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的历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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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更卑下。
廖文在《一个妓女的回忆》中这样描述沈阳四等妓院:“四等的,都挤在一个大院子里,分出10来个小房间,每间8—10平方米左右,摆设有炕柜,柜上放各种被褥,地下有八仙桌、椅子、大镜子,桌上摆着茶壶茶碗。或板床或火炕,上面有炕单,门上挂门帘,白色的一天一换。客人走后,由老妈子收拾屋里的一切,像倒痰桶什么的。”比沈阳四等妓院还惨的,要属长沙的四等妓院。这些少女幼妇大部来自水旱天灾破产的农村,或公馆丫头失欢于主人的,也有被歹徒拐骗的,她们被老鸨或龟头用极严格的手段管理,栖息于市中“大观园、小观园”、城南的“流水沟”、城西的“城墙湾”一带,房屋潮湿,饮食粗糙。老鸨或龟头恐其逃跑,夏天仅短裤一条,上身赤膊,秋冬则给极破烂的棉衣。白天在妓院洗衣煮饭,晚饭后即换上花花绿绿的衣服,擦脂涂粉,坐在门前拉客。外地男子经过,始则笑脸相邀,进屋少息,如不愿进去,她们一呼十诺,将人抬入,关门谈价,嫖一次仅光洋一元,甚至六七角亦可;如整夜嫖宿,则更受欢迎,也不过破费二元;如遇硬不买笑者或恐惧性病的,她们就将客人衣袋中的钱钞,收缴数元向门外一推,被抢者因损失不大不愿向警察局投诉以损颜面,只好自认倒霉。
梅边吟思图(清。顾洛)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镇江中华路陶家门一带的菜市街棚户区,是个“不上品”的人肉市场。每个棚二三个妓女,一张板凳,坐在门口,过路者稍有停留张望,即立起拉扯,或把他的帽子抛进门里,诱其入内,谈好价钱后“一炮了事”。这些妓女,被人骂为“野鸡”。其中最下等的,一次付费只二角四铜板(即六十四个铜板),过去镇江人骂女人最污辱性的话,就是“二角四铜板的货”。
四等妓院,所接待的嫖客多是车夫、苦力、店小二等下层劳动阶层人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妓院的等级除了妓院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陈设外,还主要取决于妓院内容纳的妓女的品位、等级。一般来讲,高等级的妓女往往是在头、二等的妓院里,而低等级的妓女也仅在三、四等妓院里卖淫。妓院名号也往往带有鲜明的等级色彩,妓院和妓女的收费标准也要以等级的高低确定。总而言之,近、现代妓院形成了一种以金钱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就像它所依附的封建社会主体一样,结构复杂,等级森严,品位分明。
妓院组织结构及文化内涵妓院的人事结构
三妓院的人事结构
妓院的组织一般由老板(女为鸨母,男为龟头)、叉杆或领家、“鬼爪子”或“大茶壶”、“梳头娘姨”或“小姨娘”、“大曲先生”、姑娘(即妓女,亦称把式)、洗衣的老妈子、侍候妓女的“大姐”、账房、厨房师傅、跑腿打杂的伙计、更夫等组成一个庞大的班子。妓院需在当地警察局上捐报税,登记注册后方准挂牌(灯)正式营业。
窑规称谓,南北不一。经营妓院的老板,男的叫“龟头”,女的叫“老鸨”。他们是妓女的直接压迫者和剥削者。作为龟头,一要有青帮老头子做靠山,二要有小流氓作“弟兄”,三要与军警人员有联系,四还要有一套能软能硬的功夫。他负责妓院的“外照”(又称“挡象的”),即对外拉拢警宪、官府,应付“上下八洞神仙”(即地痞流氓)。一旦嫖客争风吃醋发生冲突,或是地痞流氓寻衅闹事,龟头即依靠上述三种人来排解纠纷。龟头与嫖客一般不直接打交道,迫不得已相见时,龟头总是弯腰曲背,俯首低眉。
龟头做老板的妓院,还有一个女“领家”,掌管院内营业、生活以及对妓女的管教。每天早晨,督促妓女们练习弹唱,指使老妈子打扫洗涤,吩咐“大姐”整理房间,分派厨师采购食品,检查妓女们的穿戴打扮。除“自己身子”的妓女外,院内所有妓女的衣服首饰都由领家保管。平时,则由领家对各房妓女进行管教,开导她们如何接客,如何应酬,如何索取嫖客的钱财。倘若姑娘接客出了差错,得罪了嫖客,嫖客不满意,由领家出面向嫖客赔礼道歉。嫖客走后,领家就把不听话的姑娘叫到后房,轻则训斥,重则鞭抽,不许哭叫,打时只打前后胸,不打面部及两手,使其照样能涂脂搭粉穿戴接客。领家还监督账房的账目和现金收支。因此,这类妓院的实际大权是控制在“领家”的手里。
老鸨做老板的妓院,其男人或姘夫叫做“叉杆”。老鸨多系年老色衰、沦落风尘,别无他技的老妓女。这种人凶狠毒辣、贪得无厌、虚伪狡黠、巧舌如簧,善于巴结官场势力人物,借势支撑门面,以便大发其财。比如日伪时期的山东德州,一等妓院的鸨母多巴结日本宪兵队队长、翻译官、日伪特务队长、伪警察局长、伪保安队大队长等;二等妓院的鸨母多寻找日伪下级特务人员、伪保安队小队长、地方恶霸、流氓头等做后台;三等妓院的鸨母巴结不上势力人物,于是便自己养着“叉杆”、“茶壶”做打手。
十美图
老鸨的男人或姘夫,南方广东俗称为“龟公”,北方沈阳俗称为“王八”、德州称为“叉杆”。1944年春节,有人曾在沈阳一家妓院的红对联上,盖上了一副用白纸写的对联:
上联是:孝梯忠信礼义廉
下联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上联缺个“耻”字,应该是“无耻”;下联忘写一个“八”字,谐音也就是“王八”;加到一起隐含“无耻”的“王八”之意。所谓“杆儿”,是对嫖客生殖器不雅的代称,“叉杆儿”意即来了不说理的嫖客,往往由这类人出面把他“叉”出去。所以,能胜任这“叉杆儿”一职的人,本身就是地痞流氓,或者是与地痞流氓、军警宪特有密切来往的人。否则就不能“以毒攻毒”了。所以,就是老鸨开业的妓院里,“叉杆儿”都是举足轻重的角色。
妓院的跟班,洛阳俗称为“鳖腿”,沈阳、镇江俗称为“大茶壶”,安庆等地俗称为“龟爪子”。老鸨选择跟班的标准,通常有三条:一是要身强力壮,相貌要使人看上去既不凶蛮,却又有一定的威严;二是要能说会道,善于抓住嫖客的心理;三是要有良好的记忆力。这些人是老鸨的心腹,有的也许就是老鸨的姨侄、内侄之类。在妓院内,他们专司打帘子、高喊见客、报妓女花名;有时雏妓到了一定年龄,不听劝说,不肯“接客”,引得老鸨兽性大发,便命将姑娘剥个精光,绑在铺板上,令他们执行“硬开苞的”的强奸任务,破坏姑娘的女儿之身,直到姑娘屈服肯于顺从接客为止;如果某年轻嫖客在一定时间,连续多次光顾同一名妓女,记忆力很强的跟班便会用心牢牢地盯住这对男女,预防他们私奔。有时候,妓女要“出局”,近的步行,稍远的乘小轿或人力车,都由这些人做“跟班”,表面上是服侍嫖客与妓女,骨子里是在监视妓女,所以安庆“扬班”里的跟班,嫖客们例称之为“龟爪子”。为什么又有“大茶壶”这杰的“雅号”呢?有两种说法:其一,因为这些“跟班”点头哈腰地跟随嫖客,连搀带扶地爬完楼梯,很快地趋前几步,微曲着腰、背,一手叉腰,一手掀起门帘,让嫖客安步入房。这个掀门帘的姿势,十足地活像一把茶壶,故而得名。其二,过去妓女裹得都是小脚,或是雏妓,又不准坐轿子,只好由人背。妓女伏在“跟班”的背上,两膝放在他向后的双掌上,其形状就像一只大茶壶,故而得名。大茶壶的手段,可用四句话来概括:溜须拍马捧,点头哈腰哼,看人放菜碟,狗眼看人低。
上海花烟馆场景
妓院里还有一个看似平常,实则很重要的角色,安庆“扬班”里称之为“梳头姨娘”,镇江“龟窝”则称作“姨娘”或“小姨娘”的人。这些人一般是老鸨的姐妹、姑嫂等亲戚,也有近邻、朋友,都是熟悉于妓院规矩的,都具备嘴甜心辣的本领,因而被老鸨请来帮忙做助手。
妓院中还雇用一些年轻的姑娘为“大姐”。她们的任务是为妓女布置房间,铺床垒被,送点心盘子,递热毛巾,敬茶奉烟,协助妓女招待嫖客;但她们不直接将东西交到嫖客手里,而是递给妓女去一一奉敬。“大姐”一般都聪明伶俐,能言会说,而且颇有姿色。有的嫖客得陇望蜀,妓女已上了手,竟又千方百计地垂涎于“大姐”。而她们见多识广岂有不知,但她们都颇通擒纵之术,故而与服侍的“主子”勾结下套,引诱嫖客,敲一笔钱财。
有的妓院,还专门雇用为妓女拉胡琴的,叫“大曲先生”。他们的任务是为妓女辅导弹唱;妓女出局酬客,他们则携琴伴奏、附庸风雅。
妓院中一般都有账房,以北京的庆余堂为例,就有一个内账房,一个外账房。外账房专管开放来客的车饭钱,局钱;内账房是管理这个妓院的会计出纳,妓院老板、领家、妓女和老鸨、妓女之间利益如何分配,这一切账目均由内账房经管。
央公央母
妓院内还有负责扫院、揩地板、买东西的伙计,专管值夜的更夫。
妓院,自然是以妓女为主。妓院里必须有一两个生意较好的红妓女,才能维持妓院的开销,才能谈得到赚钱。一个妓院一般至少有十几间房间,有七八个妓女,才能把场面支撑起来。红妓女总住在妓院的正房或者楼上最大的房间;生意好的,还可以多占几个房间。而其余生意清淡的妓女,则分别住在厢房、前院,房间狭小,铺设也不甚华丽。
妓院老板的女儿也可以上捐充当妓女,这种妓女称做“小掌班”。她一方面是妓女,一方面又是掌班,在妓院里可以说是比较自由的人物。
妓院的人事结构,大抵如此。
妓院组织结构及文化内涵妓院的组织形式
四妓院的组织形式
中国近、现代妓院的老板、老鸨和妓女,依据不同的人身依附关系形成了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格局。以上海妓院的形式为例,大致有三种:一为大院制,俗称大场户;二为分院制;三为住家制。以北京、天津妓院的形式为例,最有代表性的为班子制。
(一)大院制
妓院老板租赁房屋,然后布置出适合妓女接客的一间间房间。《清稗类钞·娼妓》中这样描述:妓院房间“以西洋印花纸糊墙壁。所置扇屏灯幔,悉画墨梅,颇有雅致。陈设各物亦极精丽,挂壁则有镶金大镜。近窗则有软籐睡椅,别以独脚小圆几,列水果其上以供客,呼为百灵台。盖所畜百灵鸟笼中,必有小圆台,此则取其象形之义也。”老板大多为流氓。老鸨、妓女、娘姨、大姐由老板雇用,妓女做多少“花头”(嫖客在妓院里碰和、设宴),分期拆账,每一份拆多少钱不等。娘姨、大姐月支薪工的居多数,亦有填付资本而拆账的,盈亏则归老板承担。
院内妓女按其人身依附关系,分为断账妓女,押账妓女、包账妓女、捆账妓女及拆账妓女。
所谓断账妓女,多数是自幼被拐卖给老鸨的假女,也有家贫或遭不测由父母卖进妓院的,没有人身自由,名“讨人”;收入全归老板,称为“断账”。
清鸨母
所谓押账妓女,即从小由父母或亲属典押给妓院的“半讨人身体”。典押文契上注明年限,或五年,或十年,在押期间,以卖身所得作利息,凡疾病亡故均与妓院老板无关。押金一般为200元到600元,也有上千元的。押账妓女在押期间和“讨人”没有多大区别。只是“讨人”从良必须付巨款赎身,押账妓女如已到典押年限,从良时不需要付赎身费给妓院老板。
所谓包账岐女,大多是自幼送给人家卖给人作养女的。其养父母多数为不务正业、吃喝嫖赌之人,由于需要金钱供其挥霍,便不惜将十五六岁的养女包给妓院。这种养父母俗称“讨主”。讨主和妓院老板订立合同,包一节或一年,每“节”包金少则几十元,多则200元到300元不等。有的讨主不惜和“包账妓女”一同住在妓院,负责监管、鞭笞、督促,实际上把养女当做“摇钱树”了,成了妓院老板的帮凶,十分残忍。
所谓捆账妓女,即自己无力还债,妓院老板遂乘人之危贷款帮其还债,然后订明期限一节或一年将妓女“捆”在妓院。受捆期间所得的下脚归老板,局账归妓女,到期妓女必须将捆费全数归还,才能自由。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妓女来说,条件自然都比较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