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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部分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258部分

小说: 穿越两界的倒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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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出来放风,晒晒太阳,喝两口小酒,然后再对着很多很多人,做一下下那些傻乎乎的动作。但是做完之后我还得回那个叫笼子的地方,烦得很!为什么要把我和大**关在一起?我还是喜欢隔壁第七个笼子里的小尾巴,哇,瞧她那漂亮的眼睛,性感的……嗯?我为什么要说性感?

    我很聪明,没错,不只是我,很多熊猫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是个现酒的熊猫,而且也是个敢喝酒的熊猫,并且,我还是个从人那里搞到酒的熊猫!可以说,我是个英雄!这是我从人那里学到的词儿,应该就是英俊熊猫的意思。嗯,形容我,很贴切。

    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些人总是说“老杨家”都是英雄?羊和熊猫具备可比性么?更夸张的是,那个“老杨家”家里竟然还有狼!比如什么杨六郎、杨七郎之类的,更怪的是,他们合起来竟然叫七郎八虎……难以理解,唉,只能归结为人类是无知的动物,悲哀啊。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希望每天能喝道更多的酒,并且跟小尾巴呆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些。所以,我决定动用我这颗盖世无双的聪明脑袋,想个办法先……经过我周密的调查考证,我现,那些看我们做傻乎乎动作的人,只要经常像傻子一样大笑拍巴掌,那么我得到的酒就更多,并且呆在笼子里的时间也会减少。于是乎,我决定做些更傻的动作,比如,学人的那些傻样。

    当然,我是个非常聪明的熊猫,所以我能够想到更妙的喝酒办法,呵呵,我自行加了一场表演,用偷偷留下的酒壶酒杯,当着众人的面,自斟自饮。并且,我用小竹棍在地上写了一诗,嗯,这也是跟人学的,他们好这个,我就投其所好。哇,好诗!熊猫熊猫熊熊猫,竹子竹子竹竹子,喝酒喝酒喝喝酒,睡觉睡觉睡睡觉。

    可惜,人是看不懂我写的什么,唉,这就天才的悲哀啊!但是这不影响他们不懂装懂,嗯,人就是这么虚伪。好在,人类,开始崇拜我了!他们对我有个尊称,叫做大宝!从此,我有了不需要呆在笼子里的特权,而且我还有衣服穿了,尽管这玩意穿起来不是很合身,但这就是特权的表现!这是身份的象征!

    每次活动,我都可以听到人们对我有多么的崇敬,他们高喊着:“我们要看大宝!我们要看大宝!”听听,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从那以后,小尾巴看我的眼神深情极了。所以我决定,帮帮小尾巴……呃,还有其他同胞们。我慷慨的教会了他们如何写诗,当然,他们的酒要分我一点,学费总是要交的嘛。至于小尾巴,我可以让她用亲亲来代替……

    人有一句话说的很有道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的智慧光芒被众多熊猫的模仿所淡化了,人们不再叫着:“我们要看大宝了。”他们只喊:“我们要看熊猫喝酒!”

    还好,小尾巴不像人那么无情无义,她依旧每天跟我聊聊天,摸摸爪子,亲亲嘴巴……

    不过,英雄的光芒是无法被掩盖滴!我的契机来了!

    有一天,我们去一个大官家里蹭吃喝,这是常事了,我见过不少当官的。比如县令,比如知府……其实他们跟我差不多,他们管人,我管熊猫,没错,我现在的官位嘛,应该是尚书大熊猫了。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最大的是一种叫做皇帝的官。

    今天这位大官我听说过,就是那一家又是羊又是狼还有什么虎的,没意思,明明是人嘛,非叫什么羊啊狼啊的,对了,还有个老太太叫什么蛇太君,一家子怪人。最然我气愤的是,他们家都是英雄,那我是什么?身为一个人,就不要冒充英俊熊猫!鄙视你们全家!

    还是老一套,喝喝酒,写写诗,我都腻了。嗯,想点新花样吧……臭狗熊不是会比划两下叉子么,切,算个啥子哟!今天本英雄就要抢你饭碗!我看了看周围,哎,一个架子上放了不少类似叉子的玩意儿,反正都是带尖的。

    我向架子走过去,有一点我要称赞这个老杨家,他们胆量很大哎,要知道我这也是碰碰运气,平时我要是接近人们,他们都会吓的乱叫。可是老杨家的人,胆儿大!根本不怕我,任我摘下架子上的那个带红毛的尖棍子。

    咱是聪明熊猫,我的观察力那是相当的犀利!平时臭狗熊那两下子实在没劲儿,所以我曾经留心过耍这玩意儿的人,很奇怪,原来人里头也有我们的同行,同样是在街头给“人们”表演傻动作,赚吃喝。

    想了想,我按照记忆中的动作比划了两下,不好!闪着腰了……

    但是受伤是值得滴,我再次光芒万丈,被人类崇拜了。坦白说,对于崇拜,我有点麻木了,这不算什么。

    忽然,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个小屁孩儿,光着个**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跟前,用无比崇拜的眼神注视着我,崇拜也没用,你的清鼻涕太脏了!我不需要一个小屁孩儿来当崇拜者!

    坦白说,他是从哪钻出来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这么聪明的熊猫都没现,那些伪英俊熊猫就更不行了。果然,当小屁孩儿跑到我跟前时,他们才焦急的喊着小屁孩儿的名字:“宗保!”

    嗯?名字跟我差不多嘛,我的尊称是大大的宝,他是棕色的宝,嗯,缘分啊!没的说,看在咱俩有缘的份上,我请你喝酒。

    这时我现老杨家的人都拿出一些古怪的玩意儿对着我,切,我认识,这叫什么弓箭之类的。我也就是没摸过,摸过了我也能玩儿!太聪明了,没办法。

第三百七十七章 传奇熊猫 (中)

    第三百七十七章传奇熊猫(中)

    “不必惊慌。”这时那个红光满面的白胡子老头笑道:“熊猫是吃竹子的,伤不了宗保。”老头儿挥了挥手,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又把弓箭放了下来。

    这老头儿静说废话,我不吃竹子难道要吃这小屁孩儿?恶……瞧他那鼻涕,恶心!

    那个叫蛇的老太太说道:“那毕竟是头畜生,万一……”

    “没事啊娘。”这时一个黑大个笑嘻嘻的道:“那熊猫动作慢腾腾的,想伤到宗保它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放心,我去把宗保抱回来。”

    “老七啊,你小心点,别惊着熊猫伤到宗保。”

    对了?酒呢?我不再理会人类的废话,四处踅摸了一阵。耶!人前面的那种叫桌子的木头上有很多,刚要走,忽然现那小屁孩儿笑嘻嘻的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想搭伙?行,谁让你是小不点呢。

    我趴在地上,把腿翘起,嘿嘿,小屁孩儿出溜一下,到了我背上。呵呵,这就是英俊熊猫的智慧,人类,不要太崇拜我哦。

    “大马!大马!”小屁孩儿拍着我的后背叫道。

    我无奈的摇摇头,太无知了,连熊猫和马都分不清。你小子以后的出息肯定有限,就这眼神,估计美女站在你面前你都看不出来。(霍悠贤连连点头,没错,穆桂英这种级大美女他都看不出来,眼神是够差劲儿的。)

    “哟,这熊猫还真聪明啊。呵呵,好玩。”那黑大个不禁笑道。

    嗯,你这个人还不错,有点眼力。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黑大个有多崇拜我,瞧见没,紧紧跟在我身旁,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大概就是随从。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闻到这里的酒味儿似乎更香!我来啦!

    我走到桌子前,正要拿酒,忽然感觉有些黏糊糊的东西滴到我背上……恶!小屁孩儿的脏鼻涕!太恶心了!我双爪后翻,把这小屁孩儿抱在桌子上,嗯……这鼻涕我越看越不顺眼,必须消灭掉!我撩起桌子上铺着的那种叫做布的东西,把小屁孩儿的鼻涕擦掉,嗯,这回看着顺眼多了。

    “老天爷啊。”黑小子惊叫道:“爹娘,你们看见了么,它在给宗保擦鼻涕啊!”

    切!这算什么,擦**我也会!看看那些人,大惊小怪,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傻样!

    不管了,先喝酒!抓起酒壶先倒一杯再说,嗯,还有这小屁孩儿的,我又倒了一杯。来吧,我请客,呵呵,甭客气,反正是你家的。

    这小孩儿太傻了,来喝酒都不懂,还是黑大个比较上道,搬了个叫做椅子的东西坐在旁边,跟我对饮起来。呵呵,别说,这酒太好喝了!爽!至于其他人,则莫名其妙的一个劲儿傻笑,唉,人类啊,傻透了。

    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屁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屁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屁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屁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毛,必须把她的鼻涕弄干净……恶心,又拉裤子了,还得擦**,换尿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屁孩儿又弄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霉,一个小屁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屁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屁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屁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屁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屁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可惜,长的都没我漂亮,赚不了多少吃喝。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他们耍玩意儿的,别说,还真挺好玩儿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醉仙居啦、聚仙楼啦,登科轩啦……之类的酒楼,那里的酒实在不赖,我喜欢。就是店小二嘴太碎,啰嗦的很嘞。

    尽管东京汴梁还不错,可我有点想念家乡了。主要是因为这里的竹子实在不够新鲜,味道差的很,可就这,我还不能经常吃到。平时我吃的,是一种糊糊,味道虽然不错,可惜口感太差,腻了。如果不是为了美酒,我早就走了,哼!崇拜我也没用,谁也别拦着我啊,谁拦着我跟谁急!

    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很开心,听说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个什么辽国,那里有个叫做萧太后的女人是我的崇拜者。哇,她对我崇拜的不得了,竟然为了见我跟大宋开战了!听说老杨家为了我都跟辽国打起来了。这事我不能不管,怎么说,杨七郎也算是俺的酒友,俺去见见那个崇拜者好了,打什么架啊,送几坛好酒给我就好了。

    可是劫匪好像很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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