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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重启大明-第66部分

小说: 重启大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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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弄?所以在苦闷之余他也只能接受了。

    只有去到姚府看着头蒙红布的新娘子入轿时,丁某人才有了些活气。

    回去金鱼胡同的路上,丁一倒有些笑容,因为回得去便是拜了天地,然后就入得洞房了……

    只是回得金鱼胡同的宅院,丁一才发现,原来闹剧仍旧没有结束。

    而这次的主角不是士林的读书人与厂卫鹰犬。

    王振和英国公便在宅院里对峙着,包括他们的随从护卫,无不横眉竖眼,手按刀柄。

    为了何事?无他,谁坐主位来接受丁一和新娘子的叩拜。

    也就是说,谁是丁一的长辈。

    争的就是这个。

    英国公自然是不服的,说起来丁父是他弟子,他坐主位是理所当然;

    王振更是不服的,他和丁父换的兰谱至今保存完好,他是丁一的叔父,不是他坐主位还能是谁?至于英国公,王振一句话就把他呛死了:“你口口声声说咱家丁大哥是你什么劳什子的记名弟子,拜师帖呢?你若拿得出来,咱家看在这大喜的rì子份上,便让你一步又如何?”

    英国公又没有老到痴呆,别说丁父当年只是记名弟子,有没有给他投帖拜师还不清楚,便算是有,王振也知道张辅绝对不敢拿出来的。

    曾纵横江湖为侠,这很光彩么?

    现时是正统十四年,又不是千百年后。

    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样能把郭解和宋江笑死的话,还没被发明出来。

    《三国演义》里面徐庶行侠杀人之后,就改名单福。为啥改名?逃窜,杀人逃窜犯能不改名?

    所以这时节。侠是什么?

    侠就是以武犯禁,也就是千百年后的通缉犯、连环杀人狂、恐怖分子……

    谁能想像一下,某位部长级以上的大佬,在公众场合笑道:“那个连环杀人狂啊,当年我也当国际通缉犯不时杀杀人、抢抢银行的时候,这连环杀人狂拜过我当师父的,瞧。这是当rì他拜师的帖子!”再白痴的小说家,恐怕也编不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英国公绝对不可能当众拿出这玩意,拿出来就差不多承认他曾任侠江湖的事实,哪里丢得起这个脸面?

    但张辅此时却也不退让,因为他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和王振争将起来,便已不是主位的问题了。而是勋贵与内官之争。老头其实是有点后悔刚才跟王振争的,只是当时一口气咽不下,才开了口,只是这下没法收场,只能嘴硬回道:“你找小忠过来,这便是人证!丁一知道个屁,那时他还没出世呢!”

    丁一真的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了。

    王振和张辅就这么峙然对立着,这还真是宅院着实不小,要是放千百年后,这小区管理员该来劝着别塞路了。

    丁一扯了扯边上的商辂,低声道:“二哥,别端着了,快说,怎么办?”

    商辂侧头望着丁一有些惊讶。他不知道为什么丁一会来问自己,因为李贤也站在边上啊,这事为何不问李贤却来问他?再说前面一个勋贵大佬、一个权倾朝野的大太监,他一个展书官连人家牙缝都不够塞?啥叫“快说,怎么办?”似乎他天生就该揣着主意,随时掏出来一样的。

    他却不知道丁一便真的这么认为,对于丁一来说:一个连中三元的状元。绝对是属于怪胎中的怪胎,感觉跟《天才理论传》里谢尔顿。库珀同一级别的人物,只是选科不同罢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不问李贤而问商辂的原因了。

    不过饶得商辂这状元郎还真有些急智,立时倒便想出了主意。附在丁一耳说了一句,丁一倒就拼命点起头来。

    “世叔,公爷,还请听晚辈说一句。”丁一笑嘻嘻走上前去,却对两位一揖手道,“世叔虽是先父的换帖兄弟,但毕竟是叔父不是父亲……”张辅得意地拈着胡子,一副“怎么样?丁某人不见得就买你账?”的模样,却不知道丁一接着的话,便让张辅拈断了几根胡子,“至于公爷这节,无凭无据的,学生实在不敢高攀。”这回轮到王振脸上浮出笑意,至少丁一还是管他叫世叔的,张老头儿这边,丁一直接喊公爷。

    能看这两位吃瘪,尤其是英国公张辅,丁一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就特别地舒畅:“故之两位都不合适。所以丁某想请义母李老太太来坐这主位,两位觉得如何?”

    不出商辂和丁一的意料,不论王振或是英国公张辅,都痛快表态:“善!”反正只要不是让对方坐主位,自己就能下得了台,多大个事?说句不好听,多少人结婚想请他们这两位去坐主位还请不到呢!这多新鲜?只不过对头见面,不争也得争,一争开之后,其中意义就已不是这个位子的本身,而牵涉到太多东西,谁也不能允许自己退让罢了。

    只是李贤一脸苦涩:你们争就争,把我李某人的老娘搬上台面算哪般?

    他刚才是看到商辂对丁一耳语的,突然感觉自己跟这两个家伙结拜,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呢?他突然很质疑起当初自己把商辂拖下水的快意是不是一种假象?是否自己当时被他们灌醉才会同意那个决定?

    只不过现时他也不能当众说什么了,只好强挤着笑脸说道:“三弟……”

    丁一长揖到地:“大兄,小弟吉服在身,却就只有劳烦大兄去接母亲大人过来了。”总不能叫新郎倌出去跑腿?商辂犹在边上敲边鼓,“大兄快去,这事可遣不得下人,母亲大人有年纪了……”

    李贤恨不得当场给商辂来上一拳,这厮不是xìng子宽厚么?怎么合着丁一来给自己下套?恨恨出了丁宅,李贤却就了然:商辂这厮聪明,怕是觉得等丁一自己想到此处,自个就有危险了——李母与商母,不都是义母么?所以他便给丁一出了主意……李贤摇了摇头,这事怎么一沾到丁一,就让人哭笑不得,连商辂也跟着学坏了呢?

    话说这三弟也是正人啊,想想他要娶的那个丑女?守信这一点,李贤自问若是长辈都不在,未婚妻又长得柳依依那样,自己恐怕是无法做到和丁一这样的。算了,毕竟是结拜兄弟,再说英国公和王振也都同意,自己总不能搅黄了丁一的婚事?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李贤只是极为不爽丁一跟商辂不和自己商量,就这么把自己母亲摆上台面。

    不过有一点出乎李贤意料的,就是李老太太听着这事,却便热衷起来,呼唤女仆入内帮她更衣,又教人准备红包,说是新媳妇叩拜高堂时,好打赏……老人家就爱个热闹,再说丁一每回来,都把老太太哄得特别开心,听得丁一要自己坐主位,她哪能不高兴啊。

    这倒也让李贤脸上舒展开来,想开了倒也没什么事。

    李老太太来到金鱼胡同的丁宅之后,那闹剧倒就算结束,一切依礼而行,倒没再闹出什么离奇事儿。只是新娘子的义兄姚夔喝了酒,却扯着丁一硬要他作诗。

    “汉人后裔丁如晋,闻名久哉!今rì迎娶我妹,姚某恳请口占一首,妹婿切莫推辞!”姚夔虽有酒意,条理却是清楚的,不管明里暗里都说得通,明面上,作为舅子,要妹婿在这喜庆rì子赋诗一首,不为过哟?人把妹子都嫁给你了。

    暗地里,却点出“我妹”——丁一之托,李贤之请;又点出了“妹婿”——自今便与丁一有了干系,若是丁一犯事,他姚某人总归也要沾染上麻烦的,那么他可以在没见过丁一之前,就应下这等事,可见对丁一是如何信重的?就凭这信重,要丁一作首诗,绝对说得过去啊。

    丁一回头去看身后帮他拦酒和招呼客人的两位义兄,李贤冲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应该来上一首;倒是商辂似乎知他心思,便笑着挤了过来,谁知姚夔伸手一拦却是笑道:“连中三元的状元郎,今rì却非你的婚期!”

    这是看来避无可避,丁一有些尴尬持着酒杯,却又听厂卫不知哪个走狗喝高了,一点眼sè也没有,居然开口道:“新郎倌要吟诗,诸位大人不如一起听听?”本来王振和英国公在场,大家都不太放得开,声音却也不大,被这左右如此一嚷,几乎大伙都停了下来,鸦雀无声。

    丁一一时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要凑七个字、七个字一句,凑足四句八句,那不难;五个字、五个字凑起也不难。

    作为一个军事爱好者,研究古代战例,文言文并不陌生。

    哪怕要把丁一和柳依依的名字弄成嵌字诗——以前有朋友同事结婚,还有几个人找丁一这么搞过,丁一也会。这年代的嵌字诗就是千百年后习惯被称为藏头诗的玩意。、。。)

    。。。

第八十七章 万事皆备(六)() 
例如随口来上一首:

    丁宁且莫十分催,

    一枝两支chūn信回。

    柳sè新新畏风剪,

    依依烟水不输梅。

    便把丁一和柳依依的名字都嵌了进去。

    但问题是在一班进士面前,你凑一首嵌字打油诗,一会还平仄不对,韵脚押不上,这是自己抽自己脸么?稍有点水平的人,就算是秀才,也不屑于去弄嵌字诗好不好?这玩意真是个考不上秀才的老童生就能玩,但要玩好是不可能的——几千年有几首嵌字诗流传下来?自唐宋以来到这正统年,也就苏东坡那首为jì女脱籍的减字木兰花,说来还是因事而传诗,而不是因诗方才传事。

    弄这种嵌字打油诗,那真是送脸找抽。

    丁一还没贱到这地步。

    怎么整?这就是个痛苦的事了。

    丁一搭着这姚夔的手,苦笑道:“丁某不讳言,生平最怕做诗,所幸大兄二兄知我,从不教我为难,今rì却真是……”

    商辂趁人不注意,便又想挤过来,却被姚夔挡下,一味教他走远些。

    丁一眼看躲不掉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若是躲不掉,便不须怕了,不论是人是事是刀锋,对丁一来说都是这样,他把着姚夔的手说道:“定要做么?不过先吃酒,待得散了席再行……”

    “不行、不行!”便有士林的读书人起哄了,倒是厂卫的鹰犬看出不对没人再出声。那些读书人却不是依,这对一个秀才来说是比较过份了,但他们本就没把丁一当成一个秀才看,一个秀才?一个秀才凭什么让那些举人给他迎宾,让这些进士给他陪客?

    丁一笑着把桌一拍,却是道:“何难之有?”随手在席间拿起一杯酒喝了,却对王振和英国公拱了拱手道,“见笑!”

    却对刘铁说道:“换大碗来!”

    刘铁还没动姚夔便不知道从哪桌取了一只海碗过来。抱着酒坛子亲自给丁一倒满了,丁一也不客气,端着碗喝了一口,张口吟道:“喜意浓浓白rì斜……”一班士林纷纷翻着白眼,连商辂也感觉丁一这次丢脸了,这白得不能再白,按商辂想来还不如当场装成醉倒好些。

    王振是教过书的人。吟诗或者不行,好坏还听得出,只是咬牙瞪着那姚夔,想着一会散了席,定要把这让自己世侄出丑的家伙,拖进诏狱里教他一天口占二百首。若是吟不出就大刑侍候!英国公掩了脸只顾着装成喝高的模样——丁一就这水平,把儿子送给他当徒弟,岂不是笑料一桩?

    丁一是看着诸般人等表情,喝了一口酒,又行了两步,他心内是不慌的,这本不是他做的诗。这第一句他改了四字,为求和原文的平仄合上,所以字义一时也不及深考,通顺便好了,却就吟出了第二句:“吟鞭东指即天涯。”

    这下“扑哧”不少人笑了起来,婚宴吟诗,弄出个“吟鞭东指”,这感觉很有艳诗味道了。丁一也有些脸红。方才想剽这诗时,倒没想到这句合上这场景,竟生出许多的尴尬,不过已吟了一半,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去,当下把酒饮尽,将碗一摔。长声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chūn泥更护花!”

    商辂听着不住含笑摇头,丁一回身问道:“可是不堪入耳?”

    “不是。”商辂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半晌才止。却是说道,“头一回看人吟艳诗,吟得三弟你如此豪迈奔放的!只不过,后两断句倒是极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chūn泥更护花’确是佳句,艳诗作到这份上,三弟你也算高才了。”

    丁一晒然一笑,心中却想道:不是好句我能记得住?但凡我能记住的,绝对都是好句。

    “酒来!”丁一一时xìng起,突然转身对姚夔如此喊道。

    姚夔愣了一下,真不知又去哪找了只碗,给丁一把酒倒满了:“妹婿,若你再占一首,仍有这等好句,便是艳诗却也不怕给你倒酒啊!”

    丁一举碗喝了,将碗塞回姚夔手上,却是再度开始文抄公的行径:“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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