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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网游之夺宝奇遇-1-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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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击中后若没有解药,保准活不成。” 

我惊讶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他专门去苦练拔匕首这一招,江湖凶险,谁没有防身的一二绝技,只要能保命,那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只不过去太平县毒雾沼泽里沾染动物腐烂的毒血是件冒险的事,而且这毒竟然这么厉害……我是想,是不是以后咱也得与时俱进,弄点毒药什么的,当初在太平村那老鼠药之毒简直微不足道……边想边说道:“这一下想必他再也躲不过了。” 

一诺千金叹道:“是啊,她根本就没躲,一脚就把我踢了出去!这一脚十分厉害,我好像撞上了一辆火车,被撞的还剩一点血!” 

“一点?!”我惊讶道。也不是惊讶那人这一脚如何厉害,而是这也太凑巧了,只让一诺千金留下一点血。这要不是“凑巧”,而是有意为之,那人的武功真是高得离奇! 

“一点。”一诺千金道。 

我心想这一下他虽然受伤甚重,但一诺千金是什么人,想必会假装无力还击,示敌以弱,让那人放松警惕,再用什么厉害暗器反击。 

一诺千金接着道:“我只好束手待毙了。” 

啊? 

他看了看我,道:“换了是灵兄,想必也会这么做。因为她根本不是玩家,而是一名武功极高的NPC,虽然蒙面看不到她的等级名字,但我估计她至少在40级以上。” 

我叹道:“六鬼帮居然有此本事,能请来这么一个高手!千金兄如此倒霉!” 

“那也未必。还是那句话……”一诺千金道。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我实在是不能忍受再让他说出这句话,索性替他说出来。 

“所以好事就是坏事,坏事就是好事。她要是六鬼帮请来的,我当时就没命了。看她身穿红披风,白衣服,身材窈窕,颇为动人,想不到出手这么厉害,你道我只剩一点血是凑巧的么,她根本就是故意的!”一诺千金叹道。 

“那人是女的?” 

“嗯。” 

“那还能有什么好事?难道她看到千金兄对付六鬼帮的手段,认为千金兄潜力非常,所以对千金兄产生了好感?” 

“原来灵兄是这等浪漫之人。我当时可没那么想,我想的是她不杀我,肯定是有什么事让我做了。果然,被我猜着了,她让我去做一件事。” 

“原来如此,所以这本来的坏事就变成好事了?” 

“还没变。她三言两语就让我去做这么一件事,我当然不肯了,非让她发个任务给我。” 

发任务?是了,一诺千金是想跟她要奖励,做任务当然是要有奖励的。NPC可以随便发布任务,这一点相当不妙。试想一下,如果一个NPC跟一个玩家有仇的话,那NPC就可以发布任务,让别的玩家去杀这个玩家。 

“那她让你做什么要紧的事?”我问道。 

“她让我去广宗城放火,烧死叫朱远的一家人。” 

“放火杀人?” 

“我当时也甚为惊奇,她本事这么大,大可以自己去做,犯不上找我等级这么低的人。况且,这个任务很古怪,她叫朱报雪,却让我去烧死朱远一家,都是姓朱,我当时想,不会有什么牵连吧?” 

“她真的叫朱报雪?!”我大吃了一惊。 

一诺千金看到我神色,倒愣了一下,道:“是啊。” 

“她蒙了面,你如何知道?” 

一诺千金笑道:“灵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想来那朱报雪也没料到,她发任务给我,当然我就知道她的名字了。她虽然蒙面,却发任务,这就叫掩耳盗铃。我就知道她当时没有想到。” 

朱报雪!再没有第二个朱报雪了!武功甚高,身穿白衣。我叹道:“这个任务是有些蹊跷。千金兄接了这个任务并且去做了,是不是?” 

“我并不担心有什么蹊跷,毕竟咱是玩家,再困难的任务也不用担心真的把命丢掉,而且只不过是放火杀几个人而已,那六鬼帮不也是一眨眼几百人全挂了么?都是生命,NPC的命难道就那么金贵么?我让她发任务,第一是想搞清楚她是什么人,这一节是必须知道的,知己知彼,她要是以后想对付我,可没那么容易;第二是想和她讨价还价,要点奖励,要是只有任务没有奖励,谁干啊!没有奖励,就变不成好事了。”一诺千金道。 

“那你成功了?” 

“成了,要不这个……”他指指红色披风,道:“哪能到手?” 

“千金兄要来这个披风,难道是羡慕东方不败么?” 

“兄弟是没有办法,本想游戏中披风极少,正好碰上她这个冤大头,她也没有什么别的值钱的东西,只好跟她要了这件披风,想不到她最后答应了。那可好得很,今日正好拿来骗骗灵兄,哈哈。灵兄究竟对花飞雪有没有兴趣,这件披风送给你,你再拿去哄她,保准马到成功。” 

都什么时候了,这厮还在开玩笑,八成还没打听出朱报雪是谁。 

“后来呢?” 

“放火杀人这事我最在行。急匆匆到了广宗,在拍卖场里买到了一段迷香,又买了种种引火之物;当晚半夜时候,点着迷香扔了进去,估计时间差不多,就放火烧了房子。朱远一家三口一个也没能逃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本来以为我自己已经很恶了,认识他之后,才知道这个世上比我善良的人实在不多。 

一诺千金道:“灵兄认为我太过心狠手辣?” 

“那倒不是,千金兄也是被人所逼。你可知道朱报雪是谁?” 

“我哪能不知道?她虽然狡猾,毕竟是游戏里的人物,还不太明白咱们玩家。我做完了任务后,到城外找她;她给我披风,叫我滚的远远的。但她前脚刚走,我立即戴了一个头罩,又返回了广宗城。” 

“你又回去了?” 

“是啊,不过得戴个头罩,放火是大罪,还烧死了人,广宗城都在通缉我。” 

这厮也够大胆的了,被通缉之下又返回了广宗,要是一个不小心被识破了,那可就没戏可唱了…… 

“咦!?”一诺千金惊讶道,“真是世事无常呀!怎么说到放火,那边就着火了呢?” 

我正想着朱报雪的事情,不经意地顺着他眼光看了一眼。嗯,火势很大,浓烟滚滚。管它呢,烧去吧。再看一眼,猛然感到不对劲,那个方向…… 

“糟了!”我猛地站起,大声说道。 

一诺千金吃了一惊,忙问:“什么糟了?” 

我还未答,通讯器直响,打开了,只听石头大声喊道:“大哥,房子被人放火烧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戏里戏外

谁TMD这么大胆,敢烧我兄弟家的房子,这摆明是冲我来的! 

我忙问道:“石头,你怎么样?” 

“我……我正在救火……” 

“别救了!你赶快到后面胡同来,向左拐,右面第二所房子,大哥在这!” 

“我的锅还在里面,还有很多……” 

“石头!”我厉声喊道,“快过来!”房子烧了就烧了,要是再被人趁火打劫,来个打闷棍暗算什么的,房子没了再搭个人进去,岂不糟糕! 

一诺千金有些尴尬,刚说到放火他最在行,这时说道:“我去接石头。”说完快步走到门前。刚开了门,见有个名字是石头的,一把抓住他胳膊就要拉进来。不料石头内力有成,一拉之下立受感应,石头又不认识一诺千金,反手一抓一拽,就把一诺千金摔了出去,撞在前面房子后墙壁上。这下撞得好不沉重,墙皮刷刷而下。 

我连忙过去,说道:“石头住手,那是你一大哥。” 

一诺千金拍拍衣服,跟石头一起走进来,关了门,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石头搔了搔头,疑惑道:“一大哥?” 

一诺千金这个名字,该让石头叫他什么好呢?那个“一大哥”,“诺大哥”,好像都不太好听,“千金大哥”又嫌有点不伦不类,千金小姐还差不多…… 

“你可以叫我金大哥。”一诺千金道。 

石头道:“金大哥。” 

一诺千金道:“既然是大哥,当然要送你点礼物,待我看看……这个……嗯……”一诺千金翻着腰带里东西。 

石头没在意一诺千金的话,向院子里看了一眼,忽然目光落在石墩上那件红披风上。 

一诺千金这种绝顶聪明的人如何能不知道?于是拉了他手走了过去,将披风放在他手里,道:“金大哥不送你金子了,就送你这个。” 

石头低头,喃喃道:“我只是看见……没想要……” 

“金大哥当然知道了,不是你想要的,是金大哥送你的。” 

石头转头看看我。披风是极为难得的装备,我急忙说道:“石头,怎么能收金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呢?”石头将披风又送到一诺千金身前。 

一诺千金道:“金大哥送便送了,一件披风而已,我又没用,还不如送了给你,将来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可以送给她。” 

我心中一动,石头哪会自己用这件披风,难道真的想送人?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是邻居家的小红妹?于是道:“那你谢谢金大哥吧。” 

石头低声谢过了。 

一诺千金拍拍我肩膀,道:“有时候越是身边的人,有些事情越是容易忽视。” 

当下三人又坐在石桌旁。我问道:“是谁放的火?” 

石头道:“是梅山三杰!” 

梅山三杰,梅山三杰?我要让你们变成梅山三鬼。 

一诺千金道:“世事无常,福兮……”正想再说那句话,忽然看到我脸色不太好,于是“嗯”了一声,改口说道:“看来形势严峻,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我这里,不要外出,暂时平息一下,等风平浪静之后再作打算。” 

我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一诺千金先是救我,现在又提供避难所,这番人情实是非同小可,虽然我和他一见如故,但也是非还不可的。转念又想,他这番来巨鹿,还买了房子,想必有事。 

“千金兄来到巨鹿,可是有什么事情?兄弟早来几日,或能出出主意。” 

一诺千金道:“灵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件事还得我自己做。”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既是他不方便说,我也不便强求,以后再还他的人情好了。 

一诺千金察言观色,已知其意,说道:“其实这事说来惭愧。只因往年之时,兄弟一时糊涂,在酒吧喝醉了酒,不小心把酒瓶摔在别人头上,致人重伤,要不是一位好朋友帮助,免不了牢狱之灾。” 

听他说到好朋友,我忽然想起在离开太平县之时,他曾经也言道,一位好朋友要在游戏里见他。如果是游戏中刚认识的朋友万万没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调动一诺千金,难道他去见的就是现实之中帮他的那位。试探问道:“那位好朋友也在游戏之中?” 

一诺千金道:“在。他组织了一个帮会,帮中之人多半也是现实之中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那他一定十分豪爽,交游广阔了。” 

一诺千金叹道:“我再没碰见第二个像他这般令人一见心折的人了!” 

我听了这话,不免想到一诺千金来到巨鹿不会是找人加入他朋友的帮会的吧,他要是让我加入,我还真是为难了。不过他又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加入帮会的,不知他加入了没有。 

“你见到了那位好朋友?他是在哪里来着,对了,西川。” 

“见到了。” 

“怎地没留下?” 

“他知道我不愿加入帮会,喜欢自己一个人,所以根本没提。但我在帮会之外,或许能更好帮他。在游戏之外,我是还不了他的人情了;但是在游戏之中,说不得,要尽力而为。总之,这个人情是非还不可的。”一诺千金道。 

“所以……” 

“所以我前段时间四处联系,收购了一万金币,想买些装备武器赠送给他。” 

“收购金币可是要见面交易?想来定然费了一段时间吧。”我说道。还有一层意思我没说,游戏金币对现实货币的比率大概在1:2到1:3之间,一诺千金收购一万金币,那是要花两三万块钱的。有钱人。 

“这倒不用,有个‘诚信’网站专门做中间商,不过要收一定的服务费用。虽然我曾想过绝不把钱投入游戏,但人情总是要还的,区区不到三万块钱,何足挂齿。我本想多收购一点,只是游戏里金币也不太富裕,这段时间收获很少;再加上还有无数玩游戏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在收购金币,那要收点金币就更难了。”一诺千金道。 

我心下一叹,想着“区区不到三万块钱”这几句话,很明显一诺千金和我并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我现在还有不到两百块钱,正要拿金币去兑换些现实货币来维持生活。 

什么纨绔子弟百万富翁,我曾看到他们无数次来到贫民区耀武扬威、一掷千金,他们买东西只为了炫耀,付钱也从不把钱放在别人手里,只是扔在地上,那是怕沾脏了他们的手,其实他们自己的手又何尝干净了?还有,梅子不就是跟着他们其中一个“走出”贫民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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