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1879-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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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这里,约翰心中就不由得悲伤了起来:“难道前一世的宅男属性,在这一辈子依然要保持下去么?”
老亨特拉尔当然不知道约翰在胡思乱想什么,他的胡子抖动几下,沉声说道:“一个月时间,已经足够让你适应现在的生活了。不过作为一个男子汉,不能总是让自己呆在家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
“您是说……”
约翰闻言顿时一愣,对老亨特拉尔的话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随便你做什么!”
老亨特拉尔摸着自己修整的整整齐齐的小胡子,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你可以去逛街,去公园,去图书馆,去认识新朋友,也可以去学习骑马,学习射击,学习击剑,学习打网球……总之一句话,走出这个家门去!”
“是的,先生。”
愣了好一会儿,约翰木呆呆的点了点头,然后脸上的表情才像刚刚吃了一个坏了的酸梅一样,渐渐变得古怪了起来。老亨特拉尔果然不愧是彪悍的德意志后裔,自己这辈子的生理年龄才刚刚十一岁啊,竟然连玩枪这种事儿都可以鼓励着去干了……
……
周日一大早,约翰不等别人来叫就已经起床了。
自从来了纽约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不等别人催促就起来。要知道,在这个没有暖气和空调的冬天里,晚上脱了衣服进被窝至少要缩成一团十分钟,每天早上出被窝穿衣服更是如同上刑一样!
没有哪里比冬日清晨的被窝更让人留恋了。
不过今天,约翰第一次觉得从被窝里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原因就在于昨天晚上老亨特拉尔给他提出的那个要求,虽然最开始约翰是有些郁闷,想不出自己想去干点儿什么,但是一个晚上之后他突然想开了。这个时代虽然落后,但是有很多东西对他来说也是极具吸引力的,比如说老亨特拉尔所说的骑马、射击之类的,干嘛不去尝试一下?
想他前世一个小小的穷医生,想玩这些东西还玩不起呢!
抱着这种**丝心态,约翰早上兴冲冲的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和管家先生打听一下可以去哪里玩一下枪。男人确实没有几个会对枪不感兴趣的,尤其是当约翰想到现在的枪都是绝对的老古董,放在后世说不定能卖上万美元,这种兴奋就是其他人所无法理解的。
不过下楼了之后约翰才知道,他今天起得早,老亨特拉尔起得更早!而且天不亮就坐着马车出门了,听汉斯的意思是有生意的事情需要过河去,晚上才能回来。
约翰也不在意,连忙向汉斯提出昨天晚上就想好了的要求:“埃尔伯先生,我今天想找个地方学习一下用枪,请问曼哈顿有射击俱乐部之类的地方吗?”
“有倒是有,但是……”
管家先生犹豫了一下,一脸歉意的摇了摇头道:“非常抱歉,但是我恐怕您今天是没有办法出去了。”
“啊,为什么?”
约翰闻言微微一怔,昨天老亨特拉尔就是当着汉斯说的那番话,难道他没有听清楚不成?
没有看到约翰脸上的失望,汉斯点头说道:“先生,因为今天家里要安装电话,所以我无法带您去射击俱乐部,要不下个周末如何?”
“电话?”
听到这个单词后约翰心中一惊,不由得讶声问道:“今年竟然已经有电话……呃,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已经可以安装电话了吗?”
“是的先生!”
汉斯有些兴奋的说道:“您也知道电话吗?斯通先生家里已经装上了,说非常方便,强烈建议亨特拉尔先生也尝试一下这种新事物,所以我就去找了贝尔电话公司的人申请了一部。和他们约定了十点钟,所以我今天恐怕就没时间陪您出去了。”
“哦,我明白了。”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约翰的目光频繁闪动了几次之后,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的话那我也不出去了,咱们好好看一看这所谓的电话是个什么模样。”
第二十六章 拒绝()
世界上最早的电话公司和电话并没有让约翰失望。
几个人忙碌了好一阵子之后,亨特拉尔家的房子外面多出了一根丑陋的电话线,客厅里多了一部同样丑陋的方盒子。
“这就是电话机?”
等所有的工作完成了之后,约翰俯身细细的打量着这个盒子,饶有兴趣的问道:“那它怎么工作?嗯,我的意思是它怎么才能和别人通话?”
“先生,请允许我为您示范一下。”
贝尔电话公司的员工并没有因为约翰的年龄小而怠慢,很是恭敬的说道。在得到了约翰的允许之后,他连通了公司本部的电话,然后示意约翰上前来尝试。
方盒子上只有一个像喇叭口一样的东西,既是听声音的地方,又是说话的地方,约翰先把耳朵凑了过去,很快就听到了一个夹杂着噪音的人声:“您好先生,这里是贝尔电话公司……”
“很奇妙的发明!”
挂掉了电话之后,约翰微微的眯起眼睛,含笑说了一句。
“是的,先生。”
点了点头,贝尔电话公司的员工明显很是自豪的说道:“贝尔公司的创始人贝尔先生四年前创造了这个可以载入历史的发明,远比电报要先进得多!现在纽约城已经有越来越多像您这样的绅士开始安装电话,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您就可以体会到它的方便之处了。”
“呵呵,希望如此。”
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约翰盯着这台笨重的电话开始习惯性的发呆了。
在他的记忆中,根本就找不到一丝这种电话的影子。而且通过刚才的试用之后他发现,这玩意儿用起来极不方便。只有一个喇叭似的东西,听是他说也是他,刚用嘴说完就必须马上把耳朵凑上去,否则就会错过对方说的话。因为不熟练的缘故,刚才约翰就闹出了用嘴巴去听,用耳朵去说的笑话。
“总之一句话,这东西真正普及还早。”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约翰给电话这种新玩意儿下了一个结论。技术上面的东西暂且不说,就是这一年几十美元的租金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承受的。
不过……
就在汉斯客客气气送贝尔电话公司员工出门的时候,约翰坐在沙发上琢磨了起来:“虽然电话机不行,不过这个行业可是大有前途,有没有机会在电话上面搞出点儿什么来呢?”
作为一个后世来人,约翰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清楚这东西的威力!
有一点那个员工说对了,电话确实是可以载入历史的发明,或者说他还是低估了它出现的意义,后世当电话普及了之后,可以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交流方式!
所以今天见到这东西后的第一时间,约翰就考虑起了从中捞好处的可能性。
当然,难度非常大。
别看他有着比现在领先一百多年的见识,但是真正有价值的除了医学领域的知识之外,几乎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常识。改良电话机这种工作,不但需要相关的理论基础,还需要有很强的动手能力以及发明创造能力,这对约翰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前世他是一名医师,物理学知识仅仅来自于初中、高中以及大学里的医用物理学,全都是理论性的东西,基本上都是用不上的。
前面他之所以能够做出电灯和电池,全都是因为曾经在高中做过罢了。
“可惜啊,可惜!”
眼见着一块大肥肉吃不到,约翰自然有些不太甘心。
“实在不行就走迂回路线好了。”
想了一会儿没有头绪之后,约翰苦恼的摇了摇头,暗暗的琢磨道:“等以后有机会了就把这个公司给收购了,然后把听筒和话筒分开、拨号键盘之类的创意说出来,让他们自己研究就是了……唔,或者也可以考虑一下无线电,那玩意儿的价值短时间内应该不比电话小,只不过……唉!”
想到最后的时候,约翰忍不住慨然长叹了起来。
前世他的哥哥就是个无线电爱好者,自己从无到有组装一台无线电跟玩儿似的,不知道多少次想拉着弟弟入伙,可以约翰始终没有半分兴趣。可以说,他人生中对物理和机械的所有热情,都在高中阶段的兴趣小组中消耗光了。
“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
很快,约翰就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让他头疼的问题。
重生后约翰就一直认为,自己脑袋里那些记忆中最具价值的不是具体的科学理论,而是对未来的把握,知道科学发现在将来具有多大的价值。而且一百多年的时间差,他知道的好东西太多了,不可能一一的下功夫去研究琢磨。而且想要得到一项发明的方式有很多,可以纠集一群科学家去研发,也可以把委托别人开发,甚至可以等到出现后去收购专利,何必非要自己去浪费脑细胞?
想清楚了这一点,生性豁达的他自然就把刚才的烦恼扔到了一边,转而重新琢磨起了去玩枪的事情。安装电话比汉斯预想的时间短得多,现在不过刚刚十一点钟,离天黑还有不少时间呢。
不过正当约翰想要去找汉斯的时候,管家先生却拿着一封信匆匆的走了进来:“先生,这是约书亚·斯通先生给您的信!”
“哦?”
听到约书亚的名字约翰心中一动,连忙接过来把信拆开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约翰的脸色迅速的沉了下去。
“啪!”
看完了信中的最后一句话之后,约翰用力的把信纸拍在了桌子上,表情很是愤怒的骂了一句:“该死!这个不守信用的家伙!”
“先生,发生什么事情了嘛?”
汉斯被约翰的突然爆发吓了一跳,连忙上前小心的问道。
“哦,没事儿。”
回过神来的约翰深吸一口气,摆了摆手苦笑道:“你忙你的去吧,另外帮我通知一下厨师,中午我想吃煎羊排和胡萝卜汤。”
“好的,先生。”
迟疑了一下,汉斯把到了嘴边的话压下去,转身离开了。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之后他也看明白了,这位小亨特拉尔先生远比他的外表成熟得多,把他当一个少年看待是肯定不行的,还是小心伺候为妙。
汉斯离开了之后,约翰的目光再次放在了约书亚寄来的这封信上面。
爱迪生拒绝付两万美元购买竹丝灯泡的专利!
事实上爱迪生也不是拒绝了购买,只是不同意两万美元这个价格而已,但是他给出的数字别说约翰不可能同意,就连约书亚也在信中表达了愤慨之意,用十分文雅的伦敦腔调好好的骂了爱迪生一通。
三千美元,打发叫花子呢?
事实上,两万美元这个价格可是爱迪生自己提出来的,约翰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在历史上这本来就是爱迪生发现的,而且前世的约翰在小学阶段曾经很崇拜这位发明家的话,他根本就不可能答应这个价格!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灯泡,后世哪个人不明白它的价值?
而且别忘了,虽然爱迪生将来注定会找到竹丝这种材料,但是在那之前他还要做多少次实验?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两万美元,其实真的很划算啊。
所以……
“真当我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啊?”
越想心里越不舒服,约翰下意识的一用力,手中的信纸瞬间被握成了一团,然后被随手扔在了桌子上,默然想道:“原本还曾经怀疑过爱迪生忽悠特斯拉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是没错了。既然如此的话,亲爱的爱迪生先生,以后咱们之间也只能是公事公办了……”
第二十七章 艺术爱好()
在给约书亚写了一封长信之后,约翰把专利全权交给他处理去了。
三千美元他是肯定不会卖的。
约翰还算了解这段电灯的历史,知道在钨丝灯泡发现之前爱迪生一直都是用竹丝,而后世真正普及的钨丝灯恐怕要等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也就是说,除非历史发生大跨度的改变,否则凭借着竹丝的超级耐久度,以及约翰在灯泡基座和灯泡形状等方面的创造性,就算爱迪生不买也多的是人要。
这个世界上能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发明灯泡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能看出电灯辉煌未来的人肯定是不会少的。
至于说约书亚的某些担心,约翰也没有在意。
现在的爱迪生还不是几十年后的大人物,在他与摩根勾搭起来创办通用电气之前,约翰不认为他有什么别的能耐来对付自己。而且别忘了,现在是19世纪,是1880年!这个时代的纽约市虽然充满了黑暗与腐败,爱尔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