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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铁血铸新明-第2部分

小说: 铁血铸新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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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明,怎么样?应该没事吧?”与张云和余佑汉的真正关心相比,叶少辉的话里首先就透出几分虚伪。

    “什么叫应该没事,难道要直接死了才有事吗?”这个王八蛋,明显是想推卸责任的节奏啊!既然如此,自己也不必跟他客气。

    “误会,愚兄不是这个意思。”叶绍辉脸色略显尴尬,好在他也习惯原来秦浩明说话的风格,加上目前确实不宜刺激他,故此有所隐忍。

    示意旁边的余佑汉扶自己坐起来,秦浩明软绵绵的靠着枕头。虽然身体不至于虚弱成这个样子,但做戏要做全套的道理他自然清楚。

    “叶兄,秦、叶两家交好多年,汝父和吾父同朝为官且是同年,遂有我和梅妹的姻缘。

    然秦家自从吾父走后,家道中落至今,而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所以婚姻绝不仅仅是我和梅妹两个人之间的事,更是关系到两个家庭或家族。现秦、叶两家门不当户不对……”

    说道这里,秦浩明故意用力喘气,眼光的余角却在观察叶绍辉的反应。后者似有愧色,低垂着头不知作何感想。

    张云看见他辛苦的样子,眼里噙着泪,叫他休息好以后再说。也就是在此刻,秦浩明真正从内心接受这个便宜弟弟,在今后荆棘的道路上相互支持,一路走下去。

    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秦浩明继续软绵绵的说道;“现秦、叶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吾又没有能力振兴秦家,梅妹也瞧不起我,这些我都知道。

    秦某虽无能,但也还是想找一个和我心心相知的女子为眷。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梅妹的心既然不在我身上,若强行捆绑在一起,反而毁掉她的终生幸福。

    况且家中困苦不堪,三餐无以为继,料来这样的生活,她是一日也过不惯。”

    秦浩明讲得凄凉悲苦,叶绍辉听得也有些动情。

    “临浦人文荟萃、名贤辈出,儒风之盛,素冠江南。

    而浩明的才情学识在我们临浦都是个中翘楚,欠缺的只是时间而已,他日中举甚至进士,封侯拜相家财万贯,皆是可能。

    故不可妄自菲薄,失去进取之心。然梅儿毕竟岁数已长,如浩明所说,她自小锦衣玉食,没有受过苦,估计耐不住清贫日子。

    如果浩明有心,叶家愿意资助两百两纹银完成学业,你看如何?”

    叶家并不缺钱财,这是原本叶绍辉的筹码之一,可惜话还没说完,秦浩明这个书呆子却撞柱自杀,现在有机会,叶绍辉自是旧事重提。

    尼玛的,感情自己白白煽情半天,这小子不地道啊!

    秦浩明嘴边略过一丝讥讽,双眼抬都不抬冷笑道:“叶家好大的手笔,好大的气魄,梅妹的自由居然价值两百纹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长知识啊!”

    同时脑海却自动地浮现出一个长发飘飘,淡眉如秋水,白衣玉肌伴轻风的娇美女子。

    秦浩明知道这就是梅妹的影象,看来原来的书呆子对她多有暗恋,无奈自身迂腐木讷,不解风情,难搏佳人一笑,甚至遭到嫌弃,有缘无份呐!

    “不然浩明是何意思?”叶绍辉对秦浩明的冷嘲热讽没有半分动怒,只是心中暗自奇怪,这个书呆子对小妹还真是在意,可惜。

    “国难思良将,家贫思贤妻。待有家财万贯时,娶妻何用?

    梅妹既然不能与吾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秦某自不会执着于一女子,所以请叶兄放心。

    但不知道叶兄是否知道,家父当时给的聘金可是三百两纹银,现在听叶兄说这两百纹银怎么好像在赏赐与我,作何解?”

    尼玛的,真当我还是原来那个书呆子不成,没有一点诚心,嘴上还说得漂亮,明显欺负老实人嘛!至于对书呆子暗恋的什么梅妹,秦浩明只有说声对不起。是你的就是你的,强求也没有用,想想后世马表就明白。

    正所谓“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能跟你吃苦共患难的才是真爱啊!其它,浮云尔,大丈夫何患无妻!

    叶绍辉心里越发觉得很奇怪,总觉得秦浩明有些不同,具体的一时半会又说不出来。

    “这个愚兄真不知晓,却是不知浩明有何条件,不妨提出来?以你我之间的关系没有什么是不可谈的吗?”

    叶绍辉睁着眼睛说瞎话,犹自装模作样你我兄弟相交莫逆的表现,让秦浩明看了腻味。

    索性闭上眼睛,不想看见他令人作呕的嘴脸,秦浩明语气冰冷不容拒绝的说道:

    “除了先父的聘银,另送三百两的悔婚银,什么时候送到,立马解除婚约。

    不过最好是在我死之前,这样你们叶家还有口碑声誉,不至于背上悔婚逼死人的罪名。今后秦某的生死、荣华与叶家再无任何瓜葛。”

    说完一脸的决然,好像看透生死,无悲无喜无欲无求。

    “哥,不值得!”

    “浩明,切莫再做傻事!”

    表演的最高境界就是连身边最亲的人都要骗过,来自后世的秦浩明无疑比眼前惺惺作态的叶家公子更有天赋,或者说有更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愚兄明日就命人送来,浩明请好好休息,告辞!”

    叶绍辉看见秦浩明因失血过多略显苍白的双脸,躺在破床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也怕夜长梦多再生变故,赶紧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望着躺在床上不知是醒还是睡着的秦浩明,余佑汉拉拉张云的衣袖,两人悄悄的退出房间。

    “这段时间你我轮流跟着浩明,想办法开导他,我看他已有去意,万万不可大意。今晚你看紧点,我回去交代一下,半夜过来交接班,先挺过这段时间再说。”

    余佑汉一脸严肃,双眉紧蹙,足以说明事情的严重性。

第3章 文武双全()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张云一脸坚毅的点点头,眼前的男子跟他亦师亦友,他的拳脚功夫都是跟余佑汉学习,故此对余佑汉的话深信不疑。

    “佑汉哥请放心,张云明白轻重。等福伯回来劝劝他,要是不行,把他手脚绑起来再说。”

    声音虽小,一墙之隔的秦浩明却听了个真真切切。

    过了,自己的一番表演再加上这书呆子过去的刚烈倔强性格,让周边熟悉他的人信以为真,估计这也是叶绍辉答应得如此干脆的原因之一吧!

    秦浩明内心感谢余佑汉和张云的拳拳维护之心,不过他目前没有心情考虑其他的事情,刚刚穿越过来就碰见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思路尚需好好梳理一番。

    他可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伟人,不然上天怎么不安排其他人穿越,唯独是他呢?

    现在是崇祯十一年,又有谁知道大明的江山要亡在满清鞑子之手呢?但是他知道,这就是他认为自己是伟人的原因,这么一想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有几百俩纹银作基础,如果好生筹谋一番,这辈子估计衣食无忧是没有问题的,可问题是我秦浩明是混吃等死的人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要不定一个小目标,例如先赚一个亿?

    可是想想只有区区几百俩纹银,一无人脉二无资源三无经验,典型的三无人员,谈其容易?想帮助秦淮八艳任何一位赎身都难,待等到目标实现,估计大明早就沦陷了吧!

    要不先进入朝廷中枢,把控朝政大权?好像不比赚一个亿容易耶?不可行!

    要不自己扯旗造反?可是这和李自成、张献忠或者满清鞑子有何区别?哦,区别只是杀汉人多少而已,更是扯淡啊,决不可为!

    要不先睡觉?这个倒非常现实,可行!先为之!

    秦浩明后世受到的特种训练立马发挥作用,鼾声微起,明日之事明日再说。

    有据可查,中国最早出现三班倒的时间是崇祯年,由余佑汉、张云、福伯(具体名字待考)三位义士守护生员秦浩明所创,早于世界其他国家两百多年。

    太阳初升,红光一点一点吞噬黑暗,天渐渐亮堂起来。村里鸡鸣狗叫,农人早起劳作,几许炊烟缭绕,在这乱世来临之际难得可贵。

    与三位义士不同,秦浩明可是没心没肺睡了整整十几个小时,实在是穿越先后没有停歇过,累坏了。

    不得不说,年轻就是好。十九岁的身体正是人生开始旺盛的时候,经过一晚的休息,秦浩明觉得精神好多了。

    对这幅躯体他还是相当满意,作为秦家的长子从小不愁吃穿,之后虽说生活艰难些,但是在福伯和张云的特意照顾下,没有什么营养不良之说。

    秦浩明觉得身体灵敏度和柔韧度犹胜之前的自己,毕竟原来的身体有许多旧伤暗疾存在。

    他相信只要好好训练,以现在身体状态可以肯定的是,今后每年都会呈爆发式增长,这是令他非常开心的事情,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最主要的是他觉得卖相不错啊,完全符合帅哥的标准,怎么会遭遇叶家小姐悔婚呢?难道是性格的缘故不成?

    这明明就是一个浊世大才子的表现啊!比自己原来五大三粗的相貌好多了,难道叶家小姐爱型男?

    摇摇头,秦浩明决定不管他,还是好好锻炼身体才是正理。

    昨日失血过多,不适合剧烈运动。秦浩明只是缓缓地打了一遍太极,饶是如此,脑海里还是有阵阵晕眩的感觉。无奈的苦笑一声,欲速则不达啊!

    “少爷,这是红糖水炖鸡蛋,最是补血,喝了吧!”

    看见秦浩明停下来,福伯端了一碗早就准备好的鸡蛋糖水对他说道。

    无声的叹了口气,望着老人家苍白的鬓发,乌黑的眼圈,想到秦家落魄近十年的时间里,福伯始终不离不弃照顾他心中的少主,这份情谊和忠诚是多么的难得可贵,纵使家人也未必做得到啊!

    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看上去既仿似六十多岁,可以想象这些年的操劳和忧虑。

    “谢谢福伯,这些年辛苦您老了,浩明一定振作起来,让您老人家安享晚年。”

    秦浩明接过糖水一饮而尽,面上露出福伯诧异的坚毅果断,这是只有在老爷身上才看得见的情景。

    一瞬间,老人家眼眶微润,少主终于长大成人了。

    同样顶着大眼圈的余佑汉和张云相继起来,看见秦浩明和福伯笑颜相谈,哪有半分要死要活的颓废模样?

    两人面面相觑,难道真的撞开窍不成?

    “来听听,别傻愣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决定把家修葺一番,不然这雨日里,根本没有办法住人。福伯负责采买砖瓦联系匠人,小云把东西清理一下,佑汉陪我等叶家送钱过来。”

    秦浩明不管两人的讶然,自顾安排三人工作,井井有序,无丝毫滞涩。

    “大善。”张云终究是少年心性,闻言顿时欢呼雀跃高兴不已。福伯也是满脸笑颜,积极离去准备材料采买。

    只有余佑汉年长一些,感觉到好友些许不同,但毕竟是往“好”的方面发展,还当真是以为开窍,只有替他高兴不已。

    “大梦方觉醒,平生我自知。予我三千刃,定斩九重天。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

    练武不成,秦浩明兴致勃勃自吟自写,半阙咏志诗自然而然的浮现在脑海当中,一蹴而就。

    诗词是秦浩明临时创作应景而写,暂且不说好坏。但是这手书法却让他自己吓了一跳,虽然是由他亲手书写而成。

    只见此作有放达洒脱之貌,法度森严入神,有董其昌书法柔遒之妙,笔法干净利落,无拖泥带水之弊,其中锋用笔,一顿一挫,能取能舍,并用笔多取缓势。

    但筋骨内含,其笔法有绵里裹针之妙,实乃佳作。

    “这是我写的吗?”秦浩明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喃喃自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是后世的大学生,但毛笔字只是作为兴趣爱好学习。秦浩明知道自己水平有几斤几两,断无可能写出如此境界。毫不夸张地说,这要放到后世,绝对是书法家的大咖啊!

    这个时代,字是一个重要标志,识人往往听其名,听其名后先观其文,观文后则观其字,字若不好,则效果大打折扣,故所谓字如其人。

    既然自己原先没有这个水平,那么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书呆子的功劳,随及还有什么经史子集、四书五经等等浮现在脑海中。

    秦浩明也被书呆子所学之丰富暗自心惊,概因其所学颇杂,天文地理、河漕、海运、兵农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

    看来这个秀才的案首绝对是真材实料,没有半分水分。

    想想也可以理解,一个县生员名额有定数,县学二十人。

    如果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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