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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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以前的这一段时间,也可以不计算在法定时间之内。法官还可以因某种客观原因决定延期,在这种客观原因消失以后再继续计算时间。
我后来了解,在1998年6月4日,美国司法部根据美中司法协助协议,向中国的司法部提出了帮助调查和起诉王诚勇和傅行琪的请求,请中国的司法部帮助调查一些美方不了解的情况。于是本案的承办法官白茨在1998年9月16日发布令状,决定从当日起到中国政府对美国官方的请求做出最后的答复之日止,如果中国政府没有答复则在美国官方请求提出后满一年,这段时间不计算在联邦迅速审判法规定的时间内。我不知道中国政府是否答复了美方的问题,或者何时答复的,但在9月28 日的庭前会议上,由于律师的休假就将开庭的日期订在了四个月以后,可以看出,美国法院对联邦迅速审判法的执行是很不严格的,或许还有什么有意推延审判的其他原因。
案件的拖延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但对律师来说,却提供了充裕的准备时间。案件审理的进展,史密斯都及时地告诉了我。但他对案件的准备如何我却一无所知。几个月来,我把侦探获得的情况都及时地转给了他,并且一直对国内证人到美国出庭作证的事与史密斯联系,希望尽早做出安排,因为办理护照、申请签证都需要一些时间,必须尽早着手。史密斯说,这些证人都很重要。不过在邀请他们以前他想先与他们通个电话。我立即与四川的医生打了招呼,并且告诉了史密斯四川医生的联系方法。结果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音讯,可能是与妻子度假去了。对史密斯的开庭准备工作我很没底,很担心。
“准备好了吗?”
圣诞节快到了。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访问交流的美国律师詹姆斯。菲根(我们叫他吉姆)要回国过圣诞和新年了。我向他简单介绍了案情,请他在圣诞和新年之间找一下史密斯,了解他的开庭准备情况,如果需要,给他一些帮助。我把这一意图传真告诉了史密斯。
12月29日,吉姆传来的消息令我十分诧异。吉姆和他的合伙人托尼会见了史密斯,在接触中他们得知史密斯对此案的准备很不充分,几乎什么都没有做。应当做的调查没有做,应当提的动议没有提,一些关键的辩护论点,比如关于圈套的问题也没有来得及研究。关键的证人保罗不打算出庭,——这个情况早就从侦探那里知道了,而检方显然也不打算传唤他出庭,奇怪的是史密斯也不打算传唤他。总之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再做,好像万事俱备,就等待着开庭了。他们向史密斯提了一些建议,史密斯却无心采纳。同时他们觉得史密斯很难接触,也很难合作,无法帮助他。他们希望我能尽快去美国,解决这些问题。
新年后一上班,就收到了史密斯的传真和电子邮件,说吉姆和托尼找过他,提出了一些动议建议。但因为动议期限已过,不能再提什么动议了,而且他也不同意这些动议的观点。有些意见他准备在开庭交叉质证或最后陈述的时候再提。
看来我不得不在开庭前尽早去一趟美国了。否则临到开庭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要杀圣诞老人?”
我1月7日晚上到纽约,8日下午与吉姆和托尼一起去见史密斯。会见时的气氛像面的天气一样,风雨雪交加,紧张、冰冷而阴暗。分歧仍然在现在是否要再提动议,要不要传唤证人保罗等等问题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吉姆和托尼认为,根本不存在动议已过时限的问题。虽然法官给了期限,但并不等于说过了期就不能再提了。应该在开庭以前把能提的,该提的动议提完。把案子交给法官比交给陪审团保险。即使法官不接受也没有什么害处,至少可以使法官对我方的意见有所了解,将来可以有针对性地指示陪审团。如果法官安排听证,通过听证程序还可以了解更多的检方的证据。必须要求保罗出庭,检方不传唤我们要传唤。他是本案最关键的人物,他出庭才能在法庭上揭露他,揭露整个阴谋。
史密斯则认为,动议分为庭前的动议和庭审中的动议,有些动议不宜在开庭前提。他还认为,保罗不出庭更好,我们可以向陪审团说,你们看,保罗他心虚,陷害了别人,连出庭作证都不敢。陪审团自然会同情被告。
看得出这些意见他们上次已经争论过了,这次只是重申各自的立场,各持己见。
史密斯自称作了11年的刑事诉讼,而吉姆是退休的前联邦检察官,他在检察官职位上干了21年。他们的意见到底谁对呢?我感到困惑。吉姆向我分析说,史密斯之所以坚持这样,一是他没有经验,不知道该怎样提和什么时候提动议;二是他太懒,工作不尽心;三是他怕临开庭前提动议会引起法官的反感,得罪了法官。
吉姆和托尼为了证明他们的正确,带我到了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说是请教一位高手。据托尼说,这家事务所是纽约和新泽西一带专门为黑手党提供法律帮助的两家事务所之一。甭看事务所的规模不大,老板麦克很有钱。说起黑手党,我马上联想起了电影《教父》。托尼说他们并不像电影所表现的那样,律师也是黑手党的成员。他们从不参与黑手党的活动,只是在黑手党成员遇到了麻烦的时候才出面给予他们法律帮助。他们与检察官打交道很有经验。
这家事务所并不象美国的许多事务所办公室在摩天大楼里,而是在新泽西的一个小镇,一栋深蓝色外墙,白色门窗,古旧又很普通的别墅里。老板的办公室并不大,但很气派。墙壁除了门和窗户以外都是顶天落地的橡木书架,摆满了法律书籍。坐在宽大写字台后面的是一位七十岁左右的老者。他红光满面,一头银发,仪表堂堂,不象在美国电影电视剧里年轻少壮,风流倜傥的律师,倒像坐在法台上满腹经纶的法官。
托尼说明来意,吉姆简单介绍了案情。麦克听完介绍,站起身,用缓慢的语调说,“我已经老了,不象年轻的时候那么好奇,那么容易冲动。不过今天你们介绍的这个案子,却焕发了我的童心。”话题一转他又说,“我不但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戏剧性,我还奇怪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存在到今天,它早就应当被撤消了。”接着他用笔在一张纸的下方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又在圆圈的上面画了五个炸弹。他将不同动议的理由用简单的几个字分别写在炸弹里面,边写边讲述他的理由。在最后的一个炸弹里,他写了“Santa Claus(圣诞老人)”。他说,这个案子有点像天方夜谭,就像说要杀圣诞老人一样的不可实施。这个案子无论如何应当被撤消。
“我要换律师!”
1月9 日,天色阴沉,大雪飞扬。托尼开车带我去奥提斯菲尔的联邦监狱(FCI)。因为天气恶劣,托尼又不熟悉路,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到。
托尼不是王诚勇的律师,按照职业道德,未经有关律师的允许不能见别的律师的当事人,所以他只能等在外面。
与王诚勇的这次见面,我们交换了一些案件进展情况,但主要还是围绕换律师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对史密斯不满意。”他说。
“主要是因为什么呢?”
“他对案子不上心。很多应当做的工作他没有做。比如说关于四川华西的证人,我坚持传唤他们出庭作证,我向史密斯提过好多次,他就是不安排。最近我特意写信正式向他提出,目的就是为了留下证据,如果他仍然不采纳,我可以在上诉时提出,律师没有传唤重要的证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上诉理由。”
“上次你不是说他来了很多次,比别人的律师更尽心吗?”
“他来的次数是不少,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屁股没坐热就走了。你知道吗,他是按小时取费的,来一趟就是四五个小时,汽油钱也可以报销。而且他态度很粗暴,没有耐心。他的翻译沙小姐也说他脾气不好。因为是政府的律师不用花钱,我只好忍着。”
“你认为是因为他的水平问题、经验问题,还是什么别的问题。比如太忙?”
“我也说不好。沙翻译说他没有经验,说他以前只是办州法院的案子,这是他第一次办联邦法院的案子。忙,也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但是他的脾气我实在受不了。我们经常吵架。”
“在什么问题上?”
“很多,都很具体。总之我的意见他根本听不进去,甚至听都没有耐心听。比如说我要求在法庭上自辩,他开始不同意。后来说考虑考虑,一直没有下文。我写了厚厚的法律意见,包括案件事实、我的自辩意见和在法庭上回答律师和检察官提问的应答说法。我还花钱在狱里请人逐句逐段地翻译成英文,给他以后也没有下文。我怀疑他根本就没看。”
“那你想怎么办?”
“没办法。说实在的,我一直都想换律师,就是因为付不起钱而作罢。沙翻译曾经两次背着他劝我换律师,并且推荐了一位律师,说他很有名,而且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说保证能赢。我还没有明确表态。”
“钱的确重要,也许现在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先把钱的问题放在一边,在目前很快就要开庭的情况下,你还想换律师吗?”
“如果钱的问题能解决,我宁肯推迟开庭,再多坐两三个月的牢,也要换。”
“你自己对这件事的感觉和意见是最重要的,你要慎重考虑,不忙作决定。我也要再考虑考虑,还要看能不能搞到钱。我过两天再来见你。”
在回去的路上,我反复地考虑着这个问题。无论从情绪上还是从理智上考虑都应当换掉这个律师。因为已经有很多事实证明史密斯作得很不够。在准备工作不充分的情况下依赖于开庭,依赖于陪审团,风险很大。更重要的是他的个性,他拒绝接受别人的意见,所以又很难改变他、帮助他。新的律师人选没有问题,而且他们已经进入了情况,与他们的交流很容易。——他们就是吉姆和托尼。最重要的就是王诚勇本人对此持相当肯定和积极的态度。他与史密斯打了将近一年的交道,在紧要关头他仍毫不犹豫地主张换律师,说明他对律师不是一般的不满意。但眼看还有二十天就要开庭了。虽说换律师和延期审理都是被告的权利,但在技术上是否行得通,会不会换不成,如果提了出来又换不成,刺激了史密斯,必然会影响后面的开庭。如果决定换,能不能顺利交接?不能又怎么办?而最最重要的就是钱,甚至比王诚勇本人的意见、感受、要求更重要。
回到托尼家,我们和吉姆一起对本案的各项费用作了一个预算,办案经费加上付律师的报酬最低四万美元。——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
两天以后,在FCI的同一间会见室我对王诚勇说,“对不起,我没有找到钱,你现在没有条件换律师。你必须继续与史密斯合作下去,我也是。”
他无可奈何,“——好吧。我想看一下根据录音录像翻译整理的最后文本,是中英文对照的。我向史密斯要了几次,他都说他比我更需要,一直没有给我。请你告诉他,让他尽快给我送来。你也可以向他要一套。另外,我的意见书希望你也看一看,最好让傅行琪也看一下。”
我给史密斯打电话,希望得到这些材料。史密斯说,我这几天没时间,过几天吧。我说我不能多呆,要回去了。他说我给你寄去。我无话可说。
第二被告傅行琪第二天傍晚,我来到傅行琪的洗衣店。送我来的托尼在停得远远的车里等着我。美国律师真守规矩,别人的当事人不能接触,就果真要退避三舍。
洗衣店并不临大街,街上见不到行人,不远处有一座公路桥,位置好像有点偏僻。窗户里面灯火通明。从玻璃上贴着的营业时间知道洗衣店从早上7点开门,到晚上10点关门。进门一看,嘿,生意还真不错,一些人在各自忙碌着。傅行琪穿插于其中,显得更忙。见我来了,打了个招呼就又照应客人去了。我环顾着四周。——没想到他的洗衣店规模还不小,洗衣机、烘干机一排排共有七八十台。这是一个自助洗衣店,往机器里塞钱就可以使用这里的机器。
“对不起,这会儿是最忙的时间,我只能边工作边跟你聊。”
“没关系,你尽管照顾客人。我刚进来的时候还觉得这个地方位置有点偏,没想到生意这么好。”
“恐怕你没有看见马路对面的那一片公寓楼。”
“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我太太上午中午,我下午晚上。我们也收活,替别人洗,干洗、湿洗、熨烫,还要送活儿。忙不过来,雇了一个人。以前是老王(王诚勇的朋友都这么称呼他),再以前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