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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一曲清歌莫流觞-第62部分

小说: 一曲清歌莫流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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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话,让十四的心一沉。不是七哥的,还会是谁的?

    见他神色已变,牧洛笛已经得到了答案。虽然那日的事情,表面看起来孩子只能是七爷的。但她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隐隐有这样的疑惑,却不愿深入去思考。她怕,怕知道那个曾让她有一丝心动的男人,曾陷她于如此绝境。

    “从我请旨与七爷和离的那一刻起,我和七爷此生便不再可能。十四,你还年轻,有你的人生。不要为了七爷再说这些傻话了。我很感激你。无论我和七爷如何,你是我的朋友这一点是不会变的。你且回京去吧。”牧洛笛敛了眸子,轻叹道。

    十四抿了抿唇,心慌意乱地将茶几上的药端到她跟前,道:“药凉了便失了药效。”

    见他逃避问题,牧洛笛无奈地摇了摇头,接过他手里的药,却皱皱鼻子,有些委屈道:“太苦了。”

    “我去给你买蜜饯。”她的语气转变得那样快,却又那样自然,十四只好认输,起身出到外间问了路,往甜点铺去了。

    牧洛笛敛眸,一口气将苦涩的药喝尽。刚才的小童恰好进了内室拿药,见只有她在,便过来拿药碗,随口问道:“牧姐姐,那个是你的相公吗?看上去好凶的样子。”

    小童常常随师傅到附近的山上采药,到牧洛笛山脚的木屋讨水喝是常有的事,一来二去倒也熟悉了。刚才她被十四抱在怀里,小童还没有认出来,后来隐约听到她的声音,才认出来。

    “他并不是我的相公。”牧洛笛也认出了小童,浅浅一笑,问道,“小懒,可以帮牧姐姐一个忙吗?”

    小懒正是这个小童。他眸子晶亮地看着她,肯定道:“牧姐姐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牧姐姐待我这么好,就算师傅要打我,我也认了。”

    他说话的语气让她想到了十七。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知道她要被流放时,十七竟然哭得像个孩子似的,目送着她被押送出宫,说不出话来。

    她不由失笑,却是认真道:“我想回家了,但是我不想那个男人知道我家在哪里。你能帮我瞒住他吗?”小懒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却还是点了点头,还关心地问道:“牧姐姐,你一个人太不方便了,还是让小懒拿了药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马大爷应该已经来接我了。本来我便打算来你们药铺拿两幅安胎药就回去的。”牧洛笛微微一笑,谢绝了他的好意。她摸了摸肚子,眉眼间充满了温柔。

    小懒闻言,跑到外间将包好的药拿了进来,道:“后门在那边,牧姐姐,我带你过去。”牧洛笛轻轻拍了拍他的头,从荷包里掏出银子,笑道:“你倒是机灵,银子你拿着,付了药费剩下的,便自己买些好吃的。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该吃点好的才是。”

    “牧姐姐的银子我不能要,再说那个男人已经给过好大一锭银子了。”小懒边带她往后门走,边严肃地拒绝道。牧洛笛见他小小年纪,倒是有骨气的。这也就作罢了。

    等她走到路口时,马大爷的马车早已经等在那里了,她也不多话,只道了声谢,便坐上了马车回家去了。

    十四,你我也该就此别过了。

第78章 3 … 风起天阑意难却() 
江南的风光虽好,但牧洛笛却实在无心欣赏,眼见着天越发冷了,也不知道在北荒的父亲和哥哥情况如何,心里总是放心不下的。

    随手拿了桌上的医书,躺在门口的美人靠上,翻看起来。这本书有些年头了,里面的内容也已经残破不全,但她还是看得认真,看到感兴趣的东西时,随口便念了出来:

    “身中宜梦者,常出现嗜睡、手脚发凉、心口疼痛等症状,一开始发作的时日间隔长,不易被发觉,即便发觉也容易诊断错误。而后其发作间隔时日越来越短,待发觉时便已经毒气攻心,无力回天了。唯一解救之法,需一名尚未”

    这一页出现了残缺,她读到这里,却越发感到心寒。有一段时日,她就出现过这些症状,但她只当做是魂魄不够安稳的缘故。而且后来症状又消失了,她就再没放在心上。

    如今看来,她曾经身中宜梦,但后来被解开了。宜梦只能下在食物里,才能将气味掩盖。它下的分量多了,可能直接导致暴毙,而下得分量少,则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完全让一个人中毒。一个月,显然就只能是在逸王府的时候。

    而那时她毫不忌讳的也就只有身边的那三个,阿来是二哥的人,不会害她。而阿荷是上官祈的人,他一心想着拉拢白家,害死她对他无益,所以也不会是阿荷。剩下的就只有阿兰了。

    上官逸的事情,阿兰虽然恨她,却也只是传递情报,从没有真正做过伤害她的事情。可见她的本心是好的。况且,她不过一个小丫头,到哪里能拿到那么稀有的毒药?

    能够让阿兰义无反顾地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曾经想过与他过一辈子的夫君。虽然后来,不知道怎么被解了,但牧洛笛还是觉得心凉了个透。虽没到恨的程度,毕竟他有自己的立场,且他们之间已经再无瓜葛,但又叫她如何能不怨呢?

    正是因为曾经中毒的关系,她的身体变得异常柔弱,虽然怀上了这个孩子,却还是常常胎相不稳,叫她担忧不已。

    心里烦乱,手中的书便看不下去了。牧洛笛索性放下了书,到墙角背了背篓,准备上山采药去。她住在山脚,离着村子尚有些距离,屋后种植的菜还只是个苗头,往日的食物除了托进山的村民买之外,就只有到山里头摘些野菜,因此她对这座山,却是再熟悉不过了。

    好在,这座山里还没有出现过什么凶猛野兽,安全方面倒也无虞。

    自打知道自己曾经中毒,牧洛笛就对药典彻底上了心。她住得偏,不能事事依靠他人的帮忙,且这座山里头药材不少,不然小懒也不会每隔一段时日就跟师傅上山采药了。因此,她决心自己去山上采药,一来可以卖给药材商人挣点钱补贴嫂子的家用,二来也可以准备些安胎的药,省下了买药的银两。

    倒不是她会过日子。只是离开京城时,她除了贴身的东西没被收缴之外,并未带走什么东西。虽然十三送她离开时,给她备了些银两,但到这个小镇落脚时,已花费得七七八八。剩余的便给了嫂子当做家用。

    眼下,还有一月便又到年关,她手里头的银两买了米粮后,已是所剩无几了。所以她也不得不多考虑考虑生计的问题。

    不过,府上的藏书都已经安然运到了嫂子那里。虽然嫂子住在镇上,但为了节省银两,买下的房子并不大,已专门隔了一间书房出来,但还是有几箱书放不下。牧洛笛心想着给肚子里的孩子接受点胎教也是好的,便托人将剩下的书搬到她的木屋了。

    闲来整理时,竟意外地发现了好些本古籍医书,心里惦记着孩子的安全,也就对这些医书药典的多加了几分关注,时常拿出来翻翻。没想到,她在这方面倒是有着惊人的天分。

    牧洛笛背好背篓,随身带上了药典,将门前晒着的药材翻了个,这才出了门。刚出了篱笆门,拐上山间小道就看到了有一群汉子在热火朝天地盖着房子。看他们面生,倒不像是村里人。她只是多看了一眼,便要继续前行。

    谁知,那些汉子看到了她,却表现出异常的举动。只见他们立刻放下手头的事,站得整整齐齐,齐声喊道:“嫂子好!”他们的声音太过洪亮,震得牧洛笛头皮都在发麻。这般训练有素,让她不得不联想到了“军队”二字。

    他们叫得突兀,让她哭笑不得。牧洛笛站定了脚步,远远看着他们,尴尬笑道:“我没有相公,诸位好汉叫嫂子,不太合适吧?”

    但那些人也不回答她的话,一个人奔上前来,主动接过了她的背篓,剩下的人又是一声不吭地开始盖房子。看他们的举动就知道她不会得到答案了,只好摇了摇头,瞟了那个背药篓子的人一眼,然后继续往山上走。

    十三知道她的想法,不会派人来跟踪她。而她已经对上官逸和上官祈都没有什么用处了,姑且没有跟踪的价值。而太子的人若是发现了她,应该会一刀结果了她,何至于在她家对面盖个房子。十七尚且年幼,没有自己的势力,人在京城自身难保。其他爷与她之间并未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没有动机派人跟踪她。

    那剩下的就只有十四了。难怪多看两眼这些人就觉得有些面熟,细想下来,她还是从这些人手里头消失的。如此一来,那些汉子随他叫嫂子倒也可以理解了。

    牧洛笛不由轻叹,十四这般固执,不是一件好事情啊!若是不对七爷仁至义尽,他也不会离开的吧!也罢,只要他不透露她行踪,就随他折腾去吧!反正,那些人若真有心,找到她也不过时间的问题罢了。思及此,也不管身后的人,便开始仔细地在路边搜寻着药材。

    山上的路不好走,她时不时打滑,身后的人便上前扶住她。待她稳住了身子后,又松开她,默默退在一旁。也不知是第几次,牧洛笛终究没忍住,开口道:“十四,你这是何苦?”

    身后的人敛了敛眸,沉声道:“别怪小懒,是我逼他说的。我住在对面,你若有事,我随时可以照顾到你。”正是十四。

    他穿着粗布麻衣,抹黑了脸,混在诸多汉子中,不仔细看也是难以分辨的。但是她却还是敏锐地发现了他。他不得不佩服她的细心程度了。

    牧洛笛见他并不想与她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只好轻叹一声:“小懒不过是个孩子,是我吩咐他那样做的。你是堂堂王爷,莫要和他计较。”

    十四跟在她身后,牧洛笛失了采药的兴致,敛眸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家去。她刚到小镇时绣了一些手帕之类的绣品拿去卖,反响热烈。眼下,这年关将至,有不少镇上的有钱人都遣了下人来订绣品。刚才她也采了些安胎的草药,够用几日了。

    见她往回走,十四怕因为他影响了她的心情,立即表明态度道:“你要做什么,我不会妨碍你。我只是想在你身边保护你而已。”闻言,牧洛笛回眸对他笑了笑,却还是继续往前走。

    她虽不是一个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的人,但她也不是一个懦弱到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诚然,她现在怀有身孕,却还是要挣钱生活,是有些艰苦。但艰苦,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依靠他人来克服。

    不过,这个道理,跟十四是说不通的。在他的心里,怕是没什么比他的七哥来得重要,否则当初的阿荷怎么会落个如此下场?

    见她不说话,十四微微蹙了蹙眉头,但见她也没有说什么不允许他住在对面的话,也就放下了心来。

    待他们回到山脚,早已经有好几个小厮候在门口了。见她回来了,赶紧迎上前去见礼。十四怕他们挤到了她,一把将她护在身后,朗声问道:“诸位有何贵干?与本本公子说就行,别挤着她!”

    小厮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突然间冒出来的年轻男子是谁,只好隔了一定距离向牧洛笛打招呼。这个道:“牧夫人,小的是永安镇王员外家的,奉了老夫人的命令,请牧夫人给小少爷做个小袄。”那个又道:“小的是江南镇陆府的,奉少夫人命令,请牧夫人做件衣裳。”

    不出一会儿,小厮们都已自报完家门。十四闻言眉头越发蹙得厉害,回头问道:“你在帮那些人做女工?你知不知道你什么身份?他们怎么”

    “你不是说,不会阻碍我的事情吗?”在他说出更难听的话之前,牧洛笛打断了他的话,认真道,“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百姓。这些大人看得起我才给我一些针线活,我很感激他们。”

    话落,她自他身后走出,从小厮手中接过了针线活的要求和定金,笑道:“劳烦各位小哥帮忙,将送来的针线篓和布匹搬到屋里去。”

    定金已是不少,待这批货完工,便可以开一间自己的绣坊了。这让她先前还有些抑郁的心情渐渐转好。十四站在门口默默地看着那些小厮将自家的针线篓和布匹搬进了她的木屋里,攥紧了拳头。

    良久,他才松开拳头,深深呼出一口气,对已经站在身边好一会儿的属下道:“阿虎,我很感激兄弟们帮我建房子,但是我已经不是王爷,更不是将军了,你们跟着我没有任何前途,好男儿志在四方。你们还是回北荒之地去吧。现如今正值多事之秋,七哥很需要你们。”

    阿虎挺直了背,抱拳道:“就算王爷不是将军了,阿虎和众兄弟还是想要跟随将军。况且,兄弟几个在那束缚重重的军营里实在呆不住。当年若不是将军的宽宏大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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