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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半暖时光(出书版) 作者:桐华(出版日期:2014-10)-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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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生们这才拿起各自的包,离开了公司。
  公车到站后,颜晓晨一下车,就看到了沈侯,她又惊又喜地说:“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啊!”沈侯把她的包拿去,关切地问:“累吗?”
  颜晓晨笑摇摇头,“不累,公司不会让实习生真正做什么,何况今天是第一天,只是一些介绍。”
  吴倩倩嗤笑,“沈侯,我们是去上班,不是去做苦工!”
  沈侯坦然自若地接受了嘲笑,“我就是心疼我的女朋友,你有意见吗?”
  吴倩倩撇撇嘴,“没意见!”
  沈侯揽住颜晓晨的肩膀,“晚上去哪个食堂吃饭?要不然去吃砂锅饭吧!”学校附近有一家砂锅店,一份砂锅饭二十多块,还送例汤和小菜,算是便宜又实惠。
  “好啊!”颜晓晨问吴倩倩,“要一起吃晚饭吗?”
  吴倩倩对颜晓晨挥挥手,“我不做电灯泡了,拜拜。”
  沈侯和颜晓晨去砂锅店吃完晚饭,散步回了学校。
  沿着林荫路,走到湖边。人间四月有情天,春暖花开,一对对恋人或绕着湖边漫步而行,或坐在湖边的石头上窃窃私语。
  恰巧林木间的一张长椅空着,被郁郁葱葱的树荫挡住了视线,不能看到湖景,却很清净。沈侯拉着颜晓晨坐到长椅上,拿出手机给颜晓晨看,手机的背景图是颜晓晨的一张照片,她站在图书馆的书架间,正在翻看一本书,阳光从大玻璃窗的一角射入,照得她身周好似有一圈光晕。
  颜晓晨自己都没见过这张照片,也不知道沈侯是什么时候偷偷拍的,她不好意思地问:“干吗要用我的照片?”
  沈侯把一张自己的照片发给颜晓晨,霸道地说:“你难道不是应该赶紧向我学习吗?”
  颜晓晨收到照片后,却一时不知道在哪里操作,沈侯把手机拿过去,几下就把自己的照片设置成了背景图。
  看到手机上冲着她笑得连阳光都会失色的沈侯,颜晓晨突然发现,这种能时时刻刻看见沈侯的感觉十分美妙。沈侯看颜晓晨一直盯着他的照片看,笑嘻嘻地说:“喂!我就在你身边,你看我就行了。”
  颜晓晨不好意思,把手机收了起来。
  沈侯问:“上班的感觉如何?”
  “因为太陌生,有点不知道该做什么的茫然,不过想到能赚钱了,很期待、也很兴奋。”
  沈侯笑着说:“听说你们这一行年景好的时候,年薪七八十万一点问题没有,我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看样子也找不到什么大公司的好工作了,到时候你不会嫌弃我吧?”
  颜晓晨觉得沈侯的这句话里别有含义,猜不透沈侯究竟想表达什么,坦然诚实地说:“我永不可能嫌弃你,我倒是很担心你会嫌弃我。”
  沈侯双手枕在脑后,靠在长椅上,悠悠地说:“毕业季,分手季!我看几个有女朋友的哥们儿都格外惆怅。找到工作的,郁闷不能在一个城市;没找到工作的,不想着同舟共济,却天天吵架。一份工作已经搅散了好几对了!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你和我在一起,让很多同学跌破眼镜,你现在可是金光闪闪的一座金山,选择我,是屈尊低就!”
  颜晓晨虽然从不关心八卦消息,但或多或少也能感觉到一些微妙的改变,以前同学们总觉得她hold不住沈侯,如今只因为她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就再没有人流露这种想法,吴倩倩甚至表现得沈侯对她好是理所当然。
  颜晓晨问:“你自己怎么想的?”
  “我有点好奇,我到现在还没有工作,你却从来不着急,你是完全不在乎呢?还是压根儿没想过我们的未来?”
  “都不是。”
  沈侯扬扬眉,看着颜晓晨,表示愿意洗耳恭听。
  颜晓晨说:“我只是相信你,也相信自己。”
  也许这段时间看了太多的吵架分手,年轻的感情炙热如火,却也善变如火,沈侯又被同学有意无意地嘲笑他找了座金山,沈侯相信自己,却没有足够的自信面对颜晓晨,真应了那句话,爱上一个人,不自觉地就会觉得自己很低。沈侯尖锐地问:“如果我找不到工作,你也相信?”
  颜晓晨从容地说:“找不到就接着找,慢慢找总能找到,反正我能挣钱,饿不着咱俩。”
  “如果找到的工作不在一个城市呢?”
  “我可以申请公司内部调动,如果不行,我可以换工作,工作肯定会有,顶多钱挣得少一点,但再少,我们两个人养活自己总没问题吧?”所有困扰别人的问题到了颜晓晨这里,都变得压根不算问题,看来她的确考虑过他们的未来,也做了充分的应对准备,沈侯失笑地摇摇头,是他想多了。
  颜晓晨拉住沈侯的手,“我相信你肯定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已经有自己的打算。我相信自己的能力,不管你做任何决定,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一定会陪在你身边。不要说只是换个城市,就算你突然改变了主意,想出国,我也可以开始准备考托福,去国外找你。”
  沈侯展手抱住颜晓晨,用力把她收到怀里,在她耳畔低声说:“小小,我爱你!”
  颜晓晨身子一僵,喃喃问:“你叫我什么?”
  沈侯柔声说:“你不是说你的小名叫‘小小’吗?以后我就叫你‘小小’。”
  颜晓晨愣了一瞬后,缓缓闭上眼睛,用力抱住了沈侯。原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一个人用最温柔宠溺的语气叫她“小小”。
  投行是工作压力很大的地方,可不管是上司还是同事都对实习生的要求放低了很多,而且大部分工作属于商业机密,还不适合交给实习生去做,所以和同事们相比,颜晓晨的实习工作不算很累,可也每天从早忙到晚。每周还有两次培训,会布置作业,虽然不会有人给他们的作业打分,但是完成得好的人会被点名表扬,还会被主管们要求做陈述,无形中,又变成了一种竞争,毕竟没有人不想给未来的上司留下好印象。
  颜晓晨本来就专业知识十分扎实,人又聪慧努力,不管是交给她的工作,还是布置下来的作业,她都会完成得很好。而且她身后还有个师父程致远,有些作业,颜晓晨实在没有头绪时,就会给程致远打个电话,寻求一点帮助,程致远指点个方向,或者推荐本参考书,颜晓晨立即会明白该如何做。
  被点名表扬了几次后,颜晓晨就成了实习生中的名人了,连几个部门的主管也都记住了她。有一次,一群实习生培训完后,一起去乘电梯,正好几个部门的主管开完会出来,他们经过时,居然跟颜晓晨打了个招呼。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同事间的问好,可已经让一群年轻人无比羡慕嫉妒。
  不管是善意的羡慕,还是略带恶意的嫉妒,颜晓晨全部当作不知道,她尽全力做好自己的事,别人怎么想,她管不着。
  四月底时,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会从所有实习生中挑选几个表现优异的人派送到美国总部工作两年。
  等六月份拿到学位证书毕业后,他们一旦正式入职,起薪就会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在国内已经算是很高的薪酬,可美国总部的起薪不低于十万美金。除了金钱上的直接利益外,能在世界金融中心纽约工作,对他们的职业生涯更是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实习生听到这个消息,都沸腾了,个个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使出全部的力气去争取成为那个幸运儿。颜晓晨对这件事却是完全不感兴趣,沈侯如果想出国,早出了,既然沈侯现阶段的人生规划完全不考虑出国,那么她也绝不会考虑。她依旧如往常一样,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不会刻意抢着去表现自己,但轮到她表现时,她也不会故意谦让。反正,想被选上不容易,可如果真被选上了,她想要放弃,却会很容易。
  因为已经决定了要放弃,颜晓晨也就没有告诉沈侯这件事。
  五月初,颜晓晨拿到了第一笔工资,扣除各种税金后,有五千多,对颜晓晨而言,真是一笔巨款。
  她给妈妈转了一千五,打算再还给程致远一千,还剩下两千多。她查了下程致远家附近的西餐厅的价格,发现如果想请程致远吃大餐,至少要做五百块的预算。这么一算,最多也就剩一千多,看上去不少,可上班不同于读书,开销大了很多,一千多维持一个月其实刚刚够,但颜晓晨已经非常满意。她订好餐厅后,兴高采烈地给程致远打电话,程致远很高兴地答应了。
  一切都敲定了,颜晓晨却不知道该如何告诉沈侯。沈侯是个交友广阔的人,各种活动很多,他的很多活动颜晓晨没兴趣参加,沈侯也不会带颜晓晨去。如果颜晓晨不告诉他,找个借口去和程致远吃饭,沈侯肯定不会知道,但颜晓晨不想欺骗沈侯。
  可是,沈侯对程致远成见很深,颜晓晨已经尝试了很多次,想化解他对程致远的误会,都不成功。每次,她向沈侯述说程致远是个多么好的人,沈侯总是阴阳怪气地说:“他对你有企图,当然对你好了!他不对你好,怎么实现自己的企图?”反正沈侯坚决不相信程致远只把颜晓晨当普通朋友,搞得颜晓晨越说程致远的好,就像是越证明程致远别有用心。
  有时候,颜晓晨说得太多了,沈侯还会吃醋,酸溜溜地说:“他那么好,你不如找他做男朋友了!”
  颜晓晨舍不得沈侯生气,只能闭嘴不提程致远,当然,她也坚决不肯答应沈侯,和程致远绝交。沈侯知道她仍旧和程致远有联系,因为颜晓晨打电话请教程致远工作上的事时,从不瞒着沈侯,有时候,她还会把手机拿给沈侯看,她和程致远的短信内容干净得像商业教科书,沈侯没办法生气,可他就是不认可程致远。
  慢慢地,两个倔强的人意识到,他们都认为自己很有理由,谁都不会让步,可又都舍不得吵架,只能各退一步,沈侯不过问颜晓晨和程致远的事,颜晓晨也不主动去见程致远。
  因为不知道怎么跟沈侯说,颜晓晨一直拖到了最后一刻。
  颜晓晨去沈侯的宿舍找他时,沈侯正在淘宝上乱逛,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他浏览的网页都是童装和女士服装,颜晓晨好奇地看了两眼,“你要给谁买衣服?”
  “不买,就随便看看,看看大家最喜欢购买的都是什么样的衣服。”
  沈侯把笔记本电脑合拢,“晚上去哪里吃饭?”
  “晚上,你自己吃吧!我约了个朋友……”颜晓晨期期艾艾地把请程致远吃饭的事告诉了沈侯。
  沈侯果然生气了,嚷嚷:“你拿了工资,只请我吃了一份砂锅饭,竟然要请程致远吃西餐!难道他比我还重要?”
  颜晓晨一直没有告诉沈侯她两次向程致远借钱的事,只能说:“我在找工作时,他帮了我很多,当初我就答应了要好好谢谢他,没请你吃大餐,是因为钱不够了,只能先委屈一下自己人。”
  沈侯对前一句话不以为然,他对颜晓晨充满信心,觉得程致远不过是锦上添花,没有他,颜晓晨也肯定能得到投行的工作,对后一句话却十分受用,他火气淡了一点,嘟囔:“那自己人要求你买个贵重的礼物送过去,不要去和程致远吃饭了,你会答应吗?”
  颜晓晨抱歉地看着沈侯,突然灵机一动,“你要是不放心,要不一起去?”正好趁这个机会,让沈侯了解一下程致远,毕竟很多误会都是源于不了解。
  沈侯做了个极度嫌弃的表情,对颜晓晨很严肃地说:“小小,我不是不放心,我对自己这点自信还有,也绝对相信你!我只是真的不喜欢程致远这个人,总觉得他有点怪异!”
  颜晓晨赔着笑说:“你相信一次我对人的判断好吗?程致远真的是个很好的朋友。”
  沈侯知道拗不过颜晓晨,叹了口气,“你去吧,不过,你要补偿我的精神损失。”
  颜晓晨立即说:“好,你想要什么补偿?”
  沈侯坏笑,点点颜晓晨的嘴唇,“我要这个。”颜晓晨“唔”一声轻哼,沈侯已经用唇封住了她的唇,长驱直入、狠狠肆虐了一番后,又去吻她的脖子。颜晓晨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女子,皮肤白皙细腻,触之如瓷,轻薄清冷,让沈侯总是分外小心温柔。可今晚,他想起宿舍哥们儿说的“种草莓”,恶作剧的念头突起,用了点力,以唇嘬着颜晓晨的脖颈。
  颜晓晨觉得微微疼痛,但并不难受,她有点不安地去抓沈侯,沈侯安抚地抚着她的手。几分钟后,沈侯抬起头,看见颜晓晨蝴蝶骨的上方,一个绯红的草莓,在领口探头探脑。沈侯笑着对颜晓晨说:“你去吃饭吧,我已经在你身上印下专属于我的印记,你跑不掉的!”
  颜晓晨并不知道她脖子上多了个东西,听到沈侯放她走,开心地说:“我走了,晚上不用等我,我会给你发微信。”
  沈侯不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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