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三生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2.9.3完结,女强)-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转过身,思索了一下,不管怎么说都显得矫情,这确实是一件解释不清的事儿,外人又怎么会明白我和勾刑的革命情谊。
又坐回桌边,我托着腮看着他:“这个杯子好像是我的。”
勾刑一愣:“哦,习惯了。”
我问:“什么习惯了?你习惯用别人的杯子?”
勾刑笑笑,空杯子拿在手里把玩:“不,是习惯了替你收拾残局。”
我皱了皱眉:“你怎么说的好像我很找事儿似地,咱们一起出来这么久,也没出过什么大乱子吧,要硬说有也只能说我八字太硬,克死了合欢,又克死了师父,好像和我在一起的人都活不过一年……”说着说着,真是无处话悲凉,便不由得想到若是再这样拖累勾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被我拖累死,倒不如趁早分道扬镳,就算老死不相往来,只要他能活的健康,我也能继续没心没肺了无牵挂下去,思及此,蓦然意识到我对勾刑的牵挂有点深了,实在不妙。
一抬眼,见勾刑正瞅着我笑,我忽然看不懂他的笑容,也不知道是不是隔皮看花所以朦胧难懂,只好说:“勾刑,假如有一天我突然不告而别,你会找我么?”
勾刑似笑非笑着:“不告而别去哪里?”
我说:“都说是不告而别了,怎么会告诉你去哪儿?你到底会不会找我?”
他“哦”了一声,垂下眼说:“那你希望被人找到么?”
我抿抿嘴,看他修长的指尖拖着那个白底蓝花的杯子,晃晃悠悠的极有规律的转动着,只觉得好似没有事可以令勾刑慌张失措,如此悠闲自得好似生来便有,浑然天成。但人都是有劣根性的,越是这么认为,越想看看他的另一面,但却不知道从何下手,实在是自找烦恼。
我清清喉咙道:“希望吧,又不希望。”
他的眼光一闪:“为什么?”
我声音一紧,依旧撑出一个笑容:“我总觉得身边的人和物流失的太快,好像要留住一样东西或一个人是那样的难,不知道是不是前世太幸运,这辈子注定要失去很多,倘若真的如此,还不如不要,只要没有最初的贪婪,也不会有后来的怅然若失吧?”
勾刑看了我良久,神情平和,笑容乍现的那一刹,说:“真是乌鸦嘴。”
用过了早饭,我这个乌鸦嘴被勾刑带去了幻术师房里,我们是最晚到的,众人已在等候,所有人都望着姗姗来迟的我们,眼光各不相同。倘若我仔细一一回望,或许能读懂他们眼里的意思,但我实在太懒,所以也没有一一回望,突然想到,待记忆恢复后,会不会前几天还感觉陌生的这一屋子人,转瞬之间都会成为我的故人。真是世事多变化,莫要跟天斗。
和上次一样,我坐着,幻术师站着,他在我头顶念念有词,接着将我带入昏迷境界,我顺着指引不知不觉的陷入一段梦境里。
这时候的我坐在一辆马车上,回头望望,一眼望不到头,只好往前走,走了许久,这才想起我是带着莫珩交予的书信前往云州城而去的。
国道上人烟寥寥,行驶了许久许久,久到我已经有些口渴,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阵阵铿锵声,据经验分析,应该是有武林高手在厮杀。
我将马车停在路边,心道等声音完全落下再过去,但又等了很久,那边依旧此起彼伏,不得已,只好下车猫腰躲在路边树后,一点一点蹭过去。若是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好奇,我只能说好奇是每个主角的通病,没有好奇也便不成书。
眼前画面一转,我已经来到暴力直播现场。中间那个唯一穿着白衣的男人正提着一把长剑,姿态卓然,剑眉星目,淡淡扫向周围的这一圈人,仿若雪地里的苍松,舒展着枝干,胸有成竹的面对周围几十个杀手。
所有人都在气喘吁吁,看得出来他们刚刚厮杀过一场,地上的尸首和斑驳的血渍就是最好的证明,目前正处于中场休息,手上动作虽停,架势却仍在,敌不动我不动,以眼斗眼,谁也不肯放松。
居中的白衣男子冷冷一笑,我这才想起他就是别云辛。
身份刚刚确认完毕,一个不怕死的已经先一步出手,别云辛反手一刺,那傻缺便被刺中。
傻缺的倒地就像是新一场战争开始的序幕,同伴们纷纷提剑围攻,一个倒下一个又起,层层叠叠络绎不绝,我看得眼花缭乱,实在跟不上他们的速度,但那关键的一幕却没有漏下。只见别云辛忽而一转身,白色衣衫随风扬起,血渍围绕周身彷如飞花,便在这一瞬间,手中长剑一分为二,一柄横扫划过正面上前的三人喉咙,另一柄背在身后扫过后面两人的下身,血肉四溅血花漫天,差点晃瞎了我的狗眼。
忽然四目相对,发现我躲在旁边观摩的别云辛面露一丝惊讶,但在这关键时刻,任何分神都是致命的。
我立刻大叫:“小心!”
别云辛闪身一躲,仍是慢了一步,让人钻了空当,回身反攻时,背后的白色上已经染了赤红。
地上尸首越叠越多,大抵有三十来个,余下两人一左一右,面面相觑,互使眼色,好似在规划怎么一起攻破别云辛,但我想,连你们三十几口都不能完成的任务,余下两个又如何能完成,不如趁机逃走再苦练二三十年,他日江湖再见,比的是谁活得久,不是谁死的快。
但那两人却不这么想,互看之后一同击向目标,却听两声哀嚎,已双双把命归。
我以为这便落下了序幕,站起身上前的,又听别云辛沉沉甩来一句:“别过来。”
我立刻止住脚步,但见他走过每一个尸体,又一人补了一刀,刀刀落在颈部大动脉,有一尚在挣扎的哥们儿也因为这一刀抽搐了片刻,很快咽气。
我想,杀手也是人,别云辛不忍见他们死得太痛苦所以施以援手,真是仁慈,于是问道:“这样做,他们是不是死的最快?”
别云辛扫了我一眼:“这样做,他们便没有还击的能力……”
我点点头,斩草要除根,他这么说也对,果然智者千虑。
料理完所有尸体,别云辛脚下也终于晃悠了两下,以剑支地的手豁然一松,还不等我赶过来,他已单跪在地。
我赶到别云辛身边时只来得及撑住他的手臂,但他力量实在太强,我撑住的同时也被他拉在地上,双双跪地。他的血沾在我身上,也染了一地,脸色苍白的不像是人的,但嘴唇微动仿佛还有力气留下遗言。
我凑耳过去,心想着云州城最大的秘密将要落在我耳朵里时,却听到一句:“告诉云州,城不能一如无主。”
说罢,他双手一垂,陷入了深度昏迷。
于是眼下的情况是,有人想给云州城制造个大麻烦,所以便雇了三十来个杀手围攻云州城城主,但不想杀手们纷纷报销,却留了别云辛的一口气,云州城或许将不会有什么大麻烦,有麻烦的是我,因为若是我不救他,我就是云州城的罪人,也是莫媛和别云州的仇人,若是我救他,我就不得不先把他搬上马车再跨马加鞭赶去最近的医馆,但要拖行这么一个大男人回马车,他就算不流血而死也会被我拖死,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先搜他的身看有没有伤药,要是身为剑客的别云辛自负剑术高明不带伤药,我再去搜刺客的身,要是连刺客也视死如归认为不用带伤药,那就是天要亡别云辛了,与人无尤。
但事实证明,不该死的,始终不会死,不仅别云辛身上有药,在场杀手人人有药,粗略统计一共七十多瓶,这是天意。
卷二 云州篇 〇一
清风淡淡,当空明月,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别云辛和我这个救命恩人完全没有诗情画意的念头,真是暴殄天物。
我靠坐在一棵大树底下,看着一脸面无表情的别云辛,撇撇嘴咬了馒头,又喝了口水:“你真不吃?”
别云辛看都不看我一眼:“不。”
从他苏醒以后,就摆个臭脸,按照我的分析,他是因为本来就打算英勇就义被后人传诵以一敌三十终于力竭而死却不忘将重任和未完成的梦想交托于二弟别云州,不想被我从中作梗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所以愤愤不平。
当我将这个看法暗示给他后,他的脸就更臭了:“姑娘想得太多了。”接着就像现在这样,完全不把人放在眼里,连句谢谢也不说,真是给他脸太给他脸了。
我这个人从不给人脸,因为给别人脸多了,自己势必要丢脸,所以我决定不管他是不是城管,也要收回给他的脸。
我托着腮打量他:“你说要是我不带你走,你能活着回云州城么?”
这句话的回应就是别云辛不声不响的闭上眼,歪在地上假寐。
我靠……
我又说:“我是不想带你走的,但是又不得不带你走,除了因为赏银以外,我还受了莫珩的托福要去找一个人。”
话音方落,明显见到别云辛身形一顿,接着慢慢睁开眼,看向我,眼波静静流转。
我扯扯嘴角,咧嘴一笑:“莫珩相信我能治好莫媛的心病,你信不信?”
别云辛微微蹙眉,但我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道:“我自己也不信,可若是我真的治好了她,也许你和别云州都会很麻烦。”然后又是一笑,尽可能的笑的无比欠抽。
小风阵阵,嗖嗖的凉快,别云辛竟然开口说了话:“那就麻烦姑娘了。”
我提醒道:“我叫胭脂。”
他说:“哦,胭脂姑娘。”
开诚布公后,别云辛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也许他终于发现我并非贪图他美色而来的吧。我们返回到云州城的那天,天色不太好,水雾很重,迷蒙着眼看不清路,潮气裹了一身,真想一脚踹别云辛下车再换件衣裳,但碍于他是伤者,所以一路上我都对他礼遇有加。
临进城前,就见一辆马车拦路,马车夫彪悍健硕,默默地看着对面的我,又回头和身后交代了一声,便见车里跳下一个男人,容貌俊朗,双眸漆黑有神,和我身旁的别云辛有九分相似,任谁一看都会说这是一个人,是双胞胎,是他们老妈创造的奇迹和复制品,但是在这两张相似的面孔上,却透露着不一样的味道,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冷,一个热,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冷的找抽,一个热的黏人……
别云州自然而然的用肩膀撑住别云辛,挪到了他的马车里,这才回头看我,露齿一笑:“这位姑娘如何称呼?”
我说:“胭脂,替莫珩来拜访莫媛。”
别云州明显一怔:“诶,是媛儿的朋友?”
我笑笑:“我是个大夫,来治她的心病。”
别云州不语,看我的眼神换了种意味,但具体他是如何转换额度这么快速且这个意味又是什么样的意味,我也没分析出来。
实话实说,我很为莫媛担忧。若我是她,定不会找双胞胎兄弟的其中一个结婚,因为双胞胎之间很容易发生心灵感应,或许弟弟在新婚之夜的一举一动,哥哥也能感受得到,又或许弟弟喜欢的东西,哥哥耳濡目染也会喜欢。
于是这么一想,我脑中立刻窜出许多假设。
假设莫媛把别云辛当做了别云州,而别云辛一向沉默寡言也不提醒,便从善如流的被莫媛推倒,两人成就好事实在悔不当初,却又难耐偷情的亢奋,于是决定将关系进行到底,自此以后别云州便时常被安排外出,渐渐铸成了一女侍二夫的美谈。
再假设别云州依旧时常外出,别云辛又时常好奇为什么一母同生的弟弟会如此喜欢莫媛,那么基于好奇害死猫的定律别云辛一定会多家试探,最后反被莫媛吸引,又碍于亲兄弟明算账的真理,认为和弟弟一起养一个女人实在不划算而将心意苦苦憋在心里不能言说,不得已只好制造自己时常外出的机会,再时不时得罪点人终于当对方逼急了雇佣杀手多问候他几次。
假设真是很多,这说明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也说明双胞胎兄弟和一个心理有病不是爱谁不爱谁的女人之间实在有太多可能性了,真是制造话题的最好开头。
于是这一路,我沉浸在假设中难以自拔,连到了云州城城府都恍若未决,直到别云州提醒我该下车了,我才晃晃悠悠的随侍从走了进去,被安排了住所,吃完了小菜,听人来报莫媛要见我时,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只是想,她到底是个气质美女呢,还是个外在美女呢。
当我见到莫媛时,有了结论,她是一个美貌和内涵并重的美女,所以在因太过美貌而自负的同时也总会被太过哲理的内心世界所困扰,所以说红颜多薄命,不是被男人弄死,就是被自己烦死。
此时的莫媛正端坐在桌边,请我坐下后禽兽为我倒了一杯茶,声音淡淡的告诉我这盅茶是专门为我而泡的,是采用了什么山的什么水搭配什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