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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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田仍要用来种粮,差一点的田要种豆等,山脚山腰等贫瘠的地方倒是能用来种菜,不过这些地贫薄,出产有限。若能在水里种菜,事情倒好办一些,谁家都有沟沟渠渠要排脏水,现在将菜往沟渠里一种便是。
这年头的沟渠相对干净,乡下人家基本无甚脏东西倒出来,哪怕鸡屎鸭屎也要用来做肥,能倒的顶多就是一些米水菜水,连油花都不见。
比起这个种菜的法子,朝中更稀罕种香菇,所有人先前都未想到香菇能种出来。
说是香菇,沈歌献上来的菇类不止一种,都是肥肥胖胖,比较大朵的品种,看着很是喜人。
种菜的太监按沈歌呈上来的法子,种了两亩地,在几个太监的精心侍弄之下,蘑菇长得极好,几乎一连片一连片都是,连点土星儿都瞧不见。
第一次丰收之后,太监们用箩筐将蘑菇采下来,几大框几大框地摆在那里,十分讨喜,若换成正经的粮食,这般丰收可要祭天告慰祖宗。
皇帝龙颜大悦,直接将蘑菇分送给诸位大臣,连没能上朝的京都小官都能领一份。
朝中官员们这算是沾了沈歌的光,一时间荀飞光与沈歌在京都的风头无两,先前只听过沈歌名字但对他不熟的,或连名字都未听过的官员们现今对夫夫两人熟悉得很。
连大字不识一个的妇人听到沈歌的名字时亦会说一句,这沈大人莫不是农官转世罢?要不然焉何能叫菜从水里长出来。
种香菇的法子皇帝也叫人传到河东与河上府去,这法子比种菜还简单,用不着费心种子的事,只要上山挖长过蘑菇的土,挖来一种就可能会种出蘑菇。
纵使找到种蘑菇的地点少也不打紧,种过一次后,混入新土与木屑再种,新的土与木屑上也能长出蘑菇。
绝大部分蘑菇喜暖喜湿,只要法子对了,种出来极容易,家家户户都能种上一片,虽不如粮食顶饿,时常吃一些,也能省一些粮。
沈歌不知京中风潮,不过纵使知晓,他也不会太在意。
新的清凌卫在老清凌卫的带领下已练了近半年,也算熟悉军中生活,沈歌建议荀飞光带他们真刀实枪地训一训。
正好,飞光学院军学院中的清凌卫学子亦入学半年有余,他们原本就有经验,现今跟着荀飞光与韶信等人学,进益更是一日千里,他们也需重新回到军中好好训上一训。
人到位之后,便要考虑粮食军械之事。
粮食倒不缺,荀飞光身家丰厚,百里宜那头纵使受到朝廷的打压,收入减少,每月获利依旧十分可观。
有银钱便能解决绝大部分事情,多付一些银钱,粮草很快就能到位。
麻烦一些的乃是军械。
这年头与军械沾一点边的都被朝廷把控,比如铁,比如桐油。
桐油主要用于制作藤甲,牛皮难得,清凌卫将士上下一律着藤甲。
腾乃选用柔韧的上等好腾,鞣制后编成细细密密的甲,轻便又便宜,挡个几刀决不在话下。这些甲损坏后能及时更换,做起来也方便。
藤甲优点有许多,缺点亦不少,其中之一便是不耐用,怕火烧,怕水浇,还怕虫蛀,故桐油十分重要。
做好的甲上刷一层桐油,防水防蛀还能防发霉。
桐油不好买,多出点银钱,凭借荀家多年的经营,要弄到不是难事,铁亦如此,难的只是要将它们变成成品。
这年头囿于技术,铁器都不大精美,绝大部分铁矿没办法融化成铁水,只能烧红烧软,使之变成海绵状后锻打,慢慢打出武器。这么一来,铁的含碳量下去,品质也下去了。
铁矿难得,用这方式打造出的武器有些浪费。
沈歌面对这种情况,回去想了良久,又翻阅许多书籍,最终想起前世所听到的一个锻造方法。
他令人准备生铁与锻好的熟铁,两者烧软了,用熟铁夹着生铁反复锻打,最终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去除杂质的同时,尽量保留碳含量,锻造出接近现代的钢铁。
这样的铁打出来的时候最终会有玫瑰一般的花纹,看着十分美丽,沈歌懒起名字,直接命名为玫纹铁。
军中铁匠难找,这活计并不复杂,沈歌干脆让清凌卫将士来,直接自个打造自个要用的武器。
倒不是完全叫他们自个打造,只是初期锻铁,将两种铁融合之时让军士们打,这也算一种训练项目,在锻炼大伙气力的同时,也弄点副产品。
在他们将粗胚打出来后,再将胚子交由铁匠去调整重心,再开刃。这么一来铁匠的活计大大减少,百十来个铁匠足够用。
荀飞光与韶信对这事都颇为重视,沈歌带着他们亲自去打铁棚里看。
打铁棚里有无数炉子在工作,沈歌特地寻来匠人改良好的鼓风机将氧气送进炉子里,将炉子内的温度一升再升,整座敞开式的棚子中气温也跟着升高,直让人汗流浃背。
军士们三人一组,大多数人脱掉上裳,只着一条粗布裤子,肌肉偾张,奋力地打着铁。
棚子里都是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众人都十分专注,唯有极少人看到沈歌他们过来。
沈歌带着两人走近其中一个打铁组,打铁的军士们见着沈歌忙停下,“老爷,二爷,大统领。”
沈歌朝他点头示意,“你等先往旁边站一站,让你们统领试一试。”
沈歌这些年气力增长不少,亲自试过这打铁,他接下夹着铁的军士的活计,示意荀飞光与韶信一人拿着一柄铁锤,试试打铁。
荀飞光与韶信并不计较,亲自上阵打起铁来。两人都身怀武艺,气力非同一般,纵使打起铁来也有模有样。
渐渐地,周围军士发现他们的到来,纷纷停下手中动作,在一旁瞧瞧看。
第102章 养战()
叮叮咚咚的打铁声不绝于耳;沈歌三人配合默契;手下的灼红的铁块火花四溅;不时变换着形状。
有铁匠在一旁待着,沈歌见铁打的差不多;夹起来问他:“这铁块可合用?”
铁匠连连点头,“合用合用;这般刚刚好。”
那块铁原本就被将士敲击良久,舒展折合不断;生熟铁充分融合;杂质也除得差不多,铁匠拿去很快便能用。
沈歌闻言将铁块交给铁匠;铁匠用长铁钳夹起初步处理好的铁块也不耽搁;直接夹到另一边的砧板上,示意旁边两个学徒上来;而后举起大铁锤便开始捶打。
相比起荀飞光他们;铁匠动作更为熟练,利落。绵软的铁块在他与他的学徒手下很快就被展平拉长;初步呈现出枪|头的形状。
再击打几下;枪|头便大致做出来了,剩下的要等枪|头冷却过后,再慢慢进行细微的调整,而后开刃。
棚子里又热又闷,沈歌他们看了一会儿就不再看,转身走了出去。
“如何?”沈歌面上含笑;灵动的双眼看向荀飞光与韶信两人。
“很好。”荀飞光眸中含着赞叹,喟叹道:“我从未想到清凌卫们还有打铁的本事。”
“这种事情并不难,有人教一教就会了。”沈歌道,“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有师父在,稍微一教便能上手。想我们这打铁,兵丁参与进来后,原本一个月只能制作出四十个枪头,现今一个月制作三百来个枪|头都不在话下。”
“品质如何?”
“与先前相差无几,甚至杂质更少,品质更好一些。”沈歌说着带他们去看成品。
荀三早些日子抵达,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有他的配合,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就如这批军械一般,沈歌吩咐一声,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
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来了,打磨抛光好后上油,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
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
韶信拿着耍了个枪花,兴致上来,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动作停下来时,长|枪犹在颤动,威势不减。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连连点头,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比较好做品控,废枪也少。
“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
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分工来做。”
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如种地,倘若有人专门除草,有人专门播种,有人专门施肥,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动作自然会快得多,合作起来,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
沈歌点头,“是,不仅能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
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想到一块去了,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
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五人一组,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
这么多将士,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
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荀飞光亦深以为然。
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莫说大燕,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像甚负重跑,拉练,林地生存,水中训练,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花样之丰富,整个大燕无军能及。
在这般洗礼之下,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从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两两对战之下,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奇计百出,哪怕荀飞光见到,偶尔都会叹一声。
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悍勇异常,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
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经过不下十种训练,被坑过无数次,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
这么一来,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更令人头疼,战力也直线上升。
很明显,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
此次以战代练,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
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尤其这里乃是南关,周围蛮夷,洋夷无数,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
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
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不同,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这些土匪凶残蛮狠,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
南关府有商队往来,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直接打劫,不劳而获。往年南关人少,驻扎的兵丁不多,官员们本身就怕死,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
多年放纵之下,南关府的土匪成了气候,土匪横行甚至成为南关的民风,南匪的名声早已传遍整个大燕。
清凌卫有兵有粮,需要锤炼,正好拿这帮土匪练手。
荀飞光毫不犹豫便同意沈歌的想法。
一来这帮土匪盘踞这片土地多年,百姓深受其害,荀飞光身为一方长官自然要庇佑一方。二来则是这帮土匪再怎么蛮横也是庄稼人出身,受过的训练有限,武器更不必提,不会是正规军的对手。
荀飞光虽欲手下兵丁得到训练,但也不会叫他们去送死,能最大程度的降低伤亡最好不过。
从土匪身上炼器,先找一找战斗的感觉,慢慢进步道对付洋夷,对付倭寇,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此次出兵,荀飞光与沈歌都不会在第一线,甚至韶信也只带过几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