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大明-第4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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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他还能跟黑熊一样的阿勒赤歹打个平手,人们都愿意接纳这个唤作扎兰达的男人;不过对于张懋,却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丁一宣传的弓马过硬,在闲时演练起来,却就引来了许多的嘘声:“也就准头还行。”这是最好的一句评价了。
因为守卫着也先的这些军马,都是精锐,对于他们来说,射得准,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正如现代大国的一线野战精锐部队里,步枪一百米胸环靶,伏姿射击能打上靶,能赢来什么赞许?大约再怎么客气和善意,也就是“还行”两个字吧?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头!”有人这么给张懋提出建议,“不然的话,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连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说,“太慢了!蒙古歹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又不骑马,步射这么近,用把软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轻箭,我那五六岁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张懋被说得头都抬不起来,一个是他毕竟是大明英国公,就算有天赋,练习起来,自然也不比这些草原上百战余生的精锐那么拼命,现时雪停了,风仍很大,箭可不比枪弹,五十米能上靶,老实说算很不错了;一个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说重心,是放在狙击枪和手枪上了,毕竟在丁一改良了这个时代的枪械之后,他是看得出来热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了。所以张懋也不可以单纯抱着弓箭死练。
不过此时被蒙古人的军兵这么一调侃,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箭术真的是一无是处,不禁很是尴尬。还好丁一走过来揽着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练,等二十岁,看他们谁还敢笑话你!”
“十四?”边上的人就惊叹起来,阿勒赤歹或是陈三那些的体魄,于这年代,不论关内关外总归是少数,张懋一米七上下的个头,他们就很感叹了,不住有人拍打着张懋的肩背,“不错!才十四,好好练!”、“扎兰达,你这崽子长大了,怕是能赶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强啊!”
丁一微笑和应着,看不出有一丝的忧心,尽管那十支精锐中的精锐,正在军中搜寻他;尽管巴达玛很有可能,已经识破了他。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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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心如铁(十一)()
而在这一个雪睛的夜里,丁一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或许说,不是机会的机会。
其实世上没有天衣无缝的事,例如前天夜里,他告诉阿勒赤歹,他要回都音部落,以免人家以为他逃回去,到时对留在部落里的老弱不利,但实际他并没有回去,而是在边上的帐篷过夜,只要阿勒赤歹问上一句,就会知道的事,当然丁一是预备了答案回应,但这些东西只要起了疑心,什么答案都没意义;又如阿勒赤歹不过是个十夫长,他说丁一可以在他的帐篷呆着,不过也得跟百夫长说上一声,只不过他被也先那边叫过去,加入了搜索小队,也就忘记了这样,而百夫长也不知道丁一是新混进来的,这两天虽有过来,看丁一和别人摔角,但问起这谁?边上都答道:“阿勒赤歹手下的人啊,也就是你的人啊,了不起啊,出了个阿勒赤歹,又出了个扎兰达!”
那百夫长便高兴起来,哪个军将不喜欢手下有能打能冲的军兵?加上阿勒赤歹又被也先那边抽调去,百夫长也不可能专门跑去问这一嘴巴——边上好多人都说是他手下了。千夫长倒是有过问,不过百夫长已经替丁一回了:“我手下的人,是阿勒赤歹那一伙的。”
这些东西,一旦阿勒赤歹回来说上一句,丁一就得一一去应对了。
所以,丁一决定了动手,当他发现了这个不算是机会的机会,局势已不容他等下去了。
“干掉那个中年人。”丁一在这个夜里。背着沉重的狙击枪,叫醒了张懋,把护木已经绑好布条。以免在寒冬里沾手的步枪解下来,递给了张懋,后者想从枪盒里拿出配套的瞄准镜,但被丁一制止了,因为现时的工艺,依然无法在瞄准镜里划分刻度,尽管比起丁君玥解救石璞的时候。完全空白的瞄准镜里多了四条中心不相交的粗大划线,其实它们并不粗,但在瞄准镜分大之后。就粗大了许多倍,“一百三十米左右,不要用瞄准镜更准确,你不行就我来。” 张懋摇了摇头。丁一再次用言语动摇着他的信心。“你没有第二枪的机会,只有一次机会,就一次。”
张懋点了点头,坚定地把脸靠在贴腮板上,以准星的缺口的三点磷光为参照,瞄准了一百三十米外的目标,边上丁一低声说道:“以此距离,以现在的风速。不用去考虑修正。” 张懋并没有回答,作为狙击手。他在寻找着无意识击发的那一瞬间,他调整着呼吸,看着远处那在被众多护卫拥簇在中间,骑着高头大马的,衣着华贵的中年男人。
这一枪,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狙击。如果在刚刚出关之际,大多数情况下他会选择把这次狙击的压力,交给丁一去负荷,交给他无所不能的先生。但今天的他,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一路上的锤炼,已经把只会在训练场逞威的英国公,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军人。
他所缺的勇气、胆量都已具备,而被蒙古精锐所数落的箭术,更让他生出责任感来,他是一个狙击手,也许其他所有的东西,不如人意都是可以原谅的,但他必须是一个好的狙击手,一个好的狙击手,是得命中目标的,而不是把压力交给先生。
丁一已经给了他足够多的东西,这是他应该体验自己价值的时刻。
突然之间,张懋感觉到这一枪是一定会命中的,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他觉得这是必中的一枪,也许就是所谓的战场第六感,于是他选择一个方式来记念这一枪,他把枪口微微往上颤动了一点点。
枪口的火光,如来自地狱的妖魔的舌头,灿烂而明亮、粗*长,然后才是尖锐的枪声响起,一块雪白的毡布一下子就把张懋和他的步枪都罩住,那不是一块布,而是一把打开的大伞的伞面,伞柄有尖锐的铁刺,被丁一用力捅入边上山石的缝隙。张懋看不见外面怎么样,只听到疯狂响起的呼号。丁一扯下原本铺在边上岩石的布条,雪泥洒落在伞面上,混然与那山石一体:“丙号计划。”只在伞外对他说了这么一句,丁一就快速沿着雕沟边缘奔出。
这个年代并没有探照灯这种大杀器,小雪之中,昏暗的夜色,丁一象一头矫健的猎豹,贴着雕沟的边侧起伏着,数息之间便已奔出了数十米的距离,有两个哨兵听着枪响,从火盆边站了起来,刚刚抽出弯刀,丁一已从黑暗边缘奔出,在他们举起刀的那一瞬息,双手所持的两把战术直刀,已捅穿了他们咽喉。
然后丁一继续向前飞奔,有十数根箭追逐着他的火盆光照下的身影,但当它们落下的时候,只能一无所得钉在空地上。这就是为什么丁一要启用丙号计划的原因,张懋根本不可能跟得上他的行动,除了胡山、朱动那几人,很难有人,能在丁一全力暴发之际,跟他能配合得起来,这不单要求身体素质,还有战术素质和意识,就是搏击上现时因为身体条件,还要比丁一强悍的陈三、杜子腾也不行。
特种作战和武装侦察之中,从来都不是讲究多能打。倒是谭风那个死板的家伙,应该是最好的人选,虽然那古板的原教旨者,除了是一个优秀的侦察兵之外,几乎一无是处,但却不能否好他是一个好的侦察兵。但谭风不在这里,所以丁一只能单独行动。
守卫着也先大帐的精锐,因着这尖锐可怖的枪声,还有人翻马乱的吵闹,很快就体现出了他们的确不愧瓦剌精锐的名头——大约有十来个帐篷发生了营啸,它们并不在一处,而是分作三处,但几乎就在半炷香的功夫里,营啸平息了。
因为发生营啸的帐篷或被奔马踏平,或被箭雨覆盖,死人是不会发生营啸的。
莫以为这是残忍,也莫以为这惨无人道。
若是能这样平息营啸,大抵这个年代不论关内关外哪一国的任何一位将领或是督师文臣,都愿意这么干。因为营啸的可怕,是在于它会如瘟疫一般在军营中漫延,然后将整支军队变成失去理智的怪物,直至天亮才会复苏。而在这个过程不单是整支军队溃不成军,踩踏、互杀等等死上四分之一的人,一般来说是没什么意外,而且就算天亮之后清醒过来,也会产生很多逃兵,因为谁也不愿去为夜间那些死者的死负责,无论是从军律上,还是从道义上。
营啸中死掉的,天明后逃离的,加上那些伤兵,一支军队往往就不到三分之一的实力,而且士气低落,一触即溃。丁一这一枪,尽管命中了,但因着这些军马的精锐,却是没有达到营啸这个最大的效应。
然后中枪者的亲卫也不敢再吵闹,因为大帐旁边集结起的值勤的瓦剌军队大约有五百人,打着众多火把,至少有两百张弓对准着他们。而马上就有哨兵来报:“刚才有人影向北而去,有十几个人见着,都开了弓,没有射中那人,还有两个人死了去。”
最先出来的是伯颜帖木儿,他看了一眼那死去的中年人,转头望向那些在弓箭之下颤抖的亲卫:“你们家主子?”那些亲卫苦着脸点头,之所以伯颜帖木儿要问这么一句,是因为那一枪,把目标整个脑袋都打爆了,伯颜帖木儿实在无法从那残存的半块完整的下巴,去分辩出死者的身份。
他抬手点了两队百人骑,往外一指,却是要他们去把雕沟封锁,以免引起骚乱,其他军马,特别是各个部落应募而来的军马,可就没有这些瓦剌常备军的精锐,一旦营啸,那就极为麻烦,所以那两队百骑,一是通常巡逻军马封锁雕沟,一是不要让夜间惊起的军马漫延出去。
然后又指了另一队百骑,教他们去知会各个部落,此时无事,只是打雷,莫要惊扰。
安排停当,伯颜帖木儿方才对手下道:“着十队云都赤,立刻出动。”伯颜帖木儿是极为果断的下令,他认为这等事,绝对是有神通的阿傍罗刹才做得出来。所谓十队云都赤,就是那十队专门抽调出来寻捕丁一的精锐中的精锐,高手中的高手。由此也先想要称汗,也是可见一斑,否则就不会教这十队为云都赤了。
因为云都赤就是怯薛之中的带刀待卫,怯薛就是蒙古的皇帝亲卫,所谓的“怯薛者,犹言番直宿卫也。凡宿卫,每三日而一更……”,若不是要称汗,怎么会命这十队为云都赤?
只不过这当口,那十队猛士听命之下,依着哨卫指点,驱马直出而去。别说要捉捕的是人,纵是一头凶虎,这十条云都赤,那一队不能生裂虎豹的?犹其是科尔泌部落里的锡古苏台和兀鲁黑墨尔根,更是草原之上顶尖的英雄!
不能开枪的丁一,跑得再快也不能比奔马快,他将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十队云都赤。。。u
第三章 心如铁(十二)()
但付出受伤的代价杀死他,丁一却就是能做到的,因为杀人是不用讲究多少公斤级,不用讲究体型,便如拼刺一样,只要找到破绽,一个突刺中了,便是一击必死。可偏偏丁一是不可能杀死或打残阿勒赤歹,因为这样的话,必定会引起轰动,然后很大可能也先或是伯颜帖木儿之类的,就会召见他,那真是自投罗网了!
于是这对丁一来说,真的是个头痛的问题,他先前没有想到,这个蒙古人的耐力这么好,一轮快速无花巧的重拳至少维持了十秒,大约调整了三五秒过后,又是一轮快速的重拳。
丁一所做的选择,是在阿勒赤歹第二轮重拳结束,主动后撤半步的时候,抢上前与阿勒赤歹对了一拳,接着一个抱腿摔硬把对方摔倒,然后顺着阿勒赤歹腾空踹出的的一脚,向前飞仆,丁一落地就咬破了自己的口腔内壁,爬起身吐出一口血痰,一副受了内伤的样子。
“不打了。”他挥手止住扑上来的阿勒赤歹,用只有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我若出头,都音部落知道我在这里,他们不会放过扎兰达的。”因为阿勒赤歹这样的高手,又是亲身对战,那是骗他不过的,他哪里会不知道刚才那一脚压根没踹上?
但听着丁一的话,阿勒赤歹却就点了点头,退开一步道:“你没输,我没赢,走,进帐篷里喝酒去!喝起酒来,阿勒赤歹必定是要赢你的!”便揽着丁一入了帐篷去。边上围观的那些瓦剌精锐,都说平时混蛋的阿勒赤歹,今日倒是还象个人样子,也有不少人觉得,丁一是体型差太多,要不然以丁一的摔角技巧,不见得就输给阿勒赤歹。
这让丁一在接下来两天,迎了了不少摔角好手的挑战,都是声明不夹杂拳脚的比较高低。
只不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