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封喉-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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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把这梦幻般如月下仙子的水千月变成自己私宠,让她傲人容颜只在自己面前转化成妩媚娇憨,应是天底下所有男子的梦想。
随即我颓然坐回椅子,把水千月作为突破口的尝试便就此打住,若继续下去,夜鹰不用别人,自己都会把自己玩死。
大地上漆黑一片,惟有金陵城内灯火辉煌,东、南、北三门具是车水马龙,整夜不停,西门过往船只不断,远见秦淮河十里繁华,不愧为这个世界最繁荣的商业中心之一。
身后的北斗七星倒挂,脚下沿展的缓坡直达北门前的草原。金陵王,我夜鹰起誓绝不会和你站在同一个大地上,你我必有一个人离开,定无第二种情况发生。
心定便起身归城,随意找个客店住下,就回到我们的世界。
回来后却不感觉身体虚弱,想来长久不归,又无坚持晨跑,身体已经适应了无力感,肌肉也萎缩不坚。
我胡乱的找些食物吃下,让自己不要忘记真实味道的记忆,翻出几本满是灰尘的小说,大有兴趣的看了会,便身心舒畅的睡下。
月光悄悄打在我酣睡的脸上,豆大的泪珠反着晶莹的光汹涌而下,沾湿了床被,我的双手做拳紧紧握在一起,指甲深嵌入肉里。
“不!”
我猛地坐起,双手痛苦捂紧泪眼:“我要停住那时间!”
忧伤转瞬添满我的胸膛,原来那个世界的坚强竟不能带回。我无奈想着,随即狂怒盈心,什么心事纠缠让自己犹豫不决,什么劳什子面具下软弱的脸孔,我要做便专心去做,要好,要坏,我都要对自己通通透透,哈哈一笑,倒头就睡过去。
卷三转折第二节旧年情
回来后心里再无任何感情纠葛,惟有左臂痛的厉害。想来这几日的奔逃已使自己习惯剑穿之伤,早不把它当回事,若不是重新来到这个世界还真发觉不了。不过肌体的恢复能力倒是满强,臂膀上的新肉已然长出,细白的样子不似与周围皮肤一体,虽看不出裂口,可是酸痛麻痒得厉害。
我这时才发现左袖被穿个透明窟窿,连同狭长已长好的伤处,当是触目惊心,不由惊呼剑寂这一剑的毒辣异常。我心里突地一动,起身下楼向店家寻来一方镜子,回房仔细端详自己面容,镜中大汉落魄不堪,雪白的衣服处处脏痕,胡须满脸,只有头发尚可,仍是乌黑油亮,背扎在身后,想来或许自己背影还可一观,我哈哈一笑:原来这才是昨日两位仙子般的人物好奇注视的理由。
昨日的逗趣做作让我今日想起都觉大为有趣,想做便做,谁说好人、坏人都是那几个固定的模式?心里已经没有任何执念。
我下楼着店家送来热水,顺便抛给他足够的银子去弄件纯白长衫,舒服地洗了个澡,刮干净胡须,换上送来新得的衣衫,推脱了店家不欲还的剩银,在他满脸谄笑送迎下出了客店。
出来后碧蓝的天空让我神清气爽,认准方向便向盗贼公会行去。
我所投的客店在盗贼公会的旁边,也就四五百步的距离,面前是宽阔的大道,两旁雄伟的楼舍挺拔壮观。虽是早晨刚过,行人却已多至让人目不能及远,身边偶有华丽的马车经过,衣服光鲜的武士打马奔去。
转眼步入公会大门,脚踏进足有几百坪大的工会正殿,迎面看见顶棚站立的盗贼大神塑像,心里不由浮现出行无踪那时装疯卖傻的神态,我并不恨他,他不过是个执行者,他不做,亦会有别人去做。
盗贼大神塑像两边各有一门,左面是接任务,右面进去可以打探消息,我穿过大厅,随身旁与我同向的人一同涌入右门,这个地方有个名字叫‘盗神之耳’,其实是个比正殿要宽大多倍的大厅,进入后人挤肩碰,随着几千人同时出声,乱哄哄得像一个市场。左门进去后也是个大厅,不同的是还有许多个小房间,那个地方亦有名目“盗神之手”,想必盗贼大神是个瞎子,他没有眼睛。
在人海中飘摇的荡来荡去,打探来的消息也都是纷繁众多。金陵便像一个小王庭,官员数量庞大,派系也是复杂难理。还有小法梦,终于随其父姓了,名唤柔日白,更改名字需要历经轮回,他为讨好父王果真鞠躬尽瘁、死而不矣。更可笑的是:他现在军队任职,军衔却高的吓人,以金陵王的城府谋略应是个虚衔,叫什么威武大将军,定是他自己起的。
眼看不能再探到有用的消息,便艰难向门口挤去,大厅里通风尚好,可是人员过多,喧闹声与汗热异味让我恶心欲昏,虽来过百次,仍不能让自己习惯。终勉力挤出门口,却迎面创上个高大身影,我的额头急点向茂盛胸毛,抬眼看去,目光正对上浓密脸毛围裹着双精光闪闪的巨眼,原是个兽人老兄。
我道了声“抱歉”,便蹭过雄壮的身躯向大门行去,耳中却听到低沉浑厚的“恩”声,显是已接受道歉,听得我气笑出来,这个兽人好大的架子。
出大门后随香气吸引,抬头看见成列散花天女飘飞的身姿,接下‘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在即’的传单,心中涌起难明情绪,从燕京到金陵,便似是从任侠世界来到一个繁华都市,竟隐隐有些怀念燕京的生活。
随手扔脱传单,迈步向东传送广场行去。
计无失现在竟是个库吏,官职小小,行署位置却不错,在东传送广场的边上,行职处所面朝繁华广场,远望热闹非凡的东闹市。
步至东传送阵广场,让人过眼不忘的异国风情扑面而来。放眼东西大陆的怪人星布其间,但更多的是赶来看热闹的金陵城民。走过一列色彩绚丽的马车,我认出这是昨日注目的马车队,此时近观才发觉:车厢上都被涂抹上五彩的图案,有飞鸟走兽,有绿树鲜花,更多的却是衣着曝露的艳女彩画,具都描绘得栩栩如生,活像欲从车厢奔下来,扑入你怀里。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衣女郎,女郎金黄长发,丰满欲爆的诱人身躯,白皙的皮肤,胸间只有红布一抹,下身透红长裙,现出健康有力的腰支。
突见三五十人组成的人群快速涌过来,众人头顶上隐见飘飞的金黄色长发,人群锋头忽地向两边散开,视线无阻让我呼吸顿止:刚见的画中美艳女郎正跳着火辣热舞,女郎身材高挑,比我只差一寸半寸,旋转着过来,双手有如穿花戏蝶,摆出看不分明的绚丽手势,动人心弦,穿着画中魅惑的衣服,裸露的肌肤水光致致。
真人在前细看下,精致脸庞绝没半分可挑剔的瑕疵,轮廓分明若玉石雕削,艳丽无伦,女郎充满成熟风情,眼睛却清澈天真,又时有媚光猛闪,让人看不出多大年纪,她的美貌天工地造般完美,只比水千月或狂飘儿差一线。
失神中女郎已转到身边,飘飞起的金黄发丝已悄然打到脸颊,清新香气连带鼻尖痒痒的感觉让我清醒过来,四顾看去,周围人群早就合拢,把我俩围在当中。
女郎伸出藕般雪白的手臂,在面前飘摇摆动几下,手心在上食指在前邀向我,整个舞动身姿突地一定,长发猛甩到头后,热辣的眼神电射过来。我下意识地抬臂捉住温软邀手,随即被旋转的香风带起,踏着错乱的脚步,随女郎舞动身行,在昏天黑地中只见眼前魅惑身影,此外的视野里变得模糊不清,周围人群整齐的喝彩声也似从天边搬远远传来。
牵来暖手倏然滑出,我舞动身行一顿而停,眼望女郎旋转离开,身后人群“呼啦”撒开,从身边擦过,又再合围而起,阻住我的视线,只见飘飞金发。
我苦笑着挥袖擦净脸上汗渍,心下不能确定刚跳了多久。眼见周围摆摊的或是矮人、或是兽人或是各色人种具都远眺人群,却无人看向我,想来人群阻住他们了解我和魅惑女郎让人艳羡的经历,令我有些气苦。
收拾心情后走至计无失的行署,这是个让来广场贩物的人寄存东西的小仓库,不过能落魄至这步田地的人身上亦只剩下要贩之物,哪有什么东西好寄存的,况还要收不斐的费用。
仓库是个矮趴趴的小房子,推开似根本关不上的门,眼见胖胖的计无失独坐在柜台后,与以往不同的是多留下两撇古怪的胡子。
我随推门见他便把声音送出:“恭喜计兄高升!”
计无失因门开声惊喜抬头,随即失落低头,显是当夜鹰是漫长等待中第一个顾客,不过他回的话马上让我绝倒:“夜大哥别提了,快过来坐。”
我步到柜台前灰尘封裹的凳子旁,随手拂拭下便坐下,可口里不免指摘:“会算命的人都返老还童吗?老哥你快比夜鹰大两轮哩!还有计兄你看看这灰尘,如此怎能招来顾客上门?”抬起黑手对他摆摆,纵目四顾下,寻得柜台上的帐本擦了擦手。
计无失无神看我一眼,语气不诚地道:“还是要谢谢夜大哥……”随即张张口,却没道出什么,好似有满腹辛酸。
我把帐本翻个面,放回原处,随意道:“是谁把计兄提携到这个位置的,别告诉我是行无踪。”
“是小法梦……”计无失猛顿住,思索着道:“是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
“哈哈哈哈!”我大笑起来打断他,小法梦城府很深,这其实是个低智商皇帝给自己的封号,他用搞笑的方式把自己要称王的野心印到有心人脑海里。
我忍住笑,不由对计无失的记忆力大为赞赏,直言对微露慌张的他道:“大将军人现领军驻守何处?”
“你要找他?”计无失探头询问道。
我点点头。
计无失眨眨眼,表情古怪流利道:“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随行大人出城了。”应是他内心也不如何尊敬这称号。
他见我仍眼带疑惑,随即道:“具体做什么,我这个小吏也不清楚,不过似乎这几天便可以回来。”
我心中已再无疑问,站起来打量空荡简陋的房间,左右消遣道:“计大人可有护从?”
计无失怅惘道:“原是有的……”声音似经过岁月的沧桑悠然滑入耳朵。
我轻声一笑,随意道:“会有的。夜鹰走了。”言罢步出。
出来后阳光从头顶打下来,远见华丽马车队仍在,目视熙熙攘攘的行人,可那群人不知被火辣美人带到哪里去了。眼看天色将近午,便反身约计无失出去吃饭,可惜他竟道要坚守职责,中午就在小仓库凑合一顿,而且他家竟也全搬过来,我亦不强求,复又走出行向东闹市。
在东闹市胡乱糊弄一餐,便到中心传信阵欲传书水当当,不曾想她亦不在这个世界。我摇摇头,叹口气,便按打探来的消息游走金陵高门大伐之间,欲某个客卿或是家臣当当,可惜不是毫无发展前途,便是白眼相向,想来我夜鹰也是有些名气的,可报出来怕会徒增烦恼。
闲逛下来天色已昏,便去看望老朋友老矮人。
走入僻静的巷子,眼见老矮人铁匠铺斜放的牌匾,生似脚踏逆转的时光,第一次入金陵的画面像厉箭般从眼前闪过。假如世界只剩下我一人,面对不曾改变的景物,是否我可以小小欺骗自己一次呢?告诉自己其实什么也没发生过,我只是刚从狼牙山走出的夜鹰,只要现在反悔,我就可以回去……
面对与回忆重合的景物,我走入铁匠铺,拌着涌来熟悉花香推开院门,突见老矮人旁站着个陌生人,这不是我第一次来此看到的画面!时空断裂的痛苦瞬间撕裂我的心。
我勉力控制自己不呻吟出声,嘻笑道:“老哥哥,夜鹰来看你哩。”
老矮人不知嘟囔了一句什么,从躺椅上站起,眨巴眨巴眼睛:“原来你叫夜鹰。”
那个陌生人自老矮人起身,便恭敬的侧在一旁,低眉顺首,亦没转头看我一眼,竟有如此尊敬老矮人的。我好奇之下,仔细打量他:他样貌普通,身着深蓝色官服,左臂上银丝绣了个‘千’字,右胸襟上金线缠绕展翅飞翔的大鹏,那是金陵王部队的徽记,他还是个千总。不过他眉宇间留露的气质不似是我们世界的人。
老矮人见我看向那个陌生人,便嘿然道:“你是来蹭饭的吧?”
我听后笑出声来,他总是猜得这样准。
老矮人浑不在意一点身旁千总,随意接续道:“他叫常行,你让他请吧,老矮人一会有事要做,你二人便一同走罢。”
千总抱拳道:“夜兄好,我叫常行。”
我嘻嘻而笑,走过去亲热搭肩拖他走出,微笑道:“叫我名字便好,常兄我们去哪吃?”
这是个昏暗的小酒馆,这就是上趟老矮人带我来的小酒馆,除了昏暗,它只是个小酒馆。我现在心中怀疑:他和老矮人会否是亲戚,抠门的脾性怎如此相似?
屋里仅有的蜡烛光点在身边飘摇,随着它我的思绪起伏,往日画面竟又再出现。
“夜兄,快请动筷!”
我抬首看见常行左手挽右袖,右手提筷,和善亲切地笑着。随即看到桌上酒菜具已备好,却比上趟丰盛许多。我抓起筷子,随意道:“谢谢。”提筷进食。
常行取食举止有度,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