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悲观论集卷-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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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概念时,都端出一副庄严神秘的姿态,眉毛也扬到额头上,青年人便由此很容易相
信它们后面藏有某种奇特而又不可言说的东西,使它们有资格被称为理念,有资格被套
到自称为形而上学理性的马车上胜利前进。
①叔本华在这里补充到,“特别是当被宣称为UedaDhen的时候”。
因此,当有人对我们说我们拥有一种获得直接的、物质的(即不仅是形式的,而且
是实体的)、超感觉的知识(即超越一切可能经验的知识)的能力,一种专用于形而上
学远见卓识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我们生来就具有的——我不得不冒昧地把它称之为一个
十足的谎言。因为只要稍稍公正地自我审查一下,就足以确信我们身上绝对没有这种能
力。而且,一切诚实且富有才能的权威思想家在任何时代所取得的成果,都会与我的主
张完全一致。我的主张如下:我们整个认识能力中所固有的一切,因此是先天的且独立
于经验的一切,都严格地被限于认识的形式部分,即被限于理智所特有的功能以及所起
作用的唯一方式的意识之中;但为了给出物质的认识,这些功能全部需要从外界获得材
料。因此,在我们自身内存在的是外在的、客观的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以及因果律—
—作为知性的一种纯粹形式可以使它建构客观的、物质的世界——最后是抽象认识的形
式部分,即这最后一部分存在于逻辑中并与之相关,因此,我们的前辈恰当地把它称为
“理性理论”。但是,这种逻辑又教导我们,依据一切逻辑法则而形成判断并获得结论
的概念,必须借助于直观的认识获得它们的材料和内容;这恰如创造直观的认识的知性
要仰仗感觉获得材料并把内容给予它的先天形式。
这样,我们认识中的任何材料,即一切不能被还原为我们理智的主观形式、活动的
具体方式及其功能的东西,——因此,它的所有材料,——都是从外界来的;即说到底
是从形体世界的客观直观中来的,它的根源就在感觉中。正是这种直观,就其所涉及的
物质内容而言,也就是经验认识,被理性——真正的理性——加工整理为概念,并借助
语词从感觉上固定下来;然后这些概念为组成判断和结论的概念组合提供材料,这就构
成了我们思维世界的纬纱。因此,理性绝对不包含物质的而只包含形式的内容,这该是
逻辑学的课题,因此,在其思维过程中,它只包括形式和法则。在反思过程中,理性不
得不完全从外界即从知性已产生的直观表象中获得物质内容。在形成概念的过程中,知
性的功能首先运用于这些物质内容,对事物的各种特性进行取舍,然后把留下的几种特
性连接成一个概念。然而,如我已表明过的,表象通过这一过程丧失了可以直观地被知
觉的能力,同时,它们也变得更易于理解。因此,理性的功效就在于此,也仅在于此;
但它永远不能从自身的来源中提供物质内容。——它除形式之外别无所有,它的本质是
阴性的;它只能受孕,但不能自孕。在所有的拉丁和日耳曼语言中,理性都是阴性的,
并非纯粹的偶然现象;因而,知性必然是阳性的。
在使用诸如“健全的理性教导说”或“理性应该控制激情”这类表达式时,我们无
论如何不是指理性从自身的材料中提供了物质认识,而是指理性反思的结果,即从某些
原则所得到的逻辑推理,这些原则是抽象认识逐渐从经验中集中来的,我们由此才获得
清楚全面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仅是关于经验中必然要发生的、因而在其发生时还可以被
预见,而且甚至还是关于我们自身行为的根据和结果的。“合理性的”或“理性的”在
任何情况下都与“始终如一的”或“合逻辑的”同义,反过来亦然;因为逻辑不过是由
一个规则系统所表现出来的理性的必然过程本身;因此,这些表达(理性的和逻辑的)
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严格地说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当我们谈到
理性行为时,我们指的是这一行为是始终如一的,因此又是从一般的概念中产生的,而
非由当时转瞬即逝的印象所决定。然而,这种行为的品行绝没有因此而被决定:它可能
是善的,也可能是恶的,与行为本身无关。详尽的说明在我的《康德哲学批判》①,以
及《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②中可以看到。最后,从纯粹理性中衍生出来的概念无论
是直观的还是反思的,其来源都在我们认识能力的形式部分;因此,这些概念无须经验
的帮助,即可先天地进入我们的意识。它们必然以拥有先验的或超逻辑的真理的原则为
基础。
①《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版,第一卷第576页及以下各页;第三版第6
10页及以下各页。
②《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第152页,第2版第149页及以下各页。
另一方面,有人主张理性本来就可从自身的资源中提供物质认识并且可以超越于可
能经验的领域传递确定性的信息;须知理性要做到这一点,必然要包含有内在观念,而
这种理性不过是纯粹的虚构,是由我们的职业哲学家们发明出来的,是由于惧怕康德的
《纯粹理性批判》而编造出来的。我现在要知道,这些先生们是否知道有一个洛克,是
否读过他的著作?也许他们在很久以前粗略肤浅地看过他的著作,而看的时候自以为屈
尊纡贵,看不起这个伟大的思想家,也可能这与拙劣的德文翻译有关;因为在我看来,
现代语言知识的增加与古代语言知识令人可叹的减少是不相称的。另外,现在除了几位
长者之外,已几乎没人正确彻底地认识康德哲学,谁还顾得上去理会洛克这种唠叨老头?
现在已经成熟的一代人,他们的青春当然必须花费在研究“黑格尔的庞大精神”、“卓
越的施莱马赫”、“敏锐的荷伯特”上。哎呀!哎呀!这种学院英雄崇拜以及掌权的高
贵同事和有希望的后继者对大学著名人士的颂扬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确切地说,就是把
一些平庸的理智——完全是自然的产物——作为大师、人类的旷世奇才和荣耀介绍给判
断力尚不成熟、既轻信又诚实的青年人。学生们即刻集中精力投入到这种庸才粗制滥造、
枯燥无味、贫乏而又无休止的作品之研究中,因而把用来接受高等教育之短暂而又宝贵
的时间浪费了,没有利用这段时间从极端稀少但名副其实、确实罕见的思想家的作品中
获得健全的知识,这些作品的作者在历史进程中要经过相当的一段时间才能出现一个,
因为自然在每一类中只创造一件,然后就“把模型毁坏”。这一代人中本来也会出现几
个这样的奇才,可惜这些年青人遭受了极其有害的、智力平庸的吹捧者、庸才们的庞大
同盟以及兄弟会成员的欺骗。今日如同昨日,这种同流合污的现象还是方兴未艾,他们
仍高举旗帜,坚持与使其承受羞辱的那些真正名副其实的哲学家对抗。正是由于他们,
才使我们的时代如此衰弱不振,以致我们的父辈这么多年来曾潜心研究、努力理解和认
真应用的康德哲学,对当今这一代人来说,又成为陌生的东西,在康德哲学面前他们好
像是“七弦琴前的蠢驴”,有时会愚蠢粗野地加以攻击——就像野蛮人对某些陌生的希
腊神像投掷石块一样。既然如此,我就有义务建议所有那些主张理性可以直接知觉、领
会和认识的人——简言之,主张理性从自身的资源中提供物质认识的人——重新去读这
150年来在全世界备受赞美的洛克著作的第一卷,特别是第三章第21~26节中的内容,这
些内容是直接用来反对任何内在观念说的。因为,虽然洛克否定一切内在真理并不十分
恰当,他甚至把这种否定扩展到我们的形式认识中——这一点已被康德的卓识所纠正—
—但是,他对整个物质认识的正确看法则是不可否认的,即一切认识都是对于实体的。
我已在我的《伦理学》中说过的这里还必须重复一下,因为这就像西班牙谚语所说
的“蒙耳不听者最聋”,即假如理性是一种特别为形而上学设定的能力,一种提供认识
材料并能显示它超越于一切可能的经验的能力,那么,如同数学问题的一致性那样,人
们在形而上学和宗教问题(因为它们是一致的)之间就能取得完全的和谐,而观点与他
人不一的人只能被看作为精神不正常。现在出现了完全相反的情况,正是在这些问题上
分歧最大。自从人们第一次开始思考,哲学体系之间无一不相互对抗并争吵不休;事实
上,它们之间经常是截然相反的。自从人们第一次开始信仰(这个历史就更为久远了),
宗教之间就一直用火和剑、开除教籍和大炮进行战斗。而当信仰达到最癫狂的程度时,
等待异教徒的不是精神病院,而是宗教法庭及其一切附属设施。因此,这里又一次绝对
断然地驳斥了认为理性是一种直接领悟形而上学的能力,或者说得更明白一些,是一种
来自于上苍的灵感的能力这样一种错误主张。现在到了给理性一个严格断语的时候了,
因为说来可怕,这样一个经不起推敲、显而易见的谬误竞在半个世纪后仍然在德国到处
散播,年复一年地从教授们的坐椅上游荡到学生们的座位上,又从学生的座位上荡回到
教授席上,甚至在法国也确实找到了一些愿意相信的傻瓜,使之在那里得以传播。不过,
在这个问题上法国人的常识将很快把先险的理论打发掉。
但这种谬误最初孕育在何处呢?这种虚构最先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的呢?我得承认,
它最早起源于康德包括“绝对律令”在内的实践理性。因为实践理性一旦被承认,同至
上的理论理性一样,进一步需要的,不过是增加一个类似的理性作为其对应物或孪生姐
妹,用来宣布来自青铜三角祭坛的(extripode)形而上学真理。在《伦理学的两个基本
问题》①中,我已描述了这一创造所取得的卓有成效的功绩,请读者参考。现在我虽然
承认康德第一个提出了这一错误的构想,但我要补充说明,跳舞的人要找到一个流浪艺
人是不必费很多时间的。因为就像对于人类的诅咒一样,由于一切腐败和邪恶的东西之
间有着天然的亲合关系,这就使人们选择和钦佩卓越思想家著作中那些虽说不是完全错
误、也是次等的部分,而对其中真正值得称颂的部分只是作为附属品才加以默认。在我
们的时代,几乎没有什么人能认识到康德哲学所特有的深度和真实的崇高表现在何处;
因为他们不再研究他的著作,所以他的著作必然不被理解。事实上,他们现在只是出于
历史方面的目的,才去粗略地读康德的作品,他们错误地认为哲学已经前进,而不说始
于康德。因此,我们很快就察觉到,尽管他们还在讨论康德哲学,但他们除了康德哲学
之无价值的外表部分之外一无所知,他们也许在某处偶然地攫取到一个零星的句子或弄
到一个粗略的梗概,但却从来没有探究过它深邃的意义和精神。在康德哲学中,这种人
总是首先把主要精力用于二律背反,原因是因为其怪癖,而更多的却是包括“绝对律令”
在内的“实践理性”,甚至是在其之上的“道德理论”,虽然康德对于“道德理论”从
来都不是那么认真的;因为只具有实践有效性的理论信条很像我们允许孩子们玩的木枪,
不担心会出危险,确切地说,它与“把我的皮肤洗一下,但不要把它弄湿”同属一个范
畴。至于“绝对律令”,康德从未说它是一个事实,相反,而是多次反对这种说法;他
只是把它看作是各种思想之极端奇特结合的结果,因为他要为道德提供一个最后的靠山。
然而,我们的哲学教授们从未把这个问题追究到底,以致在我之前似乎还没人彻底研究
过这个问题。不但不去研究,他们反而急匆匆地把“绝对律令”作为已经牢固确立的事
实加以信赖,并在他们的正统用语中把它称为“道德律”——顺便一说,这总使我想起
比格尔的“Mam′ZelleLaregle”;确实,他们从中制造了如同摩西训戒一样宏伟的东西
并完全取而代之。在《论道德的基础》这篇论文中,我剖析了这同一个包含“绝对律令”
在内的“实践理性”,所得出的清楚的结论是,它们绝对没有任何生命力和真理性,因
此,我倒希望有人能有理有据地驳倒我,以此帮助“绝对律令”再次找到真正的根据。
同时,我们的哲学教授们也不愿意就这样丢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