,改充屯饷。屯丁工作既毕,俟其训练又精,再将驻屯之处,分给荒埔开垦。征租继饷,以充饷需,似足大减国帑。”鸣志嘉之。代详巡抚请采用。唯分饷一条,以营勇增减本有定数,而屯租征收亦有常额,断不得以勇饷而分给屯饷。进止如何,乞为裁夺。十二月,铭传通饬厅县查勘屯田甲数,并檄总兵朱名登、通判金提会同各厅县点阅屯丁,验其优劣,以备取舍,而屯租遂改为官租矣。
第五部分军备志(18)
隘 勇
台湾设隘,仿于郑氏。永历十九年,谘议参军陈永华请申屯田之制,以开拓番地,而人民之私垦者亦日进,每遭番害,乃筑土牛以界之,禁出入。土牛者,造土如牛,置要害,戍兵防守,至今尚留其迹。或曰红线,则以土筑短垣,上砌红砖,以为识,耕者不得越。归清以后,仍沿其制,而垦田愈广,渐入内山,官不能护。乃为自卫之计,设隘寮,募隘丁,以资捍御。其经费则由隘内田园徵之,谓之隘租。锄耰并进,弓矢前驱,南至琅,北穷淡水,皆有汉人足迹,而政令且不及也。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变,全台俱动。及平,总督满保以沿山一带,为盗番出没之所,议逐人民于内,塞各隘,筑长垣,以绝出入。总兵蓝廷珍力陈不可。六十一年,福建巡抚杨景素奏请立石番界,派兵巡防,是为官隘之始。雍正六年冬,山猪毛番乱,讨之。十一年,以南路营兵三百戍其地,自是番不敢出,然犹未有隘名也。十三年,彰化眉加腊番乱,讨之,乃设隘于柳树湳,在乌溪之北,为今台湾府治附近。其时台中皆番地也。乾隆五十三年,大将军福康安奏设屯番之制,以近山之地,照旧设立隘丁,或分地受耕,或支给口粮,均系民番自行捐办。今其地归屯,应以官收租谷内支给,仍责成各隘首,督率隘丁,实力巡查,以与营汛相表里。于是凤山、嘉义、彰化、淡水各设隘于边,每处隘首一名,隘丁十数名,或二三十名。每名年给口粮三十石,折银三十圆,隘首倍之。惟九芎林隘,官征屯租全给,余则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是为官设之隘。然官隘之力有限,而人民之垦者日多。
嘉庆七年,吴沙募三籍之氓,入辟蛤仔难,筑堡以居。沿山各隘,俱戍乡勇,曰民壮寮,故居者无害。各有田园数千甲,为经费。设厅之后,虽升科,而近隘之地,仍留为隘丁耕稼,自收自给。奉旨准行,是为私设之隘。蛤仔难处台之北东,负山面海,皆番地。自三貂岭越山行,为远望坑,有民壮寮焉。始用以通道,继用以捍行。过此而西,为大里简,亦设民壮寮。又西为梗枋,为乌石港,远望坑之南为金面山,为白石,为汤围,为柴围。迤西为三围,又南为四围一结,为四围二结,为四围三结,为旱溪,为大湖,为叭哩沙湳,为鹿埔,为清水沟,为崩山,为员山庄,为马赛,凡二十处,各设隘袪害。前时行人出入,隘丁护之,每人酬钱四十文。迨设官后,由官赍之。
十七年,漳人林朝宗等请垦苏澳之地,增设施八坑隘。施八坑在东势山尾,林深草茂,土番据之,而口甚狭,西连叭哩沙湳,出坑而东为苏澳,通海之处也。土广而腴,众每请垦,而有司以距城辽远,虑藏奸宄,不许。及道光元年,耕者已三百余人,署通判姚莹乃借其田以为隘,未竣而去。六年夏,闽、粤械斗,粤人黄斗乃居淡水之斗换坪,乘势煽生番作乱。及平,设隘南庄,置屯把总一、屯兵六十以戍。十四年冬,淡水同知李嗣业以南庄既垦,而东南山地未辟,乃命姜秀銮、周邦正集闽、粤之人,凡二十四股,合设金广福隘,以从事垦荒。自树杞林而入北埔,设隘寮十五处,所辖之地,袤三十余里,广一二十里,征收田租,以供隘费。是为公设之隘。
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开山抚番,而隘制久废,以兵代之。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奏颁隘勇之制,收防费,废隘租,以期整剔。十四年,阿罩雾人林朝栋、林文钦合设公司曰林合,给垦台湾辖县沿山数千甲,并营脑业。虑遭番害,请设隘勇两营。凡五百名,自给饷械,以林荣泰、刘以专率之。自抽藤坑至集集,分设隘寮,谓之铳柜。隘勇击柝巡守,有警则鸣铣传示,众悉出,伏险击,故番害稍戢。番之出草,每乘隙弋人,或昏夜突袭,故防之綦严。而任其事者,多愍不畏死,以杀番相雄长者也。
凤山县辖隘寮沿革表
隘寮社隘 官设,在山猪毛口,原设隘丁三十名,今裁。
漏陂社隘 官设,在南太武山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裁。
茄藤社隘 官设,在大崑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力力社隘 官设,在佳佐山麓,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放社隘 官设,在三条仑岭,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裁。
第五部分军备志(19)
淡水厅辖隘寮沿革表
火焰山隘 民设,在大甲堡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裁。
日北山脚隘 民设,原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属苑里堡。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现隶苗栗县。
三叉河隘 民设,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日北山隘之北,今移番仔城,原设隘丁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内外草湖隘 民设,原为高埔隘,后移苑里堡东首内山,而南势湖隘亦归并在三叉河隘之北。二隘原设隘丁十七名,今设二十名。现隶苗栗县。
铜锣湾隘 官设,在后垄堡铜锣湾内山要处,为草湖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现隶苗栗县。
芎中七隘 官设,在后垄堡芎蕉、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故名。为铜锣湾之北。原设隘丁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大坑口隘 官设,原为中隘,后移后垄堡内山横冈,为芎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十名,今设四十名。现隶苗栗县。
蛤仔市隘 官设,在后垄堡蛤仔山内之横冈,为大坑口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苗栗县。
嘉志阁隘 民设,在嘉志阁庄,后改汛防,移入内山,为蛤仔市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南港隘 民设,在中港、南港之内山,为嘉志阁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三十名,现隶苗栗县。
三湾隘 民设,在中港堡三湾内山,为南港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通事一名,以防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今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名。现隶苗栗县。
金广福隘 民设,原在淡水厅东之盐水港、南隘、茄疲⑹槁亍⑺印⒋笃椤⒔鹕矫妗⒃采阶小⒋蟊逼摇⑿⊥嗳Φ仁ΑF湫⊥嗳Γ淳芍懈奂馍桨靡蛲恋厝毡伲言骄芍罚瞬贸肺唬朴谖逯干街遥厣绞嗬铮璋苑馈F涫槁卦璋∷氖晒俨Τ渥馑埃圆共环蟆6蟊逼摇⒅懈奂馍蕉喙僮嗌瑁擅窀选F溲嗡邸⒛习⑶哑{湖、小铜锣圈四处,原设隘丁各二十名,双坑十四名,大崎、金山面各十八名,圆山仔六名,均民给费。今合设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每年由官拨租四百余石,发串着令自收。现隶新竹县。
矺仔隘 民设,在三湾隘之北,距厅东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猴洞隘 民设,在矺仔隘之北,距厅东三十四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树杞林隘 民设,在猴洞隘之北,距厅东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二十名。现隶新竹县。
九芎林隘 民设,即南河隘,距厅东四十里。原设隘丁十名,由官拨给屯租,今归民办。现隶新竹县。
咸菜硼隘 民设,在九芎林隘之北,距厅东五十里。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仍之。现隶新竹县。
大嵙崁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之。现隶南雅厅。
三角湧隘 民设,在海山堡内山大嵙崁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南雅厅。
大铜锣圈隘 民设,原在四方林,后移桃涧堡内山。旧设隘首一名,丁无定额,今设十名。现隶淡水县。
三坑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大坪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现隶淡水县。
溪洲隘 民设,在桃涧堡内山,为大坪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横溪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五名。现隶淡水县。
暗坑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今设隘丁十名。现隶淡水县。
万顺寮隘 民设,在摆接堡内山,为暗坑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二名,今十五名。现隶淡水县。
十份寮隘 民设,在石碇堡内山。原设隘丁十名,今裁。
三貂岭隘 民设,在三貂岭民番交界之处。原设隘丁十名,后改汛防。
噶玛兰厅辖隘寮沿革表
远望坑隘 民设,在厅治北鄙,与淡水交界。前设民壮寮,今裁。
大里简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民壮寮,后改汛防。
梗枋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乌石港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前设隘丁,后改汛防。
金山面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八名。
白石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二十里。原设隘丁十名。
汤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七里。原设隘丁八名。
柴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三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十二里。原设隘丁五名,今裁。
四围隘 民设,在厅治之北八里。原设隘丁六名。
旱溪隘 民设,或作礁溪,在厅治之北九里。原设隘丁八名,今移于摸壁潭。
泉大湖隘 民设,在厅治西南二十五里。现设隘丁十三名。
葫芦隘 民设,在厅治西南十六里。现设隘丁六名。
施八坑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四十里。现设隘丁十二名。
马赛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三十里。原设隘丁十二名,今裁。
员山隘 民设,在厅治之南二十五里。原设隘丁十名。
鹿埔岭隘 民设,在厅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