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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京城捕王-第15部分

小说: 京城捕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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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掉头,双方变成了面对面。

  汪警官一把将那女孩儿的脑袋向下一按,叫道:“我不回来不许抬头!”,拉开车门就冲了过去,手上已经抄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手铐这玩意儿对警察来说,似乎是某种象征符号,所以即便坐办公室的警察也会随身带着一副。这可能是警界的老传统。沈醉先生回忆,民国时期他曾经随上海的警察到外地查案,到了当地人生地不熟,那警察却并不在意,到达的当天就出门去逛街。只是出去的时候他并不锁门,而是拿出副手铐将门把手一拷就走人。

  这种把戏内行人看了立刻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到了晚上他们回来,当地的地头蛇已经在那里恭恭敬敬地等着了。

  不知道汪警官的手铐以前派什么用场,这一回却是他的主要兵器。

  大概汪警官那个非常规的停车动作让对方吓了一跳,他已经冲到对方面包车旁边,车里的人才刚刚打开门,开门的一个黑大个儿看到汪警官,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腰间。说时迟那时快,汪警官一边喊着:“不许动,警察!”一边已经一铐子甩了过去,正打在黑大个儿脑门上,当时便鲜血直流……

  后边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了。

  等增援部队赶到,那个小女孩儿终于下了车,汪警官说那小姑娘跑过来,冲着他就来了一句:“叔叔,你真棒!”

  尽管后来说起此事,也有一线干警认为汪警官的行动过程有不专业的地方,但这似乎并不重要。我能看到汪警官的眼神在回顾那一瞬间的时候,消失了所有的世故和圆滑,闪出的是一片异样的清澄。这是此前对他进行采访时从未看到过的。

  或许,他这一生中,都不会忘记三十年职业生涯中这一个短暂的瞬间  靠,办公室的警察,他也是警察!

  事后,弟兄们从车里抓出四个预谋绑架嫌疑人来,他们和女孩儿的父母有经济纠纷,无法解决之下,选择了绑架其女要挟的做法。

  无独有偶,老太爷破获的牛氏兄弟绑架案,也是和厂里有经济纠纷造成的。

  在破获“防盗门大盗”案件期间,有人反映在京打工后失业的牛氏兄弟行迹诡异,急于借钱出走,似乎有大案在身。初步秘密勘察表明,这两人曾向老乡慨叹“够进七处的了”,在其住处发现有小学生用的课本。通过调查得知两人原来在某铅笔厂打工,老太爷忽然想起似乎某个铅笔厂曾经报过一个什么大案,市局在下发各处刑警队的通报上提到过。

  调查之后得知,牛氏兄弟正是在这个场打工。十几天前,这个铅笔厂的老板之子周微失踪。从有人随即电话勒索来看,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周微应该是不幸被人绑架。老板与绑匪多次周折,并为此报警,但最终未能把儿子救出,此案至此仍是一个悬案。

  是不是牛氏兄弟绑架了周微?

  第二次勘察时赵老太爷亲自去了。这一次,他只拿了一个笔记本走,即命抓人。案情已经十分明白 – 那笔记本封面上,正署有“周微”的名字。

  牛氏兄弟顺利被捕,但老太爷又带上了人马,再去牛氏兄弟的住处。

  赵老太爷说,那孩子,应该就在这屋里。

  '待续'

  京城捕王之二十五 绑架与撕票 (2012…02…08 00:22:57)

  标签: 杂谈 分类: 梦里关山 (纪实,传奇)

  写完坐办公室的汪警官那一次充当“拦路虎”,第二天有位捕头兄弟给我来电话,说萨你没说实话吧,这案子里肯定有一个严重的指挥失误,不然汪头不会上去。

  内行就是内行啊。这案子里面的确有一个严重的指挥失误,但因为失误的也是朋友,再加上没影响最终案件的破获,所以老萨作了一点“为尊者讳”的事情。

  我认识的很多警察远非完人,大多数时候,他们只是选择了这个“要命”的职业而已。而且,作为真正的一线干警,其实并没有多少贪赃枉法的机会。接触多了,你会发现他们也会判断失误,也会使气任性,甚至,有的还会想着法地占公家私人的便宜。

  但有些时候,你又会突然被他们感动。

  实际上,汪警官之所以最终做出了类似博浪一击的举动,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这个严重的失误落在老鲁这个外单位的人眼里,偏巧他还是一个记者。作为一名外宣口的警官,也作为在场唯一穿警服的人,他要用自己的行动维护这个职业的荣誉。

  听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理由  荣誉?这是多么遥远和古老的概念呢?但仔细想想,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做同样的事情,虽然有大有小。

  日前,在北京度完春节以后回到日本,当天就投入处理一个线路品质不稳定的突发故障,当时问题忽发忽隐,无法捕捉,令所有人都十分头痛。最终发现问题与线路无关,是共享同一路由器的某应用优先级过高,导致不时占用过多资源,这才将故障排除。

  排除时已经是凌晨四点。不仅仅我一个人,大阪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没有离开,北京那边也没有,故障排除是所有人都在疯狂地表达着解决问题后的快乐。我们不也是在坚守着自己作为工程师的荣誉吗?从业十九年来,这样的景象在我的记忆中车载斗量,我不相信那些埋头在屏幕前面的人们,仅仅是为了那笔工资而努力。

  警察与我们这个职业不同的是,我们没有生命危险,而他们为了捍卫这份荣誉,要有流血的准备。

  伟人说过,“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这说明我们凡人是不可能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的。但是,能够做一件好事,总比一件不做要好,做了两件,总比只做一件要好。要我们每个人在百分之百君子和百分之百小人的选择题上打勾是不现实的,但我们都可以选择一生中多做些好事,还是多做些坏事,多坚守一些自己的原则,还是少坚守一些。

  也许,在另外一个场合,比如没有老鲁在场,汪警官会换一种方式处理这个案件。没有必要追究每个人心中有没有“私字一闪念”,只要这一次冲上去,已经足以证明他心底深藏的那一份果敢和忠诚,已经足以令人肃然起敬。

  我经常听到有朋友谈这世道是做个伪君子好还是做个真小人好。扪心自问,如果你在需要奋力一搏的时候,能够如汪警官一样做出抉择,那你就无需关心这个伪命题。因为这证明在你的心底,也有着一腔不冷的热血。

  《倚天屠龙记》中谢逊描述误杀空见大师时,自己万分惭愧懊悔,跪在他的身前说道:“大师,你有甚么心愿,我一定给你了结?”他又是微微一笑,说道:“但愿你今后杀人之际,有时想起老衲。”

  谢逊对张翠山评价此事道:“这位高僧不但武功精湛,而且大智大慧,洞悉我的为人。他知道要我绝了报仇之心,改做好人,那是决计办不到的,他说了也不过是白说,可是他叫我杀人之际有时想起他。五弟,那日在船中你跟我比拚掌力,我所以没伤你性命,就是因为忽然间想起了空见大师。”

  一念之仁,也可动天地。

  老萨写东西常常会跑题,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真真假假,无非让文字更有看头,故事更有情节。而上面这段跑题的话,却是笔随心动,不由自主便写了出来,与主题全无干系。只是写完看看,终于没有舍得删去。好人也会偶然作作坏事,坏人也可能随手做做好事,人生几十年的事,从没有谁是非黑即白的。

  关于牛氏兄弟的案子,老太爷始终没去见那个小学生周微的父母。只是听去调查的侦查员汇报时,听到这两个人一见侦查员便如见了救星,如同半疯一样哀求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救出孩子的一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那个叫做周微的孩子几乎照片上都露出一双满含笑意的大眼睛。警察调查这案子时,邻里都说这孩子成绩好而且懂事,爸爸妈妈忙了,便自己拿个饭盆到对面食堂打饭菜来,就坐在门口吃,一边吃还一边看书。这孩子性格开朗,被老师和同学起了个绰号叫“开心果”……

  老太爷说,我们能说什么呢?人,肯定是早就没了。

  老太爷不但断定人早就没了,而且推测那孩子的尸体就被藏在牛氏兄弟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凌乱却并不大,搜查所有家具后没有发现可疑之处,老太爷让人拿来水往地上泼 –没有任何悬念,牛氏兄弟的床下,立刻凹了一大块。

  据说当时老太爷忽然气喘,同去的分局张局长是老太爷的徒弟,说师父您别管了,我来吧。

  张局长亲自拿了铲子来挖。只挖了一铲子,一支孤零零的小脚就从床下的泥土中露了出来。老太爷长叹一声拂袖而去,后续的事情都交给了张局。起身的时候,一张照片落在了地上,正是那个小学生周微搂着他爸爸妈妈照的一张合影。

  有人说老太爷特别喜欢孩子……

  警察们在这种案子里面很难受 – 明知道人已经不在了,但案犯不供,家属更是不相信,只要尸体没有找到,就总有一线希望。而警察在侦破方面的进展,往往会残酷地剥夺被害者家人最后这一丝期盼。所以,这时候的受害者家属,甚至会有不希望警方取得进展的难言情结。

  我问老太爷 – 您怎么就能断定人已经不在了,又怎么推断出是埋在牛氏兄弟的房间里呢?

  老太爷说这是案情决定的 – 如果绑架案的案犯只有一人或两人,他们往往在和家属联系的同时已经“撕票”。原因是他们人手不够,很难一边联络要赎金一边保证看住被绑架的受害者。从牛氏兄弟的情况看,他们手里根本没钱,窘迫到要靠借钱才能坐火车回家的地步,你想他们怎么可能有能力把一个被绑的孩子一藏十几天,而且不被人发现呢?肯定是已经把人杀了。

  至于说人就应该藏在屋里,还是说到牛氏兄弟的状况。从绑架案的案情来看,他们向受害者家人发过有那名小学生笔迹的信件,信比较长,而且字迹平整,说明他们曾将受害人带到某个相对隐蔽但又有一定生活条件的地方。这个地方最有可能的便是牛氏兄弟的租住房。而在租住房中发现受害者的课本,笔记本等物,又反过来证明了这一点 – 按照正常的犯罪心理,如果他们在外面已经将受害人杀害并埋尸,应该将其随身物品随之掩埋,在租住房中发现多件受害人随身用品,就此基本可以确认受害人曾被带到这里。而牛氏兄弟并无交通工具,如将受害人杀害,又怎能移尸他处呢?

  受害者就被埋在屋中,虽不能确定,至少是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实际的勘察果然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和赵老太爷谈这个案子,老爷子总是眼皮垂着,有点儿心不在焉。觉出其中还有蹊跷,正要继续追问,老太爷已经翻开一个笔记本,从中轻轻取出一张夹在中间,颜色已经发黄的纸张,递了过来。

  '待续'

  京城捕王之二十六 一张照片    (2012…02…08 23:40:11)

  标签: 杂谈 分类: 梦里关山 (纪实,传奇)

  我曾经和赵老提过,在《京城捕王》里面放几张老太爷的大幅照片,让大伙儿认识认识。因为老太爷出门都是骑自行车的,您要是走大街上忽然一看旁边过来的是他,不也多几分安全感不是?

  这个要求被老太爷给回绝了。说你可别,我这照片还真不好放。我说为什么呢?难道您怕人报复?我记得报纸上,杂志上经常登您的照片啊。老太爷摘下帽子,摸摸自己头顶上不多的几根头发,讪讪道:报复我倒不怕,能报复我的基本都在那边等着呢。主要是我的照片不好挑。他们上杂志都用我穿警服的,可我在职的时候,一年到头也没几回轮得上穿警服的时候,我平时不是这样儿。干我们这行平时都是便衣。可要是穿便衣呢,人谁认我是警察啊。

  看着老太爷一边对自己的照片“患得患失”,一边悉心地将头顶几根头发梳好,再扣上那顶十几年前极为流行的呢子鸭舌帽,忽然想起了“爱惜羽毛”四个字。

  老太爷对我说,要是上照片,你把这张放上去吧  就是老太爷从笔记本中取出的纸条。说话的时候,能够感到老太爷隐隐的一丝惋惜。

  这张纸条长十五厘米,宽二十五厘米,是一份复印件(原件公安局存档了),左上角上有表示此为该案第二十一号证物的“No。21”字样。

  其中文字写道:

  “周先生,吕女士,你儿已被我帮所绑,6号下午两点268车站 往华威桥方向的十里河站 – 烦周先生亲自交货。现金二十万,用一硬纸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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