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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部分

贞观唐钱-第494部分

小说: 贞观唐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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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女就会被房仁裕等人羞辱致死。

    钱欢与李崇义还在交流,李崇义的腿一直搭在司元明的肩膀上,没有拿下来的意思。

    今日两人来此就是为了羞辱司元明,让他知道,不要以为身后有一个齐国公便没人敢动他。两人在谈话间提到了周兴这个人,但两人又对此人一无所知,这时候司元明开口了。

    “钱候,李候,周兴此人是当今陛下手下的一名酷吏,手段极其残忍残暴,入他手之人无罪也会被折磨的认罪,签字画押之后就会被斩首示众。今日司元明栽倒两位侯爷手中,任凭处置,但如果给司元明一个机会,小人愿为两位侯爷做马前卒。”

    司元明怂了,他担心会被送入周兴的手中,他担心自己死后妻女受人侮辱,他惧怕了。

    钱欢与李崇义也是微微皱眉,这么一个怂货是如何让李泰等人束手无策,钱欢与李崇义忽略了一个问题,不论李泰李恪长孙冲三人如何强大,长孙无忌毕竟是他们的舅舅和父亲,他们不会对长孙无忌出手,但钱欢和李崇义会,而且已经出言讥讽了不是一次两次。

    别人会忌惮齐国公的实力,但两人不会,就是今日他们再此杀了司元明,结果也是杀了就杀了,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长孙无忌也不会因为他一个上洲刺史再次与钱欢,河间王府翻脸。

    听到司元明的服从,李崇义对钱欢摇了摇头,而钱欢却也摇头。

    “崇义啊,这世界上如果只有清官与好人是无法维持的,司元明这种人还有一些利用价值,重要的是如何控制他,可偏偏咱们有办法控制,别忘了,咱们的花儿手中可是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蛊虫便是最好的东西,嘴上说服从无用,司元明你可懂?”

    司元明咬紧牙关。

    “懂,下官愿意吞下蛊虫,当初商盟损失的钱财的确是下官所为,但钱财却未曾落入下官的手中,全部分发百姓,下官想借此收拢百姓民心与王家抗衡,将王家手中的土地与商铺交出还给百姓。”

    钱欢冷冷一笑。

    “给谁本候不管,三日后一百万贯送入本候手中,另外太原生意一个月之内如果未能正常营业,你也会死。”

    钱欢与李崇义离开,但两人内心的想法可没有这么简单,司元明或许不一定死,但是如果他死在了他人的手中,钱欢也不会感觉心疼。

    这个家伙没有表面那么简单,钱欢很想要这个人,送去给李承乾,李承乾身旁不在需要忠臣,需要的便是这种奸臣,一个忠心于李承乾的奸臣。

第七百七十一章 过金州() 
    休息一夜,次日清晨,钱欢与李崇义换上紫色官服带人前往王家。

    时间不是很多,他们二人必须尽快解决太原的事情,前往岳州。现在的李二越来越粘人了,他这一行把长乐和清河都兕子等人都带去了岳州,但总感觉缺了钱欢却少了一些生活中的乐趣,别看这小子三十好几了,但在李二眼中与当年那个十三岁懵懵懂懂的小子没什么区别。

    太上皇移驾的阵势很大,沿路州县的官员百姓纷纷赶来送行,多数是来凑热闹的,想看看这太上皇是什么样子,作为大唐深得民心的皇帝,李二一路都未回到马车中,一身将军之凯骑在马背上,对着街道两旁的百姓挥手,清晨入城,黄昏出城,李二一路未曾下马,奈何百姓太多太热情。

    百姓们,你拿一条肉,他拿一壶酒,更有女眷拿出绢布,纷纷上前献给他们心中的帝王,百姓不懂皇帝的生活,不懂有钱人的奢侈,以为这一条肉,一壶振武酒楼的好酒,那一绢布已经是世上最好的礼品了。

    李二笑呵呵亲手结果那一条肉,一壶酒,当场打开酒壶与身旁的百姓分享。

    李二开心了,长孙与杨妃也甚是开心,淳朴百姓今日的表现是发自内心的将李二当做了他们心中的帝王,又有哪位帝王有这般待遇。这壶酒是李二喝过最甜的就,吃的最香的肉,更将绢布披在身上,开怀大笑。

    长辈们开心了,晚辈们则劳累了,两位驸马身上已经挂满了百姓的礼物,不只他们,裴念,长乐等身份尊贵的女人在李二面前也是小喽喽一般的存在,一个个跑前赶后的忙乎。

    直到马车无处可安放时才拒绝百姓的礼物。

    太阳即将落山,李二终于走到了另一端的城门,骑在马背上对城门前的百姓挥手。

    “朕的子民们,朕将远行,尔等无需在送,今日之礼,谨记在心,不敢忘却,朕走了。”

    驱马转身,身披金色霞光,犹如凯旋而归的将军,也向即将远行的侠客,百姓心中十分不舍,在李二转身的那一瞬间,百姓全部跪地,齐声呼喊。

    “愿吾皇万岁。”

    声音回响在城门外,慢慢万岁二字不断飘远,李二不敢回头,他怕自己舍不得离开这城,他将此城紧计在心。

    金州城。

    然而此时整个金州城只有一人未跪,不是不尊,而是忘记了下跪,他的目光一直锁在那个绕着马车蹦蹦跳跳的女人身上。她变了,变得漂亮了,变得爱笑了,也变得不再记得我了,这个女人入城时,他一眼便发现了她,眨眼的时间都不想浪费,他站在人群中,从入城一直看到她出城。

    眼神中充满情愫爱意和悔恨。

    我要这官爵有何用,我要这身份有何用,我要慧武候那一匕川掌又有何用。我失去了她,那个本属于我的她。

    那道倩影慢慢变小了,但他不想眨眼,不想转身,他怕一转身连这道身影都不见了。

    他爱她。

    曲少宇爱独孤怜人,但是在他察觉的时候已经迟了。

    也就在此时,曲少宇发现拿到倩影转身了,心中狂喜不已,激动的眼泪瞬间涌出眼眶,他以为她在看他。

    可是,事实上独孤怜人在回头询问马车中可有地方,她累了。

    独孤怜人忘记了,忘记了曲少宇这个人,她心中只有两个男人,钱欢钱海,夫君与儿子,再无其他之人。

    独孤怜人忘记了,不代表所有人都忘记,八尾优希走在马车旁,马车外的一角边角上坐着季静,按理说她不应该坐,但她身子的确太虚弱了,钱欢一离开,仿佛抽走了她全部的力气,整个心都挂在钱欢的身上,呆呆傻傻。

    “季静,方才城中有个男人一直盯着怜人,那柔情似水的眼神似乎要将怜人融化一般,他们认识?”

    八尾优希凑近季静,在其耳边小声的询问,八卦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但季静却十分疑惑的转过头。

    “什么城?方才入城了?”

    “哎呀,就是金州城,不要担心夫君了,黄野,孙大,崇义都在太原,放心放心啦。”

    听了黄野孙大都在,季静稍微放下了心,但如何只有李崇义一人,季静会担心的要死,每次夫君与崇义再一起都会受伤,微微皱眉思索八尾优希的话,许久后才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前方与裴念拌嘴的独孤怜人,轻声道。

    “那个男人名为曲少宇,喜欢怜人。”

    八尾优希一听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道。

    “喜欢。。。。”

    季静捂住八尾优希的嘴,眼神嗔怪,后者顽皮的吐了吐舌头,脸色紧张,小声道。

    “他不知怜人已经嫁给了夫君?好大的胆子,想在夫君手中抢人?”

    说起此事季静也是十分无奈,抬起手揉了揉头,无奈道。

    “你以为夫君的名声是如何败坏的?夫君是在他手中抢走了怜人。”

    八尾优希懵懂的点点头,随后握紧拳头做打气状,咬着牙齿恶狠狠道。

    “爷们,真他娘的爷们。”

    随后就头上就挨了一巴掌,季静打的,眼神嗔怪,八尾优希再次吐了吐舌头,听钱欢说习惯了,难免在激动的时候道出。八尾优希的反应季静没感觉有什么意外,当初夫君,独孤怜人,曲少宇,独孤家的事情在长安闹的沸沸扬扬,也因此出现了很多人弹劾慧武候偷看家中妻女洗澡的无稽之谈。

    也就是钱欢虱子多不怕咬,脸皮厚。对名声什么的看的很淡,骂我是无耻之徒也好,犬狼之辈也罢。总之偷看别人洗澡这种事,只有李崇义会去做。

    过了金州离岳州也就不远了,此时郁青与崔浩已经在城门等待已久,十里红毯已经扑出,这一次迎接陛下来岳州,一定要做外表面工作,万不能丢了有魔都之城的岳州颜面。

    但李二似乎不喜欢夜间赶路,或许是多年征战的原因,下令在野外露营,明日在启程。

    李二这边休息了,远在太原的钱欢也刚刚结束,在王家与王鹏聊了整整一日。王鹏的脸色已经变成了猪肝色,他没想到慧武候与平康候两人如此跋扈,竟提出,如果商盟生意在太原失败,那么你王家的生意也别想落好。

    三日一小砸,五日一看你能坚持多久。

    在王鹏那杀人的目光中,两人离开,带走了满院子的侍卫,临走时,李崇义不忘回头道一句。

    “这是让进陛下的旨意,我们二人只是代传,文官动动嘴,武官跑跑腿,想必您王家主也知晓。”

第七百七十二章 司元明之死() 
    “你干嘛骗王鹏。”

    离开王家的钱欢十分不解,李崇义一脸正色的看着钱欢,轻声道。

    “给李治找点事儿做,免得一天总研究咱们几个,让五姓和他打架去吧。”

    “是不是太阴险了一点。”

    “凑合吧,我还准备让郑连雨栽赃一下郑家呢,李治这小子便的太多了,不能让他闲着。”

    钱欢咂了咂嘴,似乎这样也不错,让李治忙碌点的确能让他免于琢磨他们几个,那五姓是不是小了一点,还不如让他与他国开战为好。

    当夜钱欢起身带人离开太原,至于司元明,他已经交给了明卫的人,如果他做出一丝引人怀疑的事情直接杀掉,其实钱欢需要司元明这样的人,无主荒漠中不能全部都是武将,他还需要一些向司元明这样了解百姓的人,忠奸不论,实力为重。

    在离开城门时,李崇义的眉头一皱,转身驱马疾驰,黄野在一旁沉吟许久后未动,等城外等了许久后,李崇义缓缓归来,来到钱欢身旁皱眉道。

    “我似乎发现了疯小七,但不确定,没追上。”

    钱欢耸耸肩。

    “不是冲咱们来的,走吧,去岳州。”

    现在钱洛的钱洛不会对钱欢出手,他们之间有君子之约,不在大唐的领土内做任何争斗厮杀。战三与叶九道的那一站也是在无主荒漠与大唐的交界处,如果即拉姆在慢一点,那么战三只能看着他被黄野击杀。

    钱欢没放在心上,李崇义皱眉与钱欢离开,前往岳州。

    此时大唐草原上,一名学员学子坐在帐内看着一封书信,双手颤抖,面色激动。信写的很简单。

    草吃够了没?吃够了滚去无主荒漠。

    这笔迹他认识,钱家二夫人的笔迹,能这般说话的除了慧武候还能有谁,王玄策仿佛看到了曙光,他不用留在草原牧羊,不用留在这里受罪了,他以为自己此生就会这碌碌无为的度过,但没想到总教没有忘记他,当夜,王玄策唤醒妻儿,收拾行李离开草原。

    什么官职,什么身份他都不要了,他要去无主荒漠,那里是他施展拳脚的机会,不会浪费他一身的才华。

    同时收到信的人不少,有一些是啄玉学院那第一批毕业的学子,还有一个便是刘仁愿,他收到的信不是前往无主荒漠,而是回长安守护钱家,钱欢有些担心刘仁愿整日在海上打鱼会不会打傻了,手下就这么几个有能力属下,钱欢拿他们当做宝贝一般。

    可不像让他们向那个傻孩子菊花勇士一般,为了不给钱欢惹麻烦,宁愿与那个女人同归于尽。

    钱欢这种人的想法很简单,惹了麻烦就解决,解决不了就硬碰硬,硬碰硬在碰不过就跑,什么男子汉啊,什么勇往直前的话在钱欢眼中没有任何用,lgb的,命都没了,还勇往直前干啥,去地狱找阎王爷勇往直前去?

    钱欢潇潇洒洒的离开,疯小七当真在太原,此时他也出了城,他是奉钱洛之命来的,钱洛的原话是。

    “钱欢那小子太慢了,一个太原僵持了这么久,小七,你晚上去杀了司元明,然后把锅丢给王家,让朝廷出面解决,好让钱欢能快点滚过来,哥有些寂寞啊。”

    钱洛这是最好的办法,也是李崇义的想法,但是钱欢想要司元明,可惜啊可惜。

    太原上州刺史死的这般突然,让李治一时间有怀疑是否是钱欢所谓,因为李崇义也使用弓箭,但是这想法马上就被人否决。

    “陛下,那行刺司元明之人离开时,曾喊他是王家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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