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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最初最后最爱 作者:区区一日(晋江vip2013-05-14完结.高干,商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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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

  最初最后最爱
  作者:区区一日

【文案】

“在梦里我们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醒来后才发现我们彼此相爱。”
——泰戈尔


云水晶遇上徐铮,就好比麦芒上的薄雪遇上阳光,注定融化,注定升华,却也注定痛楚。

他五岁时,她是他祖父定好的小小未婚妻;

他十七岁时,她是那个放风筝的可爱女孩,纯澈的笑容令他难忘;

十一年过后,她是他有名无实的妻子;

离婚后,她是他刻骨铭心、情定今世的挚爱;

再后来,她是那个背叛誓言的负心人;

后来的后来,她成了他的地下情人。

他宠她,把她不经意说过的话打造成美丽的现实;
他恨她,为她设下了连串迷局,残酷击碎她平静的生活。
爱情最初以心动开始,最后究竟以什么面目终结?当初的最爱,最后的最爱,还是那个他吗?还是那个她吗?


  祸国殃民

  四月的天海市,空气湿润而温暖。这个南方海滨都市,每一个角落都跳跃着充满活力的气息,阳光充沛耀眼。
  由于毗邻港澳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令这个城市有着一种独特的优越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迅猛的发展势头,令它一直以来成为全国生活质量最高的城市之一。
  但生活在这个年轻才俊和雨后春笋一样多的城市里,比其他城市的人活得更加劳累、更加奔波。飞速的节奏,强大的压力,令这个城市的居民们总是行色匆匆,不肯轻易为任何事物停留驻足。
  上午八点半,晨光淡淡披在梅山路三号别墅上,透过绿树丛中望去,这座两层西式风格的豪华别墅优美的轮廓若隐若现。
  这座别墅的男主人是华盛现任总裁、天海市著名的“四大公子”之一徐铮。所谓四大公子,就是天海市最出名的四位年轻钻石王老五。另外三大公子,分别是全海集团的继承人朱坤、喜洋洋广告策划公司创立人冯锐志、华兴集团的二少爷及副总裁赵明远。
  八点半一过,刚刚进驻这座别墅一个月的女主人云水晶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云水晶今年二十四岁,之前做过报社的记者,如今在本市最大的劝慰杂志《都市之窗》杂志社做编辑。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她年纪虽轻,但文笔独特,十分出彩。在一大学毕业那年,她就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为她赢得了许多年轻读者的喜爱和追捧。
  她走到饭厅时,就看到年老的保姆罗妈正端着咖啡走了过来,朝她微微一笑。而饭厅餐桌边,正坐着读报纸的徐铮。休闲地交叠着修长的双腿,手捧着报纸的动作带着一种闲适的优雅。
  水晶心底不由一凛:自己又一次比他起得晚了。
  来到餐桌前,她向对面看报纸的男人说:“早。”
  男人缓缓抬头,深邃目光极快掠了她一眼,淡淡道:“早。”
  水晶坐下,端起漂亮的咖啡杯。对面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名义上的丈夫。对她而言,他耀眼,迷人,却无法靠近,就好像永远罩在一个玻璃罩子内一样。
  她无法忘记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当时她是以《都市之窗》杂志的助理记者去参加他的记者招待会,在台下拿起单反相机给台上讲话的他照相,可一眼望过去,她就感到自己浑身僵住了。
  尽管她早就在财经杂志上欣赏过这个男人的玉照,可当她端着相机对准那个他时,她还是感到自己心中凌乱了一把。
  那人英气俊雅的五官让人极难过目即忘,尤其是那双幽黑冷峭的双眸,里面精光闪耀,让人不敢直直望入。微弯的双唇荡漾着淡淡的笑意,形成一个优雅而性感的弧度。浑身上下似乎在闪耀着一种奇异的光芒,让周围的一切都暗淡下去。只是这迷人之间含着一丝冷峭,令人欲近不得,欲罢不能。古人云“任是无情也动人”,大概就是说这种感觉吧?
  在天海商界中无人不晓,四大公子当中论相貌外形,二十八岁的徐铮绝对是排行第一。传闻中说,但凡男人见到他会嫉妒得抓狂,女人见到他会痴迷得发晕。
  水晶当初没晕,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她承认,自己也就这么点出息了。于是,她这样形容他——祸国殃民。
  徐铮放下报纸,把目光投到玄关处,那上边摆着一盆开了三朵的兰花,问:“那盆黄色的兰花,又是你带来的?”
  水晶心中不由一紧,说:“是的,我昨天从家里带过来的。”然后又有些担心地说,“放在那儿是不是不好看?”
  每次与他单独相处时,她总会感到胆怯不安。
  “挺好的。”徐铮却淡淡一笑。
  水晶低下头,这才安心下来。
  徐铮又问:“你很喜欢兰花?”
  “是的,我爷爷喜欢,我也喜欢。”
  徐铮没再言语,而是低头喝咖啡。他吃得较快,完成之后起立,说:“我走了,你慢慢吃。”
  就在他转身之际,水晶叫道:“你今晚回来吃晚饭吗?”
  他回身,说:“没定,到时看吧!”说罢离开。
  水晶望着他清冷颀长的身影渐行渐远。她知道,这个名为她丈夫的男人,其实永远不会属于她。

  豪门婚姻

  至于这两人为什么会结婚?那可要追溯到二人的祖父一辈。徐铮的祖父徐志诚是华盛集团创始人,而水晶的祖父是天海大学的教授,二人为何会联系在一起呢?
  原来,二十多年前,云楠无意中救过徐志诚一命。当时徐志诚有一晚到下面的工厂里处理问题,回来时遇到打劫的,被推进了河里。那时候云楠刚好看完朋友回家路过,见状就起了他。后来,两人结下深厚友谊,称兄道弟。后来,水晶出世,徐志诚看到她可爱活泼,非常喜爱,决定和云家结亲。便和云楠约定,让水晶长大后嫁给自己的孙子徐铮,还赠了一个玉镯子作为信物。
  但之后,两家人都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这门婚事的主角,因为由于都是孩子。他们打算等孩子长大成人后,才告知他们这个约定,并安排他们交往。殊不知,由于后来随着云楠和徐志诚相继病逝,再加上云家发生的一些变故,两家人中断了联系,一隔就是十几年。
  可徐志诚万分重视此事,临终前还叮嘱家人一定不能轻易退婚,免得背信弃义。所以,徐家人只好在他去世后一直打听云家的消息,努力了几年后终于有了眉目。徐志诚的遗孀,也就是徐铮的祖母立即行动,派自己儿媳妇丁佩芸亲自登门拜访云家,并确认了当初的信物玉镯子,更当即给了三百万做聘礼。
  现在的云家家道衰落,只剩下水晶和她母亲李倩妮。她父亲云有鹏在她十二岁时因车祸辞世,家里的经济就渐渐拮据起来,李倩妮只好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一座两层的小楼。那座房子还是水晶祖父自己设计的,有个美丽的名字“绮云阁”,借用唐诗“绮云临舞阁,丹霞薄吹台”而来。
  所以,水晶一直有个很强烈的愿望,就是能早日买回自家的老房子。可那座房子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比现在新开发的楼房不会便宜多少,故水晶跟母亲一直没出手。
  但是,自从她嫁入了徐家后,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李倩妮用徐家给的那三百万聘金去买回了绮云阁,那房子终于在十多年后重新回到她们手中。
  因此,水晶总是觉得自己的婚姻有着太功利的目的,跟自己二十四年的价值观不太相符,所以她一直有些忐忑难安。
  一个多月前的一个下午,徐铮亲自找她,单刀直入地请求她跟自己结婚,并告诉她这是一段双赢的婚姻。结婚后,她可以有钱买回她家的老房子,而他就可以让长辈放心,让家族安心。
  水晶虽然刚刚从母亲口中得知了自己被定下的这门豪门亲事,可看到自己这个显赫的未婚夫突然冒现,还是感到诧异。
  他当时说:“假如现在非要找一个女人结婚,那就是你吧!毕竟,你是我爷爷生前钦点的人选!”
  面对全城最耀眼的男人这样直白的求婚,水晶当时其实不想答应,可又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这座城中,哪个妙龄女子不想成为徐家少奶奶?
  出于现实考虑,她最终答应。这门从天而降的婚事,毕竟目前看起来不会有任何坏处,她云水晶没必要矫情。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男人,不是她嫌恶的类型。相反,她跟全城其他年轻女郎一样,对他这样的男人有着一种不真切的向往。
  但是,她提出婚后没经过她同意两人不能发生夫妻之实。谁知徐铮居然答应,于是二人就达成口头协议,假如两年内还没爱上彼此,就协议离婚。
  水晶深知,他永远也不会爱上她。因为,像他这样的优质男人,在外面肯定莺围燕绕。所以,她预感到,两年后离婚是必然的结果。
  可假若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可以让自己买回自己家的老房子;又有什么不值得尝试一下?
  所以,他们的婚姻非常特殊。第一,他们之前几乎没有任何接触来往,从见家长到办婚礼只花了一个月时间,基本等于闪婚;第二,他们至今有名无实,未曾同过房,而是睡在不同房间。
  水晶当然不会忘记一个月前他们那一场被媒体称为“天海最豪华的世纪婚礼”以及她那一套难得一遇的“世纪豪华婚纱”。 那套婚纱是在巴黎定做的,出自名家之手设计和打造,胸口的滚边和腰部镶满密密麻麻的钻石,价值九百九十九万,意味着“天长地久”之意。徐家花巨款定做婚纱,可见对这门婚事多么的重视。
  华丽的童话婚礼过后,一切回归到现实。水晶按照徐铮的安排,跟他单独搬进了梅山路三号别墅,没跟徐家的长辈住在一起。
  大约十分钟后,水晶吃完了早餐,就转身到花园的屋檐下去浇花。四盆蝴蝶兰放在这里的一个小桌子上。
  因为爷爷喜欢兰花,所以她也喜欢,就从家里带过来这里养着,以便照料。她喜欢兰花的清雅高贵,卓尔不群。
  就在她浇花的时候,徐铮穿戴后走下楼梯。穿过客厅时,他不由侧目望了望花园里忙碌的女子。
  她弯着腰认真地浇水,长发软软地披在肩上,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她不属于美艳的类型,但细看之下却也有动人之处,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瞳眸点缀着洁白无瑕的脸庞上,一张小巧的嘴唇就算不涂唇彩也总有着天然的淡红,生气的时候会微微努起,变成一个小小的娇嫩的圆,令她看起来有一种异样的性感。
  望着望着,他突然烦躁起来,就立刻掉头往门口走去。
  心内竟然又开始泛起纷乱。自从认识了这个云水晶之后,他总是有着一些或有或无、若隐若现的错觉。他总是觉得自己以前在哪儿见过她?
  一些片段又劈打着他的大脑。
  走到门外,坐上了接他去公司的豪华商务车后,往事像波澜层层推开。

  青春往事

  那时候徐铮十七岁,在天海市最著名的天海市外国语学校读高中。虽然他出身于有钱有势的家庭,但跟同班其他男生相比,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更从不主动跟女生搭讪。在那个多姿多彩、青春萌动的年华里,他的这股酷劲反倒成了另一种味道,让班上的女孩子大为痴迷,于是,小纸条来了,小礼物也来了。加上他成绩优异,相貌俊朗,就更是引起了其他男生的嫉妒。所以,他一直以来没有可以交心的好友,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谁都无法想象,一个富贵家庭的少爷,在学校竟是这样孤寂。但他一心扑在学习上,也没多大留意其他事,倒也不感到特别苦闷。那些暗恋他的女生们渐渐知难而退,也不去打扰他了。
  有一日下午,大约是个周六吧?十七岁的徐铮从体育馆的游泳班里学完游泳,背着背囊走出体育馆。
  离秦叔来接自己大约还有十来分钟,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读一读英语。那时父母已经决定了让他去美国上大学,所以他一有时间就会苦读英语。
  走到一块草地上,他放下背囊,拿出英语书读了起来。就在他认真沉入书香之时,一个东西飞了下来,啪一声掉到他身边,只差五六厘米就砸到他的头。
  是一个菱形的大风筝。
  被打扰了后,他有些不悦地停下读书,然后侧身回头看了一下。
  可这时,他一生当中最难忘的画面出现了。
  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梳着两条小麻花辫的女孩子跑了过来。她快步跑来,到了他面前,一弯身,拾起了风筝。
  就在她慢慢抬头的时候,她望了他一下,他也望了她一下。
  女孩子大约十三四岁,雪白的小脸蛋,清澈似水的眼睛,娇嫩得像花瓣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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