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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部分

辽东钉子户-第254部分

小说: 辽东钉子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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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鞑子立刻警觉,急忙拨转马头,向着罗晓宇藏身之处冲去。

    “卑鄙的尼堪,滚出来!”

    嗖!

    弩箭再度射中鞑子的战马,没跑几步。战马摔倒,上面的鞑子狠狠摔了出去。

    罗晓宇抢步冲上来,正巧鞑子爬起来,他一脚踢在了鞑子面门。罗晓宇出身沧州武术之乡,从小身手过人,十几岁就行走江湖,经验丰富。

    不过江湖人始终是下九流,他在一年多之前,前往义州投军,想要凭着本事拼杀出个功名。

    在入伍测试的时候。罗晓宇功夫出众,人又成熟机灵,正好被张恪选中,接下来的一年,他接受了全面的培养。学会了建奴和蒙古的语言,风土民情都烂熟于心,又交给他更多的杀人之术。

    原本罗晓宇的功夫还有花架子,经过这一年多,全都变成了最实打实的东西。

    一脚下去。鞑子的下巴骨被踢碎,身体直挺挺向后倒下去,罗晓宇抢步,一脚踩在他的咽喉。愣是把鞑子踩得两眼突出当场丧命。

    解决了两个鞑子,罗晓宇急忙跑过去,此时被追击的人已经落在地上,战马在身边悲鸣。罗晓宇急忙抱起了他。呼唤道:“朋友,你怎么样?”

    “水,水……”

    罗晓宇急忙拿出了水囊喂了几口。这个人缓缓睁开眼睛。

    “鞑,鞑子呢?”

    “都被我杀了!”

    “哦!”此人咧嘴笑了两声,随即咳嗽起来。

    “朋友,你是哪的人,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是不成了,朋友,你杀了鞑子,我就信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呵呵,我叫刘兴仁,我兄长叫做刘兴祚,也就是鞑子说的刘爱塔!”

    “是他!”

    罗晓宇一惊之下,差点把刘兴仁扔在地上。

    这个刘爱塔实在是太有名气了,他本是开原人,被鞑子掳去。因为聪明伶俐,渐渐受到了老奴的赏识,被提拔进入军中。

    攻击辽阳和沈阳的时候,刘爱塔还立下了功勋,一路升到了副将,负责驻防金州和复州,论起受宠程度,还远在李永芳之上,被定为汉奸第一人!

    早知道他是汉奸的兄弟,还不如让鞑子杀了他。

    罗晓宇动了杀心,刘兴仁似有觉察,苦笑道:“朋友,你是不是以为我是汉奸?”

    “难道不是吗?”罗晓宇冷冷问道。

    “哎,以前我们兄弟不懂事,贪图荣华,鞑子给我们金银,给了我们官职,我们兄弟就给鞑子做事,咳咳……”刘兴仁悔恨地说道:“糊涂,糊涂啊!鞑子根本不是人,就是一群野兽。我们兄弟在老奴眼中,无非是对付汉人的狗而已!”

    罗晓宇看着紧紧盯着刘兴仁,脸上的痛苦似乎不是作伪。

    “朋友,我兄长说了,不能看着鞑子杀戮汉人百姓。恰巧头几天知道鞑子要派出人马清剿义军,我受命出来通知让大家做好准备,没想到竟然遭遇了鞑子,我手下的兄弟都被杀了。”

    说到这里,刘兴仁又咳嗽起来,嘴角涌出了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大哥刘爱塔还有一丝天良?”

    刘兴仁艰难地点点头:“大,大哥他悔恨不已,想,想,重回大明……”

    “嗯,你放心去吧,若是你大哥真有心,我会帮忙周旋的!”

    刘兴仁突然睁大了眼睛,双手紧紧抓住罗晓宇的胳膊,手指向肉里抠。

    “你,你是大明的人?”

    “嗯,是张少保派我来的!”

    “哦,我早就听说他是个英雄,可恨,不能追随少保大人杀鞑子了……”刘兴仁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一歪,断了气息。

    罗晓宇把他抱到了路边的乱石堆,心中却在不断寻思,若是刘爱塔真能投靠大明,绝对能给鞑子致命一击,必须赶快报告少保才行!

    ……

    “鬼天气越来越冷了!”几个巡逻的鞑子抱着膀,不停地抱怨。

    “别说了,我这有点烧酒,暖暖身子。”

    有个年老的鞑子拿出皮囊,递给了对面的年轻人,年轻的建奴接过来,喝了一口。

    “呸,怎么酸了!”他一口吐了出去,恨恨说道:“这算什么酒。连马尿肉不如。”

    上了年纪的建奴一把抢了过来,冷笑道:“臭小子,你们就是过了几天好日子,都忘了自己是什么变的,从前这就是好酒了!”他说着仰脖猛灌了几口,一脸陶醉的模样。

    其他几个鞑子面面相觑,实在是受不了。

    突然有个鞑子向着海面上望去,大声喊道:“太好了,送好酒的来了!”

    只见碧波荡漾的海面上,出现了一大片的白幡。由远而近,格外醒目。这段日子,他们对船队太熟悉了,江南的丝绸瓷器,家居用品,最近又送粮食军需,应有尽有。

    私下里鞑子也鄙夷大明的商人,难道不知道拿了这些东西,他们是要杀汉人的。不过转念一想。要是汉人铁板一块,只怕他们还在山沟里摸鱼呢!

    “哈哈哈,来了这么多的船,保证好东西又不少。赶快去抢啊,先到先得!”

    按照往常的经验,卸船的时候,包士卿都会十分大方地拿出好东西。分给大家,这次怕是也不例外,他们急匆匆跑去争抢。

    码头上人山人海。领头的鞑子章京伸长了脖子,向海面上看去。

    “好家伙,这次船只比以往都多,对了,怎么没见到包先生,他跑到哪去了?”

    周围的鞑子互相看了看,不只是包士卿,就连其他的伙计账房都没来!难道包先生忘了时间?

    “去,你们几个去提醒包先生,让他赶快过来。”

    “是!”几个鞑子急匆匆去找人,这时候船只越来越近,突然有个章京皱起了眉头,他盯着船只,喃喃自语:“不对啊!”

    他越看越皱眉头,往常商船都装得满满的,船只吃水极深,进入港口要格外小心,不然就容易出现搁浅。

    可是这次的船只吃水很浅,在海面上轻飘飘的,而且一往无前,直接向岸上冲来。

    “不好,快去拦截!”有几个鞑子急忙跑到了小船上,没等他们划过去,明军的船头突然旗号变换,象征着登莱水师的旗号升到了桅杆上。

    船头的隔板撤下去,黑乎乎的炮口对准了码头,所有鞑子都吓傻了,他们瞪圆了眼睛,不知所措。

    火星闪动,一枚重重的炮弹飞出,正好落在了人群中间。

    十八磅的红衣大炮在海上或许不算什么,可是面对陆军,乃是杀戮神器,偏偏鞑子又站得极为密集。

    炮弹所过之处,一条狰狞的血胡同,无数鞑子在这一刻粉身碎骨,变成了满地的残肢碎屑,绝望的嚎叫声,让所有人都发麻。

    “开火!”

    甲板上的鲁密铳手端起了枪,射出致命的子弹,临近的鞑子像是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鲜血流入海水之中,大海都在变色。

    “射击,射击!杀光鞑子!”

    枪炮声音不断,鞑子顷刻之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两三百人丢开了性命,其中一半是被火炮轰碎了,连尸体都没有。

    “退,快退!”

    鞑子像是受惊的鸟兽,撒腿就跑,码头乱成了一团,不少鞑子被同伴踩在脚下,变成了一堆尸体,失去了声音。

    大船冲到海边,士兵们纷纷跳下船只,趟着齐腰深的冰凉海水,大步向前。明文远亲自带队,他不喜欢用火器,最信任的就是手里的大刀。

    他一口气砍了五个鞑子,明文远格外享受这种鲜血的刺激。

    “弟兄们,跟着我冲!”

    明军死死咬住了鞑子,在后面紧追不舍,不停有鞑子被斩杀。

    这时候被晕船折磨了好几天的于伟良也登上了陆地,双腿软的像是棉花,不过他浑身气势不弱,看明文远抢了先,顿时大呼小叫。

    “孩儿们,都快着点,不然连汤都没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银行争夺战

    西中岛上,西海岸有一处山坳,离着海岸近在咫尺。张恪就选在了这里落脚,扎下了一片帐篷,作为临时指挥所。

    搬到岛上的第三天,突然杜擎领着一个人急匆匆前来。此人见到张恪之后,离着老远,揉了揉眼睛,撒腿就跑了过来,和张恪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

    “我说恪哥,真是你啊,胆子也太大了吧!”

    来人正是乔福,很长一段时间,他都销声匿迹,默默无声,当然不是淡出了义州兵,而是另有安排。

    乔家兄弟作为张恪的铁杆心腹,他必须帮着规划好未来。乔桂性子质朴,一直主管新军训练,后勤军需,勤勤恳恳,做得相当不错。倒是乔福很有点小机灵,如果留在张恪身边,充其量能升到副总兵。

    就算是能破格得到总兵衔,也是个杂号总兵,无足轻重。因此张恪一狠心,直接把他送到了京城,去参加武举。

    这下子可把乔福坑苦了,武举主要考两项,先是策论,接着是马步弓箭,也就是实打实的功夫。

    乔福的功夫不差,一手箭术更是相当了得,可是唯独策论可难住了他,充其量认识几个字,距离写文章,差着十万八千里。

    张恪让邓文通帮忙,请来四位先生,辅导乔福一个人。武举的策论并不像四书五经那么难,只要文理通顺,尤其是字迹漂亮,就能通过。

    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乔福都在练字,毛笔写秃了一大堆。他算是明白了,轻轻的一支笔,竟然比起刀剑还要重。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乔福参加了天启二年的武举,竟然夺得了会试第一名。

    要知道武举没有殿试。会试第一就是武状元!

    而且天启听说乔福过去立过战功,亲自叫到金殿问话,竟然亲自加封副总兵之职。

    这就是武将和文官的不同,哪怕是考上了文状元,也只能授予从六品的翰林修撰,想要升官,一步步熬着吧!

    至于武将,有人赏识你,一两年之内,提升到一品总兵。一点难度没有。更何况乔福以往还有偌大的功劳,加上朝廷正在用人之际!

    当上了副总兵之后,他在京营盘桓了几个月,负责训练士兵,辽东战事紧张,又被派到了关外。

    几乎和于伟良同时,乔福领着三千人马从锦州出发,坐着大船赶到了长生岛战场,兄弟相见。格外的兴奋!

    “怎么样,听我的没错吧,不然哪有状元郎的威风!”张恪拍着乔福的后背笑道。

    乔福难得脸蛋通红,嗫嚅着说道:“还不是姐夫帮忙。给我找了好多几十篇考官的文章,还专门把有关军事的见解画了出来。到了考场上,我脑袋都空了,背什么就写什么。没想到还真的中了状元!”

    “哈哈哈,这就叫傻人有傻福!”张恪笑道:“状元郎,有没有心思大显身手啊?”

    “当然!”乔福拍着胸脯说道:“我过来就是打仗的。没想到比于伟良那家伙慢了一步,可恨,可恨!”

    “不要着急,长生岛这么大,于伟良一个人吞不下来,你马上领兵攻击南信口,切断鞑子向陆上的退路,来个瓮中捉鳖!”

    乔福来之前早就研究过地图,南信口距离长生岛最近处只有三百多米,是逃出长生岛的必经之路,只要卡主,岛上的鞑子就只有死路一条。

    “恪哥,你用兵还是这么狠辣,不过我喜欢!”

    乔福转身撒腿就跑,招呼江边的弟兄。

    “还是风风火火的,没有状元的样子!”张恪摇头苦笑。

    其实乔福当上了武状元,最大的好处就是日后可以调到山东,蓟镇,或者是宣府大同充任总兵。一个总兵不算什么,可是一个拥有张恪支持的总兵,那就全然不同了!

    男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想拥有更多,这就是一种毒药,却让人心甘情愿地无药可救……

    “杀啊,别放走了鞑子!”

    喊杀声惊天动地,士兵们疯狂的冲击,狭小的长生岛对鞑子来说极为不利,他们的战马骑兵根本展不开,加上缺少火炮反制,只能任由明军轰击。

    先是一顿大炮,打得鞑子抱头鼠窜,队形散乱,接着火铳手排着整齐的队伍,端着火铳,不紧不慢地射击。

    整齐的队伍,就像是一座泰山,压倒了头顶,把鞑子一点点碾碎。

    负责守卫长生岛的建奴头目是达尔泰,他是五大臣之一的扈尔汉的兄弟,作战勇敢,深得老奴的信任。

    达尔泰本以为长生岛处在海上,高枕无忧。当然他也知道明军有水师,可是这么多年,明军的水师毫无战绩。而且有包士卿在,明军要是动员水师,他也会提前知道。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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