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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重启大明-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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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体,不太好收拾,但一刀在手却就大大不同。

    “走吧。”丁一抽着那茶叶烟卷,对少年说道。

    少年摇了摇头,丁一叹了一声,对他说道:“我是明人,你是瓦剌人,若他日我率军来打瓦剌,你如何自处?”说着丁一转过头去,对吉达说道,“你也一样,走吧。”这可不比那个“丁”部落,那个部落的人,随着丁一吞并其他小部落,看着丁一带给他们奴隶、牛羊,看着部落壮大,那是个人就有归属感,有利益所得,跟这两个家伙不能相提并论。(未完待续。。)

    。。。

第三十三章 或言尧幽囚(六)() 
谁知吉达摇了摇头,捂着下巴说道:“我是主人的人,主人要打谁,我就打谁。”丁一听着皱起眉来,什么叫你是我的人?就你那吓死人的长相,就算好那一口也不会找你凑合吧?这也太恶心了。

    却见那少年跪了下去,冲着丁一磕头,口中说道:“我会长大,就有力气,主人射中了飞鸟,也需要狗去叼回去,我便是主人的狗。”

    丁一就愣住了,这怎么回事?瓦剌奸?还是应该叫蒙古奸?

    实质上丁一有点高估这个时代的草原上的人,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意识了。

    除了统治者,会叫嚣什么大元朝啊、黄金家族血统之类的,来作为自己统治的合法性之外,一般的牧民,包括士兵,都是跟随自己的部落、头人、主人。特别是现时会盟制度还没有建立的时节里,一般的牧民不见得对于瓦剌或是蒙元有着多深的归属感。要说蒙古族归化的话,历史上随着袁彬陪英宗北狩的哈铭,本来就是蒙古人,后来才赐姓杨的;明末的满桂,也是蒙古族。

    所以真没有什么出奇。

    “起来。”丁一对那少年说道,“去那边找只羊来烤了。”他指的是吉达的那些羊,吉达是悍勇之士,原本也是有些财产的。吉达看着,却有些舍不得,本来他就是不安份的家伙,平时仗着自己手头过硬,总去别人帐里蹭吃蹭喝,此时本想劝说丁一,随便跟他去相熟的同伴帐里蹭一顿就是,但下巴的肿痛却又使他醒起,这羊已不是他的,连他自己也是丁一的奴隶。

    “你若把差事办好。我回中原会带上你去。几头羊有什么舍不得的?”丁一极为鄙视地冲着吉达骂了一句,后者却不知道为什么,倒立时开心起来。丁一也懒得花心思去揣摩这厮心理,这觉这人真是贱骨头,不打不骂不高兴。

    少年刀法不行,杀羊、烤羊倒是有一手好本领,死掉的塔拉带着这少年在身边,便是叫他负责伙食的。把羊侍弄好了,慢慢地烤着,又把内脏洗干净了。用只缺了耳的铁锅煮起一锅羊杂汤来。

    这时伯颜帖木儿的几个手下骑着马过来,看着少年在烤全羊,不禁吞起唾液,却对丁一说道:“早知道就不用送来食物了。”他们弄了两袋羊奶还有一些类似酥油做的饼之类,想来是安排给英宗和丁一的伙食。

    “伯颜帖木儿不是当着也先的面。说他养活皇帝么?”丁一叫这几个侍卫把食物留下,却对他们道。“又没说养活我。自然是得找东西吃。但伯颜帖木儿说了要养活皇帝,以后他一样就要送食物来,皇帝吃不吃,那是另一回事。”

    那些侍卫听着,也觉得有道理。

    丁一又留他们一起吃饭,那几个侍卫可不比吉达。他们是伯颜帖木儿身边的亲信,换句话说,政治敏感性要比吉达这厮杀汉强得多了,哪里愿意为了一顿烤羊肉跟这大明皇帝厮混到一起去?自然是不肯的。倒是丁一在他们面前,连接赢了两个好手,他们对丁一颇是客气,笑着辞去时,有个侍卫还扔了袋马奶酒给丁一。

    去唤英宗出来吃饭时,那小黄门吞着口水,说要先试毒,丁一兜头一巴掌扇在他脑门上:“你他妈的有病啊?试毒?你想多吃一块吧!先前乱军之中,不见你挡在皇帝前面,这会就来说要试毒?这么大一头羊,就是四五人你还怕少你一份么?”

    英宗听着却也笑了起来,丁一递了把匕首过来给他切肉,他也随手接了,倒是适应能力极强。吉达和那少年倒是有规矩,割了几大块好肉,找了个土碗给丁一和英宗送了过去,他们才和那小黄门吃起来。

    “你得找伯颜帖木儿要点人手侍候,这小阉人,看来不是厚道角色。”丁一边吃着着烤羊肉,边对英宗说道,“再说总得有个人陪你聊天使唤啥的,我恐怕没法老陪你身边,得去找些吃食,要不靠伯颜帖木儿这厮给点这玩意,咱们十天半个月,怕就皮包骨头了……对了,我这算不算大不敬?”

    “你觉得算,便是大不敬;你觉得不算,便自然是不算。”英宗胃口似乎很好,这一土碗的羊肉,他吃得比丁一还多些。

    丁一听着就笑了,别说,英宗这人,还真合丁一胃口,他这话说得有水平:你觉得算,你就是把我当皇帝,你这么跟我说话,自然就是大不敬了;你觉不算,把我当朋友,那自然就是不算了。

    吃饱喝足了自有那小黄门跟吉达他们去料理,英宗示意丁一到边上去,却压低了声音问道:“事至如今,不知何日得归哉!”

    丁一一撩袍裾,作势要跪拜下去,口中只称道:“天子圣明,臣罪当诛兮!”

    英宗一把扯住他,苦笑道:“如晋!”

    “臣在!”丁一便真的跪了下去。

    英宗无奈地摇了摇头,黯然道:“起来,坐下说话。”

    “臣遵旨。”

    但不论是丁一还是英宗,都没有再说话。

    只因不必说话,英宗仔细一想,一切便尽在不言之中了,这也是为什么丁一会突然拿捏起腔调的根本原因——英宗,他终究是皇帝啊。不是丁一要跟他逗乐子,而是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政治上的高度,英宗自己心里也是有答案的。

    倘若是只要逃离就好,那么先前乱军之中,只要他肯脱下这华丽甲胄,换个兵卒衣袍,丁一是有极大把握把他护送出去的。但英宗不愿这么干,因为他很清楚这么干的话,恐怕会比现在的处境更糟。

    所以他问的不是何时得归,而是皇帝何时得以归。

    丁一便只能回他“天子圣明,臣罪当诛兮”了,这哪里答得了他?便是明知历史英宗是能回去的,也不可能现在就给个准确时间报将出来啊。以这种大忽悠的心理,指不准还觉得丁一是不是有什么阴谋呢。

    “如今细思,那贱人之子平日里不曾规劝我一言半语,真乃其心可诛。”英宗幽幽叹息,黯然摇头道,“倒有推波助澜之势……如曹公、邝尚书仍在京师,便是单使英国公留驻京师,也不至于此!”

    丁一有点不明白了:“贱人之子?谁啊?”

    “朱祁钰!”英宗咬牙切齿地说道。

    “噢,这厮,别说,这厮风评似乎比你好许多啊。”丁一这回听明白,英宗说的,是景帝。

    英宗自嘲地说道:“是啊,恶事坏事都是我做的,只不过他从来都没有逆过我的意思,所以原本也没想过,这贱人之子,恶毒至此!太皇太后去了,我母后是良善之人,自然没预着那贱人和她儿子的把戏啊!”

    这节说来话长,景帝也就是朱祁钰,他的生母吴贤妃本来是汉王朱高煦邸的侍女。宣德年间,朱高煦作死要叛乱,明宣宗皇帝御驾亲征——说到此处,英宗这亲征,却也算是他们家有这传统的——生擒叔父汉王朱高煦,又将汉王府里的女眷充入后宫为奴。

    在返京途中,明宣宗皇帝不知道怎么就和原汉王府里的侍女吴氏,**擦出火花,想来这吴贤妃应该算得上女神级的美貌吧?总之吴氏就被明宣宗皇帝包养。回京之后身为罪人的吴氏自然是不能被封为妃,于是宣宗皇帝就包养到底,将她安排在宫外的宅院中,不时就去勾搭,时长日久吴氏就有身子,为宣宗生下了次子,这就是朱祁钰,也是现时的郕王、后来的景泰帝。吴氏也因此被封为贤妃,不过还是继续住在宫外。

    宣德皇帝朱瞻基架鹤西去之前,把吴氏母子传入宫,托付给他母亲张太后,由于时逢皇帝的大丧,无人顾及吴氏母子的身世,他们就这样被大家接受了。孙皇后也并没有食言,不久就封朱祁钰为郕王,并为他们母子修建了王府,供他们母子居住。

    所以英宗这根正苗红的,出生就是太子的家伙,要以出身论骂景帝贱人之子,倒也不是没缘故。丁一算听明白了,却不以为然地笑道:“得了,他敢规劝你?他要敢规劝你,搞不好被你弄死很多次了。”

    英宗听着就不乐意了:“放肆!”

    “天子圣明,臣罪当诛兮!”丁一便这么顶了回去。

    英宗被呛得哑口无言,过了半晌才道:“好吧,是我着相了。”

    丁一却不理他,只是慢慢地喝着马奶酒,再不与他搭话。

    夜风凛冽,吹去许多的浮尘,也把一些面具吹拂去了,英宗走了过来,劈手夺过丁一的皮袋,仰头喝了一口,却就扔回给丁一:“忒难喝!”这塞外的马奶酒,算是有特色吧,便要说多好喝,对于中原地区的人来讲,真不见得。

    “噢,刚才忘记叫那小黄门过来帮手试毒啊!”丁一突然一拍大腿,如梦方醒一般叫了起来。当然,这是丁一对于英宗的嘲讽了。

    英宗无奈地道:“何必刻薄至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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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四章 尺土是汉天(一)() 
“其实,会不会是你想得太多了?”丁一总算不再嘲讽英宗了,却是对他说道,“指不准咱们乔装打扮,千里回奔,去到京城,啥事没有,你还是坐那龙椅上,然后赏赐许多美女给我,我夜御十女,哈哈哈哈!”

    英宗望着丁一,一时张大着嘴,不知道怎么反应才好。

    “还是算了吧,这样不太好。”丁一突然又幽然说道。

    英宗点了点头,感觉这人还算正常。

    “要真这般下去,怕是铁杵磨成针啊!”又听得丁一这么说道。

    英宗再也忍不住了,拼命地咳嗽起来。

    然后他们便没有再说下去了。

    京师之中忠于英宗的首辅、尚书、勋贵,尽墨于土木堡之役,此时回京,真的是凶吉未卜。而无论是知道历史走向的丁一,还是自小学习帝王心术的英宗,都隐约感觉到,郕王是不会这么让英宗白龙鱼服地回去,搞不好躲过了瓦剌人的刀箭,死在明人的刀箭下,那就真成千古笑柄了。

    丁一没有问英宗,已然怀疑郕王了,怎么还要写那份令郕王监国的旨意,因为孙太后还在京师,若真被他料中,这出卖皇帝出卖勋贵出卖文官的事,真有郕王手脚,英宗要保他母后平安,自然就不得不这么做了。

    而更深的一层,英宗想活,那封圣旨,却也是自救。

    过了许久,夜黑透了。

    “坊间说你善做激昂词赋,那夜听得‘长亭外,古道边’,却方晓得如晋词风多变。”英宗突然扯起不相干诗词歌赋来,他记性真的是很好。轻轻哼着,便把那首丁一抄袭的《送别》,哼了个**不离十。

    丁一卷了一支茶叶烟卷,点着抽了起来:“明天我去找个琵琶还是什么,改一改,弄成六弦,没事晚上好消磨。”

    “好啊。”

    “早上我会起来跑步,你要不要也起来?”丁一侧过头去,向英宗问道。

    英宗摸了摸下巴,半晌才道:“本来御、射也是六礼。但这些夷狄恐怕是不懂,看着我要是跑跑跳跳,恐怕就觉得不稳当,没有天子的威严……”

    “得了,懒就懒吧。”丁一不客气地打断了英宗的忽悠。

    “主人!”那个名叫阿鼠的少年。急匆匆地跑来,远远地叫唤着。因为丁一和英宗都没有打算点起火把。而丁一那茶叶烟卷。始终是笼在手里,看不见烟头火光明灭的,这时听着那少年声音,丁一应了一句,方才显露出位置所在,就听那少年的脚步朝这边来了。凑近了见着丁一。少年望了英宗一眼,有些猥琐地冲英宗磕了个头,爬起来对丁一说道,“那个阉人。是坏的!主人,他吃饱了之后,就跑了!”

    丁一听着好笑,打趣道:“怎么坏的?发霉还是长毛了?”

    “不是啊,他向大那颜的营地去了,方才他激吉达,说吉达连大那颜的帐都不知道在哪里,在军中也不见得是有本事的人。吉达气不过,便指给他看,方才我就看着他向那处去!”少年言语里,是对吉达有着极大不忿的。

    英宗在边上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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